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审计规范与法律责任目录2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审计准则 审计职业道德34审计法律规范一、审计准则的定义二、审计准则的性质三、审计准则的分类四、制定审计准则的作用五、与审计准则相关的概念一、审计准则的定义 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审计准则的定义为:审计准则是由国家审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制定的,用以规定审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专业资格,规范和指导其执业行为,衡量和评价其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二、审计准则的性质审
2、计准则作为一个整体,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以实现总体目标提供了标准。审计准则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一般责任以及在具体方面履行这些责任时的进一步考虑。每项审计准则都明确了规范的内容、适用的范围和生效的日期。在执行审计工作时,除遵守审计准则外,注册会计师可能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每项审计准则通常包括总则、定义、目标、要求(在审计准则中,对注册会计师提出的要求以“应当”来表述)和附则。三、审计准则的分类国际审计准则国内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国家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准则(一)国际审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ISA)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后改为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负责制定的,
3、属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适用于会计报表审计,经过必要的修改也可以适用于对其他信息的审计。国际审计准则的结果及主要内容如表2-1所示:分类分类内容内容一般准则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技术条件所作的规定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身份条件所做的规定对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条件所作的规定外勤准则对计划审计工作所作的规定对确定审计范围所作的规定对获取审计证据所作的规定对实施审计工作所作的规定报告准则对审计报告应记载的事项的规定对发表审计意见的规定对补充记载事项的规定对审计报告报送对象及报送时间的规定表2-1 国际审计准则(二)国内审计准则我国的审计准则具体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三大类。
4、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又简称为审计准则,或民间审计准则,其目的是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建立标准和提供指南。审计准则是总结广大审计人员的实践经验,适应社会的需要,为保证审计质量而产生的。我国1980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1986年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1988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成立后,非常重视执业规则的建设。从1991年到1993年,先后发布了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个执业规则。1996年开始施行独立审计准则体系。2007年开始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政府审计准则政府审计准则是政
5、府审计机关和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和评价政府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或标准。中国实行国家审计监督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共七章五十四条,其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中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它由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是部门规章,具有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必须遵照执行。审计指南应当参照执行,不具有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3.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执行
6、审计业务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和标准。中国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为了促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防范审计风险,促进组织的自我完善与发展;为了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已经建立起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
7、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其中前两个层次的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遵照执行的,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实施内部审计的具体指导,可参照执行。四、制定审计准则的作用(1)制定、实施审计准则,可以为规范和指导审计工作提供依据,有助于审计工作规范化的实现,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2)制定、实施审计准则,为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从而有助于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3)制定、实施审计准则,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结果的信任。(4)审计准则的制定、实施,有助于维护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正当权益,
8、使得他们免受不公正的指责和控告。(5)制定、实施审计准则,有助于推动审计理论的研究和审计人才的培养。(6)制定、实施审计准则,有助于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审计事业的国际化。五、与审计准则相关的概念(一)审计准则与审计目标的关系(二)审计准则与审计程序的关系(三)审计准则与会计准则的关系(四)审计准则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一)审计准则与审计目标的关系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准则,制定与实施审计准则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社会经济环境和社会公众需求的改变,会导致审计目标发生变化。而变化了的审计目标,需要制定和实施新的审计准则来保证实现。审计准则是规范审计人员审计行为的权威性标准。审计准则还是审计人员发表审计意见的
9、客观依据。(二)审计准则与审计程序的关系审计程序是注册会计师为了取得有关审计证据而应用的审计技术方法。审计准则同审计程序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准则比审计程序处于更高层次;2.审计准则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较强的稳定性;3.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审计人员根据其专业判断,可确定使用或不适用某种审计程序,但却不能自由决定是否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由此可见,审计准则是确保审计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是制定审计程序的依据。(三)审计准则与会计准则的关系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是审计人员手中的两把尺子,但其作用不同。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主体的尺度,而会计准则则是衡量审计客体的尺度。会计准则约束的是被审计单位“认定”
10、会计信息的过程,即会计责任的履行,会计认定的结果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审计准则约束的是审计人员“再认定”会计信息的过程,即审计责任的履行,审计认定的结果反映在审计报告上。1.会计准则是审计准则的基础。会计准则是审计人员评价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准则制定的科学、合理与否,不仅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而且也影响到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审计工作的效果。2.审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有助于提高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因为切实可行的审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是对会计准则执行的有力约束。(四)审计准则与法律责任的关系1.审计准则为审计取信于社会提供了法律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可以使审计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信任。审计准则即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11、提出要求,同时也向社会提供审计质量依据。2.审计准则有利于维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审计准则中规定了工作规范和规则,只要审计人员按照准则的要求执业,就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当审计人员受到不公正的指责和控告时,可以利用审计准则保护其正当权益。目录1 审计准则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 审计职业道德34审计法律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部分。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受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统驭,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一、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二、鉴证业务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一、注
12、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准则 (一)鉴证业务的含义、要素与分类 (二)鉴证业务承接 (三)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 (四)鉴证对象 (五)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六)审计证据 (七)鉴证报告(一)鉴证业务的含义、要素与分类1.鉴证业务的含义 注册会计师执行的业务分为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两类。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以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包括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相关服务包括税务代理、代编财务信息、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包括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如表2-2所示:(1)业务涉及的关系人不同;(2)业务关注的
