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BICrosby境内企业发行境内企业发行A股的条件及要求股的条件及要求SBICROSBY2006年年12月月SBICrosby一境内企业一境内企业A A股上市的法律要求股上市的法律要求(一)证券法对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规定(一)证券法对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规定(证券法10、13、50条)1 1公开发行的概念公开发行的概念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法律、行政
2、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SBICrosby2.2.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消了原公司法关于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预计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要求。SBICrosby3 3、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n股票经国务院证
3、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n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原要求为人民币五千万元。n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n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n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SBICrosby(二)(二)IPOIPO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1 1、发行条件、发行条件-松紧搭配,提高发行公司质量松紧搭配,提高发行公司质量主体资格(主体资格(IPOIPO管理办法第二张第管理办法第二张第8 8、9 9条)条)1)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4、设立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这说明公司拟发行股票和上市,其前提条件该企业必须为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同时均属发起设立的性质,而不存在募集设立的方式。2)允许有限责任公司以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人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a.允许企业改制后连续计算经营时间的前提必须是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和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在这里管理办法未提及国有企业改制后设立的情况,应该说在尚未废止其他法律的前提下,对于国有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仍适用连续计算业绩的规定;SBICrosbyb.根据新公司法第9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
5、于公司净资产额,变更时为增加资本可公开发行股份;c.IPO管理办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整体变更”,即不得进行任何资产和业务的剥离;d.公司的主体资格在变更前后是延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无须通知公司债务人或征得债权人的同意。3)对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允许经国务院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方可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不适用分期出资的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的数额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为支持大型优质企业发行上市,规定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发行人可以不受成立三年限制
6、的豁免条款。SBICrosby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要求(IPO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一节第12、13条、第二节、第三节)根据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公司1)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这点是用以确保企业的经营业绩得以连续计算。2)产权清晰明确,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3)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具有独立性,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SBICrosby4)规
7、范运行方面要求发行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包括:A.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情况,最近一年内没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也没有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注: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包括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国家规定可以投资的机关法人。但是,在确定拟上市发行公司的发起人时,必须从能否顺利争取股票发行上市的角度去选择。如职工持股会及工会作为发起人在工商法规中规定是可以的。但是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作出的解释却认为职工持股会
8、及工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存在瑕疵,故凡有存在职工持股会和工会作为发起人的公司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一律不予受理。C.发行人具有严格规范的资金管理和运用制度;SBICrosbyD.发行人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对外不存在违规担保;注:a.在具体审核中,一般将依据行政处罚法而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做出的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视为重大违法行为。对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也可能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征求证监会法律部的意见。b.何谓“违规担保”?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且相关股东应放弃表决权。”;同时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9、为的通知一并解除了此前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禁止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负债率超过七成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以及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五成等限制,尊重上市公司自主决策及公司自律。但必须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律须经董事会审议,单笔或总额超过一定比例的担保、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SBICrosby财务会计方面的要求财务会计方面的要求(IPO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节)按照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具有持
10、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要求,对发行人的财务指标从多方面设定了具体的条件。1)资产质量、负债结构以及现金流量较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和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以及诉讼等情形2)无审计方面出具的保留意见。同时发行管理办法对此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即一旦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将三年内无法公开发行证券。3)最近三年内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扰发行工作的情况。4)关注持续经营能力 由于不同行业的盈利模式千差万别,管理办法主要从防范重大风险的角度,对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做出了禁止性规定,要求发行人:a.现有主营业
11、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b.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SBICrosbyc.发行人使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合法,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注:改制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重组进入股份公司的,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使用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须进入股份公司。同时拟上市公司应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权处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
12、露商标权的处置方式。d.此外IPO管理办法还规定不得存在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不能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SBICrosby 5)盈利能力上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这条的理解还应注意的是最近三年内应当是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持续经营相同的业务。如果最近三年出现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并且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有关行为完成满三年后才能申请发行上市。但如果上述行为未导致发行人的业务
