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市民利用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逐步得到提高,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全社会法律观念的加强给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因此,作为城市管理中最重要的基层组织者和管理者,必须学法懂法,依法用法,才能做好我们的工作。主要内容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三、城市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 四、城市管理执法的难点把握 五、城市管理适用行政处罚的重点问题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
2、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二、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交通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环保园林工商广告市容 2、道路容貌 1、建(构)筑物容貌 4、户外广告及招牌标志容貌3、机动车及停放 5、夜景亮化(一)城市市容管理规定(一)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2、生活垃圾倾倒、收集、运输。1、对市民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4、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和监管。3、环卫设施建设、管理与养护。5、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置。(二)环卫管理规定(二)环卫管理规定 2、占用城市道路。1、挖掘城市道路。4、禁止在人行道停
3、放和行驶机动车辆。3、对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管理。(三)市政道路管理规定 5、城市排水管理。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四)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1、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管理(五)工商管理方面规定(六)环境保护 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3、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2、城市绿化用地专项保护。1、修剪砍伐、移植树木许可。4、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3、对城市绿化植物的日常维护。(七)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1、对机动车停车管理要求。2、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要求。(八)公安交通管理规定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本要求(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1、明确执法目的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履行法律赋予自已的职责?为最广
4、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2、执法的最高目标法律得到执行?人民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已满意?全都满意3、执法价值权衡(生存权利和管理秩序、美观整洁)(二)建立行政执法体制处理好市、区、街道执法管理的关系(重心下移,分工协作,力量整合,对下指导,城管进乡镇、新区、社区)明确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后,有关部门的职责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1、利:有利于整合执法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不到位两方面的问题;有利于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2、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其它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开,增加了部门协调的工作环节。特别是规划执法(三)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5、机制(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征求意见、信息共享等);建立部门内部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与执法队伍关系、法制机构与执法队伍关系、执法队伍内部查、处、督关系);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和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度等等工作制度,并切实执行。(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坚持正确执法原则(1)合法原则(根据法律授权执法;依照法律规定执法)(2)合理原则(公正、公平、公开)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统一3、作出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4、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说理式执法(五)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减少协管员的比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 把好执法人
6、员入口关 加强队员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业务培训 改善执法装备和队员工作条件、生活待遇 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队伍创建活动)(六)积极改善执法环境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上有公信力的人士监督、参与执法;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城管法规和城管执法正面典型;密切与媒体的关系,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水平;通过信息网络、政风热线、12319等渠道加强与公众直接沟通;城管进社区,帮扶生活困难的执法对象,密切与基层群众的关系。四、城市管理执法难点把握一、违法建设的制止与查处一、违法建设的制止与查处 违法建设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耗损了大量的社会公众资源违法建设严重影
7、响了城市规划和城市容貌,耗损了大量的社会公众资源和公共管理力量,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尤其在一些拆迁地块,集中和公共管理力量,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尤其在一些拆迁地块,集中抢搭违建情况相当突出。一旦发现不及时,查处手段跟不上,眼睁睁地抢搭违建情况相当突出。一旦发现不及时,查处手段跟不上,眼睁睁地看着违法建设已经完成,给国家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看着违法建设已经完成,给国家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
8、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其违法收入按照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其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建设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
9、建设情形的单项工程整体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情形的单项工程整体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由本级人不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民政府责成有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强制拆除等措施,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以暴力或
