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费用核算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管理职责及分工3第三章 核算内容5第四章 费用开支标准及规定10第一节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规定10第二节 调动工作及高等院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 支标准及规定13第三节 探亲费开支标准及规定16第四节 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工伤人员等伙食补助标准及规定17第五节 职工居住非住房采暖费标准及规定18第六节 通讯工具补助费标准及规定19第七节 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规定19第八节 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及规定20第九节 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及报销程序21第十节 乘坐迁安至厂区公交车费用标准及规定21 第十一节 因公出国资金借款及费用报销规定22第
2、十二节 营业费用报销规定24第十三节 报销要求25第五章 附则. 26 附件一:管理费用核销流程图28附件二:各单位发生餐费报销流程图29附件三:各单位发生零星购物及其他费用报销流程图30附件四:各单位发生书籍资料费用报销流程图31附件五:公司公派出国人员制装费用通知单32附件六: 公司出国人员制装费发放明细表33附件七:销售代理费核销流程图34 公司费用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各项费用核算,促进各单位费用管理,规范费用核算流程,根据集团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经营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期间费用和计入
3、成本的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产品成本,但容易确定其发生期间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制造费用是指公司内部各作业部为组织生产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部、部室及派驻站。第二章 管理职责及分工第四条 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管理费用列支,各作业部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单位制造费用列支,销售派驻站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营业费用列支,为工程建设
4、服务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由财务费用列支。第五条 部门职责 生产部:销售的火汽运费、产品外销装卸、销售服务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人力资源部:列支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教育经费、公司外聘、外招人员劳务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办公室:列支领导干部通讯费、办公车辆修理费及保险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后勤部:列支工作餐、生活保洁、防暑降温、取暖费、办公费、绿
5、化费、独子及幼儿补贴、通勤车租赁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设备部:列支备品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自有车辆油耗及维修费、电话通讯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安全部:列支劳保用品、排污费、安全专业检测、评价费、环保专业检测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技术质量部:列支技术开发、外委检化验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技改工程部:列支工程晒图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党群部:列支工会经费、出国人员制装
6、费、党、团费、体检、广告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计财部:列支税金、审计费、经济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能源部:列支水、电、气、汽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保卫武装部:列支保卫劳务、服装、物资押运、消防器材装置、检测、维修费,以及警用车辆维修、保险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信息部:列支办公用电脑耗材、硬件维护、信息系统支持及维护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
7、等数据准确性负责。运营改善部:列支负责信息服务费和律师顾问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硅钢部:是派驻硅钢销售人员费用、硅钢包装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第三章 核算内容第六条 管理费用包括的项目:工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折旧费、董事会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修理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水电费、运输费、取暖费、租赁费、试验检验费、设计制图费、外部加工
8、费、存货盘亏毁损报废、劳务费、保险费、绿化费、无形资产摊销、警卫消防费、其他。第七条 营业费用包括的项目:销售公司的销售代理费;销售派驻站人员在公司发生的没有包含在代理费范围内的固定话费、水电费等由公司直接支付的费用;按约定由公司承担的火运车辆破损费、优质列车服务费、保险费等火车运输发生的费用;出口产品的商检港杂费、出口销售代理费用、免抵退税金、汇兑损益;按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销售钢坯材的其他运杂费。第八条 财务费用包括的项目:一、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纳入财务费用,待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规定将以后发生的利息支
