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范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1一、库存物资管理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500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
2、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耐用年限未达2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3000元以上的
3、,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发生的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每一会计期间末,应与会计人员一同对固定资产进
4、行合资查账。6、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别、用途的不同,确定为固定资产投定相应的保险。三、车辆管理1、企业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负责车辆的调派、维修、年检、清洗等工作。2、员工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申请表,总务部门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车。3、出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部门保管,一份交由出车司机。出车司机应根据出车的相关情况,详细填写出车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里程数、违章情况、车辆需维修保养情况、加油金额等。每周总务部门定期的根据司机收车后上交的出车申请表,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核实。4、企业实行“一人盯一车”的车辆管理制度,每台车辆由固
5、定的司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辆。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干净,严守交通规则,定期的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电瓶、轮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给总务部。6、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企业已签约的4s店内进行,相关费用实行月结。总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7、因司机使用不当或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依情节严重程度,维修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8、公司所有车辆都已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时,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总务部门,以便做好理赔工作。9、若因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将公司车辆
6、外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个人承担,同时公司将会对司机做出相关行政处分。如果非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余维修、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10、车辆的加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由总务部每月进行统计,以相关凭证为依据,上报财务部,实行实报实销。对于公车私用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个人负担。11、严禁任何人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严禁任何人无证驾驶。四、办公用品管理1、企业所有的办公用品由总务部门统一购买、分发。总务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及消耗水平,向总企办报告,确定采购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2日统一采购。2、企业统购物品中没有的、部门急需
7、的物品,经申请,总经办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购买,购买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调整办公用品格式,或更换宣传用品时,应出台相关通知,告知各部门知晓。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向总务部门申请办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电话通知物品管理人员即日发放,但事后必须补写申请单。4、物品管理人员定期的对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明细进行核查,并及时的予以发放。对由申领数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应定量供应,不予多发。5、总务部门应做好办公物品的出库、入库账单,详细记录办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物相符,并定期清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办公用品。6、总务部应每年对办公物品
8、盘点两次,账物不符的查找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总务部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应定期的进行调查;同时,每年末,就办公用品的购买情况、申领情况、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积压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上交给总经理办公室。五、电话与传真管理1、电话使用规范:员工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您好!企业。”通话时,态度和蔼,简明扼要,口齿清晰,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2、员工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公司电话,不得因私事用公司电话拨打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3、涉及公司业务往来的传真,员工应及时的收发,须经理签字确认的,必须由经理签字确认。4、当日的传真应当日转交或回复,涉及到重要事项的传真及时转交
9、给经理,并对传真内容予以保密。不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公司资料以传真的形式向外发送。六、计算机与网络管理1、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2、员工下班时,应检查好计算机是否关闭,相关电源是否断开后,方可离开;使用带锁或密码的计算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重新上锁或密码。3、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使用状况,负责计算机的维修、保养工作,检测和清理计算机病毒。经企业批准使用的软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维护。4、工作人员或操作人员,特别时财务、技术部门的人员,应将电子数据和文件至少
10、同时制作两套及以上备份,防止出现问题时,数据与文件的丢失。5、备份文件应交安全保密部门、文件制作部门及计算机管理部门备份,备份文件应在其载体的包装盒上贴有标签,标签上详细注明文件或数据的名称、编号、密级、保管期限及其他要求等。6、公司的网络结构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更改公司的网络结构。公司的网上服务,如wins,dns等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私自设置。7、严禁员工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收发私人邮件、看网络电视、传播淫秽信息等。8、各部门,各工作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禁止任何人随意破坏公司
11、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外传公司机密。9、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七、制服管理1、员工上班期间,除特殊场合外,必须穿着企业统一定制的工装。工装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种。2、每种工装各发两套,员工可及时换洗。工装不得私自改制,不得转借他人。3、员工工装为企业免费发放。若员工工装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员工需按夏装70元/套、春秋装150元/套、冬装200元/套的价格,向总务部重新申领。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控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控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校
12、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疫情防控物资内容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品)、人体测温仪器、消毒器械等物资。二、疫情防控物资采购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根据政府要求和学校疫情物资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预测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品种和数量,编制学校疫情防控物资需求计划。2、资产与基建处据此实施紧急采购,组织落实货源、催交催运和到货验收,每天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反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进展及库存情况。三、疫情防控物资发放程序(一)口罩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原则按照每人每天配备1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发放。口罩每天由各学院、各部门安
13、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进行核实确认。注:正式开学前口罩领用请到党政办领取,开学后到资产处仓库领取。(二)消毒用品1、次氯酸钠。该消毒剂由后勤处统一领取和使用,主要用于室外环境和公共卫生间的消毒。2、抑菌喷雾剂。抑菌喷雾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各学院、各部门按照上岗人数进行统计,每人发放一瓶。领取地点:党政办。3、75%酒精。75%酒精可用于桌椅、鼠标键盘、门把手擦拭消毒。每间办公室配备一瓶(500ml)。请各单位安排专人到资产处仓库进行领取,每次领取数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三)晨午检物品1、红外线额温枪。后勤处根据全校防控需要,统一到资产
14、处仓库领取。领取后根据学校确定的防控点安排发放。2、水银体温计。学工处安排专人到资产仓库领取。按照每个学生宿舍一个体温计数量进行发放,同时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并做好体温计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3、消毒器械。包括:移动式紫外线消毒设备、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呕吐物应急处置包、废弃口罩专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后勤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到资产处仓库领取和使用。四、相关要求1、各学院、各部门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控物资配备到位。2、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卫保障组进行工作衔接,做好防
15、疫物资领用、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3、各学院、各部门要建立单独收发台账,针对口罩等防控物资,使用人员实名制签收。相关收发台账及签收表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物资用于办公教学、服务经营。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学院、各部门疫情防控物资发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3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16、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二、防疫物资管理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
17、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三、防疫物资调配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
