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目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基本问基本问题题第二部第二部分分 通用要通用要求求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锅锅炉炉第四部第四部分分 压力容压力容器器第五部第五部分分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电梯电梯第七部分第七部分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第八部第八部分分 场(厂)内专用机场(厂)内专用机动动车车辆辆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基本问题基本问题第一部分|基本问题由谁来用由谁来用从何而来从何而来评定标准条款的内容并不“新鲜”,基本上都是来源于现有的特种设备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何使用如何使用评定的目的在于发现评定对象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非 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测或做 出安全判定。
2、讲解需要回答的三个问题评定标准的实施主体(生产经营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不同,对于条款的认知存在差别,但根据评 定条款所得出的评定结论应该是基本 一致的。4/136第三方中介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单次或多次的对标咨询和评定第一部分|基本问题由谁来用由谁来用特种设备标准条款的实施主体主要有企业(大、中、小)、中介机构、行政主管机关,涉及的人员有企业的安 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执法一线检查人员、基层安全员;中介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不同主体在理解和运用标 准条款时具有差异性,但根据标准条款进行评定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评定的实施主体评定的实施主体行为模式行为模式行为内容行为内容结论结论生
3、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内部)对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的持续的管理(1)根据标准(2)基本一致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外部)依法实施单次的或阶段性的监督检查咨询和评定免费资料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外部)第一部分|基本问题特种设备评 定条款TSG技术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法其他技术标准从何而来从何而来特种设备评定条款的评定对象 包括不同类别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涉及的行业领域多,专业性强。采纳标准的原则一方面,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使用状态、安全 标志和检测合格标志,使引用的条款 更具有现场检查的可操作性;另一方 面,从设备
4、本体所必备的安全附件和 安全保护装置考虑,使引用的条款可 以更直接的反映出设备所应配备的基 本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本标准3.1.10的规定如何使用如何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部分|基本问题如何使用如何使用评定标准中第3.1.10是基础管理部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共有5条。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重要性它体现了特种设备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3.1.10.13.1.10.5现场设备3.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 品质量合格证明、安
5、装及使用维护 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 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 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评定标准条款的评定结果是可以被追溯的,评定结论无论是否符合要求,都可以在相应的管理环 节中找到对应的点。核实追溯第一部分|基本问题 使用单位应当在设 备使用地保存2.5中(1)、(2)、(5)、(6)、(7)、(8)、(9)规定的资料的原件或 者复印件,以便备查。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2.5条: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
6、备安全与节能 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使用登记证;(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3)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 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压力管道图样是指管道单线 图)、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5)特 种 设 备 定 期 自 行 检 查 记 录(报 告)和 定 期 检 验 报 告;(6)特 种 设 备 日 常 使 用 状 况 记 录;(7)特 种 设 备 及 其 附 属 仪
7、 器 仪 表 维 护 保 养 记 录;(8)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9)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明 备 某 书 安 生全 产技 加术 气档 砖案 企中 业使 特用 种说 设第一部分|基本问题现场的检查原则现场的检查原则在需要进入危险区域或者对处于危险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查看时,外来检查人员应事先接受现场安全教育,穿戴着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需要经专业培训或具备专业 资格才能获准进入的区域,则以检查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为主。第一部分|基本问题关于标准更新的问题关于标准更新的问题、在本标准没有正式修订之前,遇到本标准所引用的
8、法律 法规,标准更新或者废止的情形,需要依据新老标准的相关 内容有无冲突和矛盾进行具体判定适用本标准的条款还是新 标准的条款。第一部分|基本问题条文的数量以标准中 附录C中表C.1中的条 款数为准。通用要求共2项。其中1条设置为一级否决项。锅炉共7项。压力容器共34项。其中:一般要求2项,固定式压力容器5项,移动式压力容器16项,气瓶11项。压力管道共26项。其中:公用管道8项,长输(油)气管道7项,工业管道11项。电梯共21项。其中:一般要求4项,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7项,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6项,杂物电梯4项。起重机械共21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9项。条文分布条文分布第二部
9、分第二部分 通用要求通用要求第二部分|通用要求第3.4.1.1条(附录A中的第5条),特种设备要素的一级否决项条条款款表述为:表述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 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点),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重点)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重点)。”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特种设备法,第三十二条,表述上与法条一致。【释义】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合法特种设备的规定。特种设备 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 最基本的条件。一、使用合格的特种设备是使用单位的义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尽可能减少风险,首先应购买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取得
