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2月16日 【提要】【提要】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反复的要约邀请,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反复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要约和承诺的过程。99年年统一合同法统一合同法首次引进了首次引进了“要要约约”和和“承诺承诺”这一对国际贸易中通行的游戏规则。大家要这一对国际贸易中通行的游戏规则。大家要理解和牢记,理解和牢记,要约和承诺是关于合同订立过程的纯粹技术要约和承诺是关于合同订立过程的纯粹技术性规则,性规则,依靠这一规则我们能够对合同订立中各方的行依靠这一规则我们能够对合同订立中各方的行为定性,从而对合同订立与否作出判断为定性,从而对合同订立与否作出判断。本章还介绍缔。本章还介绍缔约过失责
2、任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之前的责任(先契约义务)。合同成立之前的责任(先契约义务)。第十章第十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和缔约过失责任要约、承诺和缔约过失责任2022年12月16日第一节、合同成立和合同订立第一节、合同成立和合同订立第二节、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第二节、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第三节、信赖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第三节、信赖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2022年12月16日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成立和合同订立:合同成立和合同订立:合同合同成立成立合同合同生效生效 “契契”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信赖义务信赖义务 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是指当事人按照要约和承诺的程序对
3、按照要约和承诺的程序对合同内容(必要条款)的合同内容(必要条款)的动态动态过程。过程。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是指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对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对合同内容达成合意(静态合同内容达成合意(静态客观状态)客观状态)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已经成立是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观价值评判)(主观价值评判)2022年12月16日 ()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订立的
4、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通过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就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同关系。通过订立合同这种行为,就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债确立了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权债务的关系。合同订立的含义:合同订立的含义:2022年12月16日 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提要提要】在统一的合同法制订以前,我国的在统一的合同法制订以前,我国的民事立法包括三部合同法以及有关合同的法律、民事立法包括三部合同法以及有关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都没有有关要约与承诺
5、制度的规定。行政法规,都没有有关要约与承诺制度的规定。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31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这是对订立合同方式的首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这是对订立合同方式的首次明确规定。次明确规定。2022年12月16日 法学家把合同订立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法学家把合同订立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要约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邀请、要约和承诺。一、概念辨析和构成要件一、概念辨析和构成要件 (一)(一)要约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法中称向另一方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法
6、中称为为“发盘发盘”(Offer)。)。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022年12月16日1、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主体特定)要约是特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主体特定)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受要约人不一定是受要约人不一定是“特定特定”的;的;(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具备足以使
7、)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3)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4)要约必须表明,一旦对方承诺,要约人即)要约必须表明,一旦对方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意思表示的拘束。受要约意思表示的拘束。2022年12月16日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也称为要约引诱引诱,是一方希望他,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合同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
8、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022年12月16日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示。人做出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引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写明合同的必要条款,表明定,写明合同的必要条款,表明自己订立合同的目的。自己订立合同的目的。1.可以不具备合同可
9、以不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的必要条款。2.必须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必须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接受要约),要约人即受自己所诺(接受要约),要约人即受自己所发出的要约表示的拘束。发出的要约表示的拘束。换言之,要换言之,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不得随意单方消灭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不得随意单方消灭要约,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要约,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2.要约邀请只产生对方要约邀请只产生对方向其发出要约的可能,对方发向其发出要约的可能,对方发出要约的,尚须要要约邀请人出要约的,尚须要要约邀请人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邀请对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邀请对行为人不产生任何拘束力。行为人不产生任何拘束力。3.要约应当以明确的方式向要
