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 检查细则 浙江省病历质控中心 徐少明 2004年3月 病历书写已步入正规,其质量需定期检查。根据全省多次病历质控工作会议讨论精神,特拟订此检查细则,以便公平评审;适用于纸病历的检查。病历的抽取要求:1.按照等级医院评审规定,每个级医院抽查病历20份,其中现病历10份,归档病历10份。2.时间:归档病历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全年的病历,现病历是检查时仍住院的病历。3.分布科室:内科:消化、呼吸、心内科、内分泌科 等。现病历3份、归档病历2份、死亡病历 1份。外科:普外科、骨科、神经外科、泌尿外 科等。现病历3份、归档病历2份、死亡病历 1份。ICU:现病历2份、归档病历1
2、份。妇科:现病历1份、归档病历1份。儿科:现病历1份、归档病历1份。病种:检查时确定。外科应为 类以上的手术病人。死亡病历:如内科、外科无死 亡病历则用该院其他科死亡 病历;如该院无死亡病历则 用重症抢救病历代替;而且 应在一周以前的死亡病历。4.住院时限:内科与ICU的病历应 在该科住院超过7天,儿科应住 院5天以上;外科病历术后3天以 上;妇科应住院5天以上,术后3 天以上。5.抽取病历时应由检查 人员监督抽取。二.分值与质量等级:1.现档病历分值:100分中应扣除未完 成的项目分值,如首页、出院记录等,计算出得分率的分值。2.归档病历分值:每份100份。3.病历等级:甲级90分,乙级75
3、89分,丙级74分。三.病历评分表扣分方法 (参看省评分表中评分标准):1.病历首页:“联系人”、“实习医生”、“进修医生”可免 填;有的科室没有的项目如病理切片等可免填;缺一项扣0.5分,一般不超扣。2.一般项目:姓名、年龄、性别、与首页一致;地址应有市(县、区、街道)、乡 (镇)、村,单位应至车间、科室等,如全无则扣1分,如不全扣0.5分。3.主诉:一般诊断名称不许写入主 诉,如发现有者扣1分;但 确无临床表现,又系体检 发现时可免扣;症状持续时间较长的慢性病者应有 近况描述,否则扣0.5分;已手术获得确诊再入院者如无症状 与体征可写诊断名,同时有入院目 的,如无扣0.5分。4.现病史:一
4、般不用印象总扣分;诱因、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各占 0.5分,伴随病情(症状、体征)占1分,缺者逐项扣分;阴性症状与体征不全面者扣0.5分;疾病发展占1.5分,入院前诊断 占0.5分,治疗经过占1分,如不 详或未说明者按情起扣0.5分;凡在病程记录中有与本病无关、又非新发现的疾病,以前就有的、现仍需同时治疗者如未写在入院 病史中则扣1.5分。5.既往史:重要疾病指结核病、各型肝炎、高 血压、糖尿病等,缺具体疾病者扣 0.5分;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缺一项 扣0.5分;无药物过敏史扣2分,仅写无过敏 史扣1分。6.个人史、婚育史应 具体,缺一项扣1分,不全扣0.5分。7.家属史:必须写明父母、
5、兄弟、姐妹等情 况,缺父母情况描述扣0.5分,遗 传性疾病写明祖父、祖母病情;死亡时间过久者可写死因不详,近几年死亡者须写死因,无死因 扣0.5分。8.体格检查:项目不完整或表达错误者扣1分。专科检查阳性体征不全面者起扣 1分,可触及的体表和腹部肿块应 以图示,无图扣0.5分;可能为肿 瘤者应查有无可能转移区域淋巴 结,未表示具体区域者扣1分;与本病密切相关的阴性 体征(供鉴别)如无酌 情扣23分,不完全扣 1分。9.诊断:辅助检查包括实验室、影像学、内 镜、病理等检查,外院、本院均可,应写明检查日期、医院、项目。根 据病种决定应检项目,实验室与影像 学至少有一项,缺一扣0.5分。急诊 入院免
6、检,急诊手术者应有实验室检 查;初步诊断不可仅用待查,应有拟似诊断,如无扣2分;除非35日内经科室疑难病 例讨论或探查手术后仍不能 明确者;诊断名称应符合规范、完整,如用自定病名或 自选的简略病名扣1分;各种疾病主次排列不合 逻辑者0.5分。10.首次病程录:一般疾病仅需诊断依据,如系诊断不明 的或疑似疾病则应有鉴别诊断,如无扣 0.5分;诊疗计划,应记具体的检查治疗项目,(包括药物、手术名称),如不明确扣 0.5分;首次病程录应由有执业医生资格者书写 或签名,否则扣5分。11.上级医生查房:重危、抢救病人应有主治医师以上 的医师及时查房,记录应在6小时内 完成,否则扣2分;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