13、焦点不同;(3)工作结果不同;(4)独立性要求不同。2.鉴证业务要素(1)鉴证业务三方关系: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2)鉴证对象。鉴证对象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财务或非财务的业绩或状况、物理特征、系统与过程、行为等。不同的鉴证对象具有不同特征。(3)评价和计量的标准(4)鉴证证据。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提出鉴证结论的基础。(5)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鉴证对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标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能够提供一定保证程度的结论。3.鉴证业务分类(1)按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取来分类,鉴证业务基本上可以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14、和直接报告业务两大类。(2)鉴证业务按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有限保证和两种保证程度并存的鉴证业务。(二)鉴证业务承接承接鉴证业务的条件: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承接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已承接鉴证业务的变更: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15、三)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业务涉及的三方关系人:1.注册会计师2.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3.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 (四)鉴证对象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具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1.当鉴证对象为财务业绩或状况时,鉴证对象信息是财务报表;2.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3.当鉴证对象为物理特征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4.当鉴证对象为某种系统和过程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5.当鉴证对象为一种行为时,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对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鉴证对象是否适当,是注册会计师能否将一项业务作为审计业
16、务或其他鉴证业务予以承接的前提条件。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鉴证对象可以识别;2.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3.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鉴证结论。(五)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1.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用者作出决策;2.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3.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力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4.中立性:
17、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5.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基于自身的预期、判断和个人经验对鉴证对象进行的评价和计量,不构成适当的标准。标准应当能够为预期使用者获取,以使预期使用者了解鉴证对象的评价或计量过程。预期使用者获取标准的方式:1.公开发布;2.在陈述鉴证对象信息时以明确的方式表述;3.在鉴证报告中以明确的方式表述;4.常识理解,如计量时间的标准是小时或分钟。(六)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获取有关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在形成审计意见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的大部分工作时
18、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对制定的计划、实施的程序、获取的相关证据以及得出的结论作出记录。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执行鉴证业务,尤其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重要性、鉴证业务风险以及可获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七)鉴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该鉴证结论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就鉴证对象信息获取的保证。鉴证结论的表述形式:1.明确提及责任方认定:如“我们认为,责任方作出的根据X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这一认定是公允的”。2.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如“我们认为,根据X标准,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二、鉴证业务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
19、准则 (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一)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根据业务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一是要求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依据准则制定适用于本所的质量控制制度;二是要求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制度,必须能够实现质量控制的下列两大目标:1.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2.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这里所说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
20、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二)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2.职业道德规范 (1)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总体要求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举措 (3)满足独立性要求 3.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4.人力资源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7.监控目录1 审计准则1审计职业道德3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准则24审计法律规范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二、职业道德准则与审计准则的关系三、审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四、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某一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职业道德准则是整个会
21、计师职业界在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时都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属社会道德规范的范畴。我国对审计职业道德下的定义是: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工作时所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一、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一)一般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三)对客户的责任 (四)对同行的责任 (五)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一)一般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一般原则主要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所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即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中三个最重要的概念,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三条最重要的要
22、求,其他要求大多由此而来。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具体规定是:(1)注册会计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2)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3)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4)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5)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者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6)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和客观性;(7)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
23、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息各方。1.独立原则(independence)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只有具备独立性,才可能做到客观、公正,独立原则是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为了保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以下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应向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应实行回避:(1)曾经担任客户董事、高级职员,且离职未满两年;(2)持有客户发行的股票、债券或与客户之间存在其他重要财务利益关系;(3)与客户的高级职员、董事或主要股东合伙投资经营某一实体,且该项投资对注册会计师个人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4)与客户的高级职员、董事或主要股东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4、(5)与客户的高级职员、董事或主要股东有近亲属关系;(6)其他可能损害独立性的事项。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下列各项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业务或职务:(1)兼任客户的经常性工作,支领工资性薪金,例如兼任客户的董事、监察人、经理或职员;(2)担任客户的常年会计顾问,为客户代编会计报表,常年提供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3)担任客户信托财产受托人、遗嘱执行人或财产管理人等;(4)担任客户的法律顾问。2.客观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期分析、判断的客观性。客观性是一种心态,是决定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专业服务具有价值的基本特征。贯彻客观性原
25、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只有深入了解实际,才能取得主观与客观的一致,做到审计结论有理有据。3.公正原则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公正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师准则和其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通常包括四个方面:专门学识,即必须具备会计、审计及其他有关专门知识;职业经验;专业训练,即不断
26、地接受后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以保持其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的分析、判断和表达能力。(2)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3)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4)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5)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意见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鉴证事项发表意见。(6)注册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作出保证。(7)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