10、约应当以明确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受要约人发出。同左同左2022年12月16日 2003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但是出,但是出卖人就卖人就 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的,
11、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说明说明”和和“允诺允诺”:美观;质量;使用功能;环境;:美观;质量;使用功能;环境;“重大影响重大影响”:买方与上户口;:买方与上户口;商业性的吹嘘:商业性的吹嘘:“理想居所理想居所”;“置业首选置业首选”;“升值潜升值潜力力”2022年12月16日 (三)(三)承诺: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内容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内容完全同意和接受完全同意和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的意思
12、表示。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合同即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结束,也称为受盘(,也称为受盘(Acceptance):):合同法合同法21条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022年12月16日春熙路上某商店春熙路上某商店裙子标价裙子标价800800元。元。(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顾客:这个裙子多少钱?顾客:这个裙子多少钱?(同上)(同上)老板娘:妹子,你愿意出多少钱?老板娘:妹子,你愿意出多少钱?(同上)(同上)顾客:顾客:180块,行不行?块,行
13、不行?(要约)(要约)老板娘:哪有这样的价,我进(货)都进老板娘:哪有这样的价,我进(货)都进 不到,不到,700块,不买算了。块,不买算了。(反要约)(反要约)顾客走几步顾客走几步。老板娘:回来,回来,今天还没开张呢老板娘:回来,回来,今天还没开张呢你开个价,给个面子开个张。你开个价,给个面子开个张。(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顾客:到底多少钱卖?说卖价!顾客:到底多少钱卖?说卖价!(邀请要约)(邀请要约)老板娘:最少老板娘:最少600块,跳楼价。块,跳楼价。(要约)(要约)顾客:最多顾客:最多200。(反要约)(反要约)老板娘:老板娘:380,少一分都不卖了,杀头价,少一分都不卖了,杀头价(要
14、约)(要约)顾客:顾客:行,成交行,成交。(承诺)(承诺)2022年12月16日 【案例案例】19971997年年6 6月月1515日,日,A A公司向公司向B B公司发出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一份订单,并要求B B公司在公司在19971997年年7 7月月1010日之前答复;日之前答复;19971997年年7 7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 A公司通知公司通知B B公司: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你公司愿意降价20%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 7月月2020日
15、。日。”B 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 7月月3 3日回信表示不同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信可以在7 7月月8 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 A公司于公司于7 7月月1515日才接到回信,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撤销,接受无效。”B 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销,A A公司又于公司又于7 7月月2020日回复认为日回复认为B 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
16、,合同没有成立。期,合同没有成立。请问合同成立与否?请问合同成立与否?2022年12月16日 在现实的贸易中,双方对合同的条款用各种通信方式进在现实的贸易中,双方对合同的条款用各种通信方式进行谈判,判断行谈判,判断“何时或者何种条件下双方达成了协议?何时或者何种条件下双方达成了协议?”,换言之,换言之,“合同何时成立合同何时成立”,“双方何时开始应该受到合同双方何时开始应该受到合同的约束的约束”“契契”变成变成“约约”的时间分界点的时间分界点就十分重要和就十分重要和困难。困难。“要约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和和“承诺承诺”制度就是为了解制度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决这一难题。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17、电报电报互联网互联网信件信件2022年12月16日二、合同订立阶段图示:二、合同订立阶段图示:合同合同成立成立合同合同生效生效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信赖义务信赖义务可以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要约要约发出发出承诺承诺发出发出承诺承诺到达到达可以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承诺合同合同成立成立可以撤销要约可以撤销要约要约要约到达到达要约生效要约生效 合同法详细规定要约和合同法详细规定要约和承诺制度的目的在于承诺制度的目的在于“确定一个确定一个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当事人是,当事人是否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否应当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2022年12月16日1 1、要约生效:要约产
18、生法律效力。、要约生效:要约产生法律效力。(1 1)要约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的时间: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6条条,要约要约受要约受要约人时生效。人时生效。要约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是要约开始对的时间是要约开始对要约人产生拘束力的要约人产生拘束力的时间。时间。可以可以撤回撤回要约要约可以可以撤销撤销要约要约要约要约发出发出要约要约到达到达要约要约生效生效承诺承诺发出发出2022年12月16日(1 1)发信主义发信主义VS VS 到达主义到达主义;(2 2)到达主义的到达主义的“到达到达”: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
19、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受要约人是否看到,箱等)即为送达。受要约人是否看到,在所不论;在所不论;(3)16条第二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条第二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022年12月16日2.2.要约生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两个方面:要约生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两个方面:(1)要约人要受到自
