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秋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作业终结性考试试题及答案考核说明:本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占课程综合成绩的50,终结性考试占课程综合成绩的50。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必须及格且课程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及格),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题目:请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如何做新时代的忠诚爱国者?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一、材料分析题(80分)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有大会上强调:“一九三五年,在中华民族危急存亡之际,著名教育家张伯苓在南开大学开学典礼上问了三个问题:你是中国人吗?你爱中国吗?你愿意中国
2、好吗?振奋了师生爱国斗志。我看,这三个问题是历史之问,更是时代之问、未来之问,我们要一代一代问下去、答下去!”2019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历史深刻表明,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去不掉,打不破,灭不了,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在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激昂的主旋律,是人民生生不息的强大力量。从“繁霜尽是心头血,酒向千峰秋叶丹”,到“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古人的诗句、今人的歌声,无不体现着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国人民维
3、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根本动力。近代以来,面对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机,中华儿女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一大批仁人志士和革命先烈“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终于使中华民族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人民发愤图强、凯歌行进,终于迎来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中华民族的中流砥柱,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请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如何做新时代的忠诚爱国者?答:一个国家是由人民构成的,没有了人民,国就不成国了,所以,我认为,在成为一个爱国者之前,我们首先要成为一个“人”,一个有作为人的基本道德的真正意
4、义上的人。就是说,我们自己要修德,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操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者”,单凭一个“爱”,可知爱国首先是精神上的,它是一种情感。爱国志士秋瑾说过:“但凡爱国之心,人不可不有,若不知本国文字历史,即不能生爱国之心。”可见,只有在你对自己国家了解了的前提下,你才会有一颗真正的爱国心。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我们不可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状我们不可不关注。可能有人会说,正因为了解,所以很难真正的爱国。现在我国的社会总体上还是比较稳定,但内部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想真正的爱国,难啊!无可否认,当今社会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且有的问题还比较严峻。但,比
5、方说,你会因为你的家人偶尔会犯错而不爱他们吗?绝对不会。当他们犯了错误,你会不会觉得生气不满?有时会吧。同样,国家内部并不如你所希望的那么美好,所以,你不满意,这是合情合理的。而且,从你的不满中也可以看出,你也是爱国的,因为你关注她,关心她,并能发现她的问题。再比如说,中国在历史上有过繁荣昌盛的时期,也有过衰落被打的时期,你会因为曾经有过的衰落而抛弃这些历史吗?显然不会。因为每一段历史都有我们中华民族存在的证据,都遗留着我们祖先的足迹,都造就了我们的今天。所以,要有一看真正的爱国心,我们要了解我们的国家民族历史和现状,并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而且,不要总是背对着太阳,只看到社会的阴暗面,我们还要
6、转过身,这样,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社会还是有光明和温暖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所以,面对黑暗,我们要说出来,但我们更要凭自己的良心说出来,而不是越抹越黑。所以,放眼看去,那些平凡的工作者,默默地坚守自己的工作,这,也是为国家作贡献,也是爱国的体现。如今的地球是个地球村,如今的世界越来越全球化,如今的国家关系越来越复杂。面对一个这样的世界,我们更应该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中国的崛起,在某国家看来,这是个威胁。其实,要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并不难,日常生活中的小小善举也是爱国的体现,所以,不要把爱国当成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可能没有什么鸿图大志,但每天行动一点点,每天爱国多一点,我们的国家一定会越来越强大,充满
7、越来越多爱。二、简答题(20分)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答: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1)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3)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
8、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4)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包括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自由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5)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
9、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6)社会经济权。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7)文化教育权。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包括受教育权以及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8)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宪法除对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特定主体设置专条,给予特定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主体具体是指妇女、离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国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