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信息保密与公开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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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7 信息保密与公开信息保密与公开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7.1 国家秘密的保护 7.2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7.3 个人隐私的保护 7.4 政府信息的保密与公开 7.1 7.1 国家秘密的保护国家秘密的保护 “秘密”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7.1.1 国家秘密概述1什么是国家秘密什么是国家秘密构成国家秘密的要素构成国家秘密的要素 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2、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国家秘密的范围国家秘密的范围另外,某一事项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一般也应当把它列入国家秘密:1)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 2)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3)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 4)影响国家领导人和外国要员的安全 5)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6)使保护国家秘密的

3、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7)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8)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 国家秘密的密级国家秘密的密级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其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其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其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在国家秘密信息载体上标明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来说,“绝密级”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超过30年。“机密级”的保护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超过20年。“秘密级”的保护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不超过10年。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7.1.2

4、 国家秘密泄密1)派遣特务窃取国家秘密2)内部人员投敌窃取国家秘密3)内部人员贪财出卖国家秘密4)内部人员主动泄露国家秘密5)内部人员炫耀泄露国家秘密6)内部人员麻痹大意丢失国家秘密7)出售废旧文件资料泄露国家泄密途径泄密途径8)新闻报道泄露国家秘密9)内部人员失职泄露国家秘密10)用重金收买我内部人员泄露国家秘密11)用美人计窃取我国家秘密12)利用学术交流窃取我国家秘密13)利用技术合作窃取我国家秘密14)利用技术手段窃取我国家秘密。(1)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2)损害国家防御能力;(3)损害国家经济权益;(4)损害国家对外关系;(5)妨害国家方针、政策,计划的实施;(6)妨害国家政治

5、、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安全;(7)妨害国家机关的职能活动;(8)妨害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9)危害国家通信秘密手段和秘密情报来源的安全;(10)危害国家领导人和在华的外国要员的安全。泄密危害性泄密危害性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侵犯国家秘密的基本犯罪类型侵犯国家秘密的基本犯罪类型泄漏国家秘密罪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指军职人员违反国家军事保密法规,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

6、。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指军职人员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行为。泄露国家军事秘密罪指军职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6)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7)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8)新闻出版法律法规 9)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11)其它法律制度 7.

7、1.3 国家秘密的法律保护7.27.2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1)法律依据:l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如配方、图纸、计算机软件、工艺、设计,各种方法,各种技术,客户名单,原材料供应商名单,价格表、成本核算表、折扣或回扣计算表、各种明细表、特殊的簿记方法,会计方法,市场销售方面的研究情报和技术窍门等。不含国家秘密、私人秘密。7.2.1 商业秘密概述什么是商业秘密什么是商业秘密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即确切内容不为不负有

8、义务的内行人所公知(客观)2)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实用性: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 4)保密性:“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主观)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私人秘密、专利有区别。商业秘密的特征商业秘密的特征()商业秘密权的主体()商业秘密权的主体1)商业秘密主体指依法享有有关商业秘密权利、利益的法人或个人。2)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自然人 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其主体依法对自己的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占有权是指权利主体对商业秘密实际、控制的权利,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以任何违法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许

9、可他人使用权利主体的商业秘密;2)使用权是指权利主体为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依法按照商业秘密的性能和用途对其进行利用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妨碍他人合法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干涉这种使用;3)收益权是指权利主体从商业秘密的占有、使用、处分中取得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4)处分权是指权利主体对商业秘密进行处置、决定商业秘密命运的权利。()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他人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 a)他人独自研究、设计、构思出同样的商业秘密。b)他人从其他合法权利主体处合法受让或取得实施许可。c)他人通过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d)他人善意取得或披露商

