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外包装的问题案例分析产品外包装的问题案例分析冯智辉冯智辉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产品标识的基本概念一、产品标识的基本概念二、产品标识的作用二、产品标识的作用三、产品标识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三、产品标识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四、标注内容四、标注内容五、罚则五、罚则六、化妆品标识常见问题六、化妆品标识常见问题七、食品标识常见问题七、食品标识常见问题八、实例分析八、实例分析一、基本概念 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
2、及其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他说明物等表示。二、产品标识的作用 .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产品。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产品。.促进销售。促进销售。.向消费者承诺。向消费者承诺。.向监督机构提供监督检查依据。向监督机构提供监督检查依据。.维护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三、产品标识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法律法规(1)(1)法律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产品标识法律,现行法律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产品标识法律,现行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3、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量法计量法、节约节约能源法能源法、商标法商标法等法律对产品标识标注均作了有关等法律对产品标识标注均作了有关规定,这构成了我国产品标识的法律体系。规定,这构成了我国产品标识的法律体系。(2)(2)法规方面。法规方面。认证认可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关于食品等国务院关于食品等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工业产品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质量振质量振兴纲要兴纲要等法规,也对产品标识标注进行了明确。等法规,也对产品标识标注进行了明确。(3)
4、(3)规章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及规章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及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很多涉及产品标识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很多涉及产品标识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如章,如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规定儿童玩具召回规定、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和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等。等。2 标准体系 针对具体的产品类别,国家及有些地方还对食品、饲针对具体的产品类别,国家及有些地方还对食品、饲料
5、、化妆品、家具、家电、饮料、玩具、危险化学品等料、化妆品、家具、家电、饮料、玩具、危险化学品等产品制定了一些强制性消费使用说明及产品标签标准,产品制定了一些强制性消费使用说明及产品标签标准,如如GB7718-2011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通则、GB5296.3-2008 GB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化妆品通用标签用标签等产品标识强制性标准,这些都都构成了我国等产品标识强制性标准,这些都都构成了我国产品标识标准体系。产品标识标准体系。四、标注内容产品标识标注应考虑哪些方面的要求?()法律法规;
6、法律法规;()专门的标识强制性标准;专门的标识强制性标准;()产品执行标准中对标识的其它要求。产品执行标准中对标识的其它要求。标注的基本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a.a.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b.b.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
7、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c.c.如标注如标注“奇特名称奇特名称”、“商标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上述两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标注上述两项规定的一个名称。(2)(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
8、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予以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
9、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称、地址;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10、;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3)(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4)(4)产品执行标准号产品执行标准号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号。(5)(5)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6)(6)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等等级
11、、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等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术要求,应当相应予以标明。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净含量的标注应当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的要求。要求。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量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量单位)三个部分组成。(7)(7)生产
12、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日期的表示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者采用“年、年、月、日月、日”表示。表示。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应当印制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8)(8)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说明。剧毒、放
13、射性、危险、易碎、怕压、需要防潮、不能倒剧毒、放射性、危险、易碎、怕压、需要防潮、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应当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合同规定的要求,应当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标明储运注意事项。(9)(9)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性能、结构及使用方法复杂、不易安装使用的产品,应性能、结构及使用方法复杂、不易安装使用的产品,应当根据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有当根据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有详细的安装、维
