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热点问题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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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热点问题讲座热点问题讲座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之间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之间所存在的核心问题所存在的核心问题 1、两性关系 2、子女关系 3、财产关系 这三个关系如果能处理好,则家庭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如有一个出问题,尤其是两性关系出问题,便天下大乱,爆发夫妻战争,如能和平解决则已,如和平解决不成,就会引起诉讼,诉讼争议问题主要是围绕这三个问题开战。二、现行婚姻家庭法律框架二、现行婚姻家庭法律框架1、婚姻法(现行婚姻法是修订1980年婚姻法,于2001.4.28颁布实施)2、婚姻法司法解释一(2001.12.25)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004.4.1)4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2011.7.4)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背景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背景司法解释二施行至今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旧法不适应、不能解决新问题;婚姻关系中,房子越来越重要,甚至有说“嫁老公就是嫁房子”,“房价都是丈母娘推高的”;两性关系受到破坏,外遇、二奶、小三各显神通,破坏夫妻关系,侵略夫妻共同财产;性观念越来越开放,夫妻之间的信任度下降,导致亲子鉴定大热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点解决的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点解决的问题问题房子孩子票子关于房子关于房子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案例:李女士起诉侯先生离婚案,婚前购房,首付款、按揭、装修款全部为男方出资,只因购房时加了女方的

3、名字,双方诉讼离婚时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释三十一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关于房子关于房子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子归谁 房子被老百姓视为结婚的物质保障,不过现在房价越来越高,尤其在大城市,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而年轻人的收入和房价不成正比,而做父母的往往会帮着子女买房子,问题就来了

4、,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归谁所有?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已子女一方的赠予,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双方父母购买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屋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4、婚后双方父母及夫妻均出资购买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父母出资部分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按份共有,夫妻出资部分由双方共同共有。防范发生纠纷措施防范发生纠纷措施1、签署书面协议:(1)房屋情况(2)每家出资数额(

5、3)每家出资属于赠予不是借款(4)房屋的归属2、保存好相关证据:汇款凭证、刷卡证据等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案例:张先生赠予何小姐房产案,两人均系离婚后再婚家庭,再婚前张先生在大良海琴湾有一套房产,两人虽说是再婚但感情尚可,婚前何提出张先生将其房产一半产权赠予何,张表示同意,后双方签订赠与协议但未办理过户,何小姐担心张先生反悔,咨询如何保障其利益。第六条:婚前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一方在赠予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予,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已办理公证的除外。关于孩子关于孩子可证明非亲生,拒作亲子鉴定即推定认定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谭

6、某于2005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8月23日生育被告吴某。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原告与被告在2009年9月诉讼离婚,双方于2009年10月15日在法院调解下离婚。离婚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吴某支付抚养费,每月按其工资的25%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到2012年,原告共支付吴某抚养费36000元。至2012年间,原告因怀疑被告吴某不是其亲生儿,于是偷偷带被告吴某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法司法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2012年12月17日该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证实,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吴某不具有亲生血缘关系。据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依法判决解除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吴某之间的父子关系。2、判令被告谭某和被

7、告吴某连带赔偿原告抚养费人民币36000元。3、判令被告谭某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20000元。4、由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至诉讼阶段,被告不认可原告的鉴定结论,于是法院依法重新进行亲子鉴定,但被告又拒不配合,法院便推定原告与被告吴不存在亲子关系。该案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被告谭某赔偿原告吴某某抚养费36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元,本案受理费50元,亲子鉴定费3360元,共计3410元,由被告承担。司释三2、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生不生孩子,是两个人的问题。不过两个人意见不统一,该怎么办

8、?案例:常有女性当事人上门或电话咨询,自已怀孕但不想生下孩子,想打掉胎儿,但男方不同意,是否会侵犯男方的生育权,而男方则常会咨询妻子未经其同意打胎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索性过不下去闹离婚的。司释三9、夫以妻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关于小三关于小三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案例)张某和丈夫陈某结婚多年,2010年陈某认识了女青年刘某,后与其发展成情人关系。自2010年至2012年间,陈某通过银行给刘某转账或存款共计约元。2012年底,张某发现了陈某的婚外情

9、,向法院起诉陈某和刘某,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元。近日法院依法判决“情人”刘某支付给“妻子”张某600000元,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三人均未提出上诉。关于票子关于票子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1、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孳息、投资经营收益、自然增值。2、一方个人财产的孳息、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房产租金、婚前个人存款利息。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一方将婚前房产变卖后投入生产经营,赚到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防范夫妻财产争议的措施防范夫妻财产争议的措施1、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较多,股票、现金、房产、汽

10、车、股份等。2、双方对婚前及婚内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3、如果一方利用婚前财产投资,更应作出约定。4、一方婚前财产的形态发生变化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变卖不动产,保存好相关合同、存取款记录。离婚后,发现另一方还有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否还可分割 18、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予以分割。诉讼时效:两年,自发现未处理财产两年内起诉。案例:梁女士离婚后发现家庭财产保险金未分配,故诉请法院,获得胜诉。老公向老婆借钱,离婚时“还一半”案例:新规定未出台之前,夫妻之间的借款视为无效,因为借款方向对方偿还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1、法院不予支持。16、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有关分割养老保险金 13、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一方主张分割,法院不支持;婚后以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帐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应支持。关于其他规定关于其他规定离婚协议在未经登记之前可以反悔 14、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

12、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分割。案例:年逾花甲老两口离婚案损害赔偿只适用于无过错方 17、夫妻双方均有过错,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支持。婚姻法46条过错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案例:陈女士与卢先生离婚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掌握家庭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掌握家庭收入等财产的证据入等财产的证据要掌握对方工资存折或银行账号;如一方(或家庭)开办公司,应掌握开办公司的资料、合作协议、工商登记、股权证、对外债权债务;如婚前出资购房或装修,应双方书面确认出资金额,办产权证时最好办共同共有;幸福永远幸福永远正确处理夫妻关系,理智处理家庭矛盾面对问题,找方法,想办法保卫婚姻,保护自已谢谢大家!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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