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课程简介课程简介课程结构课程结构 情境一情境一 导论导论 税收与企业涉税基础知识税收与企业涉税基础知识 情境二准备纳税情境二准备纳税 情境三情境三 税款计算税款计算流转税流转税 情境四情境四 税款计算税款计算所得税所得税 情境五税款计算情境五税款计算其它税种其它税种 情境六情境六 税款申报与缴纳税款申报与缴纳 情境七情境七 应对税务稽查与聘请税务代理应对税务稽查与聘请税务代理(机动机动)情境八情境八 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主要教学方式主要教学方式理论讲授(动脑应知能力)理论讲授(动脑应知能力)案例分析(动手应会能力)案例分析(动手应会能力)实务操作(应知应
2、会相结合)实务操作(应知应会相结合)考核方式及标准考核方式及标准课程成绩课程成绩100%100%应知鉴定成应知鉴定成绩绩50%50%应会鉴定成绩应会鉴定成绩50%50%平时应知鉴定成绩(平时应知鉴定成绩(20%20%)期末应知综合性鉴定(期末应知综合性鉴定(30%30%)平时作业平时作业课堂抽查课堂抽查学习态度学习态度平时应会鉴定成绩(平时应会鉴定成绩(20%20%)期末应会综合性鉴定(期末应会综合性鉴定(30%30%)表格填制表格填制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实训报告实训报告学习态度学习态度情境一导论税收与企业涉税基础知识学学 习习 重重 点点1 1、理解税收和税收管理体制概念、理解税收和税收管理体制
3、概念2 2、掌握税收制度构成要素、掌握税收制度构成要素3 3、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权的具体划分、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权的具体划分4 4、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K101 税税 收收 基基 础础 知识知识一、税收的概念:一、税收的概念:你的日常生活与税收相关吗?你的日常生活与税收相关吗?你交税吗?你交税吗?你享受税收的好处吗?你享受税收的好处吗?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以及这
4、种分配形成的分配一种规范形式,以及这种分配形成的分配关系。关系。(一)税收的本质:(一)税收的本质:1 1、税收是一种、税收是一种分配分配从社会产品中分割一部分集中到政府手中从社会产品中分割一部分集中到政府手中2 2、税收是、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的分配是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是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3 3、税收分配的对象主要为、税收分配的对象主要为剩余产品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是税收的根本源泉剩余产品是税收的根本源泉4 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社会公共需要 私人难以满足的需要私人难以满足的需要二、税收的本质和特征二、税收的本质和特征1.1.强制性强制
5、性税收的税收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指国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是指国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二)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特征判定税与非税收入的基本点判定税与非税收入的基本点3.3.固定性固定性税收的税收的固定性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通过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和课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和课征方法等。征方法等。2.2.无偿性无偿性税收的税收的无偿性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承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承担偿还义务,也不需
6、要支付任何代价。担偿还义务,也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三、现代税收的职能和作用三、现代税收的职能和作用(一)职能:(一)职能:税收职能是税收自身固有的功能税收职能是税收自身固有的功能1.组织财政收入组织财政收入2.调节经济运行调节经济运行3.纠正收入的分配不公纠正收入的分配不公*(四)税收分类(四)税收分类1 1、按征税对象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2 2、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3 3、按计税依据分类、按计税依据分类4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5 5、按税收管理与使用权限分类、按税收管理与使用权限分类*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流转税 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
7、征税对象。所得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财产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征税对象的税。资源税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纳税征收。*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价内税是计税价格包括税金否价外税*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 数量单位 为标准,按 固定单位税额 征收的税种。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 价格金额 为标准,按 规定税率 征收的税种。*模块一 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直接税 不能 纳税人直接将税负转嫁给他人 能够间接税纳税人纳税人=负税人负税人纳税人纳税人负税人负税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收入入归?归?支支配配使
8、使用用中央地方分享管管理理权权限限归?归?K10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管办税收制度: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管办 法的总称。法的总称。它由各种税收要素它由各种税收要素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组成。因素组成。向谁征?向谁征?对什么征对什么征?征多少征多少?如何征?如何征?一、纳税人:纳税主体一、纳税人: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一)纳税人的分类纳税人的分类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可分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可分为法人法人和和自然自然人两人两大类。大类。(二)相关概
9、念:(二)相关概念:1.1.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税法上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税法上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2.负税人:负税人:税收负担的真正承担者。税收负担的真正承担者。*A A、外国企业外国企业A A委托境内委托境内代理公司代理公司B B,销售其一台机器设,销售其一台机器设备。备。B B、小王小王向某向某商场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支付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支付商场50005000元。元。*负税人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人最终负担税款的人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扣缴义务扣缴义务人人代为扣缴税款的人代为扣缴税款的人
10、既非纳税人既非纳税人也非负税人也非负税人纳税人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某税种对解决某税种对“谁谁”课税课税问题纳税主体问题纳税主体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和自然人二、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征税的客体:征税的客体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标志。的标志。征税对象:流转额征税对象:流转额征税对象:所得额征税对象:所得额流转税流转税所得税所得税税目:税目:征税对象具体化征税对象具体化征税对象征税对象解决某税种对解决某税种对“什么什么”课税问课税问题题区别税种的主要标区别税种的主
11、要标志志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征税对象数量征税对象数量化计算应纳税化计算应纳税额的直接根据额的直接根据计税金额:从价计税计税金额:从价计税计税数量:从量计税计税数量:从量计税既从价又从量:复合既从价又从量:复合计税计税税目税目征税对象具体征税对象具体化化列举法和概括法列举法和概括法三、税率:税收制度的核心:三、税率:税收制度的核心: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否应该赚得越是否应该赚得越多交税越多?多交税越多?税率的基本形式:税率的基本形式:1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 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论数额大小,均
12、按同一比例计征 的税率。的税率。(1)(1)产品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2)(2)行业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3)(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4)(4)幅度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5)(5)分档比例税率分档比例税率*2 2、累进税率累进税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即按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若干不同税率。即按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若干不同的征税级距,规定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等级税率,的征税级距,规定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等级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全额累进全额累进 类型类型 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
