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仲裁法讲义讲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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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法学 主讲:黄黄电导言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从从19951995年至今,我国共组建了年至今,我国共组建了173173个仲裁机构,聘任了个仲裁机构,聘任了3 3万多名专家担任仲裁员。万多名专家担任仲裁员。我国仲裁机构目前已累计受理仲裁案件近万件,案件我国仲裁机构目前已累计受理仲裁案件近万件,案件标的额达多亿元。标的额达多亿元。全国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比全国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比例不到例不到1%1%。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达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达50%50%以上,快速结案率和纠纷自愿以上,快速结案率和纠纷自愿调解率达调解率达60%

2、60%以上。以上。二、契约理论与仲裁制度的产生与繁荣二、契约理论与仲裁制度的产生与繁荣 迄今为止,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梅因 契约理论私法发达纠纷增加解决纠纷的途径增加仲裁法学课程学习必读书目 教材:仲裁法学 黄进等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 民事诉讼法教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章第一章 导论导论 仲裁的概念与特征仲裁的概念与特征 仲裁制度的性质仲裁制度的性质 仲裁的分类仲裁的分类 仲裁的历史沿革仲裁的历史沿革 中国仲裁的起源和发展中国仲裁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的概念与特征仲裁的概念与特征 一.仲裁的概念

3、 仲裁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议事项提交非司法机关非司法机关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并由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对此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二、仲裁的特征二、仲裁的特征(一一)仲裁具有仲裁具有自愿性自愿性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仲裁法(二二)仲裁具有仲裁具有专业性专业性仲裁员一般都是由精通专业、公正而有仲裁员一般都是由精通专业、公正而有权威的人

4、士担任权威的人士担任(三三)仲裁程序具有仲裁程序具有灵活性灵活性 仲裁比较于民事诉讼,具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仲裁比较于民事诉讼,具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操作起来更灵活。操作起来更灵活。(四四)仲裁具有仲裁具有保密性保密性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法仲裁法(五五)仲裁具有仲裁具有快捷性快捷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六六)仲裁具有仲裁具有独立性独立性 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各仲裁机构间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各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

5、关系也没有隶属关系 三、仲裁的分类三、仲裁的分类 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 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思考:2005年年9月月1日天津颁布实施了日天津颁布实施了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暂行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暂行规则规则,天津仲裁委先后在天津商会、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天津仲裁委先后在天津商会、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保险业协会组建了保险业协会组建了31个友好仲裁工作站,聘请了个友好仲裁工作站,聘请了138名友好仲裁名友好仲裁员。受理的案件类型也同时日趋多样,像商品房买卖纠纷、手机员。受理的案件类型也同时日趋多样,像商品房买卖纠

6、纷、手机质量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多发性案件也通过质量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多发性案件也通过友好仲裁友好仲裁的方式得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平均不超过到了圆满解决。平均不超过7天的审限、百分之百的结案率使得天的审限、百分之百的结案率使得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了友好仲裁这种快捷、省力、不伤和气的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了友好仲裁这种快捷、省力、不伤和气的纠纷解决方法。纠纷解决方法。摘自网上的新闻报道摘自网上的新闻报道问题:此处所讲的友好仲裁是否同于前面所提到的问题:此处所讲的友好仲裁是否同于前面所提到的“友好仲裁友好仲裁”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暂行规则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暂行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

7、友好仲裁,是指平等主体本规则所称友好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将其经济纠纷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将其经济纠纷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在独任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在独任友好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的主持下以互友好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的主持下以互谅互让的方式解决,其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谅互让的方式解决,其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活动。力的活动。第四条第四条 友好仲裁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诚实友好仲裁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违背公信用、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序良俗的原则。四、仲裁的优势和局限

