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费电价培训-PPT课件2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1 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 2、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3 3、大工业用电: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大工业用电:单一制电价、两部制电价4 4、农业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四、电价的制定与管理四、电价的制定与管理五、关于抄见电量五、关于抄见电量六、农维费六、农维费目 录a3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一、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一一)什么是无功功率什么是无功功率
2、?(二二)什么是功率因数什么是功率因数?(三三)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四四)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五五)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电费的计算三、电费的计算目 录a4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一、一、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二、电费回收相关规定二、电费回收相关规定三、资金管理三、资金管理四、日常工作注意事项四、日常工作注意事项目 录a5 各类不同的电价是依据用电性质、电压等级、受电变压器容量来确定的。1 1、用电性质、用电性质。目前江苏省电网的销售电价一共可分为四个大类,分别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3、、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6 2 2、这四大类电价按不同的电压等级电压等级,又有不同的标准。电压等级共分为6级,分别为:不满1千伏、110千伏、2035千伏以下、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越高,相应的电度电价值就越低。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7 3 3、变压器的容量变压器的容量。根据规定,当工业客户的受电变压器容量
4、在315kvA及以上者,应执行大工业电价,也就是两部制电价。对于其他的在315kvA以下的工业客户以及除工业外的所有其他客户就执行单一制电价。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一、销售电价确定的依据a8 1 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凡是居民客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乡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9 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
5、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10 对小区路灯、车库照明等用电,执行用电类别“非居民照明”、行业“物业管理”、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对住宅楼的楼道灯用电,执行用电类别“居民”、行业“物业管理”、电价“居民照明”,不执行分时电价。对居民住宅大楼内电梯、水泵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用电类别“非工业用电”、行业“物业管理”、电价“居民小区公用动力”。(电营200789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11 根据“苏电用1999455号”文,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
6、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根据“苏价工2007421号”文,“为老人提供膳食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价格一律按居民收费标准执行”。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12 根据“苏价工2004297号”文,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第一,这里的医院是按地域来区分的,而不是按行政级别、行政隶属关系来区分的;第二,这里的医院仅指给人看病的医院。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13 根据“苏价工2004297号”文和“苏价办发20049号”文,为支持教育事
7、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苏价工2007314号”转发的“发改价格20072463号”文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14 (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民办幼儿园);(6)特殊
8、教育学校。非短期的 、全日制的、发国家正式文凭、全日制的、发国家正式文凭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15 2 2、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这里包括原来的:其它照明、商业照明、非工业、普通工业四类。(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商业照明用电与其他照明用电并轨,日商业照明用电与其他照明用电并轨,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照明用电;统一改称为非居民照明用电;20082008年年7 7月月1 1日原非居民日原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合并,统一改称为一般工商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合并,统一改称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业及其他用电。)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
