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法律法规餐饮法律法规知识知识第一部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第一部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 3、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5、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6 6、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v7 7、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第一部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第一部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v 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
2、)关于食品安全条款:关于食品安全条款:v 二十四、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二十四、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生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重的,处七年以上
3、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部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第一部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v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食品安全条款:关于食品安全条款:v 二十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二十五、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在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
4、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罚v 常见违法行常见违法行:v 一、经营环境、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案一、经营环境、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案v 适用情形: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不洁、存在老鼠、适用情形: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不洁、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 1、依照、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v 2、餐
5、饮监管办法餐饮监管办法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按照(三)项的有关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规定予以处罚),v 应当给予下列处罚: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一)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二、食品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维护、清洁不符合食二、食品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维护、清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案品安全要求案v适用情
6、形:适用情形:1、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列等设施、设备;v 2、未定期清洗、校验、及时清理清洗保温设、未定期清洗、校验、及时清理清洗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v 3、未做到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未做到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毒无害,标志或区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在使用前消毒。设备在使用前消毒。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v2、餐饮监
7、管办法第四十条v3、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 v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三、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案三、餐、饮具不符合卫生要求案v 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使用的餐具、饮具未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或检测不合格的,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v2、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未查验其经营资质、未索取消毒合格凭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v2、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六)项 v3、餐饮监管办法第四十条 v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
8、)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四、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四、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v 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v2、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v3、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v4、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第七部第七部分分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v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v餐饮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v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
9、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五、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处理案五、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处理案v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而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v2、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而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未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v3、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而未依法办理的;v4、违法
10、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 1、具有本条第(一)、(二)、(三)项适用情形的,依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v 2、具有本条第(四)项适用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v 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二)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v 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六、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案六、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案v适
11、用情形:适用情形:v1、制作食品用非食品原料或者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的食品;v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v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v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v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v7、超过保质期的
12、食品;v8、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 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至(八)项 v 2、餐饮监管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至(八)项 v 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七、拒不召回(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七、拒不召回(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
13、品案食品案v适用情形适用情形:餐饮服务者被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情形。v 处罚适用条款:处罚适用条款: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十)项 v2、餐饮监管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九)项,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八、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
14、食八、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食品案品案v 适用情形适用情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情形。v 处罚适用条款处罚适用条款: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v2、餐饮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 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九、
15、经营或者使用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九、经营或者使用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案食品、食品添加剂案v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经营或者使用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无标签、标签(说明书)模糊不清或标识不全;v2、经营或者使用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或说明书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未载明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不符合标签、说明书规定的。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 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v 2、餐饮监管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v 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16、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十、违反食品采购查验、记录规定案十、违反食品采购查验、记录规定案v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未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v2、未按规定索取和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和进货票据的;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3、未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记录制度的,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
17、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的;或者未如实记录相关进货查验内容的;或者未如实记录相关进货查验内容的;v4、未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备查的;v5、进货查验记录未保存或者保存期限少于二年的;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五)项 v 2、餐饮监管办法第四十条 v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十一、违反原料采购控制要求案十一、违反原料采购控制要求案v适用情形适用情形:
18、未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以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1、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v2、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v 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十二、加工、使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十二、加工、使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19、及原料案常)的食品及原料案v 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制作加工过程中未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v2、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仍加工使用的。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 1、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v 2、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v 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二)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三)依据下列情形并处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四)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十三、违
20、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十三、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v 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安排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v2、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建立(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v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具有第(一)项适用情形的,应当依照食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七)项给予处罚v2、具有第(二)、(三)项适用情形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监管办法第四十条 v应当给予下列处罚
21、(一)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十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十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案存食品案v适用情形:适用情形:v1、未能保持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清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未定期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v2、未能在贮存散装食品的位置标明食品信息;v3、销售散装食品未标明食品信息。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 v2、餐饮监管办法第四十条,v应当给予下
22、列处罚:(一)给予警告。(二)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十五、违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定案十五、违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定案v 适用情形:适用情形:1、肇事餐饮服务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未立即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v2、肇事餐饮服务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未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的;v3、肇事餐饮服务单位隐瞒、谎报或者毁灭有关证据的。行行政处罚政处罚v处罚依据:处罚依据:v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v2、实施条例第六十条;v3、餐饮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v应当给予下列处罚:(一)未进行处置、报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二)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