1、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
2、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
3、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
4、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没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5、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暑,突出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 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
6、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果。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3.开展
7、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数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
8、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城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4.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9、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5.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琼州海峡渤海湾台湾海峡长江干线客(滚)运输岛际涉客运输和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船维修保养。 6.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舶洗舱站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严禁单
10、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城航行。 7.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组织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单位2020年6月底前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情况分类予以整治,开展除险加固工作。 8.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极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
11、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9.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10.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
12、,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城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央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
13、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 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
14、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哺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
15、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 4.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都门沟通合作,如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
16、刑事责任。5.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推动开展追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管港管人管渔管安全的责任,依托渔港综合管理站,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实现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渔船进出港报告为抓手,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人”和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明确渔船出港前24小时之内要及时报告。做到已报抽查未报必查,对未报告或检查发现问题的渔船,视情节轻重纳入安全记分管理或停航整改。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严防渔船
17、“带病”出港,把渔港打造成渔业管理的“岸上堡垒”。 6.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针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渔业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加快实施“宽带入海”,切实提高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搜救成功率。推动建设,业与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基于自动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商渔船防碰撞合理自动预警即时规避。 7.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
18、问题,动员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铁配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渠道,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教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 8.开展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
19、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针对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船舶老旧公司经营规模小散弱岸基支持保障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改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建立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息洽理台账,督导企业限期整改销号。 (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1.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装
20、卸储存的港口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求,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 2.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
21、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4.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等规章制度,厘清渔业安全管理职贵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船籍港和靠泊港的管理职责。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紫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督促地方理顺渔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渔业安
22、全治理体系。 (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器消防救授真火实训
23、基地。二是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缘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四是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五是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教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
24、船安全适航水平。 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教授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意识建设。实现执勤管理程序落地职责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训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满足实际需要。 5.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
25、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
26、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增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会宣传
27、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8.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指导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
28、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二)排查整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
29、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交通运输与渔业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部门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
30、农业农村部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分别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强化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与迪业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