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国际石油合作合同的主要类型1主要内容 租让制(矿税制)合同(concession分早期和现代)产品分成合同(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服务合同(service contract)联合经营合同(joint venture)回购合同(buy back)混合型合同(hybrid contract)2另一种分类方式另一种分类方式3:11版权保留33租让制合同 租让制是世界上进行石油勘探开发最早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形式目前被广泛地称作许可证协议(License Agreement)。由于在这种合同形式下,资源国政府的收益主要来自外国石油公司交纳的税收和矿区使用费
2、,因此也被称作“税收/矿区使用费合同”(Tax and Royalty Contract)。4租让制的收入分配流程图租让制的收入分配流程图一桶原油价值20.00美元 承包方分成 矿区使用费和税 20%矿区使用费16.00美元费用扣减(经营成本、DDA、IDC等)7.00美元(毛利)地方税(从价税、采掘税、所得税)10%6.30美元联邦所得税40%税后净利润(3.78)9.00美元(经营成本、折旧、摊销)3.78美元12.78美元4.00美元(净收入)(应纳税收入)0.70美元2.52美元7.22美元36%64%5 根据租让制合同的发展变化,它可分为早期租让制和现代租让制两种。早期租让制合同可追
3、溯到1901年英国的阿塞公司在中东波斯(伊朗)签订的租让协定,还可以更早时期的荷属东印度的租让制。67早期租让制的特点1.租让区面积大,时间长。2.在租让期内,外国石油公司享有在租让矿区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专营权,并对矿区内所产石油拥有所有权。3.外国石油公司单独承担风险并投资。4.承租者在作业经营方面拥有实际的完全管理权。5.资源国收益仅限于矿区使用费,费率固定。6.只在历史上存在,现已不用。8租让制实例1949年GETTY公司和沙特政府所签的合同 签字定金(Signature Bonus):$9.5M=$57M(1992)年地租:100万$(未找到石油之前)每桶石油的酬金:0.55$
4、9现代租让制合同现代租让制合同 现代租让制合同区别于旧租让制合同,强调资源国对石油资源的主权地位,租让面积受到限制,租让期限较短,资源国的收益大大增加,并且有权对石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现代租让制合同是政府通过招标,把待勘探开发的油气区块租让给石油公司,石油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拥有区块专营权并支付矿区使用费和税收的一种制度。现代租让制合同也被称作许可证协议(License Agreement),或“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合同”(Tax and Royalty Contract),10现代租让制合同的特点 1、租让区面积缩小,时间缩短,增加定期面积撤销规定;2、除矿区使用费外,资源国增加了收取公司
5、所得税和各种定金;3、资源国政府对石油公司的控制加强,有权对外国石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和监督;4、在开发阶段资源国有权参股。11合同管理架构合同管理架构3:11东道国东道国政府政府外国外国石油公司石油公司项目部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执行监督执行监督管理经营管理经营特许协议特许协议12收入分配模型收入分配模型总收入总收入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总成本总成本应纳税应纳税额额利润分利润分配配3:1113政府所得政府所得企业所得企业所得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税收税收成本回收成本回收企业利润企业利润定金收入定金收入13对租让制合同的评价对租让制合同的评价 在租让制合同下,不论政府收益着
6、重于矿区使用费或所得税,由于资源国政府不参与投资,在经济上基本无风险,管理比较简便,成本较低。如果采用竞争性招标,资源国还可以获得数额可观的定金或较多的矿区使用费以及较高的所得税。由于旧租让制合同的影响,一些第三世界认为租让制合同是出让资源所有权的合同,不愿意采用,而倾向于采用政府对生产经营过程能够有更大控制权力的合同类型。3:1114主要使用国家主要使用国家 泰国 文莱 巴基斯坦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巴布亚新几内亚 秘鲁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国 加拿大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英国 挪威 巴西 法国3:11215产品分成合同(PSC)产品分成合同(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