10、业秘密。e)商业秘密权利主体的权利用尽。1)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2)可以带来间接的社会效益商业秘密的作用商业秘密的作用企业自身无意泄露企业自身无意泄露1)商务谈判和业务联系中的无意泄露2)公开出版物上的不经意发表3)非公开资料的不小心遗失4)公共场合谈话中的不慎泄露5)广告宣传中的泄露6)信息披露中把“度”不严7)物理屏蔽不严8)其他7.2.2 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 企业自身有意泄露企业自身有意泄露1)职工因贪图钱财而为竞争对手收买2)职工因准备“另立山头”而蓄集力量3)职工借人才流动反复“跳槽”,收取“信息服务费”4)职工本身在入厂前已为竞争对手所雇用商业秘密被外部侵犯商业秘密被外部侵犯

11、直接盗取直接盗取要害部位要害部位非参观区域非参观区域办公室办公室正在打开的正在打开的 电脑电脑 搜集搜集废弃物废弃物图纸图纸资料资料图片图片废品废品 假借商贸假借商贸 往来套取往来套取直接造访直接造访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互联网互联网+7.2.3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法律武器刑刑 法法技术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劳动法劳动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保护国家秘密法保护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科技进步法科技进步法1)员工在原单位任职期间或离开原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 2)竞业避让的表现形式是竞业避止合同 合同合

12、同竞业避让竞业避让竞业避止合同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存在,或者作为独立的保密协议中的特殊条款存在,主要规定的是员工在其任职期同以及离退休之后不能从事与用人单位的竞争行为。合同签订的时间也可以是在劳动关系结束之时,这时竞业避止条款存劳动合同后的保密协议之中,规定的是员工在离职之后也不能从事有规定的与原单位竞争的行为。竞业避止条款的内容包括:在职期间不得在竞争单位兼职、任职以及自行组织单位与原单位竞争;离职之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有时员工在离职之前劝说、诱使客户与之一起断绝与原单位的关系;不得引诱其他员工离职,尤其是一些高级人才在其离职前、后可能劝诱其下级与其一同

13、离开原单位,这种集体离职的结果对原单位可能是致命的,对其正常业务的开展产生极大的损害。商业秘密权案 例广东佛山陶瓷研究所曾发生一起商业秘密被盗案。据调查,原来是南海松岗特种陶瓷厂经理梁某花了万元买通了该所的名职工。这两名职工因贪图这万元而窃取了本所价值万元、历时年才开发成功的”冷等静压精细陶瓷辊棒”技术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原料、配方、模具加工单位等商业秘密。据报道,1995年,连云港海苑工艺品有限公司曾诉讼一起商业秘密侵权案。据法院调查,原海苑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周时民于1994年1月16 日携带原告的大量商业秘密擅自离去,并在1994年下半年、1995年春和1995年下半年先后出任连云

14、港四星工艺品有限公司、西蒙实业有限公司、时民工艺品有限公司被告公司的总经理,且利用海苑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展经营椰编工艺品的业务,使原告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河南省某乡镇化工厂曾趁本县化工总厂扩大生产、广招员工之际派出厂里两名技术人员混进县化工总厂。个月后,这两人拿到县化工总厂花40多万元人民币买来的新型化学剂料的全部生产配方,于是便借故辞职,返回乡镇化工厂。不久,这家乡镇化工厂推出了与县化工总厂完全相同的产品。7.3 7.3 个人隐私的保护个人隐私的保护隐私,就是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具体来说,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

15、和资讯,诸如身高、体重、收入、生活经历、家庭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部位、个人居所、旅客行李、学生书包、日记、通信等。7.3.1 隐私与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这样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的隐私;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漏或者被侵害的时候,有

16、权寻求司法保护。隐私权隐私权(美国学者美国学者William Prosser)William Prosser)1)侵犯他人私生活的安宁。如擅自闯入他人的住宅、窃听他人的电话、由窗外张望他人的卧室、未经同意而对他人谈话录音、任意拍摄他人照片、秘密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跟踪他人等;2)宣扬他人的私生活秘密。例如公布他人忌讳为人所知的疾瘤、广播他人不履行债务的消息、描述他人过去的丑行、发表他人的情书等;3)置人于遭公众误解的境地。例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姓名列于某项启事之后、报纸在有关犯罪的报道之后刊登与案件无关人士的照片等;4)利用他人特点作商业广告。例如租用公众人物的姓名或形象作广告、利用他人的病