13、进: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累进税率累进税率例:课税对象数额例:课税对象数额=9000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计计 税税900020%=1800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计计 税税15003%=450150045003%10%20%25%90009000(45001500)10%=300(90004500)20%=900=1245(9100)910025%=2275(91009000)25%=2525=1270*级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小于1500元3%02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20%5554
14、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25%100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 500元的不超过1 455元302超过1 500至4 500元的部分超过1 455至4 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 500至9 000元的部分超过4 155至7 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 000至35 000元的部分超过7 755至27 255元的部分251 0055超过35 000至55 000元的部分超过27 255至41 255元的部分302 7556超过55 000至80 000
15、元的部分超过41 255至57 505元的部分355 5057超过80 000的部分超过57 505元的部分4513 5053 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又称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固定税额”,是按单位,是按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时,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时,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4 4、0 0税率税率:征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征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税。缴税。(1)(1)在所得课税中,对所得中的免税部分规定税在所得课税中,对所得中的免税部分规定税率为零,保证所得少
16、者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率为零,保证所得少者的生活和生产需要;(2)(2)在商品课税中,对出口商品规定税率为零,在商品课税中,对出口商品规定税率为零,即退还出口商品已纳的税款。即退还出口商品已纳的税款。*四、纳税环节: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转过程中,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一次课征制一次课征制:如资源税、消费税:如资源税、消费税 两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 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如增值税如增值税*五、纳税期限:五、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
17、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解缴税款的起止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解缴税款的起止时间。时间。按次征收:如耕地占用税按次征收:如耕地占用税 按期征收:如增值税按期征收:如增值税 六、纳税地点:六、纳税地点:纳税人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七、税七、税收减免收减免 税基式减免: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率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项目扣除项目扣除缩小计税依据缩小计税依据 跨期结转跨期结转 起征点起征点 免征额免征额全部免征全部免征 减半征收减半征收*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起征点开始征税的起开始征税的起点点未达
18、到起征点不征税,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全额计达到或超过的全额计税税个别优惠特点。在起征个别优惠特点。在起征点附近税负分配不公平点附近税负分配不公平免征额免征额免于征税的数免于征税的数额额未达免征额不征税,未达免征额不征税,超过此点只就超过部超过此点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分征税普遍优惠的特点。普遍优惠的特点。税负分配比较公平税负分配比较公平*某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为某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为30003000元,税率为元,税率为5%5%。假定规定假定规定20002000元为元为起征点起征点:则其应纳税额为则其应纳税额为150150元元(3000(30005%);5%);假定规定假定规定20002000元
19、为元为免征额免征额:则其应纳税额为则其应纳税额为5050元【(元【(3000-20003000-2000)5%5%】*八、税收加征八、税收加征(1 1)地方附加:)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如教育费附加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如教育费附加 。(2 2)加成征收:)加成征收:按法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以应纳税额为按法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加成一成相当于应纳税额的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加成一成相当于应纳税额的10%10%,加征成数,加征成数一
20、般规定在一成至十成之间。如劳务一般规定在一成至十成之间。如劳务报酬所得的加成。报酬所得的加成。K103 企业行为与国家税收管理 K104 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税收方政府之间税收收入收入和税收和税收管理权限管理权限的制度。的制度。(一一)税收管理权限:税收管理权限: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 税收法规的制订、审议、表决、批准、公布税收法规的制订、审议、表决、批准、公布 税收执法权税收执法权(管理权管理权)税收法规的执行: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法规的解税收法规的执行:税种的开征与停征
21、;法规的解释;税率、税目的调整;减免、加征的审批释;税率、税目的调整;减免、加征的审批1 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税收立法权的划分:1 1)税收立法权是制订、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税收立法权是制订、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如何划分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如何划分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2)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立法权集中在中央。方税: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依法赋予地方适
22、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保证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企业平等竞争保证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企业平等竞争灵活及时地解决地方性问题灵活及时地解决地方性问题2、税收执法权的划分:、税收执法权的划分:1)中央税:)中央税:税收管理权由国务院及税务主管部门掌握,中央税务机税收管理权由国务院及税务主管部门掌握,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构负责征收2)地方税:)地方税:税收管理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及税务主管部门掌握,地方税收管理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及税务主管部门掌握,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3)共享税:)共享税:原则上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部分由中央税务机原则上中央税务
23、机构负责征收,地方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划入地方金库构划入地方金库4)经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区及经济特区可)经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区及经济特区可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5)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税法,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税法,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优惠定优惠6)税收减免权高度集中:)税收减免权高度集中: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免税。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免税。二、二、我国税收机构设置和征管范围划分我国税收机构设置和征管范围划分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税务局系
