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8-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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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签订劳动合同时-平等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二)劳动合同的特征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劳动合

2、同法的适用范围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2.依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提示】现役军人、小时工等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与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3、5.诚实信用原则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主体资格(1)劳动者需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三、劳动合同的订立A.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B.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分两种情况: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2)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劳动合同法规定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四)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2

5、.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自愿协商原则,从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它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3.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6、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及要求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书面口头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2、口头形式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非全日制用工可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生效

7、1.双方协商一致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无效劳动合同1.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

8、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注: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具有法人资格的,要注明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必须写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

9、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三、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能否解除是好是坏协商订立法律强制三、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种情况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注释】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10、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七项规定的,(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7种情形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

11、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工作时间、休息休假5、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与支付(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4)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12、支付 (1)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3)加班 (4)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加班情 形支付工资的标准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200%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

13、日工作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 300%最低工资制度(1)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按合同履行地 注册地高于履行地 按约定履行三、劳动合同的订立7、社会保险 包括五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1、试用期2、服务期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试用期(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3 3个月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11年年不得超过不得超过1 1个月个月1 1年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3年年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 2个月个月3 3年

14、年劳动合同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劳动合同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动合同不得超过不得超过6 6个月个月三、劳动合同的订立(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3个不低于: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或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2、服务期服务期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三、劳动合同的订立(2)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

15、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3)服务期一般长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对劳动者培训出资且能够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一般而言,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

16、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3、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

17、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

18、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 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因订立劳动合

19、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因出现法定的情形,一方单方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有两种:1、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

20、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法定解除-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

21、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v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v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v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v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v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v

2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性裁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23、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终止的含义。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

24、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25、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1)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

26、)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7)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

27、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经济补偿支付的标准 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 1.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28、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5.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以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

29、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由被派遣劳动者向用工单位给付劳动。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三)相关规定: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30、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4.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1.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七、劳动争议的解决(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七

31、、劳动争议的解决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二)劳动调解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口头申请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二)劳动调解 3、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三)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3)劳动仲裁参加

32、人、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仲裁管辖七、劳动争议的解决参加人:当事人、当事人代表、第三人、代理人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申请和受理(1)申请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四)劳动诉讼劳动诉讼申请范围: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4.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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