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文(通用10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
2、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1.3工亡事故。发
3、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
4、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
5、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奖惩制度。1、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3、特殊工种作业
6、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罚款50-100元。5、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8、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9、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100元罚款。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并罚款。11、工人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12
7、、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私自拉塔吊等电气设备电源者罚款200元。13、每月5日、20日的联检中,安全生产达标,给予200-500元奖励。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
8、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第四条 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
9、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第五条 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第六条 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第七条 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
10、、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第八条 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盛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第三条 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
11、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第四条
12、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第五条 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
13、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第六条 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期重新进行整改。第七条 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3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
14、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3、
15、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
16、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盛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
17、长等有关局领导。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第四条 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
18、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xx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第五条 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
19、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职工
20、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6、处罚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7、处罚标准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21、;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发生轻伤
22、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8、个人行为的处罚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在餐
23、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超范围使用设备者;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51.目的: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3.职责: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
24、动的考核奖惩。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
25、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
26、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
27、危险作业。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5.2其它违章行为。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共3页第2页KJWI-PER-00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5.3下列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给
28、予严肃处理:5.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5.3.8对
29、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5.3.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5.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6.附则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6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到达各施工现场礼貌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奖惩依据:根据安全
30、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1、职责: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务必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状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群众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2、奖惩办法: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
31、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持续较高水平;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2.4创新或改善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2.7发生事故后用心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32、(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持续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职责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
33、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2.12发生事故后,不用心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职责单位5000元。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71、奖励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1.4、抢险救灾有功者;1.5、积极参加公司_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1
34、.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2、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2.1、事故责任者;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2.8
35、、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
36、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奖励和惩罚的种类1、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2、惩罚的种类:批评、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在给予上述惩罚的同时,可以处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1、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绩突出者。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3、生产操作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要求,在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7、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5、其他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者。奖励规定1、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每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依次量化考核评分,对成绩第一名的有关部门总负责人进行奖励,金额为100元。2、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3、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4
38、、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员、防火员,根据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由部门、车间总负责人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各部门、车间决定。5、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惩罚对象和惩罚条件1、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3、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4、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惩罚规定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
39、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2、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0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4、检查人员在工作现场直接发现的“三违”行为,按照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一般违章员工的经济处罚,每次掌握在20100元。安全
40、生产考核奖惩制度91、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2、饭店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奖励内容如下:(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3、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1)安全工作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饭店发生安全事故;(3)违反安全制度和
41、有关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5)无证上岗操作特种设备的;(6)交通肇事、火灾、游泳淹溺、食物中毒发生1人以上的;(7)超过管道局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8)发生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9)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凡发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纪检和行政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有关规定逐层追究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取消晋升、评先资格,扣除风险抵押金及全部奖金,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
42、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一、政府分管负责人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二、各村委会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三、各企事业单位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