9、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16 “苏价工2007406号”文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城市亮化照明用电一律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苏价工200956号”文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的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类别”。“苏价工200995号”文规定:“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类别”。“苏价工201085号”文规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居民住宅区的路灯、车库照明的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类别”。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17 “苏价工2008350号”文规定:渔塘的抽水、灌水用电执行
10、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电价类别。“苏价工函200797号”文规定:河道疏浚用电价格执行非普工业电价。“苏价工200746号”文规定:果园冷库用电用不属于农业用电范围,应执行非普工业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18 “苏价工2006435号”文转发“发改价格20062696号”文规定: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非普工业类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19 3 3、大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其执行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
11、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含生产照明),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者。简单理解,就是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执行的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20 单一制电价:单一制电价:单一制电价是以客户的实际用电量为计费依据的,每期应付的电费与他的设备容量的大小、设备的利用程度没有关系,仅以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电费与电量成正比,用多用少电价一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21 两部制电价:两部制电价:顾名思义,两部制就是将电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以客户的
12、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度电价;另一部分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22 “苏电营20061638号”文规定:“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应执行大工业电价。装设一大一小两台变压器的工业客户,两台变压器互为备用(不同时使用),且单台变压器容量均小于315千伏安时,执行普通工业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23 4 4、农业生产用电。、农业生产用电。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电力局关于明确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范围的通知(苏价工2000346号)
13、中明确农业电价的执行范围为:果场、蚕场、水产养殖、花圃(电加热)、蔬菜种植、茶叶种植以及灯光诱虫、农田排涝、灌溉、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防汛临时用电、现代化或专业化禽、畜养殖业等。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24 “从2008年1月1日起,孵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类电价”(苏电营2007408号)“苏价工2006429号”:“对电力排灌,执行非工业电价,功率因素标准0.85;对农田排灌,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功率因素标准0.80;对于电力排灌、农田排灌混用的,按用电比例确定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
14、电价25 关于明确用电营业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苏电营20061638号)文规定:对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加工,除农村综合变以下为农户加工口粮、饲料等部分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以外,一律执行工业电价。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二、各类电价的执行范围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26 我省按照统一政策、分步推进的原则,分步实施了峰谷分时电价。第一步,从1999年10月起,在化工、冶金、建材、纺织、机械、医药等六大行业,受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和电热锅炉用电的电度电价实行分时电价,峰谷比
15、价为3:1,时段与现在也不一样。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27 第二步,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从2003年8月份起,对居民用电开始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价每千瓦时为0.55元,谷价每千瓦时为0.30元。同时,拉大了企业用电峰谷比价,峰谷比由3:1扩大到5:1,对峰平谷的时段也进行了调整,推后一小时。另外,开始对非普工业的电热锅炉(含蓄冰制冷)用电实行两段制的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28 第三步,从2004年6月15日起,进一步扩大了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由原六大行业扩大到100kVA(kW)及以上所有的工业
16、企业,同时企业谷段电价在原来的比例基础上提价3分。第四步,2005年5月1日起,根据电力供求形势的快速变化和发展再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企业和居民的谷段电价均做了调整,企业谷段电价再提3分/kW.h。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29 最近一次是自2008年7月1日,工业用电(含除居民以外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谷期电价再上调2分/kW.h,即加到8分。谷段电价=平段电价/3+0.08(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谷段电价=平段电价/3+0.06)峰段电价=平段电价/35 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30 苏价工2004297