27、当处理:提请客户调整会计报表;提请客户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三)对客户的责任(1)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2)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3)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除有关规定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业务。或有收费是指服务报酬的收取,不是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量来计算,而是依据注册会计师服务成果的大小或所提报告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四)对同行的责任(1)对同行责任的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
28、同行工作。在委托单位变更委托的情况下,后任注册会计师(successor CPA)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preceding CPA)取得联系,相互了解和介绍变更委托的情况和原因。(2)注册会计师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3)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4)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五)业务承接中的职业道德(1)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其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
29、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4)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以外的任何利益。(5)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二、职业道德准则与审计准则的关系职业道德准则与审计准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区别是:(1)职业道德准则是统驭整个会计师职业界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为规范;而审计准则只是约束会计师职业界在提供审计服务时的行为规范。(2)职业道德准则着重从社会道德的角度对执业人员的行为提出要求;而审计准则则着重从技术的角度对审计人员的行为提出要求。它们之间的联系是:由于审
30、计服务是会计师职业界提供的全部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制订规范审计行为的审计准则时,必须以职业道德准则为依据,即在审计准则中充分反映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三、审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审计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它通过指导审计人员的行为,使审计工作满足社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审计职业道德作为社会职业道德的组成部分,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着约束个人行为、调整人们在审计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等其他职业道德无法替代的作用。1.审计职业道德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2.审计职业道德有助于维护和提高审计行业信誉,促进审计
31、行业健康发展。3.审计职业道德可以补充审计法规所缺,完善审计规范体系。四、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可能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1.自身利益 2.自我评价 3.过度推介 4.密切关系 5.外在压力 1.自身利益导致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在鉴证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2)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与鉴证客户存在重要且密切的商业关系;(4)会计师事务所担心可能失去某一重要客户;(5)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正在与鉴证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6)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就鉴证业务达成或有收费的协议;(7)注
32、册会计师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了重大错误。2.自我评价导致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编制原始数据,这些数据构成鉴证业务的对象;(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担任或最近曾经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4)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目前或最近曾受雇于客户,并且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施加重大影响;(5)会计师事务所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对象信息的其他服务。3.过度推介导致的不利影响。如果会员过度推介客户或工作单位的某种立场或意见,使其客观性受到损害,将产生过度推
33、介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会计师事务所推介审计客户的股份;(2)在审计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注册会计师担任该客户的辩护人。4.密切关系导致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2)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是客户的员工,其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3)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近曾担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4)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礼品或款待;(5)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与鉴证客户存在长期业务关系。5.外在压力导致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客户
34、解除业务关系的威胁;(2)审计客户表示,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同意对某项交易的会计处理,则不再委托其承办拟议中的非鉴证业务;(3)客户威胁将起诉会计师事务所;(4)会计师事务所受到降低收费的影响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5)由于客户员工对所讨论的事项更具有专长,注册会计师面临服从其判断的压力;(6)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知注册会计师,除非同意审计客户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否则将影响晋升。目录1 审计准则1审计法律规范4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准则23审计职业道德一、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划分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三、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四、后续教育准则一、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划分 在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必须明
35、确划分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为: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其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为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1.违约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
36、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审计人员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应负违约责任。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如未按商定的时间提交审计报告,或违反了与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2.过失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谨慎。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3.欺诈欺诈,又称审计人员舞弊,它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作案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明确规定:1.民事责任 2.刑事
37、责任 3.行政责任三、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一)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1.增强执业独立性 2.保持职业谨慎 3.强化执业监督(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3.严格签订业务约定书 4.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四、后续教育准则(一)职业后续教育的内容1.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2.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3.与职业相关的其他法规如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破产法、证券法等。4.
38、职业所需要的其他知识与技能(二)职业后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形式1.职业后续教育的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方协会可以自行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也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具备规定条件的事务所或者事务所分所也可在每个考核周期起始年度的年初向所在地地方协会申请内部培训资格。2.职业后续教育的形式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的后续教育的形式有两种,即有组织形式及其他形式。(三)职业后续教育的检查与考核地方协会负责确认和登记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并考核期完成情况。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其实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
39、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上一考核周期超过的学时数不得滚动到下一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其他形式的培训学时最多确认60个学时。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会计师,由地方协会进行公告,并限期接受强制培训。注册会计师应将继续教育的证件文件及相关资料至少保留3年,并在地方协会检查或抽查时提供。一、思考题一、思考题1.审计准则的定义、作用与分类审计准则的定义、作用与分类?2.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要素包括什么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要素包括什么?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有哪些?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有哪些?4.审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对遵循职业道德基审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有哪些?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有哪些?5.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注册会计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项目小结防止审计违规事件频发,必须建立健全审计准则,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并从法律法规方面对注册会计师的违规行为加以约束。Thanks!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