24、统地方税务局系统地方税务局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州、盟国家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分局、税务所同级同级政府政府同级同级政府政府(二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中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国现行税制体系税 类税 种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
25、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财产税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船舶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业税类烟叶税1 1、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铁道部门(删)、删)、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
26、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 2、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地方国企、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国企、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
27、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006年废除年废除3 3、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用税。在少数地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但在少数地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但在大部分地区,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在大部分地区,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4 4、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关税、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三三)、中央政府与地
28、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1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和海关代征的进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和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营业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等税、资源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等3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1)(1)
29、增值税增值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中央75%75%(2)(2)营业税:营业税:铁道部门铁道部门(删)、删)、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纳的营业税归中央(3)(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铁道部门(删)删)、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占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占60%60%(5)(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归中央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归中央(6)(6)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铁道部门(删)、删)、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各银行总行、各
30、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归中央公司集中缴纳的归中央(7)(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94%94%归中央归中央K105 K105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一纳税人的权利1 1、知情权:、知情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情况的权利。情况的权利。2 2、保密权:、保密权:要求税务机关为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守秘密。要求税务机关为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守秘密。3 3、税收监督权:、税收监督权:可以对税务机关、税务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可以对税
31、务机关、税务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举监督检举4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 5、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6 6、延期缴纳税款权、延期缴纳税款权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7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有权申请税务机
32、关退还。税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有权申请税务机关退还。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自发现之日起机关发现后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8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纳税人有依法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对纳税人
33、有依法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对属税收法规规定的扶持性减税、免税的,或符合困难性减税、免税条属税收法规规定的扶持性减税、免税的,或符合困难性减税、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提出书面减免申请。件的纳税人可依法提出书面减免申请。9 9、委托税务代理权:、委托税务代理权:1010、陈述与申辩权。、陈述与申辩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税务机关不会因申辩而加重处罚。不会因申辩而加重处罚。11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1212、税
34、收法律救济权:、税收法律救济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诉讼以及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13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作出规定金额罚款之前,应告知纳税人,纳税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作出规定金额罚款之前,应告知纳税人,纳税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有权要求举行听证。14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二纳税人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1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35、提交相关资料,并依照税法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2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义务:3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备案。4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
36、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5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纳税人必须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纳税人必须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纳税人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纳税人即使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办理纳税申报。也应办理纳税申报。6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
37、期限缴纳税款。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7 7、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按法律、法规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按法律、法规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必须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8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料,不得拒绝、隐瞒。9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纳税人应及时提供与纳税相关的各项信息。纳税人应及时提供与纳税相关的各项信息。10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如:关联交易、财产抵押、企业合并分立等。如:关联交易、财产抵押、企业合并分立等。K106 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