20、己所发出的要约的约束;(要约人要受到自己所发出的要约的约束;(2)承诺人获得了承诺的承诺人获得了承诺的,不是义务。,不是义务。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89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案例案例吴老太不慎从三楼摔下,血流不止。其儿子赵某吴老太不慎从三楼摔下,血流不止。其儿子赵某跑至楼下找出租车。赵某即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但出租车司跑至楼下找出租车。赵某即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但出租车司机看见浑身是血的吴老太,怕弄脏了车,不让吴老太上车,还机看见浑身是血的吴老太,怕弄脏了车,不让吴老太上车,还欲开走,赵某
21、拦在车前不让开。僵持多时,有辆出租车过来问欲开走,赵某拦在车前不让开。僵持多时,有辆出租车过来问清情况后,立即把赵某及他母亲载往医院。吴老太最终抢救无清情况后,立即把赵某及他母亲载往医院。吴老太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检查诊断为颅脑外伤,如及时抢救,或许还有效死亡,经医院检查诊断为颅脑外伤,如及时抢救,或许还有希望。赵某把出租车司机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希望。赵某把出租车司机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022年12月16日 3.3.要约一旦生效,对要约人的要求是很苛刻的,所以,要约一旦生效,对要约人的要求是很苛刻的,所以,合同法又规定了要约的撤回和撤消制度,两者都旨在消合同法又规定了要
22、约的撤回和撤消制度,两者都旨在消灭要约对发出人的拘束力,但区别在于,撤回针对的是一个灭要约对发出人的拘束力,但区别在于,撤回针对的是一个尚未生效的要约尚未生效的要约,撤销针对的是一个,撤销针对的是一个生效的要约。生效的要约。可以可以撤回撤回要约要约可以可以撤销撤销要约要约要约要约发出发出要约要约到达到达要约要约生效生效承诺承诺发出发出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717条:条:要约可以要约可以撤回撤回。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或者与要约同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到达受要约人。第第1818条:要约可以条:要约可以撤撤销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撤
23、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发出承诺通知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022年12月16日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919条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条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1997年年6月月15日,日,A公司向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并要求B公司公司在在19
24、97年年7月月10日之前答复日之前答复,1997年年7月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公司通知公司通知B公司: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月20日。日。”B公司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2022年12月16日 (一)拒绝要约(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法撤
25、销要约;(三)承诺期限(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实质性质性变更变更。4.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指指已经生效已经生效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0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可以可以撤回撤回要约要约可以可以撤销撤销要约要约要要约约发发出出要要约约到到达达要约要约生效生效拒拒绝绝或或改改变变要要约约2022年12月16日 (三)承诺(三)承诺:合同法第合同法第2121条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意思表
26、示。如果承诺对要约做出了如果承诺对要约做出了,则表明受要约方拒,则表明受要约方拒绝要约,同时构成绝要约,同时构成反要约反要约。1 1、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的构成要件:(1 1)承诺必须由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做出。做出。(2 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容完全一致。英美法叫做英美法叫做“镜像规则镜像规则”,即要约,即要约和承诺必须象物体和它在镜子中的影像和承诺必须象物体和它在镜子中的影像一样,虽然方向相反,但内容完全一致。一样,虽然方向相反,但内容完全一致。“最后一枪规则最后一枪规则”(last shot)2022年12月16日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30条
27、:有关合同条:有关合同标的标的、数量数量、质质量量、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和和解决争议方法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的实质性变更。第第31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的,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的,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何谓何谓“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2022年12月16
28、日 (3 3)承诺的期限: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期限: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失效。承诺,要约失效。第第23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对对话方式话方式即时承诺,即时承诺,2.非对话方式非对话方式合理期限合理期限内到达。内到达。“承诺承诺”迟到迟到的处理的处理 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828条条 受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知受要约
29、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以外,为新要约新要约。合合 理理 期期 限限承承诺诺期期限限选择承诺选择承诺或者拒绝或者拒绝要约要约到达到达要要约约生生效效新要约新要约2022年12月16日4.4.承诺达到的时间承诺达到的时间 到达主义到达主义。5.承诺可不可以承诺可不可以撤回撤回?可不可以可不可以撤销撤销?发出承诺发出承诺要约要约到达到达要要约约生生效效合同合同成立成立承诺承诺到达到达 承诺承诺“迟延迟延”:第第29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
30、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1.1.前提是要约人前提是要约人“沉默沉默”;2.邮局作为邮局作为“传达人传达人”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2022年12月16日 【案例案例】19971997年年6 6月月1515日,日,A A公司向公司向B B公司发出一份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订单,并要求B B公司在公司在19971997年年7 7月月1010日之前答复,日之前答复,19971997年年7 7月初,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月初,该种货物的国
