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审批(审核)流程图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其符合许可条件的材料。许可(办理)条件:1、材料名称: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2、书面申请受理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还申请材料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审 核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根
2、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经同意书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签署同意书并告知承办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服务电话: 附件2: 森林防火期林区用火审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申请人填写申请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住址:申请日期: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用火目的:组织人数:申请时段:森林、林地使用者或所有者是否同意你们进入其的森林高火险区:是否有在森林高火险区活动和生活用火安全防范方案:是否需要在森林高火险区生活用火:所携带的火种、燃料:是否有活动地点地形图:申请人声明:以上填写内容属实,我一定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学习森林防火知识,承诺管理好所组织人员,自觉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擅自用火,如发现火情,即报119森林火警电话。申请人签名:日期:附件3告知书一、为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申请人申请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审批,应当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2、书面申请材料 文登区林业局年 月 日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