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大纲1、应急管理部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2、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7 年1月1日起施行。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4、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 年复审1次。5、根据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
2、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标准平均逐月提取。6、安全危害主要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害的作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7、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就是 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8、风险评价时机是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9、风险等级分为巨大风险、重大风险 、中等风险 、可接受风险和轻微风险。10、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11、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风险,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到位”。12、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当重新接受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13、
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 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5、根据应急管理部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 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16、根据应急管理部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
4、、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7、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和台帐,定期检验 ,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18、根据应急管理部2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19、综合检查是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厂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车间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天不少于一次。20、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专业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2
5、1、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措施和方法。2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23、根据省安全生产条例: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0.2% 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24、根据省安全生产条例: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承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5
6、、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制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6、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有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27、事故调查处理提出的预防措施包括 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管理措施。28、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周围必须设隔离带,抢救人员佩好防护用品,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29、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安全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正确使用。30、企业应建立
7、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31、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告知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3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相关方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4、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规定编制 使用说明书和危险化学
8、品书签。35、危化品分为8类: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36、企业应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 危险作业管理,履行严格的申报制度。37、企业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警示牌。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示牌和警示标志。38、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整改要求;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9、动火作业的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
9、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40、 危险区域及安全注意事项: 1) 危险化学品、.配电箱(放置的具体位置) 2)注意事项: 2.1非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或安全巡查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 2.2严禁私自挂接电源非电工不得随意开启电箱门 2.3在危险区域不得携带火种和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填写动火作业证经公司审批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动火 2.4非管理员或施工员(电工)不得开启或关闭阀门、电源开关 2.5发现油罐储存的柴油有泄、跑、漏等现象时要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视情况协助处理。 2.6发
10、现配电箱有冒烟或发出烧燋的气味时不可盲目处理应及时通知电工 2.7不得挪动油罐储存点的警告标志及安全技术说明书 2.8不得挪动、损坏油罐储存点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9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理,若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1、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器材 1.1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1.1.1消防栓一般由水喉、水带、水枪以及附件(如专用板手、连接器等)组成其操作顺序是(一般由二人或多人配合操作): a. 铺设水带; b. 连接水带与水喉接口; a. 连接水枪; b. 打开水喉门,双手握紧水枪对准燃烧体猛烈喷射。 1.1.2使用注意事项: a.水带铺设时应避免骤然曲
11、折,以防止降低耐水压的能力,还应避免扭转,以防止充水后水带转动,而使内扣式水带接口脱开。 b.充水后应避免在地面上拖拉,需要改变位置时,应尽量抬起移动,以减少磨损。 c.用后应清洗干净,晒干后盘卷保存于阴凉干燥处。 D灭火应先浇湿四周在进行扑灭 1.1.3消防栓不适用于带电火灾、金属火灾、比水的密度轻的火灾 1.2干粉灭火器(在上风口使用) 1.2.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1.2.1.1 干粉灭火器是以高压氮气为动力,喷射筒内的干粉(NaHCO3或磷酸铵盐)进行灭火的器材,分为储气式和储压式两种。 1.2.1.2适用于扑救油类、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电器设备等初起火灾。 1.2.1.3使用方法 :
12、a . 灭火时,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b .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隹喷嘴管,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中出来。对准火焰根部猛烈扫射。 1.2.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以两人配合操作): a. 将灭火器推至燃烧物附近(5-8米); b. 伸展胶管; c. 拔出保险销,将阀门干拔至垂直位置; d. 用力打开喷嘴开关,干粉便喷出;准火焰根部猛烈扫射。 1.2.3注意事项 1.2.3.1不能扑救旋转电气火灾 1.2.3.2不能扑救金属火灾 1.2.3.3不得对人使用 1.3报警器 1.3.1报警器的使用方法:本公司在各部门(车间)明显位置都安装有火灾报警器,一旦发生火灾,用手用力击碎玻璃片,警铃便会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