17、号文:公用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公用事业,农村综合变以下用户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31 现在的时段:峰:8:0012:00 17:00-21:00 平:12:00-17:00 21:00-24:00 谷:0:00-8:00三、峰谷分时电价三、峰谷分时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32 电价由电力生产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组成,制定调整以及电价执行类别的确定权限集中在国家发改委,各地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国家的电价政策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电价标准,也不得擅自在价外向客户收取未经国家和省批准的费用,以维护国家电价政策的严肃性。制
18、定电价按电力法的规定,应按“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的定价原则进行。四、电价的制定与管理四、电价的制定与管理a33 “经价1995133号”文件规定:电力价格调整的执行时间,是指供电部门的抄表时间,而不是用户的用电时间,即自国家规定的调价时间始,供电部门的抄见电量即按调后价格执行。这是由电力部门的收费特点所决定的 五、关于抄见电量五、关于抄见电量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34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中明确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在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
19、并向客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费用)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六、农维费六、农维费a第一部分电价第一部分电价3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中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1号)文中第二条规定:“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农维费六、农维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36 基本电费也叫固定电费或准备费,因为供电企业必须经常为客户准备着一定的发供电设备,不论客户用电量多少或用电与否,都必须时刻为满足客户的用电需要而支付一定的容量成本。一、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37 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
20、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计算。按容量计算的,每千伏安每月的计价标准为28元,按最大需量计算的,每千瓦每月的计价标准为38元,至于按何种方式计费可以由客户自己选择,但一经约定,一年内(起止至终止时间)不得变更。一、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38 按容量计算就是以客户接入电网的能同时使用的专用变压器(含不通过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总容量乘以28元来计算,按最大需量计算就是以客户当期每15分钟的平均最大用电负荷的最大者乘以38元来计算,每15分钟记录一个最大平均负荷,每个月取这些记录中最大的一个负荷来计费,如最大需量低于变压器容量总和的40%时,则按容量总和的40%计算。一、基本电费一
21、、基本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39 基本电费通常是按月收的,但在有些情况下是按天计收的,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日用电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0 苏电营20061638号文件规定:“对办理暂停、非永久性减容的客户基本电费按实收取,不论剩余容量大小,电度电价、功率因数标准不变,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暂停期满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
22、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一、基本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1 (一一)什么是无功功率?什么是无功功率?在交流电路中,由电源供给负载的电功率有两种:一种是有功功率,一种是无功功率。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2 有功功率是保持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功率,也就是将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能量(机械能、光能、热能)的电功率。无功功率是供给电气设备及供电设备的电感负载交变磁场的能量消耗,用于电路内电场与磁场的交换,并用来在电气设备中建立和维持磁场的电功率。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3 无功功
23、率对供、用电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1)降低发电机有功功率的输出;(2)降低输、变电设备的供电能力;(3)造成线路电压损失增大和电能损耗的增加;(4)造成低功率因数运行和电压下降,使电气设备容量得不到充分发挥。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4 (二二)什么是功率因数什么是功率因数?功率因数是反映电力客户用电设备合理使用状况、电能利用程度和用电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实际中,可用电量值代替相应的功率。cosP/S P-有功功率(KW)S-视在功率(KVA)也可表示为 COS=P/(P2Q2)=1/1+(Q/P)2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
24、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5 (三三)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 功率因数低会造成:(1)增加供电线路的电能损失,降低输电效率;(2)增加供电线路电压损失,造成电压波动,影响供电质量;(3)降低发、供、用电设备的有效利用率 (4)供电企业为减少电能损失、提高电压质量而投入的投资成本加大;(5)功率因数低的企业要增加电费支出,加大了生产成本。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6 提高功率因数将有积极的意义:(1)提高用电质量,改善设备运行条件,可保证设备在正常条件下工作,这就有利于安全生产;(2)节约电能,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企业的电费开支。例如