10、生产许可生产,附有本法及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资料和文件,并有监督检验 等文件的产品(重点)。同时,在使用中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特种设备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定期检验,并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二、关于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报废制度,如在检验中发现了 严重缺陷并无法修复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经安全评估无法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 应及时报废(重点)。对于已经报废的产品,为确保安全不能够继续使用。否则,对于销售、出租已经报废特种设备的经营单位按照本法第八十二条处理,对于使用已经报废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按照本法第八十四条处理。现场判定的方式现场判定的方式:查
11、询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档案,判断在购买和使 用环节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第二部分|通用要求 有关国家明令淘汰的特有关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种设备设备(重点重点)含含义义见第见第十十九条九条释释义。义。第十九条,五、关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是指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不满足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并列入国家特种设备淘汰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节能法的 要求,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特种设备产品实行淘汰制度。在特种设备的 设计、制造、改造、检验、检测等环节将严格进行审查,确保特种设备 淘汰制度的贯彻实施。例如,2011年6月1日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
12、明确规定TQ60、TQ80塔式起重机和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以及固定炉排燃煤锅炉(双 层固定炉排燃煤锅炉除外)等特种设备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国家质检 总局随之发布了关于注销新列入淘汰目录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 知(国质检特函2011369号),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停止相关产 品的制造许可并做好相关企业制造许可证的注销工作。2005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13年5月1日实施的,关于 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 第21号令),其中淘汰类中明确列出TQ60、TQ8
13、0塔式起重机;QT16、QT20、QT25井架简易塔式起重机;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A571单梁起重机等。Q51型起重机,但新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已经没有汽车起重机了。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 制 驱 动 式 简 易 电 梯简易电梯 未设置层门门 锁,可开门运 行,缺乏必要 限速器、安全 钳、缓冲器等 安全保护装置第二部分|通用要求现场判定的方式现场判定的方式:根据特种设备 的类别判定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 志的公示方式。第第3.4.1.2条(附录条(附录C表表C.1,2.1.1)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 书固定在设备现场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
14、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使用。”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特种设备安全法中,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 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 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 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对该条文的解释是“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 显著位置,使用登记标记结合检验合格标记,是证明该设备合法使用的证明,置于 显著位置,提示使用者(乘座者),在有效期内可以安全
15、使用。对使用者是一种提示;同时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一种了解情况的告示,告知该设备使用是否合法。”同时,根据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锅炉、固定式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者使用 单位盖章(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悬挂或者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当无法悬挂或者固 定时,可存放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中,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特种设 备产品铭牌上或者其他可见部位;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有驾驶室的特种设备使用 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张贴在驾驶室的挡风玻璃的右前方,移动式压力 容器的使用标志应当随容器携带。第二部分|通用要求第第3.4.1.2条(附录条
16、(附录C表表C.1,2.1.1)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检验期间已到,设备已报检,待检期间设备应该停止使用。第二部分|通用要求根据TSG08-2017的规定以下设备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单位自行管理。锅炉:D级锅炉。压力容器:(1)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 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 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 器;(2)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3)超高压管式反应器;(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 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 给水(泡沫)压力罐;(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
17、 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蓄能器承压壳体;(8)简单压力容器;(9)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要求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要求根据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3.11的规定:(1)特种设备(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标志与定期检验标志合二为 一,统一为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标 志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车牌固定在车辆前后悬挂车牌的部位;(3)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将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电子秘钥 或者使用登记时发放的IC卡随车携带;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锅锅炉炉第三部分|锅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
18、源,将所盛装的 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 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 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 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 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锅炉定义类别类别品种品种承压蒸汽锅炉承压蒸汽锅炉1100承压热水锅炉承压热水锅炉1200有机热载体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1300有机热载体气相 炉1310有机热载体液相炉1320第三部分|锅炉定期检验根据TSG G7002-2015关于锅炉定期检验的规定:外部检验,每年
