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大学南京大学 20192019 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南大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努力造就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 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未来栋梁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9 年南京大学继续以综合评价录取方式在江苏省招收 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在全市
2、高考模拟考试或学校综合排名中名列前茅,且符合 2019 年江苏省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19 年我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 150 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四、报名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 24:00,登录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 择“综合评价”中的“文科类”或“理科类”注册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文科考生须填 3 个不同的专业(类)、理科考 生须填 6 个不同的专业(类)。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
3、晰可读。上传个人证件照须为高考报名照片或高三年级未经 PS 的证件照片。上传的证明材料须与申请表所列项目一一对应,且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 (2)经中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全市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或学校综合排名证明(只需提交报名考生所在页,并用下划线划出);申请 表中所填成绩应与扫描件一致,其中“年级排名”指考生所在文科或理科全年级总人数中的个人排名。 (3)身份证正反面,以及有助于证明高中阶段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3考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4、; 已经入学的或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测试资格。5 月 10 日左右,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南大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 6 月 12 日 24:00 前凭报名系统初审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 为放弃测试资格。缴费考生于 6 月 16 日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测试(15 日报到)。测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综合 素养和发展潜质,报到及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测试结果于 6 月 1
5、9 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3志愿填报与入选名单公示:测试考生须在 6 月 19 日 24:00 前再次填报和确认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 考志愿,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6 月 22 日前,我校根据南大测试 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文、理科类计划总数的 3 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 2019 年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 AA。 2我校将依据入选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文、理科类计划总数在入选考生中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
6、时,依 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资格线上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确认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 先”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60%+南大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10%。其中, 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南大测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两门选修科目均为 A+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按 100 分计算,只有 一门为 A+的按 80 分计算,两门均为 A 的按 60 分计算。 3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若同时获得南京大学 2
7、019 年自主招生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优录资格,将不参加特殊类型招生录 取。 4我校综合评价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 月 25 日 24:00 前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5 月 10 日左右 缴费时间:6 月 12 日 24:00 前 测试时间:6 月 16 日(15 日报到,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测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确认时间:6 月 19 日 24:00 前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6 月 22 日前 八、其他 1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2 我 校 严 格 执 行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 本 科 招 生 工 作 接 受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 考 生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监 督 , 举 报 邮 箱 qingfengnanda 。 3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4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 电子邮箱:bkzs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