17、态推销药物等。隐私权隐私权(张新宝的张新宝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公民保有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秘密,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传播。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5)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不得非法调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者除外。6)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储存于计算机内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开,公民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搜集、传输、处理、利用。7)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等,不得非法

18、调查或公开。8)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扩大知晓范围。9)公民不向社会公开的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多次失恋、被罪犯强奸、患有某种疾病等),不得进行搜集或公开。10)公民的任何其他纯属于私人内容的个人数据,不得非法加以搜集、传输、处理和利用。7.3.2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1)骚扰、刺探或以其它的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例如私拆他人信件,用望远镜刺探他人的活动,千方百计盗取他人的钥匙以偷看他人的日记等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无论其成功与否。2)泄漏因业务、职务关系掌握他人的秘密。如法官、检查官、公安人员、律师、医生等因为业务、职务关系了解了他人的隐私,这是合法的,但如果他把隐私不经本人同意就

19、泄漏出去,就是违法的行为。现实中,有两种情况可以公开他人的隐私:现实中,有两种情况可以公开他人的隐私:1)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需要。例如,政府官员是为公众服务的,应该受到监督,对其腐败问题的泄漏检举就不属于侵权。2)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的范围内了解他人的隐私。如父母怀疑子女有不正当行为时,向有关人员了解子女的情况,一般就不属于侵权的行为。7.3.3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1.技术手段技术手段2.2.行业自律行业自律3.立法规范立法规范直接直接间接间接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信息收集的合法性信息收集的合法性 必须通过合法及公平的手段来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具体包括要求

20、提供信息的法律依据、收集信息的目的、个人全部或部分拒绝提供信息时的法律后果等。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信息内容的准确性 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必须完整、准确,个人应该有权知道是否存在有关他的记录及其内容,在认为关于自己的记录不正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个人资料的制作者修改或删除该记录。信息使用的安全性信息使用的安全性 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征得其同意,否则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公开。信息使用状况的可获得性信息使用状况的可获得性 个人信息的使用者应该公开所持有的各类个人资料,以及该资料的主要用途,从而使资料当事人能够判断是否存在不合法的公开行为。7.3.4 Web数据挖掘中的隐私权问题Elensys是马萨

21、诸赛州的一家直销公司。CVS药店与它合作,由Elensys公司向消费者推销新药。1998年2月,消费者对此的不满情绪终于爆发。很多人指责CVS药店的行为破坏了消费者医疗记录的隐私,最后,CVS只好终止了于Elensys的合作关系。隐私权问题隐私权问题 由于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可以将原本分散在各系统中、隐藏在数据背后的客户信息集中在一起,很清晰的表现出来,数据仓库的拥有者存在着侵犯客户隐私的危险。1980年OECD发布的隐私保护管理指导方针,为个人保护确立了基本准则:鼓励成员国颁布关于客户数据标准方面的法律,这些法律能够赋予个人一些权利,监督数据收集者合法使用个人数据。1998年,Ann Cavo

22、ukian(Ontario的信息和隐私专员)发表数据挖掘:以破坏隐私为代价的报告,指出“数据挖掘也许是个人隐私提倡者将来10年内所要面对的最根本的挑战。”该报告以国际上的“良好信息使用”原则为基础,剖析了数据挖掘和隐私问题。这些原则确立于1980年,从质量、目的、使用、安全、开放性、个人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规定了私人数据应该如何得到保护。她以目的和使用原则为例,写道:例如,如果最初收集交易信息的目的是为了允许使用信用卡支付,那么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将这些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如数据挖掘,就违背了目的和使用限制的原则。个人有权知道所收集数据的使用目的。在收集个人数据时,收集者应将数据的用途和处理过程