7、ct)也被称为产量分成合同或者产量分成协议(PSA,Production Sharing Agreement),是在资源国拥有石油资源所有权和专营权的前提下,外国石油公司承担勘探、开发和生产成本,并就产量分成与资源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签订的石油区块勘探开发合同。第一个产品分成合同产生于1966年,由IIAPCO公司与帕米纳(Petmina)公司(原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定的,20世纪70至80年代形成一种较为通用的合同类型。目前,全世界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在国际石油合作采用产量分成合同模式。产品分成合同。16PSC产生背景 PSC源于资源国对特许制的不满,因为在特许制下资源国只是“收税者”
8、,不能干预特许权人的内部事务,对产品、产品价格都完全没有控制权。印度尼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rtamina)第一任总裁 Ibnu Sutowo 就指出“特许等同于把国家主权的一部分交给特许权人”。在这种背景下,印尼从1951年起,就不再授予新的特许。17PSC的诞生 1966年印尼政府发布产品分成合同,规定:40%的产品用于FOC成本补偿,其余部分政府和FOC按6535分成;FOC必须保持每年最低限额的投资,逐步归还合同区;FOC有义务将其所得产品一部分供应印尼国内消费。18PSC的发展 1967年2月5日(有说1966年8月),印尼政府与IIAPCO(Independent Indonesi
9、an America Petroleum Company)签订第一份PSC,当年与11家公司签订勘探开发合同。最初国际大石油公司担心失去对生产作业的控制权,因此抵制PSC。而独立公司希望得到进入的机会,最先接受了PSC。现在PSC已经成为最广泛使用的合同模式。19PSC合同的特点1.资源国政府是资源的所有者,外国石油公司是合同者。2.若没有商业发现,合同者承担所有损失;若有商业发现,合同者还要承担相应比例的开发和生产费用(若政府参股或附股)3.开发阶段,国家石油公司代表政府参股,参与经营管理并对合同者进行监督。4.在扣除矿区使用费后,全部产量分为成本油和利润油。成本油用于限额回收生产作业费和投
10、资,利润油在国家和合同者间按合同规定分享,并缴纳所得税。回收机制的确定非常重要。5.资源国通常掌握重大的监督权和管理权,日常业务管理通常由外方石油公司负责。6.外方石油公司如果盈利,就向资源国交纳所得税。7.用于合同区内石油作业的全部设备和设施通常属资源国所有。20PSCPSC合同管理架构合同管理架构3:12东道国政府东道国政府国家公司国家公司联合管理委员会联合管理委员会承包商承包商秘书组秘书组作业者作业者专家组专家组PSC21PSCPSC收入分配模型收入分配模型总产量总产量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成本回成本回收油收油应纳税应纳税额额余额油余额油3:12政府所得政府所得合同者所得合同者所得矿权使用
11、费矿权使用费税收税收成本回收油成本回收油产品分成油产品分成油定金收入定金收入成本回收油成本回收油产品分成油产品分成油22产品分成合同计算流程图产品分成合同计算流程图一桶石油价值20.00美元10%矿区使用费18.00美元40%成本回收限制(经营成本,折旧和摊销,无形钻井成本)10.00美元利润油分割40%/60%(应纳税)40%税收承包方分成政府分成2.00美元6.00美元1.60美元9.60美元48%8.00美元4.00美元2.40美元10.40美元52%4X(1-40%)23产量分成合同的基本要素产量分成合同的基本要素由国家规定由合同谈判确定经营要素政府参股所有权转让仲裁保险义务工作量面积
12、撤销商业性收入或产品分成要素矿区使用费*税收*折旧率投资补贴国内市场义务篱笆圈付定金成本回收限制产量分成*这些要素与承包方收益比关系密切24义务工作量:一般以地震数据的公里数和钻井的口数来计算。支付定金:有时需要为谈判成功和合同签字支付现金定金,由此构成了签字费条款。矿区使用费是一项最根本的合同要素。其处理方式几乎在所有的财税制度中都差不多。成本回收是指承包商从总收入中收回勘探、开发和经营成本。25篱笆圈(ring fencing)成本的回收或扣减还要受收入来源的限制。一般说来,于特定区块或许可证有关的所有成本,都必须从该区块的收入中回收。这就是说油气区块有“篱笆”围起来。从政府的角度看,成本
