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文档编号:4274709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PPT 页数:38 大小:5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十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提要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和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非诉讼解决方式(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非诉讼解决方式(可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ADR)

2、:):协商协商调解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解决方式:诉讼解决方式:诉讼诉讼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一、一、仲裁仲裁的概念及特点的概念及特点概念概念 仲裁(Arbitration)是指各方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方式,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协议所确定的第三人予以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特点特点 1.仲裁的合意性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自愿仲裁。2.第三人的必备性仲裁员是仲裁的必备条件。3.裁决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可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

3、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4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二二、仲裁与诉讼的异同、仲裁与诉讼的异同相同之处相同之处 1.都是解决双方当事人经济纠纷的手段;2.都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作用;3.都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5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不同之处不同之处 1.受理案件的依据 诉讼强制管辖(起诉/应诉,强制);仲裁协议管辖(仲裁协议/申请受理,自愿和授权);2.审理案

4、件的组成人员 诉讼法院指定法官,或者合议庭;仲裁双方各自指定1名仲裁员,再共同指定首席仲裁 员,形成仲裁庭;3.审理案件的方式 诉讼公开审理和裁决;仲裁非公开审理和裁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6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 4.审理结果 诉讼可以上诉;仲裁终局裁决,不能上诉和变更裁决(程序性问题例 外),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 诉讼法院,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机关;仲裁民间性质的社会团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

5、珏航 E-Mail:Jonathan.C7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 6.判决和裁决在境外的执行程序 诉讼判决在国外执行时,需要两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或者互惠原则;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时:a.若两国均为1958年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的成员,则直接向执行地法院提出承认及执行申请;b.若不是上述公约成员,则需司法协助条约,或互惠原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8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仲裁与诉讼的相互排除性规定仲裁与诉讼的相互排除性规定 各国仲裁法和民商法共同规定,如果双

6、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了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则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中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美国统一仲裁法(Uniform Arbitration Act)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仲裁协议,而被申请人拒绝进行仲裁,在此情况下,法院应该指令当事人进行仲裁程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9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仲裁的不足仲裁的不足 与诉讼相比,仲裁存在的不足:1.难以做到依法裁决;2.折衷的结果;3.公正性有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

7、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0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三三、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概念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解决跨国性商事争议的一种仲裁方法。仲裁的国际性体现:仲裁的国际性体现:1.双方当事人具有不同国籍;2.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或地区;3.争议标的、法律关系具有国际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1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区别: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仲裁的区别:

8、1.适用法律规则不同 国际商事仲裁可选择境外的仲裁机构(包括选择临时仲裁形式),适用国际仲裁规则、境外的实体法、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国内仲裁则只能适用国内仲裁规则和法律国内仲裁规则和法律;2.证据保全机构层级不同 国际商事仲裁需将证据提交到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国内仲裁则需将证据提交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的审查权限不同 国际商事仲裁人民法院只能作程序性审查,无权作实体性审查;国内仲裁则人民法院有权作实体性审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2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四、世界常

9、设仲裁机构简介四、世界常设仲裁机构简介(一(一)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成立于1923 年,是国际商会下设的常设仲裁机构,总部设在巴黎,是重要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该中心于1965 年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倡导下,签订了解决缔约国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旨在解决不同国家间的投资纠纷。目前已有近百个成员国。总部设在美

10、国华盛顿,专门处理国际投资争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3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二)地区性常设仲裁机构(二)地区性常设仲裁机构美洲美洲国家商事仲裁国家商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会 拉丁美洲国家成立的一个区域性国际仲裁组织。1975 年拉美12 个国家签订了美洲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公约;亚洲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商事仲裁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商事仲裁中心中心 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组织设立并制定仲裁规则,总部设在泰国曼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11、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4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三)国别性常设仲裁机构(三)国别性常设仲裁机构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The 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AISCC)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LCIA)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r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AA)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ap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ssociat

12、ion,JCAA)香港国际仲裁中心(The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HKI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AC)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5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一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的概念(一(一)仲裁协议的定义及类型)仲裁协议的定义及类型定义 仲裁协议是指合同当事人通过在合同中订明仲裁条

13、款、签订独立仲裁协议或采用其他方式达成的就有关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表明当事人承认仲裁裁决的拘束力,将自觉履行其义务。要点 1.仲裁协议的形式:书面协议 2.仲裁协议的作用:承认仲裁的拘束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6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重要性:仲裁得以进行的法定前提仲裁协议的重要性:仲裁得以进行的法定前提 具体体现:1.赋予当事人当事人提起仲裁权利;2.赋予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协议的类型 1.当事人在发生争议之前之前订立的仲裁协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

14、裁条款);2.当事人在发行争议之前或之后之前或之后订立的仲裁协议(独立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3.当事人通过函电或其他通讯方式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7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二)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形式要件 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只有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如: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七条规定,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实质要件实质要件 仲裁协议必须包括如下内容,才能生效: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

15、员会。如果缺少内容,可在当事人一致同意的前提下,通过补充或解释仲裁协议的方式使实质要件得到满足。仲裁协议在满足形式要件仲裁协议在满足形式要件和和实质要件后,才具备法律效力。实质要件后,才具备法律效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8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二、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赋予并限制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排除法院的管辖权赋予并限制当事人的程序权利,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1.当事人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当争议发生时,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请仲裁,通过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2.限制

16、了当事人选择诉讼的手段解决纠纷。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19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赋予仲裁机构及仲裁庭对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权;赋予仲裁机构及仲裁庭对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权;1.程序上,仲裁庭基于仲裁协议赋予的仲裁管辖权,有权主持并决定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仲裁协议中确定的仲

