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检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 3 职责 3.1 质管科负责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品控部。 5、审批 品控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由品控部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购入后,品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
2、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由品控部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由品控部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
3、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品控部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使用部门到品控部办理领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品控部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
4、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品控部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品控部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品控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品控部确定。 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品控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经品控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品控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品控部归档。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