13、回收范围的合并或越过篱笆圈实际上都是对不成功经营的补贴。由于勘探具有风险性,政府并不欢迎打破篱笆圈。然而对石油公司而言,允许勘探成本越过篱笆圈是一个很大的财务优惠。26产品分成合同实例产品分成合同实例1 1利比亚利比亚 合同期20年;签字定金和生产定金;费用回收限为35%;油公司分享的利润为:(产量成本油)*PI*R;其中,PI为产量系数,R为收益/成本系数。余额全部由政府拿走。产量(千桶/天)PI总收益/总成本(累计)R0-100.95 0-1.51.0 10-250.80 1.5-3.00.8 25-500.53.0-4.00.6 50-750.24.00.4 750.127 从表中可以看
14、出,政府和承包商的关系在许多方面都是可以谈判的,但也有一些方面通常都是由法规确定的。法规未明确要素都需要谈判。一般说来,需要谈判的要素越多,事情越好办。这对石油公司和政府机构都适用。28简化分成合同的收入分配模型简化分成合同的收入分配模型3:12总产量总产量政府分成政府分成承包商分成承包商分成29产品分成合同和租让制合同比较产品分成合同产品分成合同 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 承包商承担勘探风险 有合同期限制 国家参与产品实物分成 国家收取所得税,也可以不收所得税 国家在开发阶段可以投资 产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回收投资,直到回收完毕。租让制合同租让制合同 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 承包商承担投资风险 有租让期限
15、制 国家以现金或者实物形式收取矿权使用费 国家收取所得税 国家不投资 承包商投资分期摊销抵扣,直到抵扣完毕。3:1230产品分成合同的评价产品分成合同的评价 产品分成合同最大的特点是资源国拥有资源的所有权和与所有权相应的的经济利益;此外,资源国通过国家公司或政府直接参与投资和管理,有利于培养自己的石油工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发展自主的石油工业体系,因此受到发展中国家的广泛欢迎。较好地处理了资源国政府和合同者之间针对油气勘探开发与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利润分成关系。资源国政府在法律上保留完整的管理权,实际日常业务由合同者行使控制权。缺点是合同框架和内容比较复杂多变,双方需要通过谈判确定的要素较
16、多,使得合同者收益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同时合同实施过程所需技巧较高。3:1231主要使用国家主要使用国家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菲律宾 中国 危地马拉 俄罗斯 哈萨克斯坦 秘鲁 厄瓜多尔 埃及 阿尔及利亚 苏丹 利比亚 叙利亚 约旦 孟加拉国3:1232产品分成合同实例2-印尼 PERUSAHAAN PERTAMBANGAN MINYAK DAN GAS BUMI NEGARA(PERTAMINA)印尼 合同目录33 第1条 范围和定义第2条 期限第3条 面积返还第4条 工作计划和费用第5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6条 作业成本回收和产品处理第7条 原油估价第8条 报酬、协助和生产定金第9条 支付
17、第10条 设备所有权第11条 磋商和仲裁第12条 印尼人员的雇佣和培训第13条 终止第14条 账簿、账户和审计第15条 其他条款第16条 参股第18条 效力附件 34 1.2.7 合同区 指称为本合同对象的一块区域,该区域在印尼法定矿区之内并被授予开采权,并在已成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A和附件B中进行了描述。2.1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生效日起的30年。35 第3条 面积返还3.1 自生效日起的最初三年结束时或结束前,承包商应当返还最初合同区25的面积。3.2 在合同年的第六年结束时或结束前,承包商应当再返还相当于最初合同区25的面积。3.3 在合同年的第十年结束时或结束前,承包商应当再返还合同区一
18、部分面积,返还后承包商保留的面积不超过778平方公里,或相当于最初合同区的20,以两者中较小者为准。3.4 承包商依照前述条款进行合同区面积返还的义务不适用于合同区内任何已经发现石油的油田的土地表面。36第4条 工作计划和费用4.1 承包商应当在生效日后的六个月内开始石油作业。4.2 自生效日起在合同年的第一个六年内由承包商依照本合同条款进行勘探作业的计划和费用以及自生效日起在合同年的第二个四年内由承包商依照本合同条款进行石油作业的计划和费用在总量上应当不少于下述十个合同年规定的量:合同年 工作计划 数量第一年地震再处理和现场工作 500,000美元第二年100公里A区加密地震200公里的区域
