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3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1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
2、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
3、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
4、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
5、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
6、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
7、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
8、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
9、和年审等事宜。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
10、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
11、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
12、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
13、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
14、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
15、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
16、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
17、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
18、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
19、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违
20、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
21、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2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
22、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
23、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1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
24、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25、工作。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1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3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5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6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
26、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1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5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6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
27、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7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8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9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1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
28、括以下六条。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3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4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5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6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1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2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3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第
29、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第五章安全生
30、产活动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
31、“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
32、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
33、进个人。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范本。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
34、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
35、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
36、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
37、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2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
38、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
39、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