19、进行一次;内部检验,锅炉一般每2年进行一次,成套装置中的 锅炉结合成套装置的大修周期进行,电站锅炉结合锅炉检 修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6年进行一次;首次内部检验在 锅炉投入运行后一年进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和电站锅炉 可以结合第一次检修进行;水(耐)压试验,检验人员或者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 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水(耐)压试验;因结构原因无 法进行内部检验时,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水(耐)压试验。成套装置中的锅炉和电站锅炉由于检修周期等原因不 能按期进行锅炉定期检验时,锅炉使用单位在确保锅炉安 全运行(或停用)的前提下,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 批后,可以适当延长检验周期,同时向锅炉登记地质监部 门备案
20、。对于有机热载体锅炉,存在水(耐)压试验的提法。TSG G7002-2015第4.2.2条第4.7.2条;TSG G0001-2012第11.2.7条。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1条条(附录附录C表表C.1,2.2.1)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除无法悬挂或者固定外,锅炉使用 单位应将使用登记证悬挂在锅炉房内,并在锅炉的 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按照TSG08-2017相关内容执行。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 标志或者使用单位盖章(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悬挂 或者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当无法悬挂或者固 定时,可存放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
21、术档案中,同时 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特种设备产品铭牌上或者 其他可见部位。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2.2)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安全阀外观完好,经校验后,应加锁或者 铅封,且应保持铅封完好;做好定期校验和排放试验。”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依据锅炉技术 档案,查阅锅炉安全阀数量,现 场核对安全阀的数量,检测报告 与现场检定标志的一致性,安全阀的外观和铅封是否完好,是否程第6.1.15条和第6.1.16条。安全阀经过校验后,应当加具有手动排放试验记录。锁或者铅封。在用锅炉
22、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为了 保证锅炉安全运行,避免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因长时间不 动作而粘住,必须定期进行手动排汽操作。一般每台锅炉至少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包括锅筒和过热器安全阀)。符合下列规 定之一的,可以只装设一个安全阀。(1)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2)额定蒸发量小于4t/h且装设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的蒸汽锅炉;(3)额定热功率小于或者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2.3)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压力表外观完好,压力表校验合格后,保 持铅封完好。”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G0001-2
23、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2.3条。根据JJG52-2013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的相关条款规定:压力表应有如下标志: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出厂 编号、生产年份、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制造商名称或 商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可根据使用环境及使用频繁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6个月。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查看锅炉技术 档案中压力表的台账和检定证书,与现场压力表的检验标志一致。压力表外观、铅封完好。第三部分|锅炉关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关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关于颁发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1991年8月6日国家技
24、术监督局,技监局量发1991374号)“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 具,以及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实行 强制检定。”项别号项别号项项 别别种别号种别号种别种别强检形式强检形式强检范围及说明强检范围及说明25压力表(51)压力表周期检定用于安全防护: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3、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6、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
25、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节选)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部门、地方计量检 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的检 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普遍适用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要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不需要进行调整。对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7年3月1日修正版)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 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 规章制度,规定本单
26、位管理的计量 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定期检定。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2.4)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安置在多层或者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燃料供应管 路应采用无缝钢管,用气体作燃料时,应有燃气检漏报警装置。”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 5.2.3条。GB 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中“燃气调压间、燃气锅炉间和油泵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SY6503-2016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27、第5.1条,消防控制 室图形显示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g)应能显示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系统的报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关联动反馈信息。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可燃气体报警探头设置的位置:设备和管道的法 兰、接口螺纹和阀门组。目测检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m-2.0m;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操作室或值班室 进行报警;如果要核实其有效性,需要查看相应的检测报告,如建 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者燃气设备维保单位出具的相关检测证明。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2.5)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6.
