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贵州大学法学院陈玉斌教授l幼儿园伤害事故是指幼儿在幼儿园学习、游戏、生活、活动期间其人身受到侵害,导致伤、残、死或其他无形伤害的事故。这类伤害事故具有特定性:损害对象是特定的,即幼儿,包括公立、私立幼儿园;损害的地点是特定的,必须是在幼儿园园内及幼儿园的外出活动的特定场所;损害的时间是特定的,幼儿受损害是发生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l随着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近年来,幼儿园伤害事故赔偿纠纷日益增多。儿童的家长,一旦成为原告或被告,他们的心灵往往经受沉重的心理负担。对幼儿园来说,一旦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老师、保育员也将面临巨大压力。因此,幼儿园伤害事故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一
2、旦发生幼儿园伤害事故,应由谁承担责任,幼儿园在这些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总是引发争议。l一、幼儿与幼儿园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幼一、幼儿与幼儿园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幼儿园同幼儿及家长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儿园同幼儿及家长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幼儿在幼儿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幼儿园幼儿在幼儿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幼儿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承担什么责任?l家长在幼儿伤害事故认知上的四个误区:家长在幼儿伤害事故认知上的四个误区:、对孩子之间一般性的冲突,家长过于、对孩子之间一般性的冲突,家长过于介入;、认为只要孩子进入幼儿园,幼介入;、认为只要孩子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就是监护人;、孩子发生意外,幼儿园就是监护人;
3、、孩子发生意外,幼儿园应无条件答应家长的要求;、幼儿儿园应无条件答应家长的要求;、幼儿园的任何老师没有权利处理事故,只有园园的任何老师没有权利处理事故,只有园长才可以处理。长才可以处理。l根据教育法,幼儿园对幼儿是一种教育、保护和管理的关系,l幼儿园同家长的关系幼儿园与家长是一种契约关系,并不是家长将监护权转移给了幼儿园,而是家长将幼儿交给学校来进行管理、教育和保护。l根据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幼儿在幼儿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幼儿园承担与其过错责任相当的民事赔偿责任。l通常情况看,幼儿园伤害事故有几种不同类型,不同类型中责任承担的情况也有所不同。l第一、由于幼儿园在教育管理上的疏忽,导致幼儿在幼儿
4、园受到伤害。如某幼儿园在分发中餐的时候。老师忘记拿碗,独自一人去食堂,某幼儿爬上桌子,掉进汤筒里,造成幼儿的烫伤。这类事故多因幼儿园教育管理上的疏忽所致,幼儿园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l第二、幼儿与幼儿间发生的伤害。这类事故发生在课余时间或下课休息中,例如由于儿童生性活泼、好动,课余时间在一起玩耍、嬉闹、游戏、打斗,不慎被他人拌倒造成眼角破裂。这类事故往往是由儿童间的侵害造成的,一般由侵权儿童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l第三、幼儿园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引致学生伤害事故。如某幼儿园重新装修过程中铺设了不防滑的地砖,但未尽安全告知义务,恰逢雨天地滑,儿童摔伤。这类事故中,幼儿园往往需承担赔偿责任。l。第四、
5、意外事件导致儿童身体伤害。如一位儿童去上厕所。不小心自己踩进便池,滑倒后摔伤头部,这类事故中,一般情况下,幼儿园对上述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从道义上给予一定补偿有利于化解矛盾。第五、儿童有特定体质或特定疾病未告知幼儿园,发生事故。如某幼儿从小患有心脏病,但未告知学幼儿园,在登记表健康状况一栏中没作登记。一次游戏课前,学生感到胃不适,但没告诉老师,在做准备活动时就晕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因心肌梗塞死亡。这类事故中,幼儿园往往也不具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从道义上 给 学 生 家 长 一 定 补 偿 有 利 于 化 解 矛 盾。第六、儿童在剧烈的竞技对抗赛中发生伤害。如儿童在
6、田径、球类等体育比赛及训练中,奔跑时摔倒,或者被他人击伤或撞倒。这类事故中,如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一般不需承担法律责任。总体而言,判断幼儿园在伤害事故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应以幼儿园对于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为原则,即:幼儿园有过错就要赔偿!即:幼儿园有过错就要赔偿!幼儿园没有过错就不予赔偿!幼儿园没有过错就不予赔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监护权是基于血缘、婚姻、家庭等人身权利而产生,幼儿园与幼儿的关系不是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关系。尽管儿童到校后脱离了监护人的照顾,也不是监护职责的转移,但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幼儿园对幼儿承担的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责任。幼儿园在
