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劳动争议概述(基本理论)2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4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本章重点及难点本章重点及难点】重点:重点:1.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的基本含义;劳动争议的分类;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2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仲裁程序。3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难点:难点: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国际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我国劳动争议体制改革;集体合同争议。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
2、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第五节第五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程序Company nameLOGO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一)劳动争议概念(一)劳动争议概念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所发生的争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所发生的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间围绕权利、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间围绕权利、义务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义务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
3、。【09.7.3109.7.31】特征:特征:(1 1)主体特定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及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及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团体;及用人单位团体;(2 2)内容具有广泛性内容具有广泛性,既有财产性质的,也有人身性质的,既有财产性质的,也有人身性质的;(3 3)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领域中)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领域中经济利益的冲突经济利益的冲突;(4 4)劳动争议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劳动争议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公正与否对劳资关系的稳定关系重大。否对劳资关系的稳定关系重大。Company name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
4、理概述二、劳动争议分类二、劳动争议分类(一)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一)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这是按照争议标的争议标的不同所作划分。1 1、权利争议是围绕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权利争议是围绕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如雇主未依约发给工资、不给付遣散费等。发生的争议。如雇主未依约发给工资、不给付遣散费等。2 2、利益争议是围绕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如围绕工资、奖、利益争议是围绕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如围绕工资、奖金、津贴的增加、工时减少等的争议。金、津贴的增加、工时减少等的争议。2 2、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
5、、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这是按照争议主体争议主体不同所作划分。1 1、个别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个别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2 2、集体劳动争议一般为多个劳动者(、集体劳动争议一般为多个劳动者(1010人以上)基于同样的请求与用人人以上)基于同样的请求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单位之间的争议。3 3、集体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在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争议的内容、集体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在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围绕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6、而发生。一般是围绕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发生。Company name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意义1 1、劳动争议处理是为了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冲突。劳动争议处理是为了和谐劳动关系,化解冲突。2 2、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用人方和员工的合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用人方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法权益。3 3、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4 4、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Company name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四、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四、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几乎所有的劳动法律关系
7、的内容。但是,下列包括几乎所有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但是,下列内容内容不属于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争议受理范围:(1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让纠纷;(3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纠纷;(4 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
8、纠纷;)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Company name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第2 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二)因订立、履行、
9、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Company name真题链接真题链接1、【05.7.37】简述劳动争议的范围。简述劳动争议的范围。Company nameLOG
10、O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一、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要依据劳动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要依据劳动实体法律和劳动程序法律制度来解决争议。实体法律和劳动程序法律制度来解决争议。1 1、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2、符合集体合同中的约定性规定;、符合集体合同中的约定性规定;3 3、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性规定;、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性规定;4 4、符合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规章,只对本企业的争议、符合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规章,只对本企业的争议当事人
11、具有效力。当事人具有效力。二、公正原则二、公正原则是指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站在公是指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不得袒护任何一方,必须保证争议双方当事人处正的立场,不得袒护任何一方,必须保证争议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用人单位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和劳动者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Company name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三、及时处理原则三、及时处理原则及时处理,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及时处理,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理劳
12、动争议案件后,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迅速处理结案,消,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迅速处理结案,消除纠纷,不能拖延。及时处理原则在我国劳动法中集除纠纷,不能拖延。及时处理原则在我国劳动法中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中表现在以下方面:1 1、在用人单位内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用人单位内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 2、规定了各种短期时效、规定了各种短期时效3 3、规定了短期办案时限。、规定了短期办案时限。四、调解原则四、调解原则调解,是指在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第三方主持调解,是指在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第三方主持,依法劝说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互谅互让的,依法劝说争议双方当
13、事人通过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消除争议的一种方法。基础上达成协议,消除争议的一种方法。Company name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五、三方原则五、三方原则是指各类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组织原则,即在是指各类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组织原则,即在老宋争议处理机构中,应当由雇主、职工和政府主老宋争议处理机构中,应当由雇主、职工和政府主管部门三方的代表参加处理劳动争议。管部门三方的代表参加处理劳动争议。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程序法的体现,主要以权三方原则在劳动争议程序法的体现,主要以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之划分为基础,并在不同的程序利争议与利益争议之划分为基础,并在不同的程序