9、出纳入财务费用。 二、为统一管理,将购建固定资产所需资金而发生的金融机构的相关手续费(包括电汇手续费)等纳入财务费用,同时借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 第九条 制造费用包括的项目:工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劳动保护费、经济补偿金、住房公积金、折旧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修理费、排污费、差旅费、水电费、运输费、取暖费、租赁费、试验检验费、设计制图费、外部加工费、劳务费、保险费、季节性修理停工损失、及其他项目。第十条 费用核算的内容一、工资:指职工工资和奖金(含住房提租补贴)。二、差旅费:指职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及家属的调遣费。三、办公费:
10、指支付的文具、印刷、纸张、邮电、报刊、办公用品、通讯费等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及制图用品。四、折旧费:指各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五、修理费:指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中、小修理费用及工器具经常性中、小修理费用。六、 物料消耗:指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不包括修理用和劳动保护用材料)。七、 低值易耗品摊销:指所耗用的工具、器具、办公家具及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仪器等的摊销费用。八、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工会的经费。九、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不超职工工资总额的1.5据实列支。十、劳动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企业负担退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
11、、离休医药费、计提工伤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劳保费(劳保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参军补助费、生育补助费、退休人员护理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十一、失业保险费: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费。十二、会议费:指公司因召开会议按规定支付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会议伙食补助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和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等。十三、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十四、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十五、诉讼费:是指企业
12、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十六、排污费:指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的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等费用。十七、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十八、土地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十九、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二十、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二十一、研发费用: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
13、费用。3、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4、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6、 研发成果的认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7、 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8、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
14、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二十二、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按公司制定的标准据实列支。二十三、水电费:指由于耗水、电所支付的费用。二十四、运输费:指应负担的厂内和厂外运输机构所供应的运输劳务费用。二十五、取暖费:包括为职工支付给其他供暖单位的取暖费用、由工资项目中支付的取暖津贴、以及支付住本单位职工宿舍的供暖费用。二十六、租赁费:指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器具所支付的租金。二十七、劳动保护费:指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等发生的费用。包括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用。 二十八、试验检验费:指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试验、检验部门所耗用的材料
15、以及委托外部进行检查试验时所支付的费用等。二十九、设计制图费:指生产技术部门、设计部门所发生的日常经费。包括生产设计制图支付的图纸及其他用品费和委托外部设计制图时所支付的费用。三十、外部加工费:指委托企业外部协作加工所支付的加工费。三十一、存货盘亏毁损报废: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毁损(不包括经批准的合理损耗),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冲减盘盈后的净损失。其中盘盈、盘亏、毁损金额在本项目内单独反映。三十二、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管理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三十三、保险费:指财产物资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险金。三十四、绿化费:指企业对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绿化费用。三十五、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
16、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三十六、警卫消防费:指警卫和消防机构所发生的日常费用以及“人防”和民兵训练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工程费用)。三十七、出国人员经费:指职工因公出国考察、签订合同、培训等按规定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三十八、其他:指不能列入上述各项目的各种费用。其中较大的费用开支,应在本项目下增列“其中”项目单独反映。第十一条 财务费用核算内容: 一、每月上旬,财务费用核算员根据当期借贷款的额度,依据当期执行的利率,分笔计算且预提每月的借贷款利息支出的财务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二、每月收到银行贷款利息清单及有关单位转来的借款利息转账凭证后,财务费用核算员要逐笔进