8、四、仲裁的优势和局限 优势:自主性优势:自主性 专业性专业性 保密性保密性 管辖管辖权的确定性权的确定性 易执行性易执行性 局限:受案范围有限制局限:受案范围有限制 满足仲裁的条件比满足诉讼的条件要高满足仲裁的条件比满足诉讼的条件要高 仲裁机构设置比司法机构设置少仲裁机构设置比司法机构设置少 仲裁程序设置上有局限仲裁程序设置上有局限第二节仲裁的性质第二节仲裁的性质 1司法权说司法权说 学说要点:学说要点:仲裁庭是国家司法组织的一部分仲裁庭是国家司法组织的一部分 仲裁员的裁决权力来源于国家授权仲裁员的裁决权力来源于国家授权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性 2契约说契约说 学说要点:

9、学说要点: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合意创立的仲裁是当事人双方合意创立的 仲裁权来自于当事人的授权仲裁权来自于当事人的授权 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尚未履行的合同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尚未履行的合同 3 3混合说混合说 学说要点:学说要点:仲裁是司法和契约两者混合的产物,具有司法仲裁是司法和契约两者混合的产物,具有司法和契约双重性质。和契约双重性质。仲裁以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以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仲裁机构、仲裁员人选、仲裁形式等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员人选、仲裁形式等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裁决的效力和执行则最终决定于国家司法。仲裁裁决的效力和执行则最终决定于国家司法。4自治说自治说 学说要点

10、:学说要点:仲裁是当事人的绝对自治仲裁是当事人的绝对自治仲裁具有超国家的性质仲裁具有超国家的性质仲裁的执行力来自于商人顺利处理商业关仲裁的执行力来自于商人顺利处理商业关系的需要系的需要第三节仲裁的历史沿革第三节仲裁的历史沿革.纯粹的民间性阶段纯粹的民间性阶段.与诉讼并行的阶段与诉讼并行的阶段 从历史沿革中,自治性是仲裁的原生本从历史沿革中,自治性是仲裁的原生本质,准司法性是仲裁的次生本质。仲裁质,准司法性是仲裁的次生本质。仲裁具有混合性质。具有混合性质。第四节第四节 中国仲裁的起源和发展中国仲裁的起源和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仲裁制度在中国产生于现代意义上的仲裁制度在中国产生于20世纪世纪初。初。新

11、中国成立后,仲裁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仲裁制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1.只裁不审只裁不审 1950195019661966 2.2.两裁两审两裁两审 1978197819821982 3.3.一裁两审一裁两审 1982-19931982-1993 4.4.或审或裁或审或裁 19941994中国涉外仲裁制度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商事仲裁)的产生、发展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商事仲裁)的产生、发展 1954年年5月,政务院通过: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月,政务院通过: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决定;的决定;1956年年4月月21日,日,

12、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中国有了,中国有了自己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自己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1980年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称改称为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1988年年6月月21日,国务院发布:将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国务院发布:将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改名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于1988年年9月月12日、日、1994年年3月月17日、日、1995年年9月月4日三次对仲裁规则

13、进行重大修订,使其更日三次对仲裁规则进行重大修订,使其更接近于国际通行做法,内容也更加完整、科学;接近于国际通行做法,内容也更加完整、科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1989年年1月和月和1990年年4月分月分别在深圳和上海设立了分会。别在深圳和上海设立了分会。海事仲裁的产生和发展海事仲裁的产生和发展 1958年年11月月21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决定;1995年年1月,海事仲裁委员会正式月,海事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成立;1982年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

14、发出通知:扩大海事仲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扩大海事仲裁的范围;裁的范围;1988年年6月,国务院发布批复:将海事仲裁委员会月,国务院发布批复:将海事仲裁委员会改名改名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1988年年9月,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通过修订后的仲月,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通过修订后的仲裁规则,即裁规则,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规则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规则,使修订,使修订后的仲裁规则更符合国际通行惯例,更顺应现代海后的仲裁规则更符合国际通行惯例,更顺应现代海事仲裁的要求。事仲裁的要求。第二章第二章 中国仲裁法概述中国仲裁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法的概念仲裁法的概念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

15、制定或认可 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设立、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和仲裁机构在仲裁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仲裁裁决的效力及其执行等内容 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由此引起的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仲裁法的特点我国仲裁法的特点 1.建立了统一仲裁制度,结束了以往多头仲裁、各自建立了统一仲裁制度,结束了以往多头仲裁、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为政的混乱局面。2.明确了仲裁范围,解决了实践中仲

