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政服务员竞赛技术文件 第七届市青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编制二一六年七月目录一、竞赛时间地点 2二、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与命题范围 2三、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评定办法 2四、命题原则 4五、竞赛场地与设施 4六、竞赛规则 4七、附件 8第七届市青工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员职业竞赛细则一、竞赛时间和地点竞赛预定于2016年 8月中下旬份在市总工会举办。二、竞赛技术文件制定标准与命题范围1、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家政服务员(高级工)标准为基础,结合当前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和新技术方面的内容。2、命题范围(1)理论试题命题范围
2、: 理论试题以家政服务员应掌握的基础知识、高级家政服务员相关基础知识为主要考核内容,辅以相关家政服务员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详见附件3。(2)操作试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高级技能(三级)设置竞赛项目和命题。详见附件2。三、竞赛内容、形式和成绩评定办法(一)竞赛内容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卷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90分钟。理论知识成绩占竞赛总成绩30%。竞赛组委会在挂网300题中抽取70题,另30题由专家根据试题库抽取。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技能竞赛项目为仪容仪表、烹饪、家庭插花、幼儿保育(讲故事
3、10分钟)、布置婴儿房、电脑操作(发送邮件一封,由专家指定的文字发送到指定的信箱),满分100分,操作竞赛成绩占竞赛总成绩70%。赛前考核: 仪容仪表本题分值:10分(包括个人清洁勤剪指甲,长发按规定样式盘头,女员工着淡妆上岗。不允许配带过多首饰,可戴一支简单手表,员工两肩自然下垂,两手虎口状体前交叉,右手在上,左手在下。两臂自然端起,两脚呈丁字步,男员工站位上身呈跨立状,两脚自然分开与肩同宽,面带微笑,目光亲切等等)试题一: 烹饪家庭餐制作(1)本题分值:30分(2)考核时间:90分钟(3)考核形式:实操(4)具体考核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红烧排骨、青椒土豆丝、肉圆汤的制作、简易水果
4、拼盘的制作。(所有原材料包括调味品现场统一采购配发)试题二:家庭插花(1)本题分值:20分(2)考核时间:50分钟(3)考核形式:实操(4)具体考核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插花立意,绘制草图,选择花卉和容器,确定插花方式、插花类型和插花造型,进行花卉剪切、插制等工作,所有花卉及花瓶等设备自备。试题三:布置婴儿房(铺床)(1)本题分值:20分(2)考核时间:60分钟(3)考核形式:实操(4)具体考核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婴儿房间陈设安放、色彩与环境布置、设施安全防护处置及全面的卫生清洁工作等工作、现场铺床。对于不便于进行实操考核的内容,考生可以模拟操作并配合口述。试题四:幼儿保育讲
5、故事(1)本题分值:10分(2)考核时间:10分钟(3)考核形式:实操(4)具体考核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家指定一个幼儿故事能用普通话熟练、生动地讲述完整。试题五:电脑操作发送邮件(1)本题分值:10分(2)考核时间:40分钟(3)考核形式:实操(4)具体考核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算机开机,录入100字及一张照片的指定中文文件,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二)竞赛形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操作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竞赛形式。(三)成绩评定办法理论知识竞赛满分为100分。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将按照3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绩;实际操作竞赛满分为100分,将按照70%折算计入竞赛总成
6、绩;理论知识竞赛成绩与实际操作竞赛成绩经折算后相加得出竞赛总成绩,满分为100分。1、 竞赛成绩由理论知识竞赛得分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两部分组成。2、 理论知识竞赛试卷采用密封阅卷,实际操作由评委现场评分。3、 本次竞赛按照竞赛个人总成绩决定竞赛名次。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四、命题原则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注重基本技能,体现现代技术,结合生活实际和市场需求,考核职工职业综合能力,并对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示范引导作用。五、竞赛场地与设施1、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本规则的要求,做好赛场的各项准备工作。赛场准备结束后,组委会应组织检查验收。2、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教室进行,每个赛
7、场按照单人单座单列的要求摆放和编号。要求赛场的采光、通风良好,整洁卫生。3、实际操作赛场应符合家政服务的要求,场内的设备、设施的摆放、操作台的设置、物品材料的摆放和编号应符合竞赛工种的特点和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4、各赛场入口处应有醒目的赛场编号和座位的起止序号、考生守则、赛场纪律、考试时间及赛场说明。六、竞赛规则(一)理论知识竞赛规则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竞赛。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场。并按指定座位号参加竞赛。开赛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竞赛开始30分钟后方可离开赛场。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除携带竞赛必备的用具(如铅笔、橡皮擦、钢笔或圆
8、珠笔)外,不准带入技术资料和任何工具书。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7、理论知识竞赛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竞赛时间为90分钟。(二)技能操作竞赛规则1、参赛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同一场次采用相同竞赛试题,竞赛设备由抽签决定,操作比赛开始时,当场开卷。2、赛前由竞赛办统一组织选手到竞赛现场熟悉赛场。3、每场比赛前15分钟,该场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进入
9、赛场(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均不得进入赛场)。由竞赛办赛务组负责选手签到,核对选手身份证、参赛证,组织选手抽取本场次操作台号,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竞赛裁判组对各参赛选手的场次进行登记,并分发操作材料,各参赛选手对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5、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7、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哨音提示。竞赛时间到后,各参赛选手应停止操作并离开操作台。8、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
10、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 (三)赛场规则1、除现场裁判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竞赛办许可不得进入赛场。2、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办许可,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竞赛进行。3、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四)评判规则1、裁判人选应符合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条件,裁判长应具备一定的技能竞赛组织和评判经验,裁判队伍的组成须经市竞赛办确认。2、理论知识竞赛结束后试卷应装订密封,由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流水作业方法统一阅卷、评分。阅卷完毕试卷封存后交竞赛办保密组。 3、操作技能竞赛现场评判工作结束,选手的抽签登记册、原始评分记录表和成绩汇总表封存后交竞赛办组委会。4、竞赛成绩、排名审定工作由竞赛办组织具体实施。成绩审定工作分拆卷(启封)、报分、登分、成绩汇总、核对五个环节,在裁判长主持下进行。成绩、排名登录完毕,经登分人、审核人、裁判长和市竞赛办有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5、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二项成绩的累加成绩计评。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在前。 6、现场裁判人员配备实行回避制度,由裁判长决定裁判人员调配。裁判人员在执行监考、评判、阅卷、检测评分、成绩审定等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和会客。 8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