23、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告诉客户。个人数据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能准确、完整地反映个人实际情况。个人可以访问自己的数据,可以就有关自己数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应该提供方法来确定个人数据的存在和属性,主要用途,以有收集者的身份证明和实际住址。收集者在收集数据时,必须有一个数据的收集限度,任何个人数据都要通过合法、公平的手段获得,并且在数据的使用上也有限制。在获得客户准许或经法律批准以前,个人数据不能以任何形式披露、出售、使用,或者用于不同于收集阶段所阐明的用途。要对个人数据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丢失、未授权访问、破坏、使用、修改或泄露。收集者须对个人数据使用中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常见表现及处理方针常见表现及处

24、理方针()含有客户身份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社会保险号等。应尽量使数据挖掘系统的输入为匿名数据,如给每个客户分配一个惟一的、经过加密的标识符,且只有系统拥有者才能将其转换为特定客户的信息(如姓名、地址)。()含有客户具体数据:如邮政编码+年龄+车型,可以确定某一客户。应尽量使用汇总数据,即只对汇总数据进行挖掘。例如,根据客户的年龄和性别来划分目标客户群,并考察对这些客户群进行市场促销活动的效果。此时,需要分析的数据是在年龄和性别的不同组合下,客户群对促销活动的回应率及其购买量(如2种性别和120种年龄可产生240种组合,对于100万条记录的客户数据库来说,约4000个客户的购买行为被合并为一条

25、记录;但仍存在危险,如120岁的人可能只有一个客户,从而被惟一确定)。()信息用于市场定位或评估:如果使用客户数据进行市场定位,客户会不放心,如客户收到针对私人生活的信息(如治疗客户所患疾病的新药物)的促销广告,会感到不安。但如果仅仅做简单的评估,如评估客户对促销活动的反应,则不太在意。不过,评估的目的就是要根据评估的结果来修正行动,故仍需谨慎。()合并数据源的使用:在合并过程中可能会得到客户的完整信息,这意味着可以掌握客户在产品市场之外的行为(可能从杂志出版商或制造商那儿购买客户名单)。Cavoukian的报告建议,在收集任何客户数据时,都应该向客户提供三种选择:1)不允许对这些数据进行任何

26、挖掘2)只允许在组织内部对它们进行挖掘3)允许在组织内部和组织外部对它们进行挖掘7.4 7.4 政府信息的保密与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与公开7.4.1 政府信息的类型 1)政治情报、军事情报、科技信息、经济信息、文化信息2)连续性信息、间隔性信息、常规性信息和突发性信息3)语音信息、文字信息、数据信息、图形图像信息4)上情下达类信息、下情上传类信息、横向沟通类信息5)宣传类信息、服务类信息、日常办公类信息、行情摸底类信息7.3.2 政府信息保密 对政府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的必要性在于政府机构通常珍藏了大量的具有一定密级要求的信息,这些信息的不适当公开常常会带来严重的恶果,如危及国家安全或政党利益、给犯

27、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引起社会恐慌等。政府信息的保密级别一般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7.3.3 政府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制度是20世纪后半期开始出现的市民参政新浪潮影响的必然结果。2)为了充分发挥信息的最大效益,加速社会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调动并强化广大公民参政议政意识,加强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与支持,都需尽可能让社会公众知晓并公开共享各种政府机构信息。3)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是以公民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的“知情权”为基础的 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1)美国1996年关于电子信息自由的修正法案中的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的目的是:(1)确保公众对行政机关的记录

28、及信息的获取,促进民主主义;(2)改善公众对行政机关的记录及信息的获取;(3)确保行政机关遵守法定的期限;(4)尽可能扩大行政机关收集、拥有、使用、保存和发布的行政机关记录和信息的可用性。”2)澳大利亚政府大法官在1993年关于信息自由法的备忘录中指出,信息自由法的基础是:(1)政府不仅要公开公众请求的信息,而且要承担说明责任;(2)让公民知晓适合的信息,拥有信息的获取权,比公众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和参加政府自身更有效;(3)因政府决定而受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应该了解该决定适用的基准。3)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29个独立法律文件中,信息公开是贯穿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要求。此项要求体现在世贸体制的如