17、行审核,计算计息是否准确、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与银行或有关单位落实清楚,经请示计财部部长后,按要求进行账务核算。三、每次收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手续费单证后,财务费用核算员要逐笔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计账核算。四、其它涉及财务费用的具体业务管理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费用开支标准及规定第一节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规定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级别/交通工具火车轮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旅游船)(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公司级领导软席(软座、软卧)含全列软席列
18、车中的一等软座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部级领导硬席(硬座、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中的二等软座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硬席(硬座、硬卧)全程没有普通列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中的二等软座三等舱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乘坐凭据报销二、其他人员因公出差,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打折票价低于同程火车硬卧价格的或连续乘坐火车超过24小时的除外)。三、订票手续费:(1)车、船订票费单程最高不超10元。(2)飞机票订票费每张最高不超20元。第十三条 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早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第十四条 其他人员因公出差,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19、,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写明情况,逐级审核并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十五条 鉴于目前公司长途通勤车能满足因公往返北京至人员乘车,原则上不予报销北京至迁安地区汽车票、火车票。极特殊情况因公未能乘坐公司长途通勤车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领导签认后的证明,经公司后勤部主管人员签认后,随同车票交计财部报销,单程票价一律按不高于60元;前往迁安地区火车站的汽车票一律按10元报销。对乘坐公司或搭乘他人(单位)车辆人员,仍报销车票者一经查出,按一般过失处理。第十六条 乘坐汽车原则不予报销手撕定额票。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住宿标准及住宿费价格等级见下表:级别/住宿标准住宿标准费用标准深圳、珠海
20、、汕头、厦门和海南省其他城市公司级领导标准间不超过400元/间不超过300元/间部级领导及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不超过300元/间不超过220元/间 第十八条 部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而无法全部按两人住一个标间安排的情况,可单独安排单人住一个标准间。级别不同出差人员两人住一间,住宿费价格就高不就低。第十九条 如因特殊情况超过住宿标准需要报销时,要写明情况,逐级审核并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公司级领导,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可凭据报销。第二十条 到外地参加有关单位、部门召开的会议,住宿费按会议安排标准报销。 第二十一条 到北京出差,原则上到公司规定的住宿地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回
21、来由本人写情况说明,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进行报销。第二十二条 从公司本部(迁安)带车到唐山、秦皇岛地区出差的,一般情况当日必须返回,不得在外住宿(连续会议除外)。北京和迁安两地途中无特殊情况严禁住宿。第二十三条 赴外地出差补助标准及报销程序:一、赴外地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不分职务、级别,不分途中、住勤,一律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50元,不再享受工作餐。二、到外地参加专业会议,不交纳会务费,持经领导批示的会议通知,按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进行补助;交纳会务费的,往返期间按各一天计算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会议期间不再补助。第二十四条 北京地区职工调往差旅补贴费用标准:北京地区调往
22、工作的在册人员(不含家住迁安市境内的员工)在迁安工作期间,按日历天数计算,享受每人每天50元的差旅补贴(因公、因私回京都不再享受差旅补贴)。第二十五条 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从事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公款请客、送礼、游览活动。第二十六条 因公出差人员借款标准:交通费按到达地点往返票价计算;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和预计天数计算。在一个出差地点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天,长期在外催收货款人员及采购人员计算差旅费借款额的天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天数增加。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四周内持合法凭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交回