19、地震 1,200,000美元第三年钻一口井 2,500,000美元第四年地质和地球物理工作 500,000美元第五年地震勘测和地质、地球物理工作 2,000,000美元第六年钻一口井 3,000,000美元第七年地质和地球物理工作 500,000美元第八年地震勘测和地质、地球物理工作 3,000,000美元第九年钻两口井 4,000,000美元第十年地质和地球物理工作 500,000美元合计 17,700,000美元(壹仟柒佰柒拾万美元)37第5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6条 作业成本回收和产品处理6.1 原油6.1.1 PERTAMINA授权承包商并且承包商有义务按照以下条款的规定将从合同区生
20、产的全部原油进行销售。6.1.2 承包商可以从销售收益中回收全部作业成本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处置在价值上等于作业成本并且未用于石油作业的原油。除第7.1.4和7.1.5条规定的以外,承包商有权得到、接受并自由出口上述原油。为了确定需要交付给承包商以回收作业成本的原油数量,应采用一年内从合同区生产和销售的全部原油的加权平均价格,但不包括依照第5.2.15条进行的交付。如果在任何一年内,作业成本超过了当年生产的原油的价值并且未用于石油作业,则没有回收的部分应当在下一年度进行回收。6.1.3 扣除作业成本后剩余的原油:(a)如果合同区的最初的原油生产来自于下文所说的边际油田,对于这些原油,双方同意,在边
21、际油田的开发期限内每年按照PERTAMINA64.2857和承包商35.7143分配。边际油田是指在合同区内由承包商提议开发并得到PERTAMINA批准的第一个油田,该油田的原油产量在最初的两个生产年内(24个连续的生产月)平均日产量不超过10,000桶。边际油田产量是区别于其他油田的独立的部分。38 第7条 原油估价7.1 售与第三方的原油按照下列规则估价:7.1.1 承包商如果将其所得的全部原油售与第三方,包括其份额油以及用于回收作业成本和投资税减免的原油,原油售价应当依照承包商获得该原油的FOB印尼的实际价格。7.1.2 由承包商获得并售与第三方的PERTAMINA的所有原油的价格应当依
22、照承包商获得该原油的FOB印尼的实际价格。7.1.3 在依照第7.1.1和7.1.2条销售原油之前应当适时的通知PERTAMINA。39 第8条 报酬、协助和生产定金8.1 承包商应当在印尼政府根据适用法律的条款批准本合同后向PERTAMINA支付数量为150,000美元的信息费。该款项应当在生效日后30天内支付。8.2 在第一个合同年里,承包商应当在PERTAMINA提出要求后的30天内向PERTAMINA提供数额不超过25,000美元的设备或服务,用于在印尼石油工业领域从事勘探和生产活动。8.3 承包商应当在合同区累积石油产销量达到10,000,000桶油当量后的30天内向PERTAMIN
23、A支付300,000美元;并且承包商应当在合同区累积石油产量达到20,000,000桶油当量后的30天内向PERTAMINA支付700,000美元。8.4 以上费用应当由承包商独力承担,不包括在作业成本之内。40 第9条 支付9.1 所有本合同所要求的承包商向PERTAMINA或印尼政府的支付应当通过双方指定的并得到印尼银行同意的银行用美元,或用承包商选择的PERTAMINA和印尼银行接受的其他货币进行,但不包括承包商用在印尼国内销售原油或天然气或石油产品所得的印尼卢比支付。9.2 所有应当向承包商做出的支付应当使用美元,或其他由PERTAMINA选择并且承包商能接受的货币,通过承包商指定的银
24、行进行。9.3 依照本合同需要进行的任何支付应当在支付义务发生当月结束后的30天内进行。41 第10条 设备所有权10.1 承包商依照工作计划购买的设备成为PERTAMINA的财产(如系进口,则设备抵达印尼进口港口时)并且应当用于本合同项下的石油作业。10.2 本合同第十部分第10.1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属于第三方的租赁设备,该第三方作为承包商提供服务,其设备可以自由从印尼输出。第11条 磋商和仲裁42 第12条 印尼人员的雇佣和培训12.1 承包商同意雇佣合格的印尼人员,并且在商业生产开始后承担印尼人员的岗位教育和培训,包括行政和执行管理岗位。同时,承包商应当与PERTAMINA考虑制定一份帮助
25、培训PERTAMINA人员的计划。12.2 印尼人员的培训费用列入作业成本。为PERTAMINA人员的培训计划支出的成本和费用在承包商和PERTAMINA约定的基础上承担。第13条 终止43 第14条 账簿、账户和审计14.1 账簿和账户依照本合同第5.2.17条的要求,在承包商的协助下,PERTAMINA应当以符合当代石油工业实践和附件C的规定的方式,负责保持完整的包括原油和天然气销售收入在内的能反映全部作业成本的账簿和账户。PERTAMINA将其保持账簿和账户的义务委托给承包商,直至开始商业生产。不管本合同条款与附件C的条款是否有冲突,以本合同第6.1.2条的规定为准。14.2 审计14.