16、裁范围随意性的明确了仲裁范围,解决了实践中仲裁范围随意性的问题。问题。3.仲裁机构的设置突出了其民间性和独立性。仲裁机构的设置突出了其民间性和独立性。4.确立了仲裁协议制度,充分体现了仲裁的自愿性。确立了仲裁协议制度,充分体现了仲裁的自愿性。5.实行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的制度。实行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的制度。6.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仲裁进行监督的方式。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仲裁进行监督的方式。仲裁法的意义 (一)保证及时、公正地仲裁经济纠纷 (二)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一一)对人的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 我国仲裁法具有广泛的对

17、人适用范围,我国仲裁法具有广泛的对人适用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仲裁机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构进行仲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即我国仲裁法遵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即我国仲裁法不仅适用于中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不仅适用于中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且也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织,而且也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的企业和组织。及外国的企业和组织。(二二)对事的适用范围对事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18、可以仲裁。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受理的纠纷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受理的纠纷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1主体的平等性主体的平等性.2 2仲裁事项的限定性仲裁事项的限定性 3.3.争议内容的财产性争议内容的财产性仲裁事项的限定性仲裁事项的限定性 仲裁事项的限定性,即提交仲裁的纠纷主要是仲裁事项的限定性,即提交仲裁的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同时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其他财产合同纠纷,同时也包括一些非合同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中,合同纠纷的范围主要:权益纠纷。其中,合同纠纷的范围主要:(1)经济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2)技术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3)著著作权合同纠纷作权合同

19、纠纷;(4)商标、专利合同纠纷商标、专利合同纠纷;(5)(5)房地产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6)海事、海商合同纠海事、海商合同纠纷纷;(7)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理解为包含财产内容的任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理解为包含财产内容的任何其他纠纷,主要指各种侵权纠纷,包括:何其他纠纷,主要指各种侵权纠纷,包括:(1)海事侵权争议)海事侵权争议 (2)房地产侵权纠纷)房地产侵权纠纷(3)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4)涉及工业产权的专利、商标侵权纠纷)涉及工业产权的专利、商标侵权纠纷(5)涉及著作权的侵权纠纷)涉及著作权的侵权纠纷 根据根据股票

20、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股,与股票发行或者交易的相关争议也可提交仲裁解决。票发行或者交易的相关争议也可提交仲裁解决。我国仲裁法不允许仲裁的争议事项:我国仲裁法不允许仲裁的争议事项:1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类纠纷虽然也属于民事纠纷,都在不同这类纠纷虽然也属于民事纠纷,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但都是程度上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但都是建立在建立在身份关系身份关系的基础上,当事人往往不的基础上,当事人往往不能自由处分这方面权利能自由处分这方面权利 2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

21、议行政争议.争议争议事项涉及国家行政权,当事人无权自由处分。事项涉及国家行政权,当事人无权自由处分。3.3.对于对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和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适用不能适用19941994年颁布的仲年颁布的仲裁法典,它们属于特殊的仲裁范围,只能适用裁法典,它们属于特殊的仲裁范围,只能适用特殊的仲裁法规。特殊的仲裁法规。根据我国根据我国仲裁法仲裁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哪些纠纷即使的规定,判断下列哪些纠纷即使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不予受理()当事人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不予受理()A马本生与李有英夫妇因是否离婚发生的争议马本生与李有

22、英夫妇因是否离婚发生的争议 B吴素华的生父母与养父母就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发吴素华的生父母与养父母就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发生的争议生的争议 C程新亮向夏华借款人民币程新亮向夏华借款人民币10000元,双方现因返元,双方现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的争议还借款问题发生的争议 D裕华贸易公司总裁陈跃解除了其部门经理齐磊的裕华贸易公司总裁陈跃解除了其部门经理齐磊的职务,齐磊不服,因此与裕华贸易公司发生的争议职务,齐磊不服,因此与裕华贸易公司发生的争议 (三三)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我国仲裁法于我国仲裁法于19941994年年8 8月月3131经第八届全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国人民代