13、发生重大变化,则不受影响。6)以往规定都是只要求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而IPO管理办法将盈利规模也纳入规定,要求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不再有以往规定中针对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的规定。注:但应强调的是,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的条件也仍然适用。应在操作中予以注意。SBICrosby7)计算净利润时要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依据,以合理反映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盈利能力。注: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企业获得的不是一般正常经营带来的损益,比如投资转让收益或损失、补贴收入、
14、债务重组收益或损失等。它的最大特点是本期发生的这些损益,并不代表企业今后也一定能够获得相同的损益,是一种非持续性损益。对于预测今后损益而言,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不能代表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特点,因此,评价利润指标应当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那部分损益,否则就极有可能造成决策判断失误。8)对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提出要求,并将二者设定为替代性指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衡量发行人盈利质量的重要指标,IPO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标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想造假,是非常困难的。SBICrosby9)延续了无形资产
15、比例限制的要求。根据主板上市公司的特点,避免发行人资产组成结构的重大失衡,IPO管理办法延续了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的规定,但允许扣除的用益物权较以往规定扩大了,增加了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将此条与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区别开。公司法的规定是针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要求,其内容仅包括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而本条的时间要求是“最近一期末”,内容也要宽一些。SBICro
16、sbyIPOIPO管理办法在强化市场约束力方面的其他调整内容管理办法在强化市场约束力方面的其他调整内容 1)取消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规定,并从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予以监督。股权分置改革后实行全流通发行,证券发行要采用询价制度,这种市场自身调控能力的加强使得同一发行股数的筹资额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出现较大变动,事前硬性规定筹资额上限的做法已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新情况。因此,IPO管理办法取消了过去执行的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规定,交由发行人和投资者决定,由市场的内在机制进行约束。但是,这种取消并不意味筹资额能够不受限的提高,对此管理办法保留了从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予以监管的规定,具体有以下
17、几方面:a.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b.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帐户。c.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d.在上述基础上IPO管理办法对融资额的具体使用进一步要求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SBICrosby2)取消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对关联交易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披露要求。IPO管理办法未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比例作出具
18、体的数字规定,而是对发行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披露要求,由投资者根据披露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IPO管理办法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发行人,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3)取消辅导期一年的规定,对保荐人的审慎核查工作和辅导义务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辅导制度在规范公司改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一年辅导期的硬性时间要求并不能保证辅导内容的质量,因此IPO管理办法取消了辅导一年方可申请发行上市的要求,同时证监会预将通过发布配套规定的方式,完善对保荐制度的相关要求,发布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保荐
19、人的辅导工作、审慎核查工作提出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要求。但应当注意的是实践中尚处于辅导期的公司,不能因为此条而终止辅导,应尽快完成辅导验收。SBICrosby4)取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不得增资扩股的规定。修订前的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两次股票发行需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因此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一年内增资扩股存在法律障碍。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取消了两次股票发行需间隔一年以上的规定,管理办法也不再对发行人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设置禁止性条款。取消这一规定,有利于企业在发行上市前根据自身情况引进战略投资者,也符合国际惯例。总之,通过取消辅导期和取消融资额度上限等规定,有助于吸引
20、优质上市公司在A股上市。取消辅导期等于是缩短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可以解决很多拟上市公司因为在A股市场上市时间周期太长而去境外上市的问题。原来的融资额是不超过净资产的两倍,现在把它交给市场去判断,该有什么样的发行价格、项目对资金的需求是什么样的,完全由市场和发行人来做判断,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需要确定融资规模,所以这也是非常有吸引力的。SBICrosby2.2.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强化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1)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证券法规定股票发行审核实行核准制度。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在监督和指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方面发挥着不
21、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证券法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的情况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实施预先披露制度(IPO管理办法第四章58、59、60条)a.时间上,规定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预先披露;b.进行预先披露地点为中国证监会网站;发行人也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c.预先披露的内容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d.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保证义务:即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的保证;SBICrosby
22、e.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内容的限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故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SBICrosby3.3.监管处罚监管处罚加大责任,提高证券监管水平加大责任,提高证券监管水平1)针对虚假陈述的处罚 新证券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和强化了保荐制度。规定了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制度,规定了有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
23、、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相关法定职责的,可以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以给予罚款、撤销任职资格乃至从业资格的处罚。其次加重了中介机构诚信责任。新证券法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发行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之外,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SBICrosbyIPO管理办法第五章在上述规定的精神指引下有作出如下规定:a.对上市公司提供的申请文件
24、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两个管理办法均规定除了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b.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字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将按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c.为证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及其他专项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其出具的专项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除承担证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外,中国证监
