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擅自编辑、出版法规汇编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图对擅自编辑、出版法规汇编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发现违法事实拟作警告、对公民50元以下或法人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 立 案填写立案审批表,附相关材料、报告,送法制机构审查后,交局长审批,进行立案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不予处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进行复核 调查 取证 立案后,办案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办案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核审机构进行书面核审当场填写处罚决定书并交付当事人 构成犯罪 拟 处罚 不需 处罚将核审后的意见报
2、局长批准不予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其中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额罚款)送达处理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3日内提出听证 放超要求 听证举行听证会弃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听未 证提依据听证情况提出意见或出 报局长审批,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报案审会讨论决定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复议或诉讼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在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殊情况下当场收缴,逾期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书结 案监督电话市公开透明办:2068333局监察室电话:2172415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