26、2.1 承包商有权检查和审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年份的PERTAMINA的账簿和账户,检查和审计应当在该年结束后的一年内进行。任何此类的审计应当在其开始后的12个月内结束。任何异议都应当在审计结束后的60天内书面提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PERTAMINA的账簿和账户没有问题。44 第15条 其他条款45国际石油服务合同模式 服务合同最早出现于拉美的产油国并在南美流行。根据合同者所得的计费是否承担勘探开发的服务风险,服务合同分为单纯服务合同和风险服务合同两种。根据服务合同相关规定,资源国拥有矿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外国合同者提供资金和技术,勘探开发油气,并从油气销售收入中回收成本和获得
27、收益。463:12石油工程分类石油工程分类 油气勘探项目油气勘探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地质调查项目地质调查项目化探工程项目化探工程项目重力勘探项目重力勘探项目磁力勘探项目磁力勘探项目地震勘探项目地震勘探项目钻探工程项目钻探工程项目试采工程项目试采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项目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完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完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项目能力或使用效益的项目试油工程项目试油工程项目测井工程项目测井工程项目录井工程项目录井工程项目钻井工程项目钻井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项目有独立设计,可以独立有独立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一般不能组织施工,但一般不能独立
28、发挥使用效益的项目独立发挥使用效益的项目常规试油常规试油测测 试试酸酸 化化压压 裂裂钻前工程钻前工程钻进工程钻进工程钻井液服务钻井液服务管具服务管具服务术服务术服务特殊技特殊技完井工程完井工程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按工序、按工序、工种、设工种、设备、材料备、材料分类,可分类,可独立施工独立施工井位井位勘测勘测钻前钻前准备准备钻前钻前土建土建固井固井下套下套管管交井交井分项分项工程工程工程基本单元工程基本单元47合同管理架构合同管理架构资源国政府资源国政府承包商承包商项目部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执行监督执行监督管理经营管理经营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国家公司国家公司48收入分配模型收入分
29、配模型项目总项目总收入收入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服务成服务成本本服务报服务报酬酬项目利项目利润润政府所得政府所得合同者所得合同者所得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税收税收服务成本服务成本服务报酬服务报酬政府留成政府留成利润利润49风险服务合同 风险服务合同(RSC)于1966年开始在伊朗采用。它的基本模式是:合同者提供全部资本,并承担全部勘探和开发风险。如果勘探获得商业发现,作为回报,政府允许合同者通过出售油气回收成本,并获得一笔服务报酬。合同者报酬既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产品支付。合同者不参加产量分成,全部的产量属于资源国政府。50风险服务合同的基本特点 1.资源国拥有石油资源的所有权和石油勘探、开发
30、和生产的经营管理权,对产出原油具有支配权。2.外国石油公司作为资源国的承包商提供技术、金融等服务,是一个纯粹的作业合同者。3.承包商要提供勘探资金,并承担勘探风险。如果发现石油,承包商还要提供全部开发资金。4.油田投产后,资源国将按合同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承包商的投资费用,并支付风险服务费。偿付通常用现金,有些也用原油。5.在勘探开发中,合同者所建、所购置的资产归资源国所有。51适用范围 风险合同在拉美地区(阿根廷、巴西、智利、厄瓜多尔、秘鲁、委内瑞拉)以及菲律宾、伊朗、伊拉克等国被采用。52矿区使用费5%;勘探和开发费用回收,采用12年的直线折旧;服务费风险服务合同实例风险服务合同实例所