14、予以构建。予以构建。Company name真题链接真题链接1、【03.4.37】【】【07.7.36】【】【10.7.36】我国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Company nameLOGO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劳动争议处理议处理机构机构劳动争劳动争议调解议调解组织组织劳动争劳动争议仲裁议仲裁委员会委员会人民法人民法院院劳动行劳动行政主管政主管部门部门Company name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一)(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15、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业代表组成;(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的组织。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一般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一般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Company name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 1、设立。、设立。我国我国劳动法劳动法第第8080条规定: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2 2、组成。、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6、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主任由用人单位工会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主任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担任。代表担任。3 3、法律性质。、法律性质。调解委员会的三方组成决定了它既非司法机构、也非行政机构,而调解委员会的三方组成决定了它既非司法机构、也非行政机构,而是用人单位内部依法成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是用人单位内部依法成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4 4、职责、职责 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调处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并回访、检查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调
17、处本单位的劳动争议,并回访、检查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的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执行调解协议的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行政和职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行政和职工的法制观念,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工的法制观念,以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Company name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一)设立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8、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根据根据条例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的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法定的必须设立的机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是法定的必须设立的机构。构。【07.4.3207.4.32】(二二)组成组成根据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第818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三方代表人数相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
19、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担任。等,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担任。Company name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1 1)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2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 3)讨论重大或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4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四)劳动争议仲裁员(四)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员应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仲裁员应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1)曾任审判员的;)曾任审判员的;(2
20、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工作)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工会等专业工作满满5 5年的;年的;(4 4)律师执业业满)律师执业业满3 3年的。年的。Company name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五五)法律性质法律性质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决定了它特殊的法律地位,既不是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决定了它特殊的法律地位,既不是民间组织、司法机构,也不是纯粹的行政机构。劳动行政民间组织、司法机构,也不是纯粹的行政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在仲裁委员会中的主导地
21、位、管辖范围的确定方式及部门在仲裁委员会中的主导地位、管辖范围的确定方式及活动经费对国家财政的依赖,使它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活动经费对国家财政的依赖,使它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它与行政机构又有着显著的区别:它与行政机构又有着显著的区别:仲裁委员会在行使仲裁权时居于中间人地位,而劳动行政仲裁委员会在行使仲裁权时居于中间人地位,而劳动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则居于管理人地位;机关在执法时则居于管理人地位;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办案,实行一次裁决制度,而劳动行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办案,实行一次裁决制度,而劳动行政机关则不同;政机关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劳动争议仲裁不属于行政行为,
22、不受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半官半民半官半民”、准司法准司法的特征。的特征。Company name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三、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劳动法劳动法第第8383条规定: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向人民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
23、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审理的终极程序。这一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审理的终极程序。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四、劳动行政主管部门1 1、劳动法劳动法第第8484条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关各方协调处理。”2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3 3、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职权。、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保障
24、监察职权。Company name真题链接真题链接1、【04.4.37】简述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和简述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和程序。程序。Company nameLOGO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Company name协商程序调解程序仲裁程序诉讼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一、协商程序一、协商程序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成和解
25、协议。协商协商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协商所达,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也成的协议也无法律约束力无法律约束力。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二、调解程序二、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是指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这里的调解是指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会)的调解,一般经过当事人的调解,一般经过当事人申请申请调解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三个步骤。三个步骤。它是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程序,但并非必经程序。它是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程序,但并非必经程序。(一一)调解的原则调解的原则1 1、自愿原则、自愿
26、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自愿原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原则进行调解。自愿原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1)是否向调解委员)是否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决定。(2 2)在调解过程中,始终贯彻自)在调解过程中,始终贯彻自愿协商的原则。(愿协商的原则。(3 3)调解协议的执行是自愿的。)调解协议的执行是自愿的。2 2、民主协商原则、民主协商原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专门处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
27、众性组织。3 3、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4 4、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调解的最长期限为调解的最长期限为3030日。日。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二二)调解的程序调解的程序1 1、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2 2、调查和调解。、调查和调解。3 3、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 (1515日内日内)(三三)调解的效力调解的效力经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经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它主要依靠双方当事人的承诺
28、、互信及道德的约束力保证,它主要依靠双方当事人的承诺、互信及道德的约束力保证实施;即使当事人在履行后反悔,也不实施;即使当事人在履行后反悔,也不影响其申请仲裁的权影响其申请仲裁的权利利。例外:因例外:因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或赔偿赔偿金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法院申请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法院应,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当依法发出支付令。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
29、程序三、仲裁程序三、仲裁程序 (一一)仲裁的原则仲裁的原则1 1、强制仲裁原则。、强制仲裁原则。2 2、先行调解原则。、先行调解原则。3 3、一裁终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4 4、区分举证责任原则。、区分举证责任原则。5 5、仲裁独立原则。、仲裁独立原则。除以上几个原则外,劳动争议仲裁还应遵循除以上几个原则外,劳动争议仲裁还应遵循合议原则、回避原则等。合议原则、回避原则等。Company name真题链接真题链接1、【04.7.32】简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原则。简述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原则。2、【11.4.35】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原则。Company na
30、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二二)仲裁的程序仲裁的程序1 1、申请、申请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期是申请仲裁的有效期是1 1年年,自,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存在计算。存在中止中止或或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申请人的法定事由。申请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确有困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确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难的,可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方当事人。2 2、受理、受理仲裁委员会应