17、裁机构申请仲裁。2.实体上,仲裁庭有权审理的争议内容必须符合于仲裁协议规定的仲裁范围,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内容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仲裁庭不予受理,超出这一范围作出的裁决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0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1.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一般都会规定双方承认仲裁裁决的效力,承诺主动履行仲裁裁决;2.对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申请强制执行时,除提交裁决书外,通常还必须提供仲裁协

18、议的正本,或经正式证明的副本。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1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三三、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涉外仲裁协议的内容(一(一)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意愿 即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表明:1.当事人愿意接受特定仲裁机构的审理;2.接受仲裁机构作出的合法有效的仲裁裁决的约束;3.并承诺自觉履行裁决的义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2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仲裁

19、事项 即指提交仲裁的争议范围。1.对当事人来说,只有在范围内争议才能提交仲裁;2.对仲裁机构来说,只有在范围内的争议才有管辖权;3.对仲裁结果而言,只有在范围内的仲裁结果才具备法律效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3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仲裁地点 仲裁地点的重要性:涉外仲裁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1.程序法律:仲裁协议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仲裁机构需要引用仲裁地点所在国的法律加以补充;(“程序法适用法院地法”)2.实体法律:仲裁协议有约定的,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仲裁机构根据

20、“冲突规则”决定实体法的适用。仲裁地点的选择:首选本国;第三国其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4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仲裁形式 常见两种形式:常设仲裁机构和临时仲裁庭 1.常设仲裁机构通常的选择 2.临时仲裁庭临时仲裁条款约定形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5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仲裁规则 即仲裁审理的程序规则,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的程序依据。包括:仲裁申请、仲裁员指定、仲裁庭组成、仲裁答辩与

21、反诉、仲裁审理、仲裁裁决及仲裁费用等。通常,常设机构的选择即意味着规则的接受。(中国)例外情形,瑞典仲裁机构允许当事人自选仲裁规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6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仲裁裁决的效力 通常,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向法院上诉,只得自觉履行。例外情形下,法院可以否定仲裁裁决的终局效力:1.程序不合法;2.违背公共利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7第

22、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二)涉外仲裁协议的多种推荐条款(二)涉外仲裁协议的多种推荐条款中国中国涉外仲裁的推荐条款涉外仲裁的推荐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推荐的仲裁协议推荐的仲裁协议 “任何因本合同而发生或与之有关的纠纷、争议或索赔或违反或终止本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签订之日有效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在香港进行仲裁”“有权指定仲裁员的机构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任何该类仲裁事直均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其仲裁程序处理”“

23、合同各方同意放弃就仲裁过程中发生的或与任何裁决有关的任何法律问题向香港法院申诉或上诉的权利”“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语言应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8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推荐的仲裁协议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推荐的仲裁协议 “任何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最终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伦敦国际仲裁院伦敦国际仲裁院推荐的仲裁协议推荐的仲裁协议“由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该合同的成立、效力和修正均应提交或最终根据伦敦国际仲裁院的仲裁

24、规则解决,该规则应视为包括在本条款之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29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国际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推荐的仲裁协议商会国际仲裁院推荐的仲裁协议 “有关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根据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由名或多名仲裁员仲裁解决。”组成组成临时仲裁庭的仲裁协议临时仲裁庭的仲裁协议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根据1976 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国地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仲裁员的指定机构为,仲裁中使用的语

25、言是,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0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四、涉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四、涉外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要求 1.满足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2.满足一般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等。无效仲裁协议 1.法律规定不能通过仲裁解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2.非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3.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4.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5.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西北农

26、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1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http:/cn.cietac.org/Rules/index.asp国际商会仲裁规则(ICC仲裁规则)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美国仲裁协会仲裁规则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2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一一、仲裁承认和执行的概念、仲裁承认和执行的概念依据:承认和执行外国

27、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核心问题:裁决的法律拘束力类型:1.当事人主动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写明期限,按期执行;未写明的,立即执行。2.法院承认和强制执行;当事人不主动承认和执行的,另一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3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二、国际商事仲裁在作出国(地区)的强制执行二、国际商事仲裁在作出国(地区)的强制执行大陆法系国家 前提:获得法院的强制执行许可。英美法系国家 前提:1.“转化适用”:将仲裁裁决转化为法院判决;2.法院可做出撤销裁决,或将裁决发挥重

28、审的决定。中国大陆 前提:1.被申请人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2.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4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三三、国际商事仲裁在外国的强制执行、国际商事仲裁在外国的强制执行依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公约中执行程序的规定:1.依据公约承认其他缔约国的仲裁裁决;2.缔约国有责任依其国内程序规则强制执行,但不得违反公约规定;3.实施非歧视性待遇,特别是国民待遇。公约中申请执行的条件:1.经证实的裁决正本或副本;2.经证实的仲裁协议正本或副本

29、。3.将上述文件翻译为当地官方语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5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公约中拒绝执行的规定:1.仲裁协议无效;2.违反正当的仲裁程序规则;3.仲裁员(庭)超越仲裁权限或范围;4.仲裁庭组成不当;5.裁决不具有约束力,或已被撤销;6.违反公共政策。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6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中国民事诉讼法中拒绝执行的规定:1.没有书面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30、;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制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非本人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3.仲裁庭组成不当;4.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7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的承认与执行四、中国涉外仲裁在国外的强制执行四、中国涉外仲裁在国外的强制执行依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中国于1987年加入公约依据公约承认和执行的国家: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意大利、法国、以色列、日本和中国香港等20 多个国家和地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11-114 课程:国际商法 主讲人:赵珏航 E-Mail:Jonathan.C3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第11章-国际商事仲裁课件.ppt)为本站会员(晟晟文业)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