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编印说明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台账5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登记表(政府及部门填写)6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7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通用)8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露天非煤矿山)13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1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烟花爆竹零售企业)23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职业病防治)2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液化石油气企业)30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冷冻制冰企业)33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
2、查表(制药企业)35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交通运输企业)361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汽车客运站场)37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乡镇渡口渡船)391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轮渡码头)401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中小机械制造企业)421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家具制造企业)462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学校安全)50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公共娱乐场所)522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宾馆、酒店)542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印刷企业)562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三小”场所)57 57 安全生产事
3、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台账(20 年度)单位名称: (政府及部门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登记表(20 年度)登记单位:序号检查日期受检单位 (行业类别)检查人员隐患情况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是否挂牌督办整改完成情况验收负责人备注 单位负责人签名: (生产经营部门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20 年度)登记单位: 行业类别:序号检查日期检查单位(部门)隐患情况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检查负责人资金来源整改责任人应急预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负责人公布情况上报情况备注单位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通用)序号检查项目排查检查内容排查检查情况1主要负责人职责建立、健全
4、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参与本单位新建、改
5、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3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车间班组(分公司、场、站)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应急救援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安全标准
6、化管理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同工种和岗位的操作规程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入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禁止以现金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7、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转岗、复工教育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7安全生产管理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 生产、生活、储存区域设置以及周边防护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
8、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进行爆破、设备(构件)吊装拆卸、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9、织演练,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至少每半年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积极采用信息化等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8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定期组织安全
10、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
11、救援预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9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报告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组织在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应当吸纳与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2、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露天非煤矿山)序号检查项目排查检查内容排查检查情况1证件证照1.工商营业执照。2.采矿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4.安全设施“三同时”
13、审批手续及安全评价报告。2安全管理机 构1.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2.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3.设置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设立矿山救护队或与邻近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 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制度。3.3.编制爆破作业规程及爆破说明书、装运作业规程、主要机械设备(钻车、挖掘机、装载
14、机、凿岩机、排水泵等)操作规程并张贴在作业场所显眼处。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5.劳动防护用品购买使用记录情况,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6.采石场安全生产日记,爆破器材出入库登记。4基本图纸1.矿山必须具备: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2.矿山所具备的各种图纸经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并根据矿井发展情况和采掘活动及时修改、填绘5教育培训1.新进矿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3.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15、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6警示标志1.危险区域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2. 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7开采方式1.应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严禁底掏空或伞檐状开采。2.山体边坡角符合要求(坚硬岩为75至80,软质岩70)。3.山体上方不应存放危石、浮石等。4.有完善的防洪措施,山体上方设置截水沟。8台阶高度1.机械作业:一般不大于设备挖掘高度的1.2倍。2.人工作业:(1)硬质岩不大于6米;(2)软质岩不大3米;(3)沙石不大于1.8米。9台阶坡度1.硬质岩为70至75。2.软质岩为60至70。10边 坡1.上部没有悬岩或浮石。2.放炮后或雨天
16、后,对边坡必须进行清理。3.清理现场时下部禁止有其他人员。11安全平台与清扫平台1.台阶之间必须设立安全平台,宽度:硬质岩大于2米,软质岩大于3米。2.台阶开采到边界,可合并,每2至3个台阶设立一个清扫平台,清扫平台的宽度必须满足机械作业。12爆破管理1.建立爆破记录。2.专职的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3.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施定时爆破制度。13爆破现场1.设立明显的爆破警示牌(旗),爆区内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危险区边界上设警戒。2.大雾天、黄昏和夜间禁止爆破作业。遇雷雨应停止爆破作业。3.为爆破员提供避炮洞室。4爆破结束后进行检查,发现危石、盲炮应按规定处理。14二次破碎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
17、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15安全距离与相邻的采石场范围之间最小距离(采矿许可证边界距离)必须大于300米;爆破安全允许距离由设计确定,但最低不小于200米;距工作台阶坡底线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碎石加工作业16配 电 室1.设备整洁,构架无锈蚀,无漏雨。2.电缆沟无积水,盖板无破损。3.运行设备标志清楚、正确,悬挂安全用电守则,用电危险标志。4.应当有独立的避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17屋外配电装 置1.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固定围栏。2.自备发电机及大型变电所的屋外配电装置其周围不低于1.5米的围栏,以防止外人任意进入。18电器运
18、行设 备1.电器设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2.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19采场供电1.采矿场的供电线路不宜少于两回路。每回路的供电能力不应小于全部负荷的70%。2.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的供电线路应不少于两回路20安全投入矿山企业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按有关规定足额存储风险抵押金,购买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企业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21应急救援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 矿山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
19、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22安全标准化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确保在2019年底前达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序号检查项目排查检查内容排查检查情况1证件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检测合格证、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人员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安全主任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3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生产