28、3.2条、第6.3.3条。玻璃管式水位表上的防护装置包括 防护罩、快关阀、闭锁珠等,主要 是一旦水位表损坏时,快关阀或自 动闭锁珠迅速关闭或自动关闭汽水 连管,防止汽水喷出伤人,但防护 装置不应妨碍观察真实水位;水位 表设有放水阀门和放水管,是为了 进行水位表冲洗时使用或者在锅炉 发生满水时放水用。放水管接到安 全地点,是为了防止排出的热水烫 伤人。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水位表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b)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并且不应妨碍观察真实水位;c)水位表应有放水阀门和接到安全地点的放水管;d)水位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水位表
29、距离操作地面高于 6000 mm时,应加装远程水位测量装置或者水位视频监视系统。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查看现场的 设备运行记录;可正常观测到 水位,且高低水位标识齐全,防护到位,不便现场观察的水 位计需查看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2.6)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应在锅炉相应部位装设温度测点。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4.1条。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在锅炉实际使用中测点是无 法观测到的,现场需要查阅锅炉安全技术档案,询问作业人员,了解锅炉测温点位置;具有锅 炉控制系统
30、的,可在系统显示界面上直观看到 测温点的位置和显示值等信息。第三部分|锅炉第第3.4.2.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2.7)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锅炉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蒸汽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装置(高、低水位报警信号应能够区分),额定 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2t/h的锅炉,还应装设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应灵敏可 靠;蒸汽锅炉应当装设高、低水位报警(高、低水位报警信号应当能够区分)和低水 位联锁保护装置,保护装置最迟应当在最低安全水位时动作(第1号修改单)。b)额定蒸发量大于或者等于6t/h的锅炉,应装设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超 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整定值应低
31、于安全阀较低整定压力值;c)锅炉的过热器和再热器,应根据机组运行方式、自控条件和过热器、再热器设计 结构,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金属壁超温;再热蒸汽系统应设置事故喷水装置,并且能自动投入使用;d)安置在多层或者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每台锅炉应配备超压(温)联锁保护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e)B级承压热水锅炉及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7MW的C级承压热水锅炉,应装设 超温报警装置和联锁保护装置。层燃锅炉应装设当锅炉的压力降低到会发生汽化或者 水温超过了规定值以及循环水泵突然停止运转时,能够自动切断鼓风、引风的装置;f)对于有分汽缸的蒸汽锅炉,分汽缸底部应装设疏水器,应根据蒸汽设备或蒸汽管 道的冷
32、凝水量选用疏水器规格,且疏水器应装上旁路水阀门。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6.6.1条、第10.3条,以及一条专家意见。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通过锅炉技术档案判断锅炉的类型以及 连锁装置的配备,查看锅炉运行前的检查记录、锅炉定期 检测报告等判断锅炉现场运行管理状况。f)对于有分汽缸 的蒸汽锅炉,分汽缸底部应装设疏水器,应根据蒸汽设备 或蒸汽管道的冷凝水量选用疏水器规格,且疏水器应装上 旁路水阀门。(专家审议阶段增加的条款),主要是现实 检查中发现有些企业使用的锅炉没有安装疏水器和旁路(疏水阀装在锅炉分汽缸底部,作用排除分汽缸内的冷凝水
33、,防止蒸汽管道产生水击。同时,旁路水阀可以辅助排水及检修疏水器时使用。)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压力容器压力容器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类别类别品种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2100超高压容器2110第三类压力容器2130 第二类压力容器2150 第一类压力容器2170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2200铁路罐车2210汽车罐车2220长管拖车2230 罐式集装箱2240管束式集装箱2250气瓶气瓶2300无缝气瓶2310焊接气瓶2320特种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23T0氧舱氧舱2400(没有列入本标准(没有列入本标准)医用氧舱2410高气压舱2420压力容器定义压力容器定
34、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 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 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 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 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 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 舱。移 动 式压 力 容 器气 瓶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氧舱第四部分|压力容器一般要求一般要求第第3.4.3.1.1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
35、2.3.1.1)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除无法悬挂或者固定外,压力容器使用 单位应将使用登记证悬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本体上,并在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参照最新的TSG 08-2017的规定执行。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条文中的压力容器是指固定式压力容 器,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或者使用单 位盖章(签名确认)的复印件悬挂或者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 位置,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时,可存放在使用单位的安 全技术档案中,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特种设备 产品铭牌上或者其他可见部位。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 标志应当随容器携带,并且打印二维码。使用登