14、护及使用说明。详细的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10)(10)商品条码商品条码 产品标识标注的产品条码,应当是有效的产品条码。产品标识标注的产品条码,应当是有效的产品条码。五、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
15、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
16、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
17、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项。专供婴
18、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
19、剂或(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六、化妆品标识常见问题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1产品名称1.外文(标签全外文或外文大于相应中文)2.名称反映不出产品属性(如:“精华”、“弹力素”等不能表现出产品的物理形态)3.宣称禁止使用或夸大功能的
20、名称(如:速效、神奇、抗菌、抑菌等)2净含量1.缺“净含量”中文标题2.用“净重”、“净容量”、“NET”代替“净含量”3.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如:G、ML、floz、公斤等,1000g(mL)规格的用g(mL)表示)4.字符高度不符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3产品执行标准号1.产品名称与执行标准不符(如:护发素标注洗发液标准号)2.标注作废的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3.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号与实际执行标准不符(如:洗面奶产品的执行标准号是QB/T 1645-2004,但标签却标注了润肤膏霜的标准号 QB/T 1857-2004)4.用GB 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代替产品标准5.无标明类
21、型(执行标准有分类的)4日期标注1.只标注限期使用日期、缺生产批号2.日期标题与实际表达方式不符(如:标签上标注生产日期见标签,但标签标注的日期是限期使用日期)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5许可证号及QS标志1.滥标生产许可证号及QS标志(如:沐浴液、洗手液、香皂等产品暂未列入 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不应标注生产许可证 编号及标志)2.QS标志颜色与规定不符3.产品超出生产许可证规定生产范围(如:生产许可证只获取护肤类产品单元,但 生产液态单元产品)4.缺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号或一证多用(特殊化妆品需有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6使用说明1.虚假宣传2.夸大功效3.使用医疗术语或禁
22、止用语4.缺安全警示用语及注意事项(危及人体健康及安全的产品,需有安全警示 用语及注意事项)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7邮政编码沐浴露、洗手液产品缺邮政编码(沐浴露、洗手液产品标准规定标注邮政编码)8全成分1.标签标注成分不齐全(如:缺防腐剂、香精)2.没有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3.标注的成分名称不规范9产地1.没有标注产地2.产地没有明确至省份3.引导语不规范七、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1食品名称1.产品名称未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如:克力架,皇上皇)2.产品名称与标注的质量等级不相符(如:腊肠产品名称标注:“一级腊肠”,质量等级标注:“优级”)3.
23、产品名称未使用同一字号标示4.产品标注质量等级不正确(执行标准有分类的,按标准要求标注)2净含量1.缺“净含量”中文标题2.用“净重”、“净容量”、“NET”代替“净含量”3.字符高度不符(不符合GB 7718之5.1.4.4要求)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3配料表1.标题标注不规范(如:标注为“主要成分”或“成分”)2.食品添加剂未标注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3.标注了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4.配料表与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不符5.配料未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6.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没有在所强调配料在标注成品中的含量。4日期标
24、注1.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如:2012.元.2)2.生产日期为手写3.生产日期标注为“生产日期:见封口”,封口处未见标注生产日期序号序号标签名称标签名称常见问题常见问题5产地1.没有标注产地2.产地没有明确至地市级6营养标签1.没有营养成份表2.营养成份表标注不规范 *特殊膳食类食品和专供婴幼儿的主辅类食品,应当标示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标示方式按照 GB 13432执行。*其他预包装食品如需标示营养标签,标示方式参照相关法规标准执行。八、实例分析 例一:例一:存在问题:产品标签不符合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
25、则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违反了,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八条规定,未按要求正确标注生产者名称。规定,未按要求正确标注生产者名称。例二例二: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产品标签上标注“主要成分”,应标注“全成分”。例三:例三:存在问题:产品配料表中标注含有产品配料表中标注含有“转化糖浆转化糖浆”,转化糖浆属,转化糖浆属于复合材料,根据于复合材料,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GB 771820112011)。)。4.1.3.1.34.1.3.1.3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材料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材料(不含
26、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上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不含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上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材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复合材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例四:例四:存在问题:(1 1)名称)名称“新鲜新鲜”字样;字样;(2 2)非地理标志产品使用地理名词;)非地理标志产品使用地理名词;(3 3)宣传语不规范。)宣传语不规范。例五:例五:存在问题:(1 1)成分名称标注不规范;)成分名称标注不规范;(2 2)QSQS标志为旧标志,标志为旧标志,QSQS标志上的中文文字已标志上的中文文字已经由经由“质量安全质量安全”改为改为“生产许可生产许可”。例六:例六:存在问题:(1 1)使用繁体字;)使用繁体字;(2 2)成分标注不规范;)成分标注不规范;(3 3)产品名称和净含量标注不规范(应按礼盒包装的)产品名称和净含量标注不规范(应按礼盒包装的方式标注)。方式标注)。感谢大家参与感谢大家参与,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