31、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5日内,决定受理与否。对于日内,决定受理与否。对于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或或逾期未作出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向法院起诉。的,申请人可向法院起诉。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三)证据和
32、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对方当事人。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3 3、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1)(1)审理准备审理准备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 3名仲裁员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由件可由1 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的,应回避。名仲裁员独任仲裁。有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的,应回避。(2 2)开庭审理)开
33、庭审理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可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后,可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应先行调解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作出裁决。(3 3)审理期限)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劳动争议案件,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4545日内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结束。案件复杂需要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1515日日。逾期未
34、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4 4)裁决书)裁决书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
35、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见作出。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5 5)仲裁的效力)仲裁的效力 原则上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下列两种原则上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下列两种情形对用人单位而言是情形对用人单位而言是终局裁决终局裁决:(1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36、、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1212个月金额的争议;个月金额的争议;(2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
37、行。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四)仲裁程序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四)仲裁程序中的几个重要问题1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 2、仲裁参加人、仲裁参加人包括仲裁当事人、第三人、仲裁代理人。包括仲裁当事人、第三人、仲裁代理人。(1 1)当事人:)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双方当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
38、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前两者为共同当事人,为共同申诉人或共同被诉人;前两者为共同当事人,为共同申诉人或共同被诉人;(2 2)第三人:)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其参加仲裁活动。(3 3)仲裁代理人:)仲裁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理人。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3 3、仲裁监督、仲裁监督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自在下列情况下,用人
39、单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30日日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 3)违反法定程序的;)违反法定程序的;(4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
40、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裁决行为的。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自仲裁裁决被撤销的,当事人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15日日内内就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就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4 4、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指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指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法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法院执行。院执行。但应符合下列条件:但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第
41、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第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5 5、仲裁证据、仲裁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时,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逾期据时,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6 6、仲裁时效、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42、年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义务而而中断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
43、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中止。从中止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提出。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四、诉讼程序四、诉讼程序 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在
44、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诉讼程序不是必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诉讼程序不是必经程序。经程序。(一)受理(一)受理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是: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是:(1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 2)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3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 4)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1
45、5天内)。天内)。(5 5)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6 6)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二)审理(二)审理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同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同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三)裁决(三)裁决 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裁决,但根据最高法院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裁决,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1 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应)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应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
46、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酬,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经济补偿济补偿的标准支付;的标准支付;(2 2)用人单位采取暴力、胁迫、克扣工资等方式逼迫劳动)用人单位采取暴力、胁迫、克扣工资等方式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判令其支付和经济补偿,并可判令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3 3)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
47、视为双方同意以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一;一方提出解约的,法院应支持;方提出解约的,法院应支持;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4 4)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部分裁决事项不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部分裁决事项不服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提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起诉讼的,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效力,但对未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效力,但对未起诉的劳动者有效起诉的劳动者有效;(5 5)用人单位按照民主程序指定的不违法的规章制度,并用人单位按
48、照民主程序指定的不违法的规章制度,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6 6)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法院可依法判决错误的,法院可依法判决撤销撤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案件,给付不当的,法院可金、医疗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案件,给付不当的,法院可予以予以变更变更。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三)相关问题(三)相关问题1 1、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关
49、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Company name第四节第四节 个别
50、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2 2、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参加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参加人(1 1)当事人)当事人(2 2)第三人)第三人(3 3)诉讼参加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诉讼参加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3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一般: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例外例外:(1 1)因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单位负举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