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2)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办法;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拟定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计财处办理车辆的保险、索赔、审验、过户、入籍、牌证收缴等业务工作;会同车队负责对行车事故现场的勘察、调查和处理,并对责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三、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新招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协助营运分公司对新招驾驶员进行技术考核鉴定。四、负责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负责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及更新; 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防火排查,整改督查和事故调查。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组
2、织驾驶员安全学习,每月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不少于一次,强化安全意识,针对本单位安全方面的问题,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六、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施救人员和车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鉴定和善后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七、做好本单位安全基础工作,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台账、档案的建立、汇总、归档工作,以及相关报表汇总上报工作;监督驾驶证和车辆等年审工作。八、做好预防工作和路检、路查,纠正违章,经常到车队、线路检查安全运营情况,如发现严重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止运营。九、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起草安全工作计划文件、年度工作总结,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工作意见。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 / 2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