25、:当cos=0.5时的损耗是cos=1时的4倍;(3)提高企业用电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企业的设备潜力;(4)减少线路的功率损失,提高电网输电效率 (5)使发电机多出有功功率。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7 (四四)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原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83)水电财字第215号文 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8 功率因数考核有三个标准值,分别为0.90、0.85和0.80,其分别适用于:(1)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客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
26、压供电电力客户;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49 (2)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客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客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特别注意点:160千伏安高压供电工业客户的功率因数标准值为0.85而不是0.90。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50 (3)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户和趸售客户,但大工业客户未划由电业部门直接管理的趸售客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0.85。二、功
27、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51 (五)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1、功率因数的计算 2、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增减率计算 查表法:详见“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公式法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计算 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a第二部分电费第二部分电费52 1、基本电费容量(最大需量)基本电价 2、电度电费有功电量电度电价(峰、谷)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基本电费(电度电价基金附加)有功电量)电费调整率 4、合计电费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三、电费的计算三、电费的计算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3 u 抄表周期执行以下规定:(一)抄表周期为每月一次
28、。居民客户可实行每两个月抄一次表,应考虑单、双月电量平衡。抄表周期应相对固定。(二)对用电量较大的客户、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根据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实行预结算或分次结算电费。(三)对高压新装客户应在接电后的当月进行抄表。对在新装接电后当月抄表确有困难的其他客户,应在下一个抄表周期内完成抄表。(四)对实行远程抄表及(预)购电卡表客户,至少每三个抄表周期对客户用电计量装置记录的数据进行现场核抄。对按照时段、阶梯、季节等方式计算电量电费的(预)购电卡表客户,每个抄表周期应到现场抄表。一、一、抄核收工作规范抄核收工作规范
29、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4 u 抄表例日执行以下规定:(一)抄表日期应相对固定:1、居民客户每月1-15日抄表;2、大工业客户每月25日至月末抄表;3、其他客户可在25日前完成抄表。(二)每月25日以后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70%,其中,月末24时的抄表电量不得少于月售电量的35%。(三)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对同一台区的客户、同一供电线路的专变客户,抄表例日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天。同一户号有多个计量点的客户、存在转供关系的客户必须同一天抄表。(四)经批准确定的抄表例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经各单位电费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抄表例日变更时,应事前告知相关客户。一、一、抄核收
30、工作规范抄核收工作规范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5 u 各类客户的缴费期限:1、坐收、走收的居民及小电力客户:一般为抄表后第3日起直至月末。2、其他客户:抄表结算后或分次预结算后5天内交清电费。)u 现场抄表时,应按抄表机(卡)指示路线和表位到达现场后,找到需抄见的电能计量装置。1、抄表时应认真核对客户电能表箱位、表位、抄表机(卡)客户户名、地址、表号、用电性质、表计位数等记载与现场是否一致,做好核对记录。2、抄表时应集中精力、正对表位,确保抄录数据准确。使用抄表卡抄录的电能表数据应将表码数据上下对齐,按电能表的实际位数录入。3、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抄表时必须核对上月的最大
31、需量值,若大于上月结算数据时,必须记录上月最大需量。一、一、抄核收工作规范抄核收工作规范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6 u 电费发票管理:(一)建立电费发票管理台账。内容包括电费发票入库数和起讫号码、领取数和起讫号码、已用数和起讫号码、作废数和发票号码、未用数和起讫号码。(二)电费发票应使用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填制人签章后有效。不得使用白条、收据或其他替代发票向客户开具电费发票。(三)电费发票应通过营销信息系统计算机打印,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如实登记开票时间、开票人、票据类型和票据编号等信息。严禁手工填开具电费发票。(四)客户申请开具电费增值税
