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工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
2、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年第号令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国家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安全设施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
3、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生
4、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安全生产职责;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4)安全生产费用;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7)安全培训教育;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
5、0)风险评价;11)隐患治理;12)重大危险源管理;13)变更管理;14)事故管理;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16)消防管理;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等;23)检维修管理;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25)承包商管理;26)供应商管理;
6、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30)应急救援管理;31)安全检查管理;32)自评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设备和特种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
7、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出入库管理、仓储安全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购销合同管理、销售流向登记、销售记录管理、购买和运输凭证存档等制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制度,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
8、工、驾驶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省安全生产条例“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法日常教育日常教育 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转岗、复工教育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四新”教育“四新”教育生
9、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
10、记录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法 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3安全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档案危险化学品档案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标识信息、危险性分类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
11、签等内容。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一)辨识、分级记录;(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四)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
12、况;(十一)其他文件、资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事故管理档案台帐事故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法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
13、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4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提取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
14、费用使用安全费用使用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5、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1、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
16、法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的评审、修订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
17、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5预案备案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
18、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
19、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法质监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机构、人员设置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法应急管理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6危害因素检测、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危害现状评价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
20、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高毒作业场所每月进行一次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申报1、及时如实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2、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及时变更申报。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
21、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2)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4)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6)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8)职业病危害事
22、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1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12)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
23、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卫生基础管理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7其他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企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应选择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依法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等相关手续。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现场管理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消防设备器材配备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隐患自查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