23、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并且仲裁法明文规定通过并予以公布,并且仲裁法明文规定自自19951995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即为日起施行。施行之日即为仲裁法开始生效之日。仲裁法施行前制仲裁法开始生效之日。仲裁法施行前制定的有关仲裁的规定与仲裁法相抵触定的有关仲裁的规定与仲裁法相抵触 的,以仲裁法为准。的,以仲裁法为准。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又称自愿原则,是仲裁活动的首要原则。又称自愿原则,是仲裁活动的首要原则。二、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二、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

24、则理地解决纠纷原则仲裁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进行仲裁活动必须依照客观事实,仲裁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进行仲裁活动必须依照客观事实,仲裁庭对仲裁事项所做的裁决也应当建立在查证属实的证据基础仲裁庭对仲裁事项所做的裁决也应当建立在查证属实的证据基础之上之上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要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要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地对待当事人 注意此原则中所包含的依法仲裁和公平注意此原则中所包含的依法仲裁和公平合理仲裁的关系合理仲裁的关系 三、独立公正仲裁原则三、独立公正仲裁原则 仲裁的独立性表现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仲裁的独立性表现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仲裁员的独立性和仲裁员的独立性 仲裁员

25、在独立的基础上公正办理案件仲裁员在独立的基础上公正办理案件 四、一裁终局原则四、一裁终局原则 对某个争议仲裁结束后,当事人不得就对某个争议仲裁结束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再次提起仲裁同一争议再次提起仲裁 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该纠纷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法院支持和监督原则五、法院支持和监督原则 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包括:执行仲裁中的法院对仲裁的支持包括:执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对仲裁裁决予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对仲裁裁决予以执行。执行。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仲裁裁决裁定撤销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仲裁裁决裁定撤销权;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权权;裁定不

26、予执行仲裁裁决权第三章第三章 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 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机构概述仲裁机构概述 仲裁机构,是指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是指依法有权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经济争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受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经济争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的组织。的组织。设置的四种模式:设置的四种模式:1.在商会内设置在商会内设置 2.单独设置单独设置 3.既在行业协会内设置,又单独设置既在行业协会内设置,又单独设置 4.设立多个仲裁机构并设全国性协调机构设立多个仲裁机构并设全国性协调机构 仲裁机构的特征:仲裁机构的特征:(1)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

27、双方当事人自愿)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达成的仲裁协议。(2)仲裁机构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仅能对法定范围内的纠纷进行仲裁。(3)仲裁机构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仲裁机构本身没有决定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4)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当事人有强制性。)仲裁机构的裁决对当事人有强制性。(5)仲裁机构是具备名称、住所、财产、组成人员)仲裁机构是具备名称、住所、财产、组成人员等法定条件的组织。等法定条件的组织。仲裁机构的分类仲裁机构的分类(1)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仲裁机构和特别仲裁机构。)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仲裁机构和特别仲裁机构。(2)按其存在的

28、期间可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按其存在的期间可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裁机构。(3)按其隶属关系可分为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按其隶属关系可分为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机构。(4)按其受理案件是否具有涉外性可分为国内仲裁)按其受理案件是否具有涉外性可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外仲裁机构。机构和国外仲裁机构。(5)按其受理争议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按其受理争议的范围可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裁机构。专门性仲裁机构。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注销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和注销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当事人间仲裁

29、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间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法定范围内的民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商或经济争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1仲裁委员会设立的地点和机构建制仲裁委员会设立的地点和机构建制 2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主体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主体 3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程序 4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有必要的财产(3)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4)有聘任的仲裁员)有聘任的仲裁员 二、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二、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仲裁法未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它是特殊的事业特殊的事

