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章程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章程 一、本会定名为 “员工保险管理委员会”,会址设于总公司内。 二、委员会的目的是安定员工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和实现保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本会所经办的保险事项,均以本公司内正式员工为对象,临时工作人员仅享受其中部分内容。四、本会为本公司保险事宜的决策机构,其基本任务如下: 1.关于保险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督导; 2.关于保险事宜的审批及工作改进; 3.关于保险基金的筹集、保管及运用; 4.关于保险经费的分配、核查及支出状况报告。五、本会设置医疗、康乐、财务、进修等小组,负责推行有关保险的具体工作。六、本会每月开会一次,由主任委员召集。若主任委
2、员不在时,可由主任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办召集。七、本会在下列情况下可召开临时性会议: 1.本会临时发生重大事故,亟待解决时; 2.本会 2/3以上委员联名提请召开会议,以解决特殊事宜时。八、本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如下: 1.从总公司资本总额中提取_% ; 2.从本公司每月营业收入中提取_% ; 3.从员工每月基本工资内提取_% ;九、本会依法将提拨的基金存入国有银行,非经委员会书面通知,不得动用。十、动用保险基金时,除经委员会书面通知外,付款时仍须呈主任委员进行核准。十一、本会依规定设立员工福利社,办理员工福利保险事宜,其组织章程另行规定。十二、本会议事规则及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十三、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及有独立用人权的单位,根据本会章程成立 “员工福利保险委员会”,其章程报本会批准后实行。十四、本章程未尽事项,需经本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并经本会研究通过后随时修改。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