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范文公司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审定年度人
2、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1、“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2、“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
3、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4、“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到三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二)范围、对象及条件1、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科研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信息化技术、会计、管理等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操作一线岗位直接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具备较高技能,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公司急需的技能人才。2、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
4、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3、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工作年限);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专业从业经验和从业业绩,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某个方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能够在技术开发、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某一方面做出成绩,能够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第六条引进的技能人才须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行业
5、丰富的实践经验,职业技能在行业内处于一流水平,能够解决设计研发和或工艺操作难题,能够在工艺改进、质量攻关、技术革新等方面做出成绩,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2、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先进操作法,形成技术诀窍并已被采纳推广应用,或能够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创造显著的成绩。3、取得拔尖级称号的人员。第七条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学历、年龄、经历等的限制。第八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每年将根据公司名额分配情况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招聘应届和历届大学生,招聘工作需提前规划,确保招聘质量。第九条引进渠道通过与省内外的人才市场建立联系,直接从人才市场进行招聘
6、。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招聘。通过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网站或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公告信息等渠道。通过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才个人自荐等方式。第十条引进工作程序1、制定计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现有员工无法满足其人才需求、确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引进人才需求计划,报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重大的人才需求计划和高层次杰出人才的引进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2、信息发布。根据批准确定的引进计划,经公司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选择适当的引进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初选合格人员
7、名单。4、考核。公司按照专业建立相应的考评标准,根据考核需要,分别由部门代表负责对初选合格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应聘人员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察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技能水平鉴定、考察等内容,考察重点为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5、体检。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6、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发放录用通知单(限期报到),核实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目标责任制任务书及相关协议。第十一条薪酬及福利待遇(一)引进的人才可纳入公司员工体系管理,也可采取其他较为灵活的方式管理。公司
8、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确定不同人才的薪酬水平,并与应聘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二)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实行协议薪酬等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三)公司对新建项目引进的成熟人才和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酌情核增工资额度。(四)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领取安家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专项约定。(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1、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首月工资发放时间起算,设定保护期为3年。2、保护期内应发工资保底标准按学历和学位等级确定保护期满后,应发工资按公司相关政策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规定执行;保护期内晋升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依据公司相关政策比照副科级以上待
9、遇执行的,应发工资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规定执行。对新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福利费列支),报到后1年内按季发放。有关要求新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6个月后通过考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保护期包含见习期。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对应学位的,应发工资保底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执行;双学士本科生按对应标准上浮500元执行。应发工资保底由公司办公室按对应标准,在单位当月人均核发工资水平外进行差额增核,如单位人均核发工资高于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应发工资保底标准中不包含先进及优秀员工津贴、加班费、延时工资等各类津补贴。第十二条管理及考核(一)引进的高层次杰
10、出人才由公司直接联系,各部门管理,其他引进的人才由所在部门管理。各用人部门须在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要深入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和定期评价,建立引进人才档案,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要对照目标责任制任务书,及时严格进行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的考核,对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须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上情况需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工作及业绩等情况进行后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的意见。第十三条其他事项引进人才的报到、工作安排、户口迁移及社保关系等事宜,由各公司办公室同意负
11、责。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按公司专项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公司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公司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县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县属国有企业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仁寿县属国有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县属国有企业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经县国资局和县国资局党委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
12、业生。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年薪制考核的所有仁寿县属国有企业,其余县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第四条成立仁寿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由县国资局局长任组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县国资局分管县属国有企业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国资局企业管股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局企管股,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单位引进人才的政策,编制引进计划,审核县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的需求信息,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引进人才工作。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13、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县属国有企业战略发展要求,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目标考核、协议管理”