10、者其他方式阻扰、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阻扰、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处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处罚。对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公告期满后,对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公告期满后,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由本级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部门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予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部门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以拆除或者没收。第五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工程时,无法确定其所有人、管理人的工程时,无法确定其所有人、管理人的,应当通,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有关媒体并在
11、该违法建设场过政府网站、公示栏、有关媒体并在该违法建设场地醒目位置发布公告等,督促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理。地醒目位置发布公告等,督促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不得少于公告期不得少于60日。日。前款所称无法采取改前款所称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包括:的情形,包括:(一)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一)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面、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压面、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压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二)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二)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进
12、行建设的;进行建设的;(三)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三)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线、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四)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四)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五)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五)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本条第一款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设是指违法建设工程整体造价。工程整体造价。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 城乡
13、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人防等有关部门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用设施及各类管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履行规划审批、竣工核实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几个问题的理解对几个问题的理解(一)(一)国国务务院院法法制制办办公公室室关关于于“责责令令限限期期拆拆除除”是是否否是是行行政政处处罚罚行行为为的的答答复复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责令限期拆除”
14、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请示(川府法20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行为。2000年12月1日((九)九)强制拆除强制拆除 1 1、要有合法的前提要有合法的前提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
15、查封施工现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强制拆除等措施。2 2、部门配合部门配合 3 3、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4 4、做好证据保全做好证据保全5 5、交有拆除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交有拆除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第十一条)十一条)6 6、要有严密的现场组织要有严密的现场组织(切勿疏忽大切勿疏忽大意,安徽淮南事件)意,安徽淮南事件)7 7、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代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代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以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为例以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为例)三个阶段:调查取证阶段、作出决定阶段、决定执行阶段三个
16、阶段:调查取证阶段、作出决定阶段、决定执行阶段(一)调查取证阶段:(一)调查取证阶段:1、几个关键问题、几个关键问题(1)违法建设的认定(2)违法当事人的确定 (3)法律运用(1 1)违法建设的认定)违法建设的认定 A、具体案例、争议的焦点、争议的焦点:是否是违法构筑物、法院的观点:、法院的观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合肥市规划局具有对搭建的木质结构的性质进行界定的职权 至于其它楼层的搭建是否影响当事人的安全,不是当事人可以搭建违法建设的合法理由,楼上的搭建是否应予拆除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法院的建议:、法院的建议:B B、所有的违法建设是否必须经规划主管部门认定、所有的违法建设是否必
17、须经规划主管部门认定 主要理由如下:(1)从违法建筑的处理上看,并非所有的违章建筑都要强拆。违法建筑本身又分为两类:一类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等强行规定,无成为合法建筑物可能的违法建筑,另一类是并未违反城乡规划法等强行规定,事后可通过补办手续,从而成为合法建筑的违法建筑。因此,强拆只能针对经规划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且需要拆除之后,才可以进行。(2)从职权从属上看。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物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职权。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没有职权认定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3)从保护相对人利益角度看。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因此,拆违对于违法建设所