7、教育、管理过程中,如果导致在园幼儿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幼儿园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幼儿园在教育管理中因疏漏管理,未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给儿童带来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儿童间嬉闹等行为发生的伤害赔偿,如幼儿园注意了安全保障义务可以免除幼儿园责任,而由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园外第三人侵害造成学生损害,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如果有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幼儿园伤害事故赔偿的调解处理原则(一)区分责任承担原则(一)区分责任承担原则 根据幼儿园对于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判定幼根据幼儿园对于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判定幼儿
8、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幼儿园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儿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幼儿园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幼儿园不具有过错,则通常应当由幼儿的监偿责任。如果幼儿园不具有过错,则通常应当由幼儿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幼儿等各方均无过错,则根护人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幼儿等各方均无过错,则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调处,由各方适当分担经济损失。据公平原则进行调处,由各方适当分担经济损失。(二)重在预防、妥善处理原则 幼儿园应该做好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涉及幼儿安全的环节上加强管理,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如幼儿园设备、设施、场地管
9、理制度、幼儿安全行为规范制度、幼儿园门卫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等,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一旦发生幼儿园伤害事故,在追究责任的同时,幼儿园也应注意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同时,对于事故应坚持妥善处理原则,保护好受到伤害的幼儿的利益。实践中,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建立赔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较为畅通的筹资渠道,一旦发生幼儿园伤害事故,可以较为便捷、快速地筹措资金赔偿损失,对事故做出妥善处理。案例一袁本杰与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案袁本杰与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案2000年年6月月28日,幼儿园带班老师向桃安排幼儿袁立志、吴小贝日,幼儿园带班老师向桃安排幼儿袁立志、吴小贝排练舞蹈节目,在排练过程中,袁立志
10、根据老师辅导要求,作排练舞蹈节目,在排练过程中,袁立志根据老师辅导要求,作伸臂动作时,左手不慎打在吴小贝的右眼上,吴小贝当即告诉伸臂动作时,左手不慎打在吴小贝的右眼上,吴小贝当即告诉了向桃老师,向桃检查吴小贝的眼睛时发现有红点并伴有眼泪,了向桃老师,向桃检查吴小贝的眼睛时发现有红点并伴有眼泪,遂让吴小贝休息一会儿后,继续排练。遂让吴小贝休息一会儿后,继续排练。7月月3日,吴小贝到宜都日,吴小贝到宜都市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眼外伤性角膜炎,右眼锐钝伤,市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眼外伤性角膜炎,右眼锐钝伤,住院治疗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天,花去医疗费66230元元(包括在宜昌市中心人包括在宜
11、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等地门诊药费民医院等地门诊药费);7月月12日吴小贝转入武汉市第二医院治日吴小贝转入武汉市第二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疗,花去医药费28920元,在武汉治疗时的生活费元,在武汉治疗时的生活费240元、元、住宿费住宿费560元、车船费元、车船费756元。同年元。同年11月月20日经宜都市公安日经宜都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吴小贝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司法建议全休两局法医检验鉴定,吴小贝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司法建议全休两个月,一人护理,护理费个月,一人护理,护理费1200元、营养费元、营养费300元。吴小贝为元。吴小贝为进行法医鉴定用去鉴定费进行法医鉴定用去鉴定费70元。另查明,吴小贝受伤后,
12、幼儿元。另查明,吴小贝受伤后,幼儿园已经给付园已经给付1500元。最后法院认定由幼儿园赔偿共计吴小贝元。最后法院认定由幼儿园赔偿共计吴小贝407750元元(已给付已给付1500元元)法院审理认为,吴小贝、袁立志两幼儿是在幼儿园老师辅导舞蹈练习中,袁立志的手无意中将吴小贝致伤的,而袁立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根据其年龄、智力状况,且在老师辅导要求作伸臂动作时,很难预见到自己的左手会致伤吴小贝。因此,袁立志致伤吴小贝主观上没有过错。由于幼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幼儿园接受教育期间,其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幼儿园对幼儿除了教育以外,还应承担起照顾、保护和管理的职能,这种临时监护职责,并不