29、下原则中。非歧视贸易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和权利人()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和权利人 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内的所有执行国家政务的行政机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人。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人一般以国民为中心,包括个人和法人。任何行政机关都有义务主动地向国民公开其拥有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任何国民也都有权利请求行政机关公开其拥有的可以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如经济和贸易规则,经济发展战略、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

30、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情况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主动公开。二是被动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1)不公开信息的确定方法 2)与个人有关的信息3)与法人有关的信息4)有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信息5)有关行政决策审议、研讨的信息 6)与行政机构的公务、事业相关的信息7)有关国会、法院及地方公共团体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问题较多。直到今天,法藏官府、密不可知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在我国,目前最重要的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年代 国家或组织

31、法规或宣言 1776 瑞典 出版自由法 1967 美国 信息自由法 1969 加拿大 国家图书馆法案 1972 美国 行政公开法案 1973 瑞典 数据资料管理法 1976 美国 在阳光下的政府法 1978 法国 信息科学归档文件卡片与自由法 1984 加拿大 查询信息法 1985 OECD 跨国数据流宣言 1990 美国 美国的公共信息准则 美国的公共信息准则美国的公共信息准则 (1)公众有权获取公共信息。任何政府机构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公开地、及时地、不加限制地保证提供公共信息,公众应能够获取任何形式的公共信息,即使没有接受过任何特殊训练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也能如此。(2)联邦政府应确

32、保公共信息在任何形式下的完整性和良好的保存环境。面对时代的变迁与技术的更新,政府机构应通过维护公共信息,及对公共信息行使其解释义务,以保证公共信息的可理解性。(3)联邦政府应确保公共信息的传播、再生产和再分配。信息传输的任何限制和公共信息的任何交易均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格界定。(4)联邦政府应保护使用或要求提供信息的人员的隐私权,也应保护那些在政府记录中有个人信息的人的隐私权。(5)联邦政府应确保获取公共信息来源的多样性,无论民间部门还是政府机构都应如此。尽管获取信息的来源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进步而有所变化,政府机构有义务鼓励多样化。(6)联邦政府不应该允许随意乱收费,以妨碍公众获取公共信息。

33、政府为自身目标生产、搜集和加工的信息所引起的费用,不应强加给希望利用这些公共信息的公众身上。(7)联邦政府应保证提供有关政府信息容易使用的信息,对于各种形式的信息,都能以单一的索引查询。每一政府机构除提供其所拥有的信息清单之外,还应提供公共信息的索引目录。(8)无论信息利用者居住在何地及在何地工作,联邦政府都应保证他们通过全国信息网络和像出借政府出版物的图书馆那样的程序获取公共信息。政府机构应定期评价这些程序以及出现的新技术,以保证廉价和方便地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中国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早在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已成立专门机构,就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20

34、02年5月,该机构接受国务院委托着手起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立法。到2002年7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起草成文。草案共7章、42条,包括了条例条文、理由、说明、背景以及面临的立法难题等项,估计约13万字。之所以要推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考虑到要对政府行政办公信息进行公开,加大透明度和群众监督,以促进政府办公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虽然目前中国各级政府和部委已建成了自己的网站,但仍有政府机关习惯于将公众关心的信息藏在抽屉里,这与政务公开的进程背道而驰。除部分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各级政府应及时将信息在网上公布,这一原则将以法律形式确立。广州市政府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2

35、年11月6日公布),这是中国由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政府规章。该规章指出:政府是信息公开的义务人,老百姓是信息公开的权利人。它强调“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正在讨论不宜公开的内容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以外,政府有责任公开其他的任何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通过网站、媒体、设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设立服务热线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共5章38条。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

36、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v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v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v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思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泄密主要有哪些途径?2.商业秘密有哪些特征?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有哪些?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3.举例说明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4.为什么要研究Web挖掘中的客户隐私权问题?5.在强调信息保密的同时,为什么要大力提倡政府信息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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