31、得税25%产量(BOPD)服务费(%)828002053风险服务合同和产品分成合同比较产品分成合同产品分成合同 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 承包商承担勘探风险 有合同期限制 国家参与产品实物分成 国家收取所得税,也可以不收所得税 国家在开发阶段可以投资 产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回收投资,直到回收完毕。风险服务合同风险服务合同 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 承包商承担勘探风险 有合同期限制 国家拥有全部产品所有权,承包商获得货币报酬 国家收取所得税 国家不投资 产量的一定比例用于回收投资,直到回收完毕。3:1254单纯服务合同单纯服务合同 单纯服务合同又称无风险服务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TSC),它由资源国出资,雇用外国
32、石油公司承担全部的勘探或开发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费,所有风险均由资源国承担,任何发现都归资源国国家所有。此类合同在国际石油合同中较为少见,中东各国由于资金充裕、经验和技术缺乏,因此在中东地区个别国家会采用。3:1255单纯服务合同主要适用国家单纯服务合同主要适用国家 前苏联 中亚地区3:12版权保留5656对服务合同的评价对服务合同的评价 服务合同强调资源国对本国油气资源和油气产品的完全所有权和控制权,外国合同者只能作为服务提供者收取相应的货币报酬,有些国家则允许合同者以折扣价格购买一定量的油气产品作为报酬。由于纯服务合同不符合资源国规避勘探风险的目的,只有很少资源落实程度较高的国家使用
33、,或用于风险程度较低的区块。风险服务合同除了以货币形式支付报酬外,与产品分成合同差别不大,也能够为寻求超额利润的国际石油公司接受。3:1257三种传统合同模式的比较三种传统合同模式的比较3:1258联合经营联合经营 联合经营是资源国和外国石油公司共同出资合作开发石油资源的一种形式。通常在勘探阶段资源国不出资,外国石油公司承担全部风险投资勘探。有商业性发现后,资源国和外国石油公司共同投资进行开发,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收益。按照是否组建新公司,联合经营有合资经营和联合作业两种形式。3:1259合资经营合资经营 合资经营是由资源国(或国家石油公司)为一方,外国石油公司为另一方,共同组建一个新公司,负
34、责石油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双方各参与一定比例的股份,按比例分享利润。双方共同承担勘探风险和纳税责任。3:1260联合作业联合作业 双方不需组建独立经营的公司,而是根据联营合同,共同出资、共同作业、共同分享权益,但双方各自核算开支和收入,单独纳税。61合同管理架构合同管理架构资源国政府资源国政府国家公司国家公司联合体联合体(公司、联管会)(公司、联管会)承包商承包商作业者作业者联营协议矿区矿区开发资本开发资本勘探资本勘探资本开发资本开发资本62合同管理架构合同管理架构资源国政府资源国政府承包商承包商联合体联合体(公司、联管会)(公司、联管会)出资出资出资出资联营合同联营合同国
35、家公司国家公司63收入分配模型(合资)收入分配模型(合资)总收入总收入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成本回成本回收收应纳税应纳税额额利润分利润分配配政府所得政府所得合同者所得合同者所得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税收税收成本回收成本回收利润利润利润利润成本回收成本回收64收入分配模型(联合作业)收入分配模型(联合作业)总收入总收入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成本回成本回收收利润分利润分配配税收税收政府所得政府所得合同者所得合同者所得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利润利润成本回收成本回收利润利润税收税收成本回收成本回收65 俄罗斯的联营合同模式俄罗斯的联营合同模式66对联合经营合同的评价对联合经营合同的评价 由于石油项目高风险和高