23、余款并结清所借差旅费。在原借款未结清前,不得办理新借款。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若采取隐瞒、欺骗等不正当做法,超标准住宿,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第二节 调动工作及高等院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标准及规定第二十九条 在出差或调动工作时,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为: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席卧铺条件的,按硬席卧铺票价计算。轮船按三等舱票价计算,符合乘坐轮船二等舱的,按二等舱票价计算。如果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际支出额报销。不予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
24、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十条 调动工作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除按规定执行外,其他开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同居的父母、配偶、十六周岁以下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时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可按被调动职工的标准报销。已满十六周岁的子女随同调动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二、夫妇双方都是本企业职工而又同时调动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均按职务高的一方标准报销。三、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四、调动工作的行李、 家具托运费, 不分职工和家属,每人在不超过500公斤的范围内按实际支出报销(其中生活急需物品,每人可在50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由个人自理。个
25、人的书籍、仪器的运费,可在以上限量之外凭据报销。行李、家具等包装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调动工作可以使用集装箱托运行李、家具等,报销金额应以上述规定重量的运费为限,超过部分自理,集装箱内如装有个人的书籍、仪器,因运费无法分开计算,不得作为限量之外报销。五、职工(包括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调动时,本人及其家属的旅费(包括行李运费),由调出单位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调入单位的差旅费处理。六、被调动职工的随同居住家属,应与职工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及被调动人员的非
26、随同居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职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由调入单位发给。第三十一条 高等院校毕业生由学校到工作单位的差旅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交通费:火车(包括直快、特快)报硬席座位费;轮船报三等舱位费;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含飞机、可躺式客车),实报实销。乘坐火车,不论旅途远近,一般不得购买卧铺票。毕业生因病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六小时坐火车硬席座位有困难的,根据从严掌握的精神,经学校领导批准,可给予照顾,并在报到证上证明,准予报销火车硬席卧铺票。二、行李费:每人在50公斤以内快件托运,据实报销。如果超过以上限额,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所带个人使用的专业书籍、仪器
27、,经学校领导批准,可在上述限额之外按实报销。三、住宿费:按职工到一般地区出差住宿费标准执行。四、伙食补助费:按职工出差补助标准执行。第三十二条 毕业生经学校批准趁调遣之便,在报到期限以内回家的,其绕道的车、船费,扣除直线车、船费后多支出的部分,由本人自理。如果绕道的车、船费,少于直线的车、船费时,应按实际票价报销。第三十三条 学校已发给毕业生由学校至报到单位的差旅费(不包括由报到单位再分配到所属单位的差旅费),毕业生到达报到单位后,应及时按照规定凭单据向报到单位办理差旅费结算手续,多退少补。第三节 探亲费开支标准及规定第三十四条 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一、 探亲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席(
28、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长途公共汽车(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车票金额超过60元的,可乘坐可躺式客车,出票单位必须注明起始时间及地址)、轮船三等舱位凭据报销。超标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不高于此标准报销,乘坐低于此标准的交通工具凭据实报实销。二、 乘做迁安地区至北京的汽车票一律按60元,火车票凭据报销,前往迁安地区火车站的汽车票一律按10元报销。三、 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出租小汽车等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四、 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十五条 探亲往返途中,限
29、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一般地区普通床位费。如中途住宿超过规定天数的,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探亲途中连续乘坐长途汽车(不含可躺式客车)的,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等)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单据报销。第三十六条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第四十七条 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目开支,均由职工
30、自理,不得报销。 第四节 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工伤人员等伙食补助标准及规定第三十七条 在职职工参加培训补助标准及规定(仅限于餐费自理情况):一、在职职工在本市(迁安地区)参加短期业务培训、学习班学习,学习时间在二个月(含二个月)以下,学习期间不再享受伙食补助,仅享受工作餐待遇。二、在职职工在本市(迁安地区)参加进修班、培训班脱产学习,学习时间在二个月以上,无论是否取得文凭,均不享受伙食补助及工作餐待遇。三、在职职工赴外地(迁安以外地区)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班、学习班学习,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的,可视同出差,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补助不再享受工作餐;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上至二个月(含二个月)以下,每人每天伙