20、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提取5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
21、、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7安全教育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有记录对新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有记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8权益保障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配备
22、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9操作规程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并公布上墙10安全检查进行了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有记录11职业预防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和安全技术保障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12应急救援制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有记录13建设项目“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改、扩建的企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14警示标
23、志和“一书一签”安全警示标志牌,告知牌、安全色(含消防安全标志和职业危害警色)的设置应齐全、醒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告知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外包装上加贴或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15安全台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日志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建立了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定期检测16运输安全管理从事运输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运输岗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运行记录、安全管理台账有设备维修、检修和使用制度定期对从事运输的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有教育
24、记录台账17装卸运输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许混合装运18装载要求装运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运载人的船舶、汽车不得装运危险化学品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危险化学品车厢、船舶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19装卸易燃易爆品在装车、装船前,应将车厢、船舱打扫干净,不准留有残留物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准拖、拉、抛、滚,吊运时防止高空散落不得使用电瓶车装卸如遇雷雨闪电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不准使用明火,应使用防爆灯在装卸可燃液体、气体时,其管道
25、、设备上应装导静电装置装卸完毕后,应将车厢、船舱内和现场的残留物彻底清扫干净20 装运工具要求装运危险化学品的交通工具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交通工具和包装物上要有醒目标志、标签,并有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使用定点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包装物、容器21厂区环境厂区道路平坦、畅通、路灯明亮,坑壕、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应整齐堆放厂区保持清洁,定期疏通排水沟渠建筑物、工棚等建筑设施坚固安全生产区、库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工作场所的设备、工作面等应便于操作22库房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出入库前应按规定对数量、包装、警示标志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
26、人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3库房要求应根据贮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对象、贮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布置,并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得存在混放、超高超量存放等现象,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应符合要求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清扫或装卸时,应使用不产
27、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物品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的布置,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且严禁架空供电线跨越罐区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24生产场所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应按规定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或紧急停车系统有超压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按要求安装用于泄压的设施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安装压力、温度、液位、流量、浓度等检测或报警设施,并处
28、于适用状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应按规定安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并处于正常状态各种电气设备、管线敷设和仪器仪表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得采用易产生静电和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器具防雷、防静电、电气安全等安全措施应齐备,并处于适用状态生产场所不得堆放过多的物料(一般不得超过一昼夜使用量),生产、储存装置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序号检查项目排查检查内容排查检查情况1证件证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2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
29、培训制度4人员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资格证5操作规程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公布上墙6应急救援制定事故应急处理和预防措施,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采购经营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使用定点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8职业病防治 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和安全技术保障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9安全教育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
30、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10权益保障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11警示标志危险区域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品仓库设置了严禁烟火等标志12剧毒品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
31、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13经营台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台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台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序号检查项目排查检查内容排查检查情况1证件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人员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3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5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安全资格证
32、书。从业人员接受安全培训与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且有记录6权益保障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7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8警示标志危险区域内按按要求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9营业场所专店或专柜、专人经营,专柜相对独立,安全通道畅通零售场所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不得超过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存放数量不得超过500公斤(产品的总重量)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产品要求经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
33、,要从具有批发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货,产品加贴封签、标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职业病防治)序号检查项目排查检查内容排查检查情况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职业卫生管理
34、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4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35、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书面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6、5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6劳动合同及工伤
37、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
38、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8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
39、及结果公布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
40、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有关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9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
41、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