31、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 A公司通公司通知知B B公司: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意降价20%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 7月月2020日。日。”B B公司收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到通知后,立即于7 7月月3 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 7月月8 8日到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 A公司于公司于7 7月月1515日才接到回信,日才接到回信,立 即 答 复:立 即 答 复
32、:“第 一 次 的 订 单 已 经 撤 销,接 受 无第 一 次 的 订 单 已 经 撤 销,接 受 无效。效。”B 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 A公司又于公司又于7 7月月2020日回复认为日回复认为B 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使用使用“要约要约”和和“承诺承诺”规则判断合同成立与否?规则判断合同成立与否?2022年12月16日 【案例案例】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卖给乙方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卖给乙方A牌沐浴器,牌沐浴器,价格每台价格每台500元。乙方发电子邮件给甲,称:元。乙方发电子邮件给甲,称:“如果
33、价格能降如果价格能降10%,则购买,则购买200台,卖方自电子邮件送到之日起台,卖方自电子邮件送到之日起10天内送天内送货。货。”甲方回邮件称:甲方回邮件称:“同意降价同意降价10%,但现本公司只有存,但现本公司只有存货货100台,另台,另100台台20天后送到。天后送到。”甲方当天派业务员李某押甲方当天派业务员李某押车将车将100台送至乙方,乙方验收,按每台台送至乙方,乙方验收,按每台400元付款。李某告元付款。李某告诉乙方,另外诉乙方,另外100台可在台可在15天内送到。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天内送到。乙方拒绝。甲方认为乙方撕毁合同,遂派李某押车将另外方撕毁合同,遂派李某押车将另外100台送
34、至乙方,乙方拒收。台送至乙方,乙方拒收。李某即将沐浴器存入丙方(仓储公司)的仓库。入夜,天降李某即将沐浴器存入丙方(仓储公司)的仓库。入夜,天降罕见大雨,沐浴器全部毁损。甲方起诉至法院。罕见大雨,沐浴器全部毁损。甲方起诉至法院。2022年12月16日 (1)甲方寄送的价目表,为要约邀请(第)甲方寄送的价目表,为要约邀请(第15条);条);(2)乙方发电子邮件,为要约(第)乙方发电子邮件,为要约(第14条);条);(3)甲方回邮件,为新要约(第)甲方回邮件,为新要约(第30条);条);(4)乙方未答复,合同不成立(沉默原则上不构成承诺)。)乙方未答复,合同不成立(沉默原则上不构成承诺)。(5)甲
35、方送货)甲方送货100台,以行为为新要约。乙方收货台,以行为为新要约。乙方收货100台,以台,以行为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第行为为承诺,双方合同成立(第36条)。条)。(6)甲方送另外)甲方送另外100台,乙方拒收,合同不成立,风险自当由台,乙方拒收,合同不成立,风险自当由甲方自己承担(参照第甲方自己承担(参照第142条)。条)。(7)甲方将货物存丙方处,丙方为仓储公司,应由保管人丙)甲方将货物存丙方处,丙方为仓储公司,应由保管人丙方承担责任(第方承担责任(第394条第条第1款),罕见大雨不能够构成不可抗力。款),罕见大雨不能够构成不可抗力。从以上第从以上第5点可以看出,双方是以默示的方式成立
36、合同。点可以看出,双方是以默示的方式成立合同。2022年12月16日 其它法律法规对其它法律法规对“要约承诺要约承诺”的特殊规定的特殊规定拍卖法拍卖法第第36、45、51、52条;条;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第第10、45、46条,第条,第27条第一款条第一款证券法证券法第四章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第第83条第二款,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条第二款,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日,并不得超过过60日。第日。第84条,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条,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其收购要约;变更收购要约
37、中事项的,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获准后,予以公告。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第3条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
38、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022年12月16日三、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三、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一)合同成立的时间(一)合同成立的时间1、第、第25条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第26条第一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条第一款,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第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双方当事人签字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盖章时合同成立;第第37条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
39、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或者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受的,该合同成立。【没有盖章或签字的合同处理没有盖章或签字的合同处理】2022年12月16日3 3、合同确认书、合同确认书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签订订确认书确认书(confirmation)时合同成立时合同成立 (97(97卷三单选卷三单选6)6)甲公司与一香港公司就购买一批文化用甲公司与一香港公司
40、就购买一批文化用具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言明具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言明“交货时间应以我方确交货时间应以我方确认为准认为准”。为准。香港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为准。香港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遂于19961996年年9 9月月1 1日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日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问:买卖合同是否成立问:买卖合同是否成立2022年12月16日第第34条,承诺生效的地
41、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主营业地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电子商业示范法(二)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第35条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
42、成立的地点。对照对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2525条;条;2022年12月16日第三节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和信赖义务缔约过失责任和信赖义务 1861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在其主编的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在其主编的耶林耶林学说年报学说年报第四卷上发表第四卷上发表缔约上过失,契约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之损害赔偿无效与未臻完全时之损害赔偿一文,首次明一文,首次明确提出了确提出了“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我国的概念。我国合合同法同法4242、4343条借鉴了这一规定。条借鉴了这一规定。2022年12月16日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