36、投资的特点,石油公司为了分散风险经常联合几家公司进行投资。资源国与外国石油公司之间的联合经营,不同于石油公司之间的联营,目的是在石油经营方面取得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从管理架构和收益分配模式来看,联营合同与产品分成合同类似,但在联营合同中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主权者和投资者的不同身份,分别获得矿区使用费、税收和利润,界定更清楚一些。267回购合同回购合同 回购合同1997年首先由伊朗采用,后被伊拉克采用,实际上是风险服务合同的一个变种。与普通服务合同不同的是,回购合同中承包商的收益相对固定,报酬根据投资额乘以报酬指数确定,承包商不承担产量风险,但是要承担勘探风险和投资额超支的风险。回购合同谈判的核
37、心内容是投资额、财务费用和报酬指数。68回购合同的特点回购合同的特点 资源国政府享有资源所有权,合同者以国家石油公司的名义进行作业并承担全部勘探投资和风险;合同分为勘探和开发两个阶段,在每个阶段都要就作业权重新进行招标,并不一定是由一家合同者来执行;在项目投产后合同者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回收投资和作业费,并获得固定的服务报酬;允许对油田进行滚动勘探开发,但是在获得批准以前,资本预算不得超支,否则,超支的部分由合同者自己承担。天花板限制,即合同者每季度得到的实际回收成本及补偿费不能超过当期总收益的60%6970合同管理架构合同管理架构资源国政府资源国政府承包商承包商项目部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分
38、公司、子公司)执行监督执行监督管理经营管理经营回购合同回购合同国家公司国家公司71收入分配模型收入分配模型总收入总收入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成本回成本回收收应纳税应纳税报酬报酬项目利项目利润润政府所得政府所得合同者所得合同者所得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税收税收服务回收服务回收服务报酬服务报酬定金收入定金收入政府留成政府留成利润利润72回购合同与产品分成合同比较回购合同与产品分成合同比较 核心内容不同 前者的核心内容是投资大小、报酬指数的高低;后者的核心内容是产量高低、储量风险。追求目标不同 前者追求快速投入、产出和回收成本及得到报酬费用;后者追求的是长期的投资效益。合同者承担的风险不同 前者主要是勘
39、探风险和投资预测风险,报酬率固定,风险较小;后者有合同到期收不回投资的风险,较大。73对回购合同的评价对回购合同的评价 回购合同对合同者来说,除了地质风险外,主要风险是预算风险,没有价格风险,有稳定的投资收益率。但是,由于承包商在有商业发现后不能自动转入开发,而必须等待国家公司决定是否开发;如果决定开发,还必须重新谈判。风险与收益不相称,对石油公司的吸引力不大。伊朗也正在尝试改变合同模式,变单纯的勘探或开发合同为勘探开发一体式合同。74混合合同混合合同 发展中国家对外石油合作有多重目的,包括获得收入、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发展本国石油工业、提高本国能源安全水平等。纯粹类型的合同往往不能很好地实现
40、多重目的,因而越来越多国家的合同实际上是兼具多种合同的特点,可以称作是混合合同。混合合同收益分配既体现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应得利益,也体现国家石油公司作为共同投资和经营者的利益;既合资,又不排除实物分配。75混合合同的组织结构和收益分配混合合同的组织结构和收益分配混合合同的组织混合合同的组织结构和收益分配结构和收益分配76对混合合同的评价对混合合同的评价 混合合同不是一个单独的分类,而是对非纯粹类型合同的一种概括。混合合同灵活借鉴其他合同模式的优点,很难划入传统的某种纯粹合同模式。事实上,随着国际石油合作的深入,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石油合作合同在相互借鉴的基础上,吸收其他国家合同形式的优点,制定本
