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契约文书写作秘书写作第一节 概述第一节 概述 一、种类 规章类文书主要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细则,以及章程、公约、制度、守则和规则等。契约类文书主要包括:意向书、协议书、合同等,当前一些国家和地区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合作备忘录等,也属于契约类文书。第一节 概述 二、特点 1.合法性 2.规范性 3.行业性 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一、概念与种类(一)概念 规章类文书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在行政管理、生产操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制定的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的事务文书。(二)种类 规章类文书分为法规性文书和规约性文书。法规性文书包括条例、
2、规定、办法、细则。规约性文书包括章程、公约、制度、守则、规则。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二、特点二、特点权威性明确性程序性依附性(一)法规性文书 1.1.条例条例定义:条例是由党中央组织及其授权的中央部门、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家或地方立法机关制发的,用来规定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的某些事项,对某一机关、团体组织的职权、工作及其成员行为等做出较全面、系统规定并长期执行的法规性文件,具有强烈的法规性和权威性。分类:依据不同,分类不同。特点:只有国家及其最高行政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才有制发条例的资格。国务院的各个部门所制定的与自己的职权有关的规章以“条例”命名时,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并以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不能擅
3、自制定发布。(一)法规性文书 2.2.规定规定定义: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有关事项做出政策性限定的法规性文书。分类:依据不同,分类不同。(一)法规性文书 3.3.办法办法定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贯彻某一法令或做好某方面工作而制定的法规性公文。分类:依据不同,分类不同。特点:应用范围广(一)法规性文书 4.4.细则细则定义: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为实施某一法律、法令、条例而制定的详细具体的法规性文书。分类:规范性细则,说明性细则,工作细则。特点:不能成为独立的文件,必须依附于某一项法律或法规,从属性强。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二)规约性文书(二)规约性文书 特点:约束力弱于法规性文
4、书,不具备法律效应,但具备规范效应。包括:章程、公约、制度、守则、规则。(二)规约性文书 1.1.章程章程定义:是一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自己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力、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约性文书。分类:党政团体章程,企事业单位章程。特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制定本部门章程的权力。(二)规约性文书 2.2.公约公约定义:广义的公约指国家间关于经济、技术或法律等专门问题经过谈判而达成的各方面必须遵守的有约束力的国际性多边条约。狭义的公约指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通过讨
5、论、协商所制定出的,约定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约性文书。分类:一般按内容性质划分(二)规约类文书 3.3.制度制度定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建立正常秩序而对某一工作或某方面活动做出规定、要求所属人员必须遵循的规约性公文。分类:种类繁多 特点:应用广泛,发布形式多样。(二)规约类文书 4.4.守则守则定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工作秩序,向所属成员发布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分类:部门工作行业守则,设备操作和生产工艺守则,道德规范守则。特点:属于职业道德范畴,不具有强制力和法律效应。但有保证和督促作用。(二)规约类文书 5.5.规则规则
6、定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某一事务或活动的行为准则做出具体规定的规约性文书。分类:从内容上分,可分为用于管理行政事务和用于管理业务事务的文书。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三、结构写法三、结构写法 规章类文书的格式由标题、签署、正文三规章类文书的格式由标题、签署、正文三部分组成。部分组成。(一)标题(一)标题 形式一:发文机关(实施范围)+事由+文种。形式二:事由+文种(办法)。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三、结构写法三、结构写法(二)签署(二)签署 形式一:将签署置于标题的正下方,标明该文种通过的时间、会议、发布机关或批准机关,并用括号标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0月24日国
7、务院批准 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 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重新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形式二:省略题下标示,将制发单位、制发时间置于正文右下方。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三、结构写法三、结构写法(三)正文(三)正文 形式一:章条式。适用于复杂的内容。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形式二:条款式。适用于相对简单的内容。正文没有章节,只有条款,从“第一条”开始按顺序排列至最后一条。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 四、写作要领四、写作要领文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态度
8、明朗,旗帜鲜明。文书的制定要以维护国家、集体的根本利益为前提。文书的制定要注意结构严谨、条目清晰、文字简洁、表达清楚。文书的规定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不要提过高的要求和目标。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 五、写作辨析五、写作辨析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 五、写作辨析五、写作辨析第二节 规章类文书六、文种行政效力的体现形式六、文种行政效力的体现形式条例、规定、章程在党的机关系统内可以作为正式公文行文;在行政系统,不能单独行文,只能以“令”、“决定”或“通知”的形式发布,和它们同时行文。细则、守则、制度等在行政系统内发布,要依托“令”、“决定”或“通知”的形式。在党政公文系统以外,规定、制度、公约、守则、规则、办
9、法可以由领导机构单独发布。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一、概念与种类 契约类文书常用于协调经济关系,规定各方责权利,作为凭证和依据。如意向书、协议(书)、合同、备忘录等。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二、特点与作用特点:1专业性 2效益性 3时效性 4预见性 作用:1.有助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规划的落实。2.是企事业单位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3.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契约类文书属于应用文体,同时还具有市场经济诚信法制建设特点:法人主体性平等互利性格式固定性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基本格式 标题、正文、落款。标题:契约类文书一般采用完全式和缩略式两种。正文部分:一般由导语(引言)、
10、主体等组成。落款:主要是签订单位和签订日期。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写作注意事项 契约类文书要正确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契约类文书成文过程必须始终坚持平等协商自愿原则。写作者需不断扩展知识面,熟悉专项业务。按照固有格式规范化写作。体现出文体特点和语言风格。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文种辨析 协议书与合同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谈判纪要与备忘录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协议书与合同的共同之处:合同首先是协议,但是协议未必是合同。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谓协议,是指有关国家、政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
11、。协议,在其所表示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合同是相同的。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
12、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联系:性质不同内容不同时效性不同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互有关联: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第三节 契约类文书谈判纪要与备忘录的联系和区别两者都是商务交往活动中常用的文书。但是两者有明显区别。一是效力不同。商务谈判纪要一经双方签字,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而备忘录没有约束力,只起提示备忘作用;二是内容不同。商务谈判纪要中记的主要是谈判双方达成的主要的一致性意见,而备忘录中记的则不一定是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是为了下一次谈判、洽谈或磋商而提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