31、食补助标准按出差伙食补助费的80%计发,不再享受工作餐。四、在职职工赴外地参加进修班、培训班脱产学习,学习时间在二个月以上,没有承认学历,学习期间在学校住宿、就餐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按出差伙食补助费的50%计发不再享受工作餐;毕业后承认学历的,均不享受伙食补助及工作餐。第三十八条 职工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标准执行总公司关于颁发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首发2004113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
32、差的标准报销。第五节 职工居住非住房报销采暖费标准及规定第三十九条 职工居住非住房报销采暧费标准一、锅炉直接供暖每采暖期16.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锅炉间接供暖每采暖期19元/平方米;二、热力供暖每采暖期2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燃油(柴油)、燃气(天然气、煤气)、电锅炉供暖每采暖期30元(建筑面积);以物业部门提供的服务业发票和收费清单为准。四、 报销建筑面积标准:科级及以下80平方米,部级90平方米。超过上述面积标准的由职工个人负担,低于上述面积标准的按照职工所住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五、 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非住房物业公司开据的服务业发票。2、非住房物业公司提供的“用户单位
33、职工供暖费用明细表”。3、夫妻对方单位出具的未报销采暖费书面证明。4、后勤部出具的应享受采暖费人员书面证明。第四十条 报销程序一、凡是符合享受采暖费报销条件的职工,由本人向本单位办公室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二、后勤部负责审核职工是否符合报销采暖费条件,并负责审核汇总报计财部,计财部负责组织发放。三、居住非住房报销采暖费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年末或年初进行。第六节 通讯工具补助费标准及规定第四十一条 通讯工具补助费标准及报销程序:一、办公室是“通讯工具补助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二、计财部负责通讯工具补助费的报销和发放工作:1、及时办理公司级领导移动
34、电话和住宅公务电话费用报销手续。2、于每月15日前按办公室审核汇总的通讯工具补助费明细表,办理发放手续。3、及时办理符合上述报销标准的其它人员电话费用报销手续。 第七节 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规定第四十二条 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报销程序:一、人力资源部是“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补贴办法按总公司首劳发20093号文件执行。二、计财部依据汇总表审核、发放报销款。三、取暖补贴执行标准:1. 取暖期为四个月,即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三月十五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2. 在取暖期间从无暖气设备住房迁入有暖气设备住房的(指取暖费用由单位负担的住房),
35、应扣回全部或部分已领取的取暖补贴,具体办法是:不满15天的不扣,满15天的扣一个月的补贴,全月时间以当月16日至下月15日计算。第四十三条 报销程序:一、凡是符合享受冬季取暖补贴的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有关证明,由作业部每年10月31日前审核后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11月10日前交计财部组织发放。二、取暖期内由于发生变化办理补发或扣回取暖补贴的,各作业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随职工工资一同发放或扣回。第八节 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及规定第四十四条 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补充规定:一、办公室是“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补充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二、计财部依据办公室审核后的“公出车改补贴”表,负
36、责审核、发放报销款。三、具体规定:1、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用,北京至迁安按单程费用不超424元报销,并享受出差补助。对于享受车改补贴的领导干部,出差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由单位提供车辆的,已购车的按出差天数折扣50%,未购车的按出差天数全额折扣。2、已购车领导干部驾车出差期间,不扣除车改补贴。3、享受车改补贴的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北京开会,办理公务期间乘做公共交通工具或由单位提供车辆的,已购车的按公出天数折扣50%。未购车的按公出天数全额折扣。第四十五条 车改补贴的审批和发放程序一、乘坐公交车辆和每公里最低标准的出租汽车,凭车票填写公出审批报销单,(事由要认真填写)由单位主管签认盖章,每
37、月10日计财部统一负责办理报销。二、各单位副部级领导的车改补贴由本单位正部级领导签认,设党委书记的单位,正部级领导由领导和党委书记相互签认,未设党委书记的单位,正部级领导的车改补贴由主管经理签批。办公室负责对车改补贴进行审核,交计财部组织发放。第九节 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及规定第四十六条 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及报销程序:一、安全部、人力资源部是“保健食品款支付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汇总。三、计财部依据汇总表,负责审核、发放报销款。四、具体规定见安全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九章“保健食品管理”有关内容。 第十节 乘坐迁安至厂区公交车费用标准及规定第四十七条 乘坐迁安至厂区公交车费用
38、标准及报销程序:一、后勤部、人力资源部是制定符合乘坐厂区公交车的标准及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二、后勤部负责审核汇总。三、计财部依据汇总表,负责审核、发放报销款。四、具体规定:(一)费用报销标准:乘坐公交车费用的报销标准为迁安至厂区每人每月40元。(二)费用报销范围:该线路公交车费用的报销主要为解决家住迁安市区在册职工的交通问题,下列人员不在此列:1、按公司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已享受领导干部车改补贴的在册职工;2、已在迁安地区安排单身宿舍的在册职工;3、享受公司往来北京的长途通勤车待遇的在册职工;4、享有滨河村、龙山公房的在册职工;5、当月有旷工或全月休病、事假的在册职工。
