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起重索具、工具二、起重索具、工具1、钢丝绳、钢丝绳 1 钢丝绳的选用应符合GBT 8918中规定的多股钢丝绳,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 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打结或扭曲。3 切断钢丝绳时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4 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每年应浸油一次次。5 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应在棱角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应在棱角处垫以半圆管、木板等处垫以半圆管、木板等。6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编结接长的钢丝绳丝绳。7 钢丝绳在机械运动中不得与其他物体或相互间发生与其他物体
2、或相互间发生摩擦摩擦。8钢丝绳严禁与任何带电体接触严禁与任何带电体接触。9钢丝绳严禁与炽热物体或火焰接触严禁与炽热物体或火焰接触。10钢丝绳不得相互直接套挂连接不得相互直接套挂连接。11钢丝绳应存放在室内通风、干燥处,并防止损伤、应存放在室内通风、干燥处,并防止损伤、腐蚀或其他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性能降低腐蚀或其他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性能降低。12钢线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钢线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绳主要受力的一边,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倍.两根钢丝绳用绳卡搭接时,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绳卡数量应比表10.
3、5.1-2的要求增加增加50%。13 绳卡连接的牢固情况应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易接近处可采用将绳头放出安全弯的方法进行监视。14 钢丝绳用编结法连接时,编结长度应大于钢编结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倍,且不得小于300mm。15 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16 钢丝绳的检查报废,除应符合GBT 8918的要求外,还应按照GBT 5972进行检验和检查。(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10.5.1-3的规定数值时应报废。(见附表)(2)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表10.5.1-3的报废断丝数应按表10.5.1-4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2、卸卡材料与使用、卸卡材料与使用 材料
4、:卸卡又称卡环一般情况下都是材料:卸卡又称卡环一般情况下都是20优质碳素钢锻造且经优质碳素钢锻造且经准确退火处理,消除其内力。准确退火处理,消除其内力。使用:使用:1 卸卡不得横向受力卸卡不得横向受力。2 卸卡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卸卡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3不得使卸卡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不得使卸卡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 并并 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卸卡经验计算方法卸卡经验计算方法 卡环的承载能力与卡环弯环部位直径成正比卡环的承载能力与卡环弯环部位直径成正比 P=d50(绳索安全系数(绳索安全系数K10)P=d70(绳索安全系数(绳索
5、安全系数K6)P卡环允许荷重,卡环允许荷重,N d卡环弯环部位直径,卡环弯环部位直径,mm 3、吊钩、吊钩 1 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2 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3 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进行焊补不得进行焊补。4 吊钩的检验应按GBT 6067或GB5144的有关规定执行。5 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1)裂纹;(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4)扭转变形超过10;(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三、起重作业注意事项三、起重作业注意事项 1、起重作
6、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范围(1)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2)两台及两台以上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物件。(3)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复复杂场所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4)危险品、爆炸品危险品、爆炸品必须起吊时。(5)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业。2、起吊物应绑扎牢固绑扎牢固。吊钩悬挂点应在吊物重心的垂吊物重心的垂直线上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保持垂直,不得偏拉斜吊不得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由于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吊物局部着地而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固定时严禁松钩。3、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
7、牢固的溜绳溜绳。4、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时:(1)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比例分配负荷分配负荷。(2)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5 5、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吊件吊离地;吊件吊离地面约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起吊。方可正式起吊。6、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的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情况下,不得
8、同时操作两个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7、起重工作区域内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无关人员不得逗留或通过;起吊过;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程中严禁任何人员在起重机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起重机伸臂及吊物的下方逗留或通过通过。对吊起的物件必须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对吊起的物件必须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支承措施并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员严禁从人员的头顶上方越过的头顶上方越过。9、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吊起的重
9、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10、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起吊。11、起重机在作业中如遇出现故障或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放下重物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停止运转后进行检修,严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起重机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12、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利用构筑物时,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
10、的同意。13、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不足,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四、起重机械四、起重机械 1、总则、总则 1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标明最大起重量,并悬挂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连制动、限位、连
11、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并灵敏可靠。不得私锁以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应齐全并灵敏可靠。不得私自拆除。自拆除。2 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等高架起重机械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避雷装置。3 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除铁路起重机外都必须在距轨道末端距轨道末端2m处设车挡处设车挡。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较长较长时,每隔20m应应补设一组接地装置补设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4 起重机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装置灭火装置。操作室内应铺绝缘垫铺绝缘垫,不得存放易燃品不得存放易燃品。5 未经机械主管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机构未经机械主管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
12、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换。6 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验。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试验:(1)静负荷试验:应将试验的重物吊离地面10cm,悬空10min,以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性。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对于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25%;对于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起重机,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永久变形,则应修理加固或降低原定的最大起重量方可使用。桥式起重机在试验中如发现桥架刚性不够,
13、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且不能修复时,应报废。(2)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时应吊着试验重物反复地卷扬、移动、旋转或变幅,以检验起重机各部的运行情况,如有不正常现象则应更换或修理。动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0%。7 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起吊不得超负荷起吊。如必须超负荷时,应经计算,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并经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8 在露天使用的龙门式起重机及塔式起重机的架身上不得安设增加受风面积的设施。9 冬季操作室内温度低于低于5时应设采暖设施,夏季操作室内温度高于高于35时应设降温设施。10 起重机作业时速度应均
