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住建部标准定额司主编部门第一起草单位2022-12-23住建部标准定额司住建部对口司第一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2-12-23准备阶段准备阶段-启动会启动会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审查会报批阶段相关变更(一)第一起草单位应于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向主编部门或归口标委会报送工作大纲。(二)第一起草单位印发启动会会议通知,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参会单位和人员。(三)启动会由第一起草单位主持。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第一起草单位印发会议纪要。宣布编制组成员讨论工作大纲 内容包括:主要章节目录、本标准的编制原则、需要调查研究的
2、主要问题、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组成员的分工等。学习有关标准化的文件形成会议纪要 工作大纲一、标准编制的依据、背景、意义二、起草单位组成情况(起草单位应具有广泛的行业代表性、地域代表性,并能保证相关工作费用),编制组成员名单(编制组成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并能保证编制工作时间)三、标准编制的工作基础四、主要章节内容五、需要调查研究的主要问题,必要的测试验证项目六、编制组成员工作分工七、工作进度计划八、其他需要安排的工作启动会会议通知工业建设领域国家标准 主送: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抄报:标准定额司、主编部门城建建工领域标准 主送: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抄报:标准定额司、部内对口司 抄送:部标准化技术委员
3、会ccsn网上提交材料会议通知编制组成员名单编制工作大纲会议纪要2022-12-23注意点主要编制人员应全程参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上传ccsn主要内容大纲达成一致;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达成一致意见准备阶段-启动会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审查会报批阶段相关变更开展调研、测试验证或专题论证会。编写征求意见稿。编制组内取得一致意见,同时编写条文说明。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按规定上网。必要时,对其中的重要问题,可以采取走访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条文说明(内容应完整并应符合标准编写规定)专题调查、研究、试验和测试验证、专题论证2022-12-232022-12-232022-
4、12-232022-12-232022-12-232022-12-23主编部门或归口标委会草拟征求意见函,连同审核合格的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发送标定司。标定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上网文件,报部办公厅审查批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文件】(*20*号)的要求,现征求由*牵头起草的*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年*月*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传真:*-*Email:*.*地址及邮编:*附件:*(征求意见稿)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年*月*日准备阶段-启动会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送审阶段-审查会审查会报批阶段相关变更意见处理。将收集到的意见,逐条归纳整理,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完成送审文件。包括:标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送审报告、主要问题的专题报告。送审文件应当提前印发参加审查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审查。经商主编部门或住建部对口司后可组织审查。审查会议应成立审查专家委员会(不少于9人)。工业建设领域国家标准 主送: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抄报:标准定额司、主编部门城建建工领域标准 主送: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抄报:标准定额司、
6、部内对口司 抄送: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2-12-23审查专家名单应商主编部门、对口司、标委会确定,应具备高级以上职称。至少提前一周将材料送审查专家。2022-12-23审查时间应充分,保证审查质量。逐节或逐条进行审查。审查会结论为“不通过”的,主编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开展相关工作,稿件成熟后再重新按程序进行审查。审查会上专家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会后应专门召开协调论证会。2022-12-23审查专家应全程参加会议。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情况,主要审查意见,审查结论,附审查意见处理汇总。会议纪要不可代签,一式两份。2022-12-23审查会会议纪要审查专家名单审查意见汇总表2022-12-2
7、3准备阶段-启动会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审查会报批阶段报批阶段相关变更编写报批稿。应当根据审查会议或函审和小型审查会议等的审查意见,对标准的送审稿及条文说明进行修改。完成报批文件。报批材料包括以下纸质文件及其电子文件(刻光盘)一份:1、报批函2、工程标准报批稿及其条文说明或产品标准报批稿及其编制说明(一式三份,A4纸单面打印,不装订)。3、其他报批资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1)标准重要信息一览表(2)归口标委会(强条委)审查合格意见(3)报批报告(仅适用于工程标准)(4)审查会议纪要、审查意见汇总处理表(5)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6)标准名称变更等有关批复文件(如有)(7)涉及专利
8、相应材料(如有)(8)产品国家标准申报单标准名称任务来源及文号合同号是 否 已完成决算级别国标 行标制、修订制订 修订第一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起草人手机邮箱网上征求意见时间审查会时间审查会组织单位 标准名称或第一起草单位变更(如有)(变更文件名称)变更依据(变更文件文号)标准重要信息一览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编制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编制工作流程的通知(建标标函工作流程的通知(建标标函2016162号)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调整工业领域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调整工业领域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现行征求意见程
9、序及报批材料的现行征求意见程序及报批材料的通知(建标标便通知(建标标便201682号)号)2022-12-23计划、建工出版社工作人员格式审查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内容审查2022-12-23标准定额司标准规范处 010-58933043 010-58934385标准定额研究所 010-58933592 010-58934739 010-58933922 010-589331802022-12-23签订合同准备阶段-启动会征求意见阶段送审阶段-审查会报批阶段相关变更办理相关变更办理 报送请示报送请示标定司标定司程序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函复意见函复意见对口司或主编部门对口司或主编部门时限要求l变更调整事项(进度调整除外)原则上应在征求意见之前完成。变更调整事项(进度调整除外)原则上应在征求意见之前完成。l在征求意见或审查会之后完成的,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重新征在征求意见或审查会之后完成的,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重新征求意见或组织专家审查。求意见或组织专家审查。2022-12-23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