30、业单位法人单位法人 三、仲裁委员会的内部组织三、仲裁委员会的内部组织(一)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一)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二)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二)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称为秘书处。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称为秘书处。(三)专家咨询委员会(三)专家咨询委员会 大连仲裁委员会介绍:大连仲裁委员会介绍:大连仲裁委员会组建于大连仲裁委员会组建于1996年年8月,是大连市人民政月,是大连市人民政府根据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国务院统一部署组建的大连地区唯一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组建的大连地区唯一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大连仲裁委

31、员会从国内外法律、经贸等专业领域聘任大连仲裁委员会从国内外法律、经贸等专业领域聘任了了274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市场经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市场经济的专家担任仲裁员从事仲裁案件的审理。其中,来济的专家担任仲裁员从事仲裁案件的审理。其中,来自全国其它城市的仲裁员自全国其它城市的仲裁员34名;来自日本、香港等国名;来自日本、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仲裁员家或地区的仲裁员12名。名。第四章 仲裁员 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员的资格和条件仲裁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国籍条件一、国籍条件 二、品德条件二、品德条件 三、专业条件三、专业条件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员的聘任与指定仲裁员的聘任与指定 一、

32、仲裁员的聘任一、仲裁员的聘任 二、仲裁员的指定二、仲裁员的指定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和规范仲裁员行为的性质和规范 一、仲裁员行为的性质一、仲裁员行为的性质 二、仲裁员行为规范二、仲裁员行为规范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员的责任仲裁员的责任 一、仲裁员法律地位的界定一、仲裁员法律地位的界定(一)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理论(一)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理论 1、准合同关系说、准合同关系说 学说要点: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没有要约、承学说要点: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没有要约、承诺等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但当事人在指定仲诺等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但当事人在指定仲裁员时,要求仲裁员合格并且能够提供仲裁服裁

33、员时,要求仲裁员合格并且能够提供仲裁服务,而仲裁员接受指定时,也知道在提供服务务,而仲裁员接受指定时,也知道在提供服务后能够获得报酬,所以应以准合同关系来规范后能够获得报酬,所以应以准合同关系来规范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关系说、合同关系说 学说要点:仲裁员接受当事人的指定,学说要点:仲裁员接受当事人的指定,提供专业知识解决争议,并在作出裁决提供专业知识解决争议,并在作出裁决后接受报酬,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后接受报酬,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3特定身份关系说特定身份关系说 学说要点:仲裁员一旦接受指定,即以学说要点:仲裁员一旦接受指定,即以准

34、司法官的身份执行职务,对当事人有准司法官的身份执行职务,对当事人有巨大的影响力,仲裁员的职权将延续到巨大的影响力,仲裁员的职权将延续到仲裁终了之时。仲裁终了之时。(二)各国的相关规定(二)各国的相关规定 1英美法系国家更多的强调仲裁员的准司法英美法系国家更多的强调仲裁员的准司法官身份,采特定身份关系说。官身份,采特定身份关系说。2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仲裁员与当事人之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间存在合同关系。3.阿拉伯国家如埃及、沙特阿拉伯也将仲裁员阿拉伯国家如埃及、沙特阿拉伯也将仲裁员和当事人之间规定为一种合同关系。和当事人之间规定为一种合同关系。二、仲裁员责任理论和

35、司法实践二、仲裁员责任理论和司法实践 1.责任论责任论 仲裁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契约说。仲裁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契约说。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大都认为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大都认为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要求仲裁员与其他为当事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要求仲裁员与其他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技术专业人员一样,要为其故意人提供服务的技术专业人员一样,要为其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仲裁责任。或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仲裁责任。典型国家:奥地利、瑞典、秘鲁、法国等典型国家:奥地利、瑞典、秘鲁、法国等 2豁免论豁免论 仲裁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特定身份仲裁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特定

36、身份关系说关系说 仲裁员履行的是一种准司法职能,应与仲裁员履行的是一种准司法职能,应与法官一样享受豁免权。仲裁员对仲裁过法官一样享受豁免权。仲裁员对仲裁过程中因其过失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公正程中因其过失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公正裁决及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不承担裁决及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不承担任何个人责任。任何个人责任。典型国家:美国、新西兰、印度等典型国家:美国、新西兰、印度等 3.有限豁免论有限豁免论 结合了责任说和豁免论,成为多数学者结合了责任说和豁免论,成为多数学者的主张的主张 仲裁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享受豁免,但仲裁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享受豁免,但超出一定范围不免除其责任,只承担过超出一定范