18、有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如果城管部门认定房屋系违法建筑而不能提供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时,被拆除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认定。这样能够有效保障相对人的权益。个人观点:一般情况下,须经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特别是对办理过前期许可手续的、农民自住房、当事人不配合调查的等。C C、请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请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是该建设是否是违法建设 二是对该建设如何处理。是拆除、罚款、没收收入还是其他处理(2 2)违法当事人的确定)违法当事人的确定主要问题:如何确定违法当事人一是无法确定所有人二是当事人拒不配合的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 对于无法确定所有人的违法建设,建设工程所
19、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在新闻媒体、违法建设现场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违法建设所有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所有人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处理。(3)法律运用法律运用 主要问题:在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成的违法建筑,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需要作出处罚处理,应当适用城乡规划法还是城市规划法?立法法8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2004年最高院的座谈会纪要,“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基于法律,原则上应可采取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4 4)证据收集)证据
20、收集A A、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下列几方面、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下列几方面的证据:的证据:(一)违法行为主体方面的证据:违法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住址(地址);(二)违法事实是否成立方面的证据:违法建设是否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有无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的时间、地点,违法建设的使用性质、工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三)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违法行为是否已改正等其他证据。B B、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可通过现场检查、现场、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可通过现场检查、现场勘察、现场拍照录像、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提勘察、
21、现场拍照录像、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提请规划部门界定等方式获得。请规划部门界定等方式获得。一般流程:一般流程:(1)案件发现:巡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等(2)现场检查勘验:制作现场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拍照(摄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履行报批立案手续(4)询问调查:对违法当事人、相关证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收集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许可资料。(5)发函咨询:取得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材料(6)调查终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提出初步处罚建议,履行报批手续今年9月7日下午4时20分左右,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
22、局长吴建国在206国道国庆西路巡查时,发现沿街有一违法建设房正在抢建,吴建国及20多名执法人员当场进行制止。户主尹某某闻讯赶到现场试图阻拦,通过执法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尹某某停止了阻拦。吴建国带领执法人员实施拆除行动,当依法拆除进入尾声时,尹某某突然将正在二楼楼顶拆违的吴建国推了下去,致吴建国摔到地面当场昏迷不醒,经送医院紧急抢救无效后因公殉职。防控违法建设的关键防控违法建设的关键 建立监控网络,责任到人;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基层组织和企业的作用;及早发现,果断处置;做好案外工作,动员自拆。二、临时摊点设置与占道经营问题二、临时摊点设置与占道经营问题随意占道的小百货摊点随意占道的小百货
23、摊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是当前城市管理中最常见、最难管、又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容易引发恶性暴力事件的一大难题。取缔占道经营可适用的法律法规1 1、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2 2、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营的,可以的,可以暂扣
24、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元以下罚款。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要求违法行为人要求违法行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3 3、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经营设施的,责令拆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经营设施的,责令拆除
25、违法经营设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违法经营设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取缔占道经营可适用的法律法规4 4、对无照经营行为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对无照经营行为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370370号令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5 5、在证据可能灭丢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实施证据、在证据可能灭丢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处罚法)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处罚法)关于关于“暂扣暂扣”的解读的解读 所有暂扣
26、(查封、扣押)都应当出具清单。所有暂扣(查封、扣押)都应当出具清单。占道经营占道经营省条例省条例暂扣物品暂扣物品.器具器具未明确未明确倚门出摊倚门出摊(有照经营)(有照经营)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7 7 天天占道经营占道经营(无照经营)(无照经营)370370号令号令查封、扣押查封、扣押15301530(天天)*暂扣暂扣鲜活物品鲜活物品的处置问题的处置问题 案情回放:案情回放:李某占道卖水果,被城管执法人李某占道卖水果,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了,第一次教育李某不要再占用城市道员发现了,第一次教育李某不要再占用城市道路叫卖。李某当时回避了一下。但执法人员巡路叫卖。李某当时回避了
27、一下。但执法人员巡查半小时回来后,发现李某还在原处占道叫卖。查半小时回来后,发现李某还在原处占道叫卖。执法人员随即对李某经营的物品和器具进行了执法人员随即对李某经营的物品和器具进行了暂扣,并出具了暂扣清单,还告知李某这几天暂扣,并出具了暂扣清单,还告知李某这几天整治任务重,要他整治任务重,要他3 3天以后再到执法大队接受天以后再到执法大队接受处理。处理。对难以对难以保存的保存的鲜活物品,在处置时应当慎之又鲜活物品,在处置时应当慎之又慎。尤其需要重点关注的:慎。尤其需要重点关注的:一是在暂扣鲜活物品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一是在暂扣鲜活物品时,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告知为人