43、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错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的约过错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不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以此区别于违约责任行为,不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以此区别于违约责任。合同合同成立成立 “契契”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信赖义务信赖义务 “约约”履行合同履行合同合同合同生效生效合同合同义务义务合同合同消灭消灭合同合同解除解除清偿清偿抵消抵消提存提存免除免除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法定解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合同终止2022年
44、12月16日 合同法第合同法第42条和条和43条:当事人在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无论合,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45、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偿责任。(第43条)条)4.其他违背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行为。2022年12月16日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关系权利权利义务义务后果后果没有关系没有关系 物 权、物 权、人 身 权、人 身 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消极的不消极的不作为作为侵权侵权责任责任缔约缔约关系关系信赖信赖利益利益诚实信用诚实信用义务义务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责任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关系债权债权债务债务违约违约责任责任2022年12月16日 是指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当享有是指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当享有的利益,其意义在于确定缔约
46、过失责任的范围:的利益,其意义在于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缔约过失责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目的是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财产状态,而不是让任的赔偿目的是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财产状态,而不是让某一方获利某一方获利。【案例案例】甲出卖成本甲出卖成本80万的房屋一座,与丙达成万的房屋一座,与丙达成100万,万,乙恶意出价乙恶意出价150万,造成甲和丙之间的合同没有达成。甲以万,造成甲和丙之间的合同没有达成。甲以“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起诉,赔偿额如何确定?起诉,赔偿额如何确定?履行利益: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后可以得到的利益;履行利益: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后可以得到的利益;期待利益:当事人订立合同期望得到的利益;期待利益
47、:当事人订立合同期望得到的利益;信赖利益:甲举证原来可以卖信赖利益:甲举证原来可以卖80万,现在市场回落了,万,现在市场回落了,只能卖只能卖70万了,加上为合同磋商所支付的费用。万了,加上为合同磋商所支付的费用。2022年12月16日 4.4.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242条第(三)款所指条第(三)款所指“其他违背诚实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信用原则的行为”弹性很强,一般指在当事人一方确有理弹性很强,一般指在当事人一方确有理由信赖对方的场合,对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由信赖对方的场合,对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对侵权之债的补充;缔约过失对侵权之债的补充;银行营业场所被害银行营业
48、场所被害 储户告银行储户告银行 20032003年年2 2月月6 6日,日,2424岁的吴艳红在三位男性亲友的陪同岁的吴艳红在三位男性亲友的陪同下,带着下,带着2020万元到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官渡支行办理存万元到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官渡支行办理存款手续。在他们进入银行是,一名歹徒突然向她开枪行凶,款手续。在他们进入银行是,一名歹徒突然向她开枪行凶,吴艳红手中两枪,当场死亡。同伴身中一枪。案发后,歹徒吴艳红手中两枪,当场死亡。同伴身中一枪。案发后,歹徒奔向等候在外的摩托车,迅速套窜。案犯至今未能抓获。奔向等候在外的摩托车,迅速套窜。案犯至今未能抓获。2022年12月16日【分析思路分析思路
49、】(1 1)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一种消费服务的合同关系。:一种消费服务的合同关系。但凶案发生时,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还没有开始。对此,银行但凶案发生时,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还没有开始。对此,银行是否对客户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就值得商榷。是否对客户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就值得商榷。(2 2)银行在与客户缔结合同之前已经负有银行在与客户缔结合同之前已经负有“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银行营业厅属于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为客户提供金融业务服务银行营业厅属于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为客户提供金融业务服务的营业场所,对办理存储业务的交易客户的合法的人身及财产的营业场所,对办理存储业务的交易
50、客户的合法的人身及财产权益,负有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来自于客权益,负有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来自于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是一种户对银行的信任,是一种“信赖义务信赖义务”(3 3)银行承担的是基于)银行承担的是基于“诚信原则诚信原则”的的“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以银行有以银行有“过错过错”为前提,关键是如何判断银行有无过错为前提,关键是如何判断银行有无过错:银:银行营业厅必须对在行营业厅必须对在“合理范围合理范围”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就是有过错。是有过错。“合理范围合理范围”:1998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金年中国人民银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