36、记证编号第四部分|压力容器一般要求一般要求第第3.4.3.1.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1.2)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除气瓶以外的压力容器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a)本体应无变形、无开裂;b)外表面无腐蚀情况;c)主要受压元件及其焊缝无裂纹、泄漏、鼓包、变形、机械接触损伤、过热现象;d)工卡具无焊迹、电弧灼伤;e)法兰、密封面及其紧固螺栓完好;f)支承、支座或者基础无下沉、倾斜、开裂;g)地脚螺栓完好。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二十二条(三)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是定期检验的内容,查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为主(如日常维护保养
37、记录、检验报告等),目测、外观判断 为辅。第四部分|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 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 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 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 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 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 取有效的监控措施;(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 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非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非金属
38、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一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 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 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1级的,一般每年3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2级的,一般每2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 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不得继续在当前介质 下使用;如果用于其他适合的腐蚀性介质时,应当监 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但是累计监控 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5)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第四部分|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第第3.4.3.2条(附条(
39、附录录C表表C.1,2.3.2.1、2.3.2.2)“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加装有铅封,且应保持铅封 完好。”“压力表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合格后,保持铅封完好。”条款依据来源条款依据来源: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 技术监察规程第9.1.4.5条安全阀的规定:包括有效 期和铅封的完好性。第9.2.1.2条压力表的相关规定。现场现场判判断的断的方方式式:只要安全阀和压力表的铅封完好,且经过检定,检定报告与现场标志一致即可。查看压 力表在刻度盘上是否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便于 操作人员观察)。第四部分|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第第3.4.3.2条(
40、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2.3)条款条款表表述为述为:“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否则应增加其他辅助 设施。大型压力容器还应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警报装置。液位计上最高 和最低安全液位,应作出明显的标志。”条款条款依依据据来来源源: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9.2.2.2条。现场现场判判断的断的方方式式:液位计安装位置便于观察,或使用远传式液位计,有 安全液位的标识。液位显示正确。DCS显示画面第四部分|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第第3.4.3.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2.4)条款表条款表述述为为:“需要控制壁温的压力容器,应装设测
41、试壁温的测温仪表(或者温度计)。测温仪表应定期校准。”条款条款依依据据来来源源: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第9.2.3条。为了控制压力容器壁温,装设温度计进行 壁温测量,防止壁温超过金属材料的允许温度。常用的有测温 热电偶、接触式温度表、水银温度计等。此类压力容器一般如 合成氨生产系统的变换炉、裂化炉及氨氧化法生产硝酸的氧化 炉,蒸压釜在釜体顶部和底部各安装两对热电偶,用以检测上、下壁温。现场判现场判断断的方的方式式:根据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判定压力容器类型,查看是否装设用于控制壁温的温度计或仪表,是否定期校验(不同测温仪表的校验周期可能不同)。JJF 1409-2013
42、表面温度计校准规范 适用范围为以电热偶为感温原件的表面 温度计,室温400摄氏度范围的校准。复校的时间:建议间隔时长最长不超过1年。第四部分|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第第3.4.3.2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2.5)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超压泄放装置;b)易爆介质或者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或者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 器,应在安全阀或者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且进行妥善处理,毒性介质不应直接排入大气;c)压力容器设计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压力容器进口的管道上应 装设减压阀,如
43、因介质条件减压阀无法保证可靠工作时,可用调节阀代替 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者调节阀的低压侧,应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条款条款依依据据来来源源: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9.1.2条。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均属于超压泄放装置,而在有些场合则组合使用。对 于毒性分级可参照GBZ 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HG 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查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安全阀台账及检查维护记录)和现场设备,是否装设安全阀或爆破片或组合使用,根据压力容器储存介 质查看排出口位置是否合理,根据压力容器设备参数,查