25、会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SBICrosby2)有关盈利预测目标未完成的责任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若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50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年内将不受理该公司的公开发行证券申请。SBICrosby(三)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的特殊要求(三)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的特殊要求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n发起人人数-适用公司
26、法的规定n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n设立方式-已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如申请转变为股份公司的,应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n审批-须由商务部审批。2.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A股与B股)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及上市发行股票的要求;SBICrosby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2)经营范围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3)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4)按规
27、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5)符合发行上市股票有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第2款)4.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发行股票后外资比例低于总股本25的,应缴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五条)SBICrosby二、境内企业改制并二、境内企业改制并A A股上市的工作程序股上市的工作程序1组建专门的改制机构 一般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企业财务负责人、法律
28、事务负责人等共同组成,负责改制工作的决策和领导。配备具有财务、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改制具体事务的实施和处理。2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企业是否具备发行股票及上市条件,是否有上市的必要等,进行初步的可行性研究。3选聘中介机构 企业改组一般聘请的中介机构有:()财务顾问,帮助企业制订改制重组方案,协调改制重组过程中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律师事务所,协助企业审查改制法律文件,出具律师工作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盈利预测等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SBICrosby4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1)各中介机构对企业的历
29、史沿革、组织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行业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债权债务、规章制度、税务、环保等诸多方面进行系统的熟悉和了解,发现问题,为有针对性地制订改制方案作准备。2)中介机构一般都应同企业签署保密协议,对其开展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企业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5制定并实施改制重组方案1)改制重组方案是实施改制重组的行动指南,对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安排。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报批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报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得实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设立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
30、以下简称非国有的企业),改制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SBICrosby6设立股份公司具体程序:1)各发起人起草并签订发起人协议书。2)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公司名称预核准。3)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主发起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4)制订公司章程。除了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外,章程还应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衔接。5)发起人认缴股款,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情况进行验证。以实物、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作为股款的,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6)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章程、推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等。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SBICrosby7.股票发行1)董事会拟订发行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31、会审议。2)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IPO管理办法第46、47条)3)中国证监会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IPO管理办法第49条)4)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IPO管理办法第48条)5)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IPO管理办法第50条)6)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
32、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IPO管理办法第52条)SBICrosby8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具体程序:1)依据沪深两交易所新出台的股票上市规则向证券交易所依法提交相关文件。2)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对上市申请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本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3)与交易所签署上市协议4)发布上市公告5)股票上市SBICrosby三境内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三境内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形成清晰的战略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存量资源。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规范股东大会、董
33、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SBICrosby(一)、境内企业(一)、境内企业A A股上市前改制重组的基本模式股上市前改制重组的基本模式整体变更:拟改制企业不进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投入到股份公司,原企业所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模式:原企业剥离非经营性资产之后,联合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实现整体上市。改制重组 分立重组:也称部分改制重组。是将企业专业生产经营系统与其他部门分离,以此为基础成立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法人,其中专业生产经营系统重组为股份公司,成为原企业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梯级重组模式:将企业专业生产
34、经营系统改组为股份公司,并引进外部资源即战略合作伙伴,原企业成为控股公司,将原企业非专业的生产经营系统改组为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SBICrosby(二)企业改制中的主要问题(二)企业改制中的主要问题1.1.1 1、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要求、新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要求2.1)设立要求3.发起人 4.二人以上,两百人以下,须有过半数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5.(公司法79条)6.注册资本 7.(1)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特定行业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8.(2)注册资本可分期投入: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的,可在两年内分期投入,但首期投资不能
35、低于注册资本的20或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投足。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资本。(公司法81条)SBICrosby出资方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2)新规定使得股权、特定的债权、矿产资源勘探及开采权、计算机软件程序、商业秘密等各种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成为可能。同时意味着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70%,非常有利于各类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公司法27
36、条)公司章程 发起人制订合法合规的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应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名称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组织机构 依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等组织机构。注:政府审批程序取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再需要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政府的批准。SBICrosby2 2)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的责任(公司法80、94、95条)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义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足出资,或者非货币出资财产实际价值显著低于认缴金额的,责任发起人应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还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负有承担设立行
