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5篇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文件、通知、通报,特制定本制度。1、各班级应指定卫生委员1人,协助班主任做好本班级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2、各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学生通过“智慧旅商”APP每天填报体温、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运动情况。3、各系部应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每日两次健康“零报告”。4、实施晨检和午检报告制度。各班级应按照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晨午检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班主任及时上报晨
2、午检情况,异常情况应报告系部书记/副书记、校医,由校医进行复检。无异常情况也应上报晨午检完成情况,缺席晨午检的应当天补检。5、实施个人防护检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学生应适当自备个人使用的医用外科口罩,并建议自带体温计和其他医护用品等(学校提供宿舍公用的体温计和常规消毒用具)。6、实施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制度。学校在校门口、宿舍区人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检测的学生,方能入内。体温异常的,应详细登记学生的基本情况,联系班主任,报告校医,学生留在原地,进行复检。7、实施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因病缺课的学生,应按照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8、严格考勤、查寝制
3、度。各班级应安排专人对全体学生上课和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缺勤、早退、请假等学生,做好登记和追访,第一时间上报班主任。9、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后勤服务助、学生发展处、校团委、校系两级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教学区、实训区、公共场所、各班包干区、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确保环境卫生。10、强化卫生知识宣传与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同学们自备餐具、自觉隔一米排队、不乱扔垃圾、减少人群聚集等,使公共卫生和个人防护的观念深入人心。11、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12
4、、引导学生健康作息。坚持宿舍定时供电、定时熄灯制度,引导广大学生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增强自身免疫力。13、强化体育锻炼。对没有身体健康方面问题的学生,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14、组建疫情防控心理援助队伍,制订心理援助及危机干预工作方案,科学、高效、平稳、有序地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疏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做好隔离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摸排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师生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监控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并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针对相关人员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咨询介入,避免冲动行为的发生。学校疫
5、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篇2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
6、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
7、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
8、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
9、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
10、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1、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篇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第一条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
12、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第四条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
13、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第六条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
14、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第十条加强每日上课学生的监管,重点关注缺勤、生病等异常.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篇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
15、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北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特重新修订和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按照丰台区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预防“非典”“甲流”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防控突发性传染性疾病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不出现传染病疫情为目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稳定。二、工作原则1、预
16、防为主,常抓不懈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检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2、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制在区教委体卫中心、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策领导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落实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全校预防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实施。疫情发生时立即报告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委,并及时启动
17、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和责任追究。学校防控工作采取层层追究责任制度,防控出现一般失误,通报批评,出现重大失误,扣除当月效益奖,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3、分级控制、快速反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将疫情分为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实行分级防控。按照区教委疫情应急响应方案,发生不同等级疫情,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按照“四早”的要求,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三、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建立健全领导机制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
18、工作的政策,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并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2、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主管主任、校医或卫生老师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随着学校人事变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职责分工如下:组长:王瑛琨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组员:工会主席何萍(负责全校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防控工作的监测。马桂双(学生预防监测组负责人)负责全校学生的防控工作的监测及宣传工作。吕桂
19、红:负责学校的防控工作的信息上传下达,发现疑似疫情及时上报区防疫中心和区教委。具体负责全校信息监测及防病宣传工作、消毒工作。吕长明:(后勤保障、消毒处置组负责人)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物质保障工作。四、将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校传染病信息,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记录。2、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报送系统,保证日常信息畅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报送责任人要备有有效联系方式,其工作电话、手机、家庭电话等要打印成册,分发上报,保证日常工作信息和疫情发生时联络畅通,要求上报程序清楚明确、责任到人并绘制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在医务室显著位置张贴。
20、学校出现疫情上报流程在疫情出现的预警阶段全校各班均要建立学生联络网,凡在假期、双休日或居家观察期间,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小组长报告。各班小组长都要按照规定时间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接到小组长报告后,再重点了解确认新的体温异常者,核实完毕按规定时间将本班情况向年级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第一时间直接向校医和主管校长报告(确诊的、隔离的、危重的)。年级组长按规定时间上报校医室,由校医核查登记,通报给主管校长、校长后通过电话、教委办公网传给区教委体卫中心;如学生传染病超过5例,同时报给地段保健医。五、落实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和重要场所的消毒制度1、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总务处要定期
21、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走廊、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要作好记录。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2、医务室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并记录,特殊时期每日一次。3、发现患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对其接触过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六、做好学生的免疫接种管理工作1、学校应按计划免疫工作要求、配合地段保健科开展学生免疫接种工作。2、2、认真做好新生入学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掌握在校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对学生补种情况要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七、加强宣传工作1、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
22、法律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勤洗手、勤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2、通过家长会或向家长发放通知书的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学校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到位,检查范围到位,从高、从严、从细、从实做好预防传染病的各项工作,要抓紧抓好具体环节,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要做到各项工作具体扎实、系统、快速、到位,同时要保证信息畅通、准确、快速、真实、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此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篇5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
23、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一、机动车辆的管理(一)车辆进出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
24、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二)车辆行驶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
25、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三)车辆停放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
26、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三、管理办法(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