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的立法宗旨是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文8章98条涉及工资问题的规定有33条,占1/3。由此可见,工资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本法有关工资的规定,体现了新时期我国工资政策的新取向,体现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许多人讲劳动合同法,侧重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及解除,不重视讲劳动者提供劳动后获得劳动报酬的法定权益。本人专门就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工资问题进行解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国家法律中的工资基准 集体合同中的工资基准 规章制度中的工资基准个人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基准法律效力低工资标准低高高 国家关于劳动报酬支付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有两层含义:(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属于合同效力的体现;(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这充分说明劳动报酬(工资)制度是一个涉及三方的制度:从劳动者角度,本条规定赋予其工资权;从用人单位角度,本条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从国家角度,本条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工资的管理权。国家对劳动报酬有一系列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遵守:(1)劳动法46条的原则规定;(2)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工资支付规定;(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颁布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