13、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的全部监护责任,而仅仅是幼儿法定监护人在该期间无法履行的教育、保护和管理责任。作为专门从事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对幼儿园内的幼儿应当尽到高度保护责任和特殊的注意义务。本案中,作为幼儿园教师在辅导幼儿进行舞蹈练习时,根据其职业要求以及对幼儿的管理、教育的知识和经验,应对幼儿在接受辅导中的人身安全尽相当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该幼儿园的辅导教师应根据自己职业的特殊性和管理、教育幼儿的知识和经验,应当预见幼儿在其辅导舞蹈练习中,幼儿相互之间应当保持多大的距离,才不会发生幼儿在作规定动作时的潜在危险,而没有预见。吴小贝的受伤不是因袁立志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由于老师在安排幼儿舞蹈练习的
14、间隔距离上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的过错造成的。根据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又由于该老师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其行为的过错,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应当由其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本案应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案例二秋千柱倒塌,秋千柱倒塌,6龄童诉海口市某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案龄童诉海口市某幼儿园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吴东东,男,汉族,原告吴东东,男,汉族,1995年年4月月2日出生。日出生。1999年年9月起,月起,原告在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就读学前班。原告在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就读学前班。2000年年11月月10日上午日上午11时,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内秋千的一侧柱子倒塌,造成在此玩时,被告海口市
15、某幼儿园内秋千的一侧柱子倒塌,造成在此玩耍学生耍学生1死死3伤的悲剧。原告吴东东就是其中的一名较为严重的受伤的悲剧。原告吴东东就是其中的一名较为严重的受害者,综合评定其伤残程度为八级害者,综合评定其伤残程度为八级。2001年年4月月15日,原告吴东东的父母向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日,原告吴东东的父母向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费、精神损害费等共计366042元。元。2001年年8月月27日,海口市日,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在合议庭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振东区人
16、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在合议庭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自愿向原告吴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海口市某幼儿园自愿向原告吴东东赔偿人民币东赔偿人民币28700元(其中颅骨修补手术费元(其中颅骨修补手术费25000元,精神补元,精神补偿费偿费15000元,误工费、交通费等元,误工费、交通费等5000元,诉讼费元,诉讼费3700元,元,共计共计48700元,扣除原告所借被告元,扣除原告所借被告20000元)。元)。l2002年 4月17日下午14时45分,原告陈某陈某在幼儿园午睡起床后等待老师分发午餐(通心汤粉)时,掉进放在课室地板上盛着通心汤粉的铁桶内。
17、致躯干、右上肢、双殿、会阴部、双下肢合计有38%的烫伤创面,见大水泡,住院29天后,花去治疗费共56818.32元 。l本案应该怎么赔?l家住徽州区富溪乡某村的下岗职工谢某,2004年3月失业后,几经努力在村里开办了一所幼儿园,并将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交其表妹负责。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性情顽皮野性的飞飞与活泼好动的晖晖正在玩耍嬉戏,随后,飞飞为要回一个汽球与晖晖发生追逐,晖晖不愿交还汽球,两孩童为此打架,在相互揪扯时,飞飞手中的笔刺中了晖晖的左眼。晖晖双手捂住已出血的眼睛大哭,后由其他儿童报告,一村民立即通知晖晖父母,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而这时幼儿园内竟没有老师在场。l此后,晖晖父母一怒之下,将谢某推
18、向了法庭被告席,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3600余元和给付精神损失费2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幼儿园主的谢某,因未尽职责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加害人飞飞造成的侵权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即父母负主要责任l幼儿园保险制度的国别比较分析幼儿园保险制度的国别比较分析l近期来,幼儿园伤害事故频繁发生,引起广大媒体和群众的关注,由此引发的法律诉讼不断,各省市纷纷出台了新的政策条例,加强中小学校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过,反思我国幼儿园的责任保险现状,和发达国家对比,无论是从保险意识、保险产品设计、还是保险普及程度来看,都令人堪忧!幼儿园还存在特殊性,学龄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