37、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返还认股人股款并承担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有过失的发起人应赔偿公司因过失行为而遭受的损失。SBICrosby3 3).特殊运作事项的规定特殊运作事项的规定(公司法143、142、167条)公司可以为奖励公司员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应经股东大会通过,用税后利润支出且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公司可以因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持股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38、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以及离职后半年内均不得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SBICrosby4 4)强化法人治理的相关要求)强化法人治理的相关要求(公司法16、103、102、22、103条)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且相关股东应放弃表决权。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限缩短,股东大会年会为召开二十日前通知,临时股东大会为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有主持股东大会的义务,其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未履行职责时,监事会应召集
39、和支持,否则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决议的诉讼纠错机制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或者确认该决议无效。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和合法临时提案未列明的事项作出表决。SBICrosby(公
40、司法106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例如:某股份公司股份总额为1000万,第一大股东持有510万股,另外四名股东合计持有490万股。公司拟选举5名董事。按照传统的投票表决方式,第一大股东提名的董事无疑可以全部当选;如果该用累积投票制,则第一大股东拥有2550份表决权,其他四名股东合计持有2450份表决权。该四名股东如果将2450份表决权集中投票给其提名的一到
41、两名董事,则当选的几率即会大大提高。(公司法122-124条)SBICrosby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时,不得行使或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事项需有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方可召开和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增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内容,以及股东对该等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的救济方法。SBICrosby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152、153条)1)董事、高级管理人
42、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有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
43、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公司法109条)SBICrosby 2 2、审计及评估、审计及评估 如果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则须对改制的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并且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遵循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以及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配比的原则。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则须对原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包括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必须对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可以只进行审计,不进行评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不再实行评估项目立项批复和评估结果确认审
44、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核准。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除此以外,对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的企业、单位涉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资委受理审核;地方所属企业、单位涉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项目,省属地方企业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受理审核。SBICrosby3 3、国有股权的设置、国有股权的设置1 1)国有股权的含义)国有股权的含义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改
45、建为股份公司(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原企业应予撤销,原企业的国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2)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部分资产(连同部分负债)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如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指评估前净资产,下同)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含),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价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低于(不含),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SBICrosby新设立股份公司新设立股份公司(1)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成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
46、股。(2)国有企业(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2 2)国有资产折股的要求)国有资产折股的要求 国有资产严禁低估作价折股,一般应以评估确认后净资产折为国有股的股本。如果不全部折股,则折股方案须与募股方案和预计发行价格一并考虑,但折股比率(国有股股本发行前国有净资产)不得低于。3 3)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 首次公开申请股票发行的非国有股份公司,凡存在国有股权的,不论其国有股权所占的比例高低,均应提供国有股权设
47、置的批复文件。地方股东单位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一般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由国资委审核批准。SBICrosby4 4、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问题1 1)股份公司使用土地的主要方式)股份公司使用土地的主要方式出让取得直接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向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土地使用权租赁向国家或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资方式投入公司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家根据需要,将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
48、国家控股公司(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家控股公司(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根据授权,向其直属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2 2).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审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审批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不再进行处置审批,直接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通过授权经营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审批手续。其中,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
49、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SBICrosby3 3)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但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
50、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企业改制涉及的集体土地,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均须通过征收程序先转为国有土地。SBICrosby5 5、同业竞争的处理、同业竞争的处理1 1).同业竞争的定义同业竞争的定义 同业竞争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拟上市公司或对拟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与拟上市公司从事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2 2).同业竞争的解决同业竞争的解决(1)、原则 须避免发行人经营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相同或相似之处。(2)、允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和要求(a)允许不会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如有充分依据说明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