28、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告知延期接受处理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延期接受处理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二是在违法行为人如不按照要求及时到指定二是在违法行为人如不按照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从维护违法行为人财产价值地点接受处理的,从维护违法行为人财产价值角度出发,应当依法拍卖或变卖。角度出发,应当依法拍卖或变卖。三是暂扣的物品不易拍卖或变卖的,也不能三是暂扣的物品不易拍卖或变卖的,也不能自用。自用。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处理占道经营要点对于长期占道经营者,是想叫其移位、
29、对于长期占道经营者,是想叫其移位、暂时撤离、还是永久取缔?执法前心中必须要有预期目标,暂时撤离、还是永久取缔?执法前心中必须要有预期目标,避免仓促上阵,留下隐患;避免仓促上阵,留下隐患;对于占道经营典型钉子户,执法者对对于占道经营典型钉子户,执法者对其背景把握不准,调研不充分,执法预案又未跟上,极易其背景把握不准,调研不充分,执法预案又未跟上,极易演变成群体性对抗事件;演变成群体性对抗事件;对已经发生的流血事件处理要果断,对已经发生的流血事件处理要果断,不能在现场纠缠,一旦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再来处理就晚了。不能在现场纠缠,一旦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再来处理就晚了。2010年年8月月30日日5点多钟,江
30、点多钟,江苏苏南通崇川区城管局和平桥南通崇川区城管局和平桥中队城管队员刘小兵中队城管队员刘小兵、马斌、马斌、薛峰以及协管员严明薛峰以及协管员严明4人,对人,对南通市区濠西路一南通市区濠西路一“马路早马路早市市”进行管理。该进行管理。该“马路早马路早市市”位于南通蔬菜副食品批位于南通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南侧围墙外,流动摊发市场南侧围墙外,流动摊贩挤满了非机动车道,有些贩挤满了非机动车道,有些摊贩甚至将摊位摆到了机动摊贩甚至将摊位摆到了机动车道上。城管队员刘小兵在车道上。城管队员刘小兵在对一名流动摊贩依法进行管对一名流动摊贩依法进行管理完毕离开时,该摊贩追上理完毕离开时,该摊贩追上来,刺中毫无防备的
31、刘小兵来,刺中毫无防备的刘小兵胸腹部,致其血溅满墙、当胸腹部,致其血溅满墙、当场倒地。刘小兵被紧急送往场倒地。刘小兵被紧急送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因公殉职。不幸因公殉职。江苏南通城管因江苏南通城管因冲突冲突 被被流动商贩连捅两刀流动商贩连捅两刀身亡身亡 摊贩存在是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非城管部门独自可以解决。有关部门应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贸市场的数量和容量,降低进入农贸市场的门槛,才能实现引摊入市。对于流动摊点,基层政府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小吃摊群的日常管理必须十分严格小吃摊群的日常管理必须十分严格 统一入
32、室入棚的五小行业疏导摊点统一入室入棚的五小行业疏导摊点外形新颖别致的早餐车实行食品配送经营外形新颖别致的早餐车实行食品配送经营规范管理的疏导西瓜摊群规范管理的疏导西瓜摊群干净整洁的修旧摊点也是一道风景线干净整洁的修旧摊点也是一道风景线三、破墙开店管理=1、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
33、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
34、划、国土资源、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有关部门应当征求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意见;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的使用性质和用途。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其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建设情形的单项工程整体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2、如何查处、如何查处 运用市容条例进行查处(1)调查取证(2)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3)逾期未整改的,下达处罚决定书
35、3、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引用法条要全五、五、城市管理适用行政处罚的重点问题行行政政处处罚罚的的基基本本原原则则 1.1.处罚法定原则(核心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核心原则)2.2.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原则 3.3.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4.4.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5.5.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原则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此规定,一事不再罚可界定为: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无论是违反一规范,
36、还是数个规范,受一个行政主体管辖,还是数个行政主体管辖,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但如果是罚款,则罚款只能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也可以是责令停产停业,还可以是没收等,只是不能再罚款。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易混淆情形1、行为人受处罚后,又实施同性质违法行为,可再次处罚。主要指连续违法行为,处罚原则是追溯以前数次行为从一处罚,如处罚后行为人又实施连续行为,按上述原则再给予处罚。2、并处。指法律规定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同时适用两种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形式。行政处罚中,在法律没有并处规定和特殊情况时,原则上只能对行为人适用一种处罚形式,法律明确规定并处时,可同时适用两种及以上的处罚形
37、式。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有赌博行为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兼处或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3、两罚。指法人或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时,既处罚直接行为人或主管人员,也要处罚法人或组织。4、执行罚。指行为人不履行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时,对其课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如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行政政处处罚罚的的种种类类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 1、警告;、警告;2 2、罚款;、罚款;3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 4、责令停产停业;
38、、责令停产停业;5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照;6 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7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执法证据收集执法证据收集 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处罚决定作出阶段处罚决定作出阶段 1、争议焦点:、争议焦点:限期拆除决定的性质 对限期拆除决定的性质始终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是行政处罚,有人认为是行政强制措施,如国务院对四川省法制办的答复中,认为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行为。在实践当中,法院一般把限期拆除行为当做行