41、国的对外合作模式,不同国家合同模式之间的实质区别越来越少。77特殊合同特殊合同 所谓特殊合同类似于前述简化的产品分成合同,没有成本回收和利润分成,而是直接规定合同着份额油气的比例。这种合同首先出现在阿尔及利亚,数学公式复杂,葛艾继等称之为特殊合同。特殊合同的核心是合同者在投标时要提出一个投标值,表明每年的投资义务、产量和收益分配函数。如果合同者不能按照规定的曲线组织生产,在滑动因子的作用下,合同者的总收益可能会减少。78收入分配模型收入分配模型总收入总收入矿权使矿权使用费用费剩余油剩余油气气应纳税应纳税收入收入利润分利润分配配政府所得政府所得合同者所得合同者所得矿权使用费矿权使用费税收税收合同
42、者所得合同者所得政府所得政府所得79对特殊合同的评价对特殊合同的评价 阿尔及利亚的特殊合同实际上就是一种分配公式稍为复杂的、简化的产品分成合同。由于投标值在合同中是确定的,是计算合同者收益的依据,投资额、产量和油价的变化,都会对合同者的收益造成影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80技术援助合同技术援助合同 (开采合同)(开采合同)1.东道国将一个在产油田(或其一部分)交给外国石油公司进行生产(如阿根廷、阿尔及利亚)。2.东道国把已发现但尚未开发的油田交由外国石油公司开发(如印度、土库曼)。3.东道国把已经开发但又已停产的油田交由外国石油公司进行重新开发生产(如委内瑞拉、缅甸)。4.外国石油公司在投产油田
43、进行提高采收率作业(如印度尼西亚、缅甸、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81对技术援助合同的评价对技术援助合同的评价 技术援助合同是纯粹的开发合同,不包括勘探阶段,外国石油公司的风险较低,收益和回报也相对较低。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中小石油公司比较合适。82分类比较分类比较类型类型风险风险利润分成利润分成或产量分配或产量分配管理管理其它说明其它说明现现代代租租让让合合同同资源国资源国无任何风险收取矿区地租;外方开始生产石油后收取矿区使用费,且可随产量和油价浮动;外方盈利后收取所得税规定外国石油公司的最低勘探工作量;批准油田开发计划;确定石油价格;检查和监督外国石油公司的作业和财务等原则上要求优先雇佣、培训国
44、内人员;使用国内物资外方石外方石油公司油公司承担所有投资的风险除去投资、矿区地租、矿区使用费、税收后的所有收入承担主要的管理责任拥有租用区块石油资源的专营权和所有权产产品品分分成成合合同同资源国资源国无风险“利润油”分成掌握重大的监督权和管理权可获得石油作业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外方石外方石油公司油公司独立承担勘探风险、开发和生产费用若有发现,可优先获得“成本油”,再“利润油”分成日常业务管理83类型类型风险风险利润分成或利润分成或产量分配产量分配管理管理 其它说明其它说明风险风险服务服务合同合同资源国资源国分担开发风险;承担生产风险拥有全部产量主导管理管理简单外方石外方石油公司油公司承担勘探风险;
45、分担开发风险获得风险服务费参与管理不长期参与,风险固定回购回购合同合同资源国资源国油价风险、产量风险拥有全部产量监督适用于中东等资源落实程度高的地区外方石外方石油公司油公司勘探风险;开发和投资计划风险(若费用超支,将由外方公司承担)按成本或油田等级获得报酬提出开发建设期、开发计划、开发工作量和投资;确定油田的生产期,即成本及报酬全部回收期不能获得暴利联合联合经营经营合同合同资源国资源国资源国和外方石油公司共担承担风险和费用按股份分享产品和利润各方都有代表参加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根据具体合同也有外方公司先垫付勘探费用开发费用或者由外方公司独立承担勘探风险的情况外方石外方石油公司油公司84对
46、具体项目的控制程度比较对具体项目的控制程度比较弱弱强强强强弱弱合同者对油气资源、油气作业、油气产品的控制合同者对油气资源、油气作业、油气产品的控制资源国政府对油气资源、油气作业、油气产品的控制资源国政府对油气资源、油气作业、油气产品的控制特许协议特许协议联合经营联合经营产品分成产品分成风险服务风险服务纯服务合同纯服务合同85国际石油合同的演变特征国际石油合同的演变特征 平等互利 趋同性或可竞争性 标准化和一定的可谈判性 轮次性或时期性 可调整性 灵活性与稳定性 收益与风险的均衡性 内在协调互补性86思考题 1、简述矿税制合同的基本含义。2、谈谈产品分成合同的特点以及优缺点。3、试分析回购合同的基本内容和特点。4、混合合同的作用。5、试述联合经营合同的类型以及优缺点。6、服务合同的类型以及适用范围。87882022-12-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