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方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保障医院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财务审计制度 医院应逐步建立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医院的年度决算进行审计。医院年度决算审计的内容由受托单位根据年度决算编制情况以及审计工作要求予以确定。基本内容包括:(一)年终财务清理、结算的情况。主要审查医院按规定清理、核对年度收支数字、各项往来款项和各项财产物资情况,以及年终结账情况等。(二)编制决
2、算的情况。主要审查医院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包括各项决算基本情况、收支数额真实、准确性;会计账簿与决算报表符合情况;成本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全面、完整情况。(三)决算与预算差异的情况。主要审查医院预算执行结果与批复预算数相符合情况;预算的追加、追减和各预算科目之间资金调剂的上报审批情况;年度各项收入完成预算计划情况;各项支出按预算支付,预算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及其原因。医院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实施的审计,按照审计工作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并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对审计结果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可在该医院网站或业务主
3、管部门网站公开。 第三章 第三方审计人员的职责第一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二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三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四条 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审计的范畴和权限第五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第六条 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的有关要求提供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电子计算机储存、处
4、理的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等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五章 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聘请第七条 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时,医院相关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评价,考虑以下影响独立性的因素:1.审计机构的合法性;2.审计机构的专业性是否与审计事项之间存在关系;3.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因素。第八条 在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时,医院相关部门应当对第三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考虑其专业资格、专业经验与声望等;第九条 在第三方审计机构为医院服务前,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审计服务目的、范
5、围及相关责任;2.专家服务结果的预定用途;3.审计利用相关资料的范围;4.报酬及其支付方式;5.对保密性的要求;6.违约责任。第六章 审计程序第十条 医院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相关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协助,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发现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审计终结,审计组应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然后
6、提交医院相关主管部门,审计内容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由单位负责人及时协调;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第三方审计人员对提出的观点和结论负责。工 程 审 计 规 章 制 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工程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 基建处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范围包括所有新建、扩建、技改工程和厂区零星工程项目。第三条 财务处负责审
7、核一审的结算,范围包括所有新建、扩建、技改工程和零星工程项目。第二章 审核工程进度款、签证单、审批材料第四条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形象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附当月的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工程变更)报基建处一份。基建处依据确认的形象进度、工程量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进度审核表(见附表一)。工程进度审核表经预算审核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基建处处长、分管工程副总签字盖章,报分管财务副总签批后,交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工程进度审核表由基建处于次月15日前完成审批手续。第五条 基建处预算审核员负责审核工程签证。审核签证时应考虑所签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定额规定,是否包含在定额中。对与定额规定相矛盾的签
8、证内容提出改正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基建预算审核员有权拒收下列签证:1、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不祥的;2、无签证原因的;3、无工程施工草图,直接写出工程量的;4、签证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不符的;5、无现场监理人员、基建处处长签字和签证日期的;6、无基建处盖章的。7、工程签证中出现由第三方支付工程款给第二方,而无第三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基建处将手续齐全的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及工程变更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时间内报财务处。以便财务处审计人员及时抽查并核实工程洽商、签证及变更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第六条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甲方供应材料范围,依据施工图纸、签证、施工草图、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等编制材料计划,上
9、报基建处进行审批签字。第三章 结算审核第七条 基建处根据工程结算需要,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等施工预算编制依据;2、工程图纸变更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洽商纪录、审批的施工方案;3、材料调差证明;4、竣工图;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验收记录、基建处出据的资料齐全的证明。6、分项工程结算书、按合同汇总的工程明细表。双方对以上资料核实后,填写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交接单 (见附件二),经双方签字认可,各持一份。竣工结算资料不能满足结算需要的,应当不予接受结算审核。第八条 一审结算审核的具体要求1、基建处预算审核员依据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施工单位编制
10、的结算,对报送结算进行审核。2、审核后的结算必须写出编制说明;3、每份结算所涉及到的签证、设计变更,必须装订在本结算后面。第九条 一审结算核对完毕,施工单位负责人、基建处预算审核员、基建处处长签字,分别加盖基建处章和施工单位章,填写单位结算汇总表(见附表三)第四章 工程结算审计第十条 基建处将经过一审后的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上报财务处进行二次审计。第十一条 财务处依据基建处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二次审计,二审结束填写单位工程结算表(见附件四),并经财务处处长、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外审进行审计。第十二条 财务处将经过一审后的完整结算资料报公司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三次审计,填写工程审计申请书(见附
11、件五),并做好资料的交接手续。第十三条 造价咨询部门依据公司财务处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三次审计,三审结束,出具工程结算定案表及报告。第十四条 造价咨询部门结算定案表经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的副总、董事长签字后,报财务处结算科办理挂账手续。第五章 审计质量考核第十五条 财务处二审审计结束,如发现核减比例超过3%的项目,查找原因,并对基建处预算审核员进行考核。第十六条 三审审计定案后,如发现核减比例超过2%的项目,查找原因,并对财务处审计人员进行考核。第六章 台帐、报表的编制及资料归档第十七条 三审结束后,财务处审计人员将工程结算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成卷,交到公司财务处,包括以下资料:1、
12、工程施工合同;2、工程竣工结算明细表;3、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4、施工进度拨款审批单、进度拨款汇总表;5、材料审批单、材料核对表;6、竣工验收单;7、工程结算书;第七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附件有:附件一:工程进度款审核表附件二: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交接单附件三:单位工程结算表(一审)附件四:单位工程结算表(二审)附件五:工程审计申请书第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建钢企字【2022】第20号文件同时废止。附件二: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交接单 唐山建源钢铁有限公司: 贵公司委托我单位施工的 工程项目,现已施工完毕,并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我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内容及有关规定,完整编制了该
1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上报工程总造价 元,(详见工程结算表),现将竣工结算书,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其他有关资料(详见资料清单)报送审核。我单位郑重承诺,以上竣工结算及有关资料均已报送齐全,审核期间不在增补资料和结算造价。 序号资料名称有/无数量备注1竣工验收单、竣工图纸套2设计变更、变更图纸张3现场签证、洽商张4工程结算书本5批准的施工方案份6会议(会审)纪要张7实调材料价格认定表张8甲供材料实领数量明细表张9其它相关资料经审核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格式正确、满足结算要求,予以接收。施工单位:报送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基建处接收人: 年 月 日建设单位:财务
14、处接收人: 年 月 日造价咨询部门:接收人: 年 月 日附件三:工程结算审核表(一审)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编号:序号分项工程名称上报结算(元)审减值(元)一审审核(元)其中甲供材(元)审核人签字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 日附件一:唐山建源钢铁有限公司年 月份工程进度款审核汇总表序号施工单位工程名称上报金额(元)审批金额(元)审减金额(元)进度款(元)已支付金额(元)尚欠金额(元)财务副总审批(元) 基建处审核员: 基建处处长: 分管副总: 附件四:工程结算审核表(二审)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编号:序号分项工程名称一审审核金额(元)审减值(元)二审审核金额(元)其中甲供材(元)审核人签字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 日附件五:工程结算审计申请书公司领导:由 承包的 工程于 年 月竣工验收,施工单位于 年 月 日将所有资料上报完毕, 年 月 日起施工单位和财务处审计人员双方依据合同、定额等有关资料,对基建处报送的结算进行核对,现已核对完毕,基建处报送结算 份,一审结算金额 元,二审审核金额 元,核减金额 元,现提出对该工程项目结算进行社会审计申请。妥否,请领导批示!财 务 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