44、看是否安装减压 阀。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使用减 压 阀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机构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表格中全面检验周期要求确定。符合规程附 件相关规定要求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罐体,其全面检验周期参照安全状况等级3级执行。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的定期检验周期检验周期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首次全面检验应当于投用后1年内进行。下次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周期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定期检验周期按照充装介质不同,定期检验周期见下表。对 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长管拖车和管束式 集装箱瓶式容器,如
45、果要继续使用,充装A组中 介质时其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充装B组中介质 时定期检验周期为4年。罐体安全状况等级罐体安全状况等级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周期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1级级2级级5年4年5年3级级3年2年2.5年注:罐体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介质组别介质组别充装介质充装介质定期检验周期定期检验周期首次定期检验定期检验A天然气(煤层气)、氢气3年5年B氮气、氦气、氩气、氖气、空气6年注:除本表中B组介质和其他惰性气体和无腐蚀性气体外,其他介质(如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等)均为A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号修 改单):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长管拖车
46、、管束 式集装箱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 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再单 独进行年度检查。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第第3.4.3.3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3.1)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移动式压力容器整体应符合下列要求:a)罐体涂层及漆色应完好,无脱落;b)罐体保温层、真空绝热层完好;c)罐体外部的标志清晰;d)紧急切断阀以及相关的操作阀门置于闭止状态;e)安全附件外观完好;f)装卸附件外观完好;g)紧固件的连接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h)罐体内压力、温度无异常;i)罐体各密封面无泄漏;j)罐体与底盘(底架或者框架)的连接紧固装置完
47、好、牢固。”条款依据来条款依据来源源: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 技术监察规程第5.7条,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与定期自 行检查的项目。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查看相关人员对移动式压力容器 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和定期检查记录;现场 整体外观是否良好。铁 路 罐 车罐 式 集 装 箱汽 车 罐 车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第第3.4.3.3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3.2)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介质应与铭牌和使用登记资料相符。”条条款款依据来源依据来源: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
48、技术监察规程第6.4.1(1)条。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查阅使用登记证,核对现场设备铭牌。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第第3.4.3.3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3.3)条款表述为:条款表述为:“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加装铅封,且应保持铅封完好。”条条款款依据来源依据来源: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9.4.5条。现现场场判判断断的的方方式式:查看安全阀检定证书,有条件的情况下,查看安全阀 的外观。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第第3.4.3.3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3.4)条款表述为:条款表
49、述为:“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罐体顶部应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泄放装置中的安全阀应选用全启式弹簧安全阀;b)真空绝热罐体(如液氧、液氮)至少应设置两个相互独立的安全泄 放装置;c)充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类介质或者强腐蚀性介质的罐体应 设置安全阀与爆破片串联组合装置,在非泄放状态下首先与介质接触的 应是爆破片;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的腔体应设置排气阀、压力表或者其 他合适的报警指示器;d)充装腐蚀性介质或者液化石油气类有硫化氢应力腐蚀倾向介质的罐体,选用的弹簧安全阀的弹性元件应与罐体内介质隔离;e)真空绝热罐体外壳应设置外壳爆破装置。”条条款款依据依据来来源源:
50、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9.4.1条。真空绝热罐体是指充装介质为冷冻液化气体,由外壳和内容 器夹层的真空绝热结构,对此类罐体,内容器安全阀和爆破片一般均为 两件。GBZ 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HG 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现场判断的方式现场判断的方式:以查看技术档 案和安全阀检验报告为准。第四部分|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第第3.4.3.3条(附条(附录录C表表C.1,2.3.3.5)条款条款表表述述为为:“充装易燃、易爆介质以及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 以上(含中度危害)类介质的移动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