32、发票的,经审核其提供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等资料无误后,从申请当月起给予开具电费增值税发票,申请以前月份的电费发票不予调换或补开增值税发票。开具增值税票的客户不得再重复提供电费普通发票。(五)对作废发票,须各联齐全,每联均应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发票存根一起保存完好,不得丢失或私自销毁。一、一、抄核收工作规范抄核收工作规范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7 u 抄表作业:抄表作业:划分抄表段应综合考虑客户类型、抄表周期、抄表例日、抄表方式、地理分布、便于线损管理等因素,新装客户应及时编入抄表段,注销客户应及时撤出抄表段。调整抄表段应不影响相关客户正常的电费计
33、算。新建、调整、注销抄表段,须办理审批手续并妥善保存审批记录。制定抄表计划应综合考虑抄表段的抄表周期、抄表例日、抄表人员、抄表工作量及抄表区域的计划停电等情况。抄表员应定期轮换抄表区域。不得擅自变更抄表计划。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抄表例日对高压客户抄表的,应事先告知客户。高压客户的抄表例日变更应与客户协商后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居民单双月抄表时间变化的,应在抄表前及时通知客户。一、一、抄核收工作规范抄核收工作规范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8 u 自动化抄表率:对符合自动化抄表条件的客户,采取自动化抄表。批准容量50kVA(kW)及以上的用电客户应采用负荷管理系统、用电量收益监测系统、远红外、蓝
34、牙、GPRS、CDMA等方式实施自动化抄表。自动化抄表率由自动化抄表户数比重和自动化抄表电量比重两部分构成,权重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并调整。自动化抄表户数比重=当期采用自动化抄表并用于结算的客户数/当期规定范围内的用电客户总数;自动化抄表电量比重=当期采用自动化抄表并用于结算的售电量/当期规定范围内客户结算的售电量总数。一、一、抄核收工作规范抄核收工作规范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59 u 预结算电费(苏电营2009402号)电费预结算是指供用电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由用电方在供电公司发行当期电费之前按照约定支付部分或全部电费。分为购电预结算、分次预结算、其他预结算等。1、对新增用电
35、容量在50千伏安(千瓦)以下的用电客户,原则上除居民客户外应安装卡式电能表,推广电卡表购电预结算方式。2、对用电容量在5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用电客户,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时,原则上采取购电预结算方式。3、重要客户和315kVA及以上容量的大工业用电客户也可每月按客户实际用电量实行分次预结算电费方每月6日按实预结算15日使用电量(或上月抄表日至本月5日电量),14日按实预结算613日使用电量,22日按实预结算1421日使用电量,月末最后一天(次月1日)或正常抄表日结清当月电费。二、二、电费回收电费回收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60 u 预结算电费(苏电营2009402号)1、同一日历年
36、内,若出现二次及以上因客户原因造成未按时支付分次预结算电费,应通过其他购电方式实现预结算电费的收取。该条款应在与客户签订电费预结算协议中予以明确。2、实施分次预结算电费的客户,除电度电费进行预计算外,基本电费也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进行分次预计算;功率因数考核标准不变,根据计算的客户功率因数按当月的应收电费在最后一次结算时计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3、根据计算出的分次预结算电费,通过调整收取比例以及参考值的方式,实施预结算电费的催缴。预结算电费的催缴视同正常电费催收。4、对于购电预结算电费的客户应“先购电,后用电”,对购电单价设置偏低或购电装置故障等原因造成欠费的,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尽快处理,避免连
37、续发生欠费。二、二、电费回收电费回收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61 u分次预结算电费政策1、1996年10月,国家颁发的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可按用户月电费确定每月分若干次收费,并于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收费次数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一般每月不少于三次”。2、2002年7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安装负控计量装置供用电有关问题的复函(国经贸电力函2002478号),第一条规定:“用电人先付费、供电人后供电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型供用电方式,采用此种方式供用电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须经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3、2003年3月,我省关于印发我省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
38、的通知(苏经贸电力2003344号)公布的高、低压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第4款注明:“经供电人、用电人协商,为促进双方及时进行电费结算,在用电人处装设预付费式电能表,作为预结算用”。4、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电监价财200824号)“供电公司预结算的电费全部用于支付发电企业上网购电费,以保证发电厂稳发、满发。”二、二、电费回收电费回收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62 苏苏电营电营201020101616号号关于明确农村供电所业务收费资金关于明确农村供电所业务收费资金缴存问题的通知缴存问题的通知规定:规定:1 1、农村供电所可以将收取的各项业务
39、、农村供电所可以将收取的各项业务经营性费用(现金)就近缴存到电费账户中,并做好相应的台经营性费用(现金)就近缴存到电费账户中,并做好相应的台账统计工作。省公司财务部将定期开展资金清算工作,并按清账统计工作。省公司财务部将定期开展资金清算工作,并按清算结果以经费方式进行划拨。算结果以经费方式进行划拨。2 2、农村供电所收取的电费现金可、农村供电所收取的电费现金可按照电营按照电营201020101313号文件要求执行。号文件要求执行。三、资金管理三、资金管理a第三部分文件规定第三部分文件规定63 1 1、用户档案各项条目的内容要相互匹配,特别是、用户档案各项条目的内容要相互匹配,特别是在业务变更时;在业务变更时;2 2、电价代码一定要选择综合变以下的代码;、电价代码一定要选择综合变以下的代码;3 3、行业码选择要慎选高耗能行业,尽量选小;、行业码选择要慎选高耗能行业,尽量选小;4 4、在、在1-41-4号不要发行任何电费。号不要发行任何电费。四、日常工作四、日常工作 a64谢谢各位!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