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文档编号:4168238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PPTX 页数:28 大小:1,004.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主讲人:XXX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目录CONTENTS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施行1规定的原文内容逐条解读23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利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施行01为了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规定共20条,自2018年8月24日起

2、施行。规定明确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承担统计督察日常工作。123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以延伸至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统计督察对象4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规定提出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的内容包括:12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指导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推动统计改革发

3、展,研究解决统计建设重大问题等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依法设立统计机构,维护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职权,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等情况;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等情况;4应当督察的其他情况。规定还明确统计督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有关纪律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123对统计造假

4、、弄虚作假问题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力,不如实报告统计督察情况,甚至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统计督察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及其工作秘密的;统计督察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者利用统计督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有其他违反统计督察纪律行为的。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利剑02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其中,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年度督察计划,批准督察事项

5、,审定督察报告,研究解决督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承担统计督察日常工作。遏制数据造假,中国将实施统计督查在机构上规定要求,国家统计局通过组建统计督察组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统计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在督查对象上规定称,必要时可以延伸至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惩治方式上规定称,统计督查中将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6、,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等情况。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必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统计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披露的情况显示,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漏报重报、代填代报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其中有四个表现。少数地方未能树立正确政绩观,搞攀比、争位次,在数据上做文章。有的地方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计划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单位给予压力,有的采取多种方式对统计部门和人员、调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干预,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1一些地方制定

7、目标脱离实际,有的还层层加码,甚至直接向企业下达任务,当任务难以完成时,就在源头数据上弄虚作假。有的要求企业按指定数据填报,有的代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有的甚至编造虚假企业和投资项目。2受增长速度基数累积效应影响,导致数据基数年年抬高,数据“水分”年年增大。3一些统计调查对象为了资质考核、争取融资、骗税逃税等,虚报瞒报甚至拒报。2017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根据举报线索核查数据异常的2051家企业和294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1195家企业、2775个投资单位的统计数据存在编造、虚报,一些企业、项目统计数据的编造、虚报倍数还很高。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发现,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

8、区、内蒙古开鲁县、辽宁西丰县违法企业平均虚报率分别高达56倍、10倍和6.7倍。4检查还发现党中央提出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不力,存在偏松偏软的问题。其中一个表现就是统计执法权威性不够,近50%的省尚未设立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市县更突出,地方执法力量不足,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责任心不强。同时,还存在对统计执法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山东高密市抵制、阻碍、拒绝国家统计执法检查,严重干扰违法案件的查处。今年8月在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要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将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地方层

9、面宁吉喆称,要压实省级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严格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提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将查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中的违法行为作为今明两年执法的重点。去年,国家统计局内正式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构建防范统计造假、提高数据真实性的长效机制。规定的原文内容逐条解读03指导思想第一条第二条为了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

10、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统计督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发现问题、严明纪律,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制度保

11、障。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国家统计局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统计督察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年度督察计划,批准督察事项,审定督察报告,研究解决督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承担统计督察日常工作。国家统计局通过组建统计督察组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统计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统计督察对象是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重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

12、员,必要时可以延伸至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规定逐条解读第六条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的内容包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指导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研究解决统计建设重大问题等情况;(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依法设立统计机构,维护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职权,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等情况;(三)建立防范和惩治

13、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等情况;(四)应当督察的其他情况。对市级及以下党委和政府、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开展统计督察。规定逐条解读第七条对各级统计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开展统计督察的内容包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情况;(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律底线,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依法组织开展统

14、计工作,依法实施和监管统计调查,依法报请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等情况;(三)执行国家统计规则,遵守国家统计政令,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执行统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各项统计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参与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等情况;(四)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监督检查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落实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制度等情况;(五)应当督察的其他情况。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开展统

15、计督察的内容还包括:依法提供统计资料、行政记录,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贯彻落实统计信息共享要求等情况。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开展统计督察。规定逐条解读第八条统计督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召开有关统计工作座谈会,听取被督察地区、部门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等情况汇报;(二)与被督察地区、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向知情人员询问有关情况;(三)设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受理反映被督察地区、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调阅、复制有关统计资料和与统计工作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等材料,进入被督察地

16、区、部门统计机构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查询;(五)进行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等情况的问卷调查,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赴被督察地区、部门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六)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其他方式。规定逐条解读第九条第十条统计督察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方案。国家统计局根据具体任务组建统计督察组,确定统计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明确督察组及其成员职责。统计督察组根据其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督察目的、对象、内容、方式、期限等。(二)实地督察。统计督察组赴有关地区、部门督察前应当先收集了解督察对象有关统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向被督察地区、部门送达统计督察通知书。统计督察组到达后应当向被

17、督察地区、部门通报督察内容,严格按照督察实施方案开展督察。(三)报告情况。统计督察组实地督察结束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督察报告以及督察意见书,经与督察对象沟通后,向国家统计局报告督察基本情况,反映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国家统计局应当及时听取统计督察组的督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统计违纪违法、应当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定逐条解读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国家统计局应当及时向被督察地区、部门反馈相关督察情况,指出有关统计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将督察意见书提供给被督察地区、部门,并将督察报告以及督察意见书移交中央纪委

18、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其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督察意见应当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再反馈。统计督察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被督察地区、部门收到统计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应当以适当方式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督察中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的,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规定逐条解读第十四条国家统计局每年年初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年度统计督察情况。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被督察地区、部门应当支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被督察地区、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统计督察监督,积极

19、配合统计督察组开展工作。督察涉及的相关人员有义务向统计督察组如实反映情况。被督察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甚至拒绝、阻碍和干扰统计督察工作的,应当视为包庇、纵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规定逐条解读第十七条统计督察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统计督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有关纪律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力,不如实报告统计督察情况,甚至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二)泄露统计督察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及其工作秘密的;(三)统计督察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者利用统计督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有其他违反统计督察纪律行为的。规定逐条解读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国家统计局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规定逐条解读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主讲人:X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学习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模板课件.pptx)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