39、政处罚对待。2、一般流程:、一般流程:(1)集体讨论决定(2)事先告知(3)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4)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进行复核并告知(5)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第29条的规定,应把握两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例如,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
40、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1、行政机关应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这是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的内容。其一,只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对处罚不服才可以行使其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这种告知义务实质上是剥夺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其二,只有当事人在被告知处罚种类和幅度,其认为属于可以申请听证的,其享有申请听证的
41、权利才能得到保证。2、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与告知当事人的不一致,是否属于违法处罚?如果作出的处罚比告知的较轻,应认为行政机关在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后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比告知的处罚更重的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3、在一般程序中,行政机关应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多少天履行告知程序?这一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告知当事人的时间与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应有合理的间隔期限。这个间隔期限至少应当保证当事人针对被告知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行政机关将告知事项的文书与处罚决定书同
42、时送达,或在告知之后立即作出处罚,实际上是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权。这样的行政处罚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同样,责令改正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间应当有合理的期限间隔。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限制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案例案例:北京城管北京城管“带人带人”事件事件事件回放:事件回放:1010月月2626日,三轮车车夫朱合芳因日,三轮车车夫朱合芳因涉嫌非法营运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受到北京涉嫌非法营运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受到北京大兴区城管大队兴丰分队查处。执法人员要大兴区城管大队
43、兴丰分队查处。执法人员要求朱合芳下车配合调查,朱没下车,也不肯求朱合芳下车配合调查,朱没下车,也不肯配合执法。按目击者的说法,一干部模样的配合执法。按目击者的说法,一干部模样的人大声喝道人大声喝道“把他带走把他带走”,城管队员便将朱,城管队员便将朱合芳从三轮车上合芳从三轮车上“架架”了下来,但朱嘴里一了下来,但朱嘴里一直喊着直喊着“我就不给,我就不给我就不给,我就不给”,随后被,随后被“推推”上一辆城管的面包车里带走了。三小上一辆城管的面包车里带走了。三小时后就发生了朱因时后就发生了朱因“桥脑出血桥脑出血”死亡的事情。死亡的事情。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按我国法律规定,按我国法律规定,“带人带人”
44、属于属于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权力只能由公安机关及限制人身自由,这种权力只能由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行使。虽然也有媒体报道称,朱系司法机关行使。虽然也有媒体报道称,朱系自愿上车,主动要求前往城管队去接受处理。自愿上车,主动要求前往城管队去接受处理。但从普通民众的视角看:朱先是激烈地反抗但从普通民众的视角看:朱先是激烈地反抗执法,后来进了车里,自然容易认为那是城执法,后来进了车里,自然容易认为那是城管管“强制带人强制带人”,而这种,而这种“强制强制”极易激化极易激化矛盾。矛盾。所以,只要执法者不是公安,就不能进所以,只要执法者不是公安,就不能进行人身强制;同样也应避免行人身强制;同样也应避免“带人带人”
45、,哪怕,哪怕是对方自愿跟车,也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是对方自愿跟车,也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问题一:对违停当事人处以问题一:对违停当事人处以100百元的罚款,能否适百元的罚款,能否适用简易程序?(两种情形)用简易程序?(两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
46、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问题二:能否当场收取罚款?问题二:能否当场收取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
47、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行政处罚法为了提高行
48、政执法效率,设置了简易程序,允许当场处罚,但必须满足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低额罚款(个人50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警告等4个法定要件。同时提示仅是可以适用,而不是强制性的必须或者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设定了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为行政相对人对抗行政执法公定力和不停止执行强制权,提供了有效的救济。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以及行政复议法都未作出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可以免于举证的除外特别规定,由此提醒行政机关适用简易程序有风险。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
49、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执行阶段执行阶段 1、几个问题:、几个问题:(1)如何理解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50、(2)公告、催告文书什么时候下比较合适,公告的主要内容、公告的方式?公告的主要内容、公告的方式?2、一般流程、一般流程(1)公告公告: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后二十日内发布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公告可通过政府网站、张贴在违法建设现场等方式发布。(2)催告催告:行政诉讼期满后,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制作下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催告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3)报批:)报批:当事人逾期仍未自行拆除的,制作有关事项报批表,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后,报区政府(管委会)审核。(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经催告和批准后,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的,制作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