7、查房应有记录,如未记录,则以缺项扣分;主治医师未在48小时内完成 查房扣0.5分;手术病人,非急诊者术前、术 后应各有一次副高以上医师查房;且应有病情分析,诊疗意见具体 明确,如术前术后缺项分别扣1 分,全缺扣2分;非手术病人应每周一次副主任医师 查房,首次查房的诊断有分析,治 疗措施应明确、具体,如无扣2分,如果简写“同意目前诊断治疗-”则扣1分;上级医师查房未签名,发现一处扣 0.5分,不超1.5分。12.日常病程录:病情发生明显恶化性改变,如无分析 扣1分;对诊断不明或疑难、危重病人应及时 组织科、院级的病例讨论,如未讨论 扣2分,记录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内容不 全扣1分,讨论结论意见或处理
8、意见不 明确者扣1分;治疗效果无记录扣1分,有记录、但 不准确者扣0.5分;重要化验结果和特殊检查结果未记 录,发现一项扣0.5分,病理检查结 果未记录扣1分、若是肿瘤无分析扣 0.5分;转科记录、会诊记录如未记录扣 0.5分,一般病人住院超过30天无 阶段小结扣1分,不规范或简单扣 0.5分;病程记录按规定日期记录,超期 未记发现一处扣0.5分。13.诊疗知情同意:非手术病人知情同意谈话应在72小 时左右完成。内容符合规范(入院后 病情、诊治情况、可能危险性、防范 措施),如缺扣5分,如不符合规范要 求1分起扣,如用特殊治疗、检查同意 书代替者,扣2分,如用主任查房代或 混在一起者不得分;特
9、殊检查与治疗前应有知情同意 记录,如无扣3分,仅有签字而不 符合规范扣2分,有创操作应记录 操作过程与操作者,如无扣3分,有记录不规范扣1分;麻醉知情同意书中无麻醉方法 者扣1分;手术主刀为外院请来者应有院 方同意,可免签字,否则手术 记录单上仍应签字,未签扣2 分;术后首次病程录内容不规范或不全扣 0.51分,术后谈话内容与患者签字 如不全或未签名分别扣0.5分;病人手术后留置物记载应符合要求,否则按表中规定分别扣分,公用的内 置物(裁剪用的布片等)无厂家、标 记酌情少扣或不扣。14.出院记录:应在病程录后,出院当日记录,不必要用表 格,内容应规范(入院、出院时间、诊断情 况、住院诊疗措施、
10、出院时情况、疗效评 估),有出院医嘱:注意事项、复诊时间、出院带药或无带药。无注意事项扣0.5分,复 诊时间不明扣0.5分,带药未记扣1分。疗效评估在治疗效果一项中扣分。疗效评估:治愈:临床症状消失,脏器功能完全恢复 正常。好转:临床症状减轻,脏器功能部分恢复。未愈:疾病经治疗未减轻或恶化。未治:未接受任何治疗。死亡:呼吸停止,心脏停跳(心电图为直 线)无法恢复。自动出院:患者拒绝治疗,离院。15.死亡记录:死亡记录不规范扣1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一周内完成,如无扣2分,有记录但无死亡原 因分析扣1分,不规范扣1分,无 副高以上医师主持与签字扣1分。16.治疗合理性:应采取的治疗措施未到位又未说
11、明其原 因者扣2分;诊疗检查若发现不必要的检查重复检查 未说明原因,有一项扣1分;药物应用不合理扣3分,重要药物不记录 扣2分、有记录但无剂量与用法扣1分;抗生素预防应用不符合规范扣2分;应用抗生素前尽量按需采样,作细菌培 养。若有样应采而不采者扣2分;抗生素应用无剂量、或逾期不停扣1分;手术方法发生错误扣3分。17.诊断正确性:初诊与出院时诊断不符合未校 正者扣1分;住院中发现新的疾病未作补充诊 断者扣0.5分。18.书写基本要求:发现一处刮、粘、涂扣2分,最多 扣10分;字迹潦草,10个以上字不能辨认 扣2分;病历排列凌乱扣0.5分,无页码标 示扣0.5分;医嘱不清洁整齐扣1分,药物无 剂型0.51分;病历有缺页,已作检查无报告单,不能说明原因则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