19、出了意外不一定由政府买单,所以商业保险显得尤其重要。下面让我们看看各国在幼儿园儿童安全以及校方责任保险是怎么做的。l美国l美国所有的学校均要求学生必须有保险。如果儿童已购买保险,其保险将优先使用。如无保险,学校将强制购买保险后才允许入学。不仅小孩会买保险,幼儿园也会买责任保险。此外,美国法律关于幼儿园的照管职责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l在美国,幼儿园有一项特别的制度叫签名制度。每天当家长把自己的子女带来或离开学校时都必须签名,这是美国法律规定,也是家长的责任,并且学校严格的控制与小孩无关的人员入校探视或接送小孩。如果家长因为工作繁忙无法亲自接送,还必须到校与校长详谈,并提供接送人员的资料,保证小朋
20、友在接送的过程中安全且准时送达学校或住家。有许多幼儿园还会采取密码门的门禁,防范意外。不得不说这些举措都非常人性化。日本日本中小学、幼儿园、保育所的儿童,九成以上都参加了社会机构“学校健康会”的保险,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可以从保险机构获取赔偿,缓解了家长与学校的矛盾。这个非非赢利性的学校事故保险组织是由文部省牵头建立的,绝大多数幼儿园和中小学都自动入会,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并为此专门制定了一部“学校健康会法”。加拿大和日本类似,加拿大以各省为单位,建立专门的公益性互助性教育保险公司,在因学校或教师过错导致学生身体伤害时,由这一保险组织负责理赔。专业的教育保险公司,既具有一般保险公司提供保险
21、服务的理赔功能。又具有适应教育领域特殊情况的特色,对解决不断增多的幼儿园事故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具有现实的意义。这一制度既可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又可以为办学者松绑,使其可以按照教育本身的规律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l并不像日本和加拿大那样,有教育类的保险公司,也没有专门的社会机构。绝大部分幼儿园采取集体投保商业保险的措施来转嫁风险。由于学校责任保险制度并不完善,很多学校没有购买校方责任险。最近的校园恶性袭击案件,使各地政府提高警觉,加强学校对学生的安保工作,但对学校责任保险方面还没有全面普及,加之各地标准不一,赔付标准也不一样,家长主动替儿童购买商业保险的意识也不高,现阶段有关部门应
22、加强对学校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以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l纵观发达国家的保险制度,从学校和政府方面,专门设立学校责任保险,来转移学校风险,从学生方面,购买商业保险。不过,反思幼儿园的案件,并不能把保险当做万能牌,因为大多数案件的发生,都是幼儿园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只有幼儿园首先从各方面照顾好孩子的安全,做好应做好的工作,防范一些特殊事件的发 生。l新华网报道:为进一步完善校方责任险体系,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幼儿园(含学前班)实施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万
23、元。l据介绍,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尚未形成,幼儿园儿童的伤害事件时有发生,幼儿园意外伤害风险不断增加,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园方责任保险的实施,有利于幼儿园实现风险转移,及时化解因幼儿意外伤害给幼儿园带来的风险隐患经济赔偿责任;有利于保障在园幼儿的权益,解除幼儿园和家长的后顾之忧,维护幼儿园正常的办学秩序 l陕西实施幼儿园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是全省各市、县(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班)。保险责任为在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由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以及在幼儿园负有管理责任的园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园注册幼儿人身伤害,依法应由幼儿园承担的经
24、济赔偿责任。l幼儿园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一般为一个学年度,期满续保。幼儿园责任保险由幼儿园统一购买。其中公办幼儿园(学前班)在保育费中列支,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支出。保费按在册幼儿数计费,保险费标准为每个幼儿每年人民币5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l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保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教体发2008369号l第一条 校方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学校)对第三者(注册学生)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l第二条 保险期限: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为一个学年度。我省统一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期满续保。l第三条 投保范围: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高等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