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 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单位工作效率,结合本村(居)委会实际,制定公文处理制度。一、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遵守保密制度。二、公文处理一律用统一格式的公文稿纸,使用蓝黑、碳素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和涂改液,报表及财务业务按会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公文行文由办公室审核,报单位领导签发,统一编号打印,用印、分发,留一份附原稿存档。 四、公文交换、收发、拆封(除注明领导亲启件外)、登记、拟办、催办、传递、保管、归档、利用、清退、销毁等由办公室负责。 五、需办理的文件要先交办公室挂签登记,办公室及时拟办。 六、传阅文件要迅速,机密文件必须当天收回,个人不得截留过夜,任何人不得将机密文件带离办公室。 七、需复印的文件材料,须经领导同意,复印文件视同正式公文管理,属机密文件和规定严禁复制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准复印。 八、属业务需要,需办理的文件、材料由经办人收集、妥善保管,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档案员立卷归档。1 /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