37、围不免除其责任,只承担过错责任。错责任。典型国家:英国、德国、挪威、瑞士、典型国家:英国、德国、挪威、瑞士、日本等日本等 三、我国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三、我国的相关规定和实践 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的,或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或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弊、枉法裁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仲裁法仲裁法第第38条条 学界对此有两种评价学界对此有两种评价第五章第五章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第一节第一

38、节 仲裁协议概述仲裁协议概述一、仲裁协议的概念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将来可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特定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共同意能发生的特定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共同意思表示。思表示。要点要点:是一种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合意:是一种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合意是约定把争议交给第三者解决的协议是约定把争议交给第三者解决的协议 二、仲裁协议的特性二、仲裁协议的特性 间接性间接性 广延性广延性 独立性独立性 书面性书面性 条件性条件性 同等性同等性 同一性同一性 三、仲裁协议的类型三、仲裁协议的类型(一)仲裁条款(一)仲裁条款 当事人在订立民商事合同时,在该合同当事人

39、在订立民商事合同时,在该合同中订立的将可能发生的民商事法律争议中订立的将可能发生的民商事法律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二)仲裁协议书(二)仲裁协议书 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订立的独立于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订立的独立于民商事合同书的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民商事合同书的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协定。书面协定。(三)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三)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双方当事人针对有关民商事合同关系而双方当事人针对有关民商事合同关系而相互往来的信函、电传、电报、传真、相互往来的信函、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电子数据交换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中

40、所包含的仲裁协议。的形式中所包含的仲裁协议。(四)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四)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 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直接订立仲裁协议,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直接订立仲裁协议,而是通过引用另一个合同所订立的仲裁而是通过引用另一个合同所订立的仲裁条款为他们之间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依据,条款为他们之间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依据,以此作为他们之间书面同意仲裁的一份以此作为他们之间书面同意仲裁的一份协议。协议。四、仲裁协议的形式四、仲裁协议的形式(一)仲裁协议的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一)仲裁协议的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大部分国家对协议形式做了要求:书面大部分国家对协议形式做了要求:书面 丹麦等少数国家:丹麦等

41、少数国家:口头和书面均可口头和书面均可 (二)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认定(二)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认定 1纽约公约纽约公约 一、当事人签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一、当事人签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书议书 二、未直接签署,但在往来函电中书面二、未直接签署,但在往来函电中书面载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书载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书 案件一:案件一:意大利佛罗伦萨上诉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意大利佛罗伦萨上诉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美国买方将一份购货订单签字后递交给了意大美国买方将一份购货订单签字后递交给了意大利的卖方,该订单中含有一项仲裁条款。意大利的卖方,该订单中含有一项仲裁条款。意大利卖方收到订单后未在订

42、单上签字,也未将该利卖方收到订单后未在订单上签字,也未将该订单返回给美国买方。但卖方后来在其向买方订单返回给美国买方。但卖方后来在其向买方出具的一份发票上签了字,该发票则明确注明出具的一份发票上签了字,该发票则明确注明系上述购货订单项下的发票。系上述购货订单项下的发票。案件二:案件二:江西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简称江西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下简称“原告原告”)与与Sulanser公司(下简称公司(下简称“被告被告”)达成水)达成水泥出口协议,协议本身含有将争议提交中国国泥出口协议,协议本身含有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但该协议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条款,但该协议未经

43、双方共同签字。原告将水泥通过海运出口,未经双方共同签字。原告将水泥通过海运出口,Sulanser接受了水泥,但后两公司因船舶滞接受了水泥,但后两公司因船舶滞期费发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武汉海事法期费发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武汉海事法院。被告则在答辩文书中引用了上述出口协议院。被告则在答辩文书中引用了上述出口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管辖抗辩。中的仲裁条款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管辖抗辩。问题:武汉海事法院如何处理?问题:武汉海事法院如何处理?2.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载于当事人签字的文件中载于当事人签字的文件中 载于当事人往来的书信、电传、电报或者提供载于当事