14、匀平稳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不得突然制动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落钩时应低速轻放速轻放。11 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不不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得利用限位器的动作来代替正规操作。12 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绳斤绳,并将吊钩升起将吊钩升起;对于用油压或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至4060,刹住制动器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切断主电源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切断主电源。如遇天气预报风力
15、将达六级时,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松开回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转制动器;风力将达七级七级时,应将臂杆放下。汽车式汽车式起重机还应将支腿全部支出起重机还应将支腿全部支出。13 电动起重机的补充规定:(1)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电工进行安装、检修和维护。(2)电气装置应安全可靠电气装置应安全可靠,熔丝应符合规定。(3)电气装置在接通电源后不得进行检修和保养。(4)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将所有的控制器恢复先将所有的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5)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不得强行合闸。(6)漏电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用水浇泼。2、移动式
16、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 1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2 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3 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专人监护,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见附表)(见附表)。4 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隔离防护措施。5 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灭,严禁用水浇泼。6 履带式起重机行驶时,回转盘、臂杆
17、及吊钩应固定住,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7 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三分之二三分之二。8 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收紧。9 汽车式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具汽车式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10 铁路式起重机在接近允许负荷时应夹好夹轨接近允许负荷时应夹好夹轨钳钳,支好支
18、撑并进行试吊支好支撑并进行试吊。带负荷向弯道内侧旋转或带负荷行走时,其负荷量不得超过当时允许起重量的80%。起重机必须在坡道上停留时,应在车轮下安设止轮器止轮器。2、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塔式及龙门式起重机 1 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2 起重机在运行时,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扶梯上下扶梯;操作或检修人员必须上下时,严禁手拿工具或器材必须上下时,严禁手拿工具或器材。3 两台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以及
19、在两条平行或交叉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两机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吊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小于3m。4 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轨道中部轨道中部。5 塔式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将起重臂降至要求重臂降至要求角度。角度。4、卷扬机、卷扬机 1 基座的设置应平稳牢固,上方应搭设防护工作棚,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视野良好的视野。2 旋转方向应与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致方向一致。3 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他障碍物。其他障碍物。4 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对正。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对平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倍;对有槽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倍。5
20、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排列整齐,作业时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安全圈数应不小于不小于5圈圈;回卷后最外层钢丝绳应低于卷筒突缘2倍倍钢丝绳直径的高度。6 作业前应进行试车试车,确认卷扬机设置稳固,防确认卷扬机设置稳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切合格后方可使用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切合格后方可使用。7 作业时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严禁在卷筒、滑轮附近用手扶运行中的钢丝绳用手扶运行中的钢丝绳,不得跨越行走中的不得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得在
21、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不得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应用棘爪锁住。8 运转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进行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排除排除。五、起重机械五、起重机械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 1、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起重机各机构的应熟悉所操作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构造和技术性能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3、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工作范围,清除妨碍起重机行走及回转的障碍物。检
22、查轨道是否平直,有无沉陷;轨距及高差是否符合规定。4、作业前应按照本机械的保养规定,执行各项检查和各项检查和保养保养。5、起重机安全操作的一般要求:1 露天作业的轨道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将夹轨先将夹轨钳松开;作业结束后应将夹轨钳夹住钳松开;作业结束后应将夹轨钳夹住。2 应在确认起重机上及周围无人后方可闭合主电无人后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源开关;如主电源开关上加锁或有标示牌时,应待有关人员拆除后方可闭合主电源开关。3 闭合主电源开关前,应确认所有控制器手柄都应确认所有控制器手柄都处于零位处于零位。4 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吊钩、钢丝绳以及安全装置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做必要的试验检查并做必要
23、的试验。如有异常,应在作业前排除。5 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开关,加锁并挂上标示牌;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操作通知接班的操作人员人员。6、雨、雪天雨、雪天作业时,应保持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各良好视线并防止起重机各部制动器受潮失效部制动器受潮失效。作业前应检查各部制动器检查各部制动器并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7、起重机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精力集中,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8、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如指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指挥
24、信号进行操作。如指挥信号不清或将引起事故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并挥信号不清或将引起事故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立即通知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均必须听从号均必须听从。9、操作人员在起重机每个动作的操作前,均应发出戒每个动作的操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备信号。起吊重物时,吊臂及吊物上严禁有人或有浮严禁有人或有浮置物置物。六、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六、起重机的指挥人员 1、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按GB5082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指挥。指挥信号,常用的有三种。手势信号色旗信号口笛信号。2、
25、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指挥人员的职责及要求:1 指挥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应按照GB5082的规定的规定(见附图)(见附图)进进行指挥。如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时,必须设定专用频行指挥。如采用对讲机指挥作业时,必须设定专用频道。道。2 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3 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指挥人员应站在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进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进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及障碍物。载避开人及障碍物。4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和负载时,必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操作人员和负载时,必
26、须设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须设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5 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6 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应作好呼唤应答,确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应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指挥人员负责指挥起吊。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指挥人员负责指挥起吊。7 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协调。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协调。8 在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在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离开地面10cm20cm并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并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在负载最后降落就位时,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在负载最后降落就位时,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损进行的折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