14、原则。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到五年,试用期三个月,同时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二)范围、对象及条件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县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等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财会、金融、风险管理、文秘、工程建设、造价预算、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农业经济管理、公交职能调度管理、物业管理、给供排水等专业人才。重点包括:(1)紧缺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2)具有在国内规模以上国有企业担任过中层正职以上的管理,懂经营、能融资、善营销并有实绩的企业经
15、营管理人才;(3)具有在银行、保险、信托、债券和担保公司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才,熟悉基金及PPP运作模式、懂金融、能融资、会理财的投融资管理人才;(4)熟悉工程规划、施工建设、园林工程施工、给排水工程等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5)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2.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3.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还须具
16、备下列条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工作年限);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专业从业经验和从业业绩,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某个方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第六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每年将根据县属国有企业的需要,在企业核定的编制内,招聘应届和历届大学生,招聘工作需提前规划,确保招聘质量。第七条引进渠道通过与省内外的人才市场建立联系,直接从人才市场进行招聘。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招聘。通过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网站或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公告信息等渠道。4.通过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才个人自荐等方式。第
17、八条引进工作程序制定计划。各县属国有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现有员工无法满足其人才需求、确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引进人才需求计划,报县国资局审核批准,重大的人才需求计划报县国资局党委批准。信息发布。根据批准确定的引进计划,经县国资局审批同意后,选择适当的引进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初选合格人员名单。考核。县属国有企业按照专业(或工种)建立相应的考评专家库,根据考核需要,分别由用人企业代表、随机抽取的考评专家组成招聘考试小组,负责对初选合格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应聘人员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
18、考察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技能水平鉴定、考察等内容,考察重点为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体检。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确定聘用人选。完成上述工作,用人单位确定招聘对象之后,将候选人能力、水平和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等档案报县国资局企管股备案。被录用对象到用人企业进行试用期3个月。8.到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录用通知单,核实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目标责任书及相关协议。第九条薪酬及福利待遇引进的人才可纳入企业员工体系管理,也可采取其他较为灵活的方式管理(如人才购买服
19、务)。公司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确定不同人才的薪酬水平,并与应聘者进行充分的沟通。根据仁寿县劳动力市场有关情况,现建议薪酬标准为:1.中级专业技术人才月基本工资原则上不高于4000元(不同类型的专业可实行差异化待遇),全年绩效原则上不高于年基本工资总额;特殊紧缺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提高,报县国资局审核后实施。2.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月基本工资原则上不高于6000元,全年绩效原则上不高于年基本工资总额1.5倍(不同类型的专业可实行差异化待遇);特殊紧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提高,报县国资局审核后实施。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实习期月基本工资:本科学历为1800元,硕士研究生为2200元,博
20、士研究生3000元。实习期结束后月基本工资:本科原则上不高于2500元(其中:本科学历未取得对应学位的,应发月基本工资降低200元;双学士本科生按对应标准上浮200元执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高于3500元;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高于5000元。绩效工资根据每个企业内部考核年终一次性计发,与企业效益挂钩。应发月基本工资标准中不包含夜班津贴、加班费、延时工资(三班补贴)等各类津补贴。(5)“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严格按县国资局、县国资局党委规定和县人社局要求进行缴纳。4.今后,县国资局将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人员薪酬的变化情况实时进行调整,确保与薪酬市场化。第十条管理及考核1.各用人单位须在劳动合同(协议)
21、中明确规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要深入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和定期评价,建立引进人才档案,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要对照目标责任制任务书(或者招聘公告),及时严格进行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的考核,对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须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上情况需及时报告县国资局企管股。2.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工作及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的意见。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引进人才的报到、工作安排、户口迁移及社保关系等事宜,由各用人企业自行负责。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国资局负责
22、解释。公司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引进管理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公司人才引进管理规定、公司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司员工总量控制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人才”是指企业急需和紧缺的、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专业工作能力的各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第三条社会人才引进管理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按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三)优化配置、保证急需原则;(四)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原则。第二章引进工作机构第四条为做好社会人才引进工作,集团公司成立社会人才引进工作领
23、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班子副职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文件精神,制定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研究审定年度社会人才引进计划与方案;审批社会人才引进名单;研究解决集团公司社会人才引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党委组织干部)部,作为社会人才引进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集团公司社会人才引进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党委组织干部)部部长担任。第三章引进条此处隐藏4141个字补贴,同时应当在劳
24、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发放标准、竞业限制条款等。第六章引进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各子、分公司应切实严格按照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引进工作。对于违规开展社会人才引进工作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在全集团公司范围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第十五条社会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一)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二)应聘笔试过程中抄袭、作弊的;(三)面试过程中虚报、蓄意隐瞒个人情况,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提供的业绩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五)其他应取消录用资格的行为。第十六条引进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问责:(一)未经同意,私自超计划或计划外引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帮助更改或隐瞒被引进人员真实信息的;(三)笔试过程中,故意泄露考试试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四)收受被引进人员礼金、礼品的;(五)其他应取消招聘资格或应追责的行为。第十七条在社会人才引进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党委组织干部)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