39、第四十八条 费用报销程序:乘坐迁安市途经厂区公交车费用的报销,由各单位指定人员统一负责,按后勤部粘贴、填写、审批等相关要求,月票根报销金额与“费用报销申请单”填制金额必须一致。第四十九条 按本办法中的标准报销乘坐公交车费用的在册职工,个人工资中的交通补贴统一按10元/月标准执行。第十一节 因公出国资金借款及费用报销程序第五十条 资金申请及借款程序: 一、外汇资金申请及换汇程序:1、凡在境外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伙食补助、交通费、津贴、补贴等)需要换汇的部分,由出境组团负责单位填制用汇申请结算单。2、经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总公司出国批准文件到总公司计财部核定外汇换汇额度。3、换汇额度确定后
40、,由出境团负责单位向公司履行费用申请报告,主送总经理,会知计财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4、由计财部负责将汇兑所需的人民币汇往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 5、由出境团人员到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办理换汇手续。二、境内资金的申请及借款程序:1、凡在境内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签证费、往返机票、保险、礼品费等)所需资金,由出境组团负责单位履行费用申请报告,主送总经理,会知计财部。2、由出境团负责单位凭总经理批准的费用申请报告到计财部办理借款手续。3、计财部按资金支付办法,办理汇票或现金的支付。第五十一条 费用核销程序:一、外汇用汇费用:1、凡境外发生费用,出境组团负责单位依据国外有效票据和用汇申请结算单,
41、到总公司计财部资金处按规定办理用汇核销手续。2、由总公司计财部将核销后的费用转公司计财部。3、计财部接到总公司计财部转账通知单后,依据组团出国事由以及外汇费用申请报告据实列支。二、境内费用:1、凡在境内发生的费用(不含出国准备费),待回国后由出境组团负责单位进行汇总。2、依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票据及费用申请报告到计财部办理费用核销手续。3、计财部依据组团出国事由以及费用申请报告据实列支。三、出国准备费: 1、费用标准:A参照总公司标准。B公司初次出国准备费标准为:出国时在一个月以内的,每人900元人民币。出国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每人1100元人民币。C再次出国人员准备费标准见下表:距上次出国时间费
42、用标准不满三个月相当于初次出国标准的20% 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相当于初次出国标准的30%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相当于初次出国标准的40%一年以上不满一年半相当于初次出国标准的60%一年半以上不满二年相当于初次出国标准的80%两年以上相当于初次出国标准的100%2、出国准备费的领取:A初次出国人员需持公司党群部审定出具的公司公派出国人员制装费用通知单及费用发放明细表(见附件),计财部依据发放明细表组织发放。B再次出国人员,还必须同时持有公司党群部出具的历次出入境时间证明,办理出国准备费领取手续。C出国准备费按其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D由计财部依据手续齐备的证明资料,履行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后,支付出
43、国准备费。E因故不能出境人员,但已领取出国准备费的,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周内将款项退回。第五十二条 其他未规定事项,按总公司首发1992794号文件执行。第十二节 营业费用报销规定第五十三条 营业费用核算人员依据代理协议或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审核销售单位开具的代理费发票及所附的计算资料,确认无误后按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列入营业费用。第五十四条 出口产品的商检港杂费、运杂费经销售专业人员签认,核算人员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据以入账。第五十五条 火运车辆破损费、优质列车服务费、加固费等费用,相关专业部门严格按合同或协议结算,并签字盖章,核算人员审核后列入营业费用。第五十六条 固定电话费、工作餐、通
44、勤车费、水电费等由专业部门进行划分,计财部依据专业部门提供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列支各部门营业费用。第五十七条 各销售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价列支各部门营业费用。第五十八条 特殊情况下发生销售费用,书面报告,主送主管经理,会知计财部。经批准后列入相应部门的营业费用。第五十九条 营业费用的报销时限营业费用发生后,各销售部门要在费用发生的当月办理结算,当月达不到结算条件的,最迟在次月结算完毕,并在收到结算单据后一星期之内转计财部报销。第十三节 报销要求第六十条 凡是需要报销的发票,必须为国家规定的合法的真实有效的发票。第六十一条 发票名称(河北省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摘要、数量
45、、单价、金额、大、小写金额都必须填写正确,发票需由经手人、验收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本单位公章。第六十二条 发票不得涂改,如出票单位需要更正,必须加盖出票单位财务章,否则不予报销。第六十三条 对于各种报销单据,计财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人员应要求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予报销。第六十四条 所有出差报销单据必须粘贴在“公司差旅费报销单”背面,从装订线一端开始从左至右均匀粘贴,并在右下角注明粘贴张数和金额,以便查阅、审核。第六十五条 报销人严格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单”逐项填制,不得漏项。填写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炭素笔,如填写错误,必须重填不得涂改。第六十六条 1000元以上的各
46、种费用不得用现金支付,超过10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采用支票、银行存款等方式支付。第六十七条 费用结算时限原则:当月费用次月结算,不得跨年度报销。第六十八条 计财部集中审核、汇总、报批资金计划、制单入账,于每周三发放报销款,各单位于每周三按通知要求准时领取报销款(月末结账期间除外)。第五章 附则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的相关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集团会计制度;第七十条 本制度的附件有:附件一:管理费用核销流程图编码:sgqggszd L1A0附件二:各单位发生餐费报销流程图编码:sgqggszd L2A0附件三:各单位发生零星购物及其他费用报销流程图编码:sgqggszd L3A0附件四:各单位发生书籍资料费用报销流程图编码:sgqggszd L4A0附件五:公司公派出国人员制装费用通知单附件六:公司出国人员制装费发放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