44、人往来的书信、电传、电报或者提供记录的其他电讯手段中记录的其他电讯手段中 申诉书和答辩书中一方当事人声称有仲裁协议,申诉书和答辩书中一方当事人声称有仲裁协议,而他方未做否认表示的而他方未做否认表示的 当事人在合同中提出援引载有仲裁条款的一项当事人在合同中提出援引载有仲裁条款的一项文件,如果该合同是书面的并且这种援引足以文件,如果该合同是书面的并且这种援引足以使该仲裁条款成为该合同的一部分。使该仲裁条款成为该合同的一部分。发展趋势:各国放宽对发展趋势:各国放宽对“书面书面”的解释的解释 只要仲裁协议存在于某个能被证实的载只要仲裁协议存在于某个能被证实的载体上,其形式要件就是合格的。体上,其形式要

45、件就是合格的。书面的不等同于纸面的,书面的不等同于纸面的,e-mail 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传输的仲裁协议通常不具备纸面)传输的仲裁协议通常不具备纸面形式。形式。我国的规定与实践:我国的规定与实践:一贯强调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重要性,一贯强调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重要性,不承认口头仲裁协议的效力。不承认口头仲裁协议的效力。1999年的年的合同法合同法放宽了对合同形式放宽了对合同形式的限制以及对书面形式的解释。的限制以及对书面形式的解释。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内容一、概述一、概述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一般包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一般包

46、括以下几个内容:括以下几个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协议范本二、仲裁协议范本 当事人双方愿意请某某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愿意请某某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仲裁如下争议:其规则,仲裁如下争议:1:2:3:(争(争议事项)议事项)当事人名称、地址当事人名称、地址 当事人名称、地址当事人名称、地址 签字签字 签字签字 年年 月月 日日 仲裁条款仲裁条款 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或终止等任何问题都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协议拟订的实务问题:仲裁协议拟订的

47、实务问题:一.争取在争议发生前签定仲裁协议。二.涉外仲裁中,中方当事人应力争在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中进行仲裁。三.签定仲裁协议有不清楚的,可向有关仲裁机构咨询。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效力一、仲裁协议效力的表现一、仲裁协议效力的表现对当事人的效力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对法院的效力对法院的效力 二、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二、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 现行仲裁法的规定:现行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仲裁裁决作出后:协议效力由法院认协议效力由法院认定定 仲裁裁决作出前:仲裁裁决作出前:仲裁委员会或者法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认定院认定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

48、力的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所在地的的中级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管辖。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

49、力的案件,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所在地、仲仲裁协议签订地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所地的的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三、仲裁庭自三、仲裁庭自裁管辖权裁管辖权问题问题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理论认为仲裁庭本身仲裁庭自裁管辖权理论认为仲裁庭本身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是否拥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是否拥有管辖权作出决定。有管辖权作出决定。80年代后流行起来的学说,已得到世界年代后流行起来的学说,已得到世界

50、各国的广泛接受和采纳,是现代仲裁的各国的广泛接受和采纳,是现代仲裁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重要理论和实践。自裁管辖权说的作用:自裁管辖权说的作用:一、扩大了仲裁庭权限一、扩大了仲裁庭权限 二、减少法院过早干预仲裁,也减轻了二、减少法院过早干预仲裁,也减轻了法院负担法院负担 三、加速了仲裁程序,防止当事人恶意三、加速了仲裁程序,防止当事人恶意拖延,降低当事人花费,提高仲裁效率拖延,降低当事人花费,提高仲裁效率我国的规定与实践我国的规定与实践仲裁委员会来决定,而不是仲裁庭来决定仲裁委员会来决定,而不是仲裁庭来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管辖权的弊端:仲裁委员会决定管辖权的弊端:1违背了自裁管辖的本意违背了自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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