18、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
19、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四、成员单位职责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
20、打击违法犯罪活动。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五、防疫物资监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4为加强新
21、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按照要求设立独立的防疫物资储备室。以“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防疫物资储备室必须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项防疫物资的使用标准及范围。负责出库入库、领取登记、盘点采购等相关工作,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登记物资储备、领取情况。疫情防疫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补给用品等用于疫情防控所需物品。普通防疫物资(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仪、及消杀物品等);专业性防控物资(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等)由物资管理员根据疫情需要实施采购和储备。物资储备室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有害物资、防污染等措施;充分了解防疫物资的特性
22、,做好安全有效分类管理。每日上下班前,物资储备室管理人员要对门窗、电源进行检查,对所有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储备物资入库时必须认真验收货物,填写入库记录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储备物资出库时管理员必须了解使用途径,确认无误后经领用人及管理员双方签字方可出库。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5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使用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应急防控物资的概念应急防控物资是指学校管理的用于防控疫情的卫生防护、空气净化、药品等防疫物资,不含物业公司购置的防疫物资。二、应急防疫物资接收和管理应急防控物资的采购入库
23、应急防控物资由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根据防控需要负责市场采购。采购完成后,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由医务所统一入库保管。所购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的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加强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
24、,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发放使用原则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确保一线防疫需求。根据“统一调度,满足一线,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重点保障学校防疫一线工作人员防疫需求。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领取审批程序拟定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制定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包括需求数量、品种和使用时间。计划上报。各单位、各部门将应急防控物资领取计划上报
25、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统筹调配。学校防控办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单位、各部门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应急防疫物资发放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情况。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专人凭防疫物资领取单领取、发放防疫物资。2.发放标准和范围一次性口罩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每人每天限一个,由防控办制表,卫生所发放,由各部门统一领取。机关处室每个部门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片(100片),二级教学单位每10名教师配1个喷壶和1包84消毒片(100片),实验
26、实训室按照每个专业配备1个喷壶和2包84消毒片(100片),由各单位领取后负责所属办公室及实训室日常消杀工作。水银温度计按照每个学生宿舍1个进行配备。3.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等)在疫情结束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6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物资入库时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办理入库登记。三、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储存。四、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
27、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五、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六、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资。七、库房管理人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有无漏雨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 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八、严禁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严禁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篇7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一调配,规范
28、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手续,合理、合规使用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十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捐赠资金,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指导原则(一)坚持全区一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工,落实好上级统一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二)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日报告、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行“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高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环卫、网格化排
29、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待窗口人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工企业(项目)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方可安排其他需求。二、具体内容(一)规范防控资金管理。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金,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政府会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帐核算。2、各类捐赠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防控一线。(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1、坚持每日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日采购、分配计划。2、严格审批手续。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
30、当日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3、灵活运用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行同价值的物资置换。(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1、区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各基金会等接收的非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一造册、统一调配。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用,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和使用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1、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
31、障机制。医用重点防控物资由使用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可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帮助解决。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一线防控人员的一般防控物资安排。一般防控物资原则上自行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足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力帮助解决。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一次性口罩等一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方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32、处具体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金由其自行承担。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日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的日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工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金由其自行承担。6、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手续后调出物资,资金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1、完善物资入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
33、物资接收小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负责物资统一造册、建立入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行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小组,应建立出库台账,落实领用手续。对当日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行汇总登记。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用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对失去使用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入社会。4、完善物资统计工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日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三、其他要求(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人群聚集。(三)严禁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士积极开展捐赠工作。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行出台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