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12-28第五章养老保险(1)第五章养老保险第五章养老保险(1)第五章养老保险(1)主要内容5.1 养老保险概述5.2 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和给付5.3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5.4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5.5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第五章养老保险(1)第五章养老保险(1)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
2、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2)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3)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4)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第五章养老保险(1)二、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享受保险的权利和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与劳动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与投保对等的原则享受养老金待遇与工作贡献相联系的原则第五章养老保险(1)(二)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养老金随物价上涨自动提高养老金随物价上涨不
3、定期调整第五章养老保险(1)(三)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做出过贡献,他们已经尽了劳动的义务,承担了社会责任社会发展必须体现公平的原则第五章养老保险(1)三、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养老保险是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的养老保险是社会运行与发展的需要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为社会做出了应尽的贡献,他们应该享受社会保障,这是他们的权利实行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代际接替及协调发展第五章养老保险(1)四、养老保险类型养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社会进
4、步的标志。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另外,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第五章养老保险(1)五、我国的养老保险组成我国的养老保险组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
5、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年金,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五章养老保险(1)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 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
6、度在中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五章养老保险(1)六、养老保险的特点养老保险的特点1、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2、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3、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第五章养老保险(1)第五章养老保险(1)一、享受养老保险的资格与条件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
7、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年限至少满15年。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第五章养老保险(1)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2)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
8、费年限满15年的;(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第五章养老保险(1)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知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知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为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 理申领退休手续。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2、退休人员申请表或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及复印件;3、*市职工劳动手册;4、*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批表及复印件;5、军转干部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及复印 件。第五章养老保险(1)二
9、、一次性领取基本养老金 1、*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市职工劳动手册;2、本人申领的: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 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第五章养老保险(1)三、退休后死亡待遇 1、殡殓证明(或注销户口)的原件及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的 复印件;2、供养直系亲属关系的劳保关系卡(需加盖公章);3、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第五章养老保险(1)四、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 1、*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市职工劳动手册;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
10、一式二份;3、出境定居需提供:(1)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境定居证明;派出所注销的户口、护照(非中文版的,提供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注:提供上述资料之一及复印件)(2)本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 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除了提供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公证机关确认的 委托书(非中文版的,需公证机关翻译确认);4、死亡需提供:(1)死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殡殓证明或死亡报告书等);(2)由继承人申领时,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无法证明申办人享有法 定继承权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公证书)
11、;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第五章养老保险(1)五、非本市城镇户口参保人员,末达到退休年龄前离开本市时,一次性申领个人 帐户储存额或个人缴费部分 1、*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参保 人员缴费情况明细有;2、职工本人在本市开户的工、农、建行结算帐户活期存折及印有帐号那一页的 复印件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退保申请书;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非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一次性待遇表一式两份。5、职工本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除提供 1、2、3 点资料外,还需提供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五章养老保险(
12、1)六、非本市户口离退休(职)人员申请邮政发放养老金需提供的材料 1、国内市外退休人员邮政储蓄发放退休养老金表;2、邮政储蓄存折印有帐户的页面复印件;3、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七、参保单位办理一切社会保险业务须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第五章养老保险(1)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企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帐户,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调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13、。第五章养老保险(1)三、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挂钩。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待遇根据退休人员的不同情况,分为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供养直系亲属待遇三种类型。第五章养老保险(1)基本养老金是指按照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二是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三是个人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
14、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以后缴费每满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第五章养老保险(1)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5年退休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人员死亡,出国(境)居以及农民工回原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退休人员死亡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等一次性支付的待遇。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是指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按照规定由缴费单位或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费、遗属抚恤费和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等。第五章养老保险(1)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15、计算公式如下:A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B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C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第五章养老保险(1)1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公式: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J为:基础养老金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N实+同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
16、年限之和。第五章养老保险(1)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Xn,,X1993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第五章养老保险(1)2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第五章养老保险(
17、1)3 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9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06年1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还需要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标准: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度性养老金之和。公式:G=G同+G实G同C平*N同*1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G为过渡性养老金G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Z同指数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C平*Z实指数为按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N实98为被
18、保险人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第五章养老保险(1)实际案例实际案例某男:60周岁,1968年11月参加工作,2008年3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8.09年(实际缴费年限11.01年,视同缴费年限27.08年),截止到98年6月30日前到实际缴费年限为2年,截止到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为29.7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20144.5元,Z实指数为0.57,上年平均工资为36097。第五章养老保险(1)1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36097/12+36097/12*0.57)/2*38.75*0.01915.022 2、
19、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20144.5/139144.923 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GG同+G实C平*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36097/12*27.67*0.01+36097/12*0.57*2*0.01832.34+34.29866.63合计:1926.57第五章养老保险(1)2007年社平23098元/年也就是1925元/月,大家交费比例为:灵活人员:1925*20%=385元/月为100%比例;职工:1925*8%=154元/月为100%;如果社平为3000元/月 灵活人员:3000*20%=600元/月为100
20、%比例;职工:3000*8%=240元/月为100%;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2008年为 男性:139个月 女性:170个月案例1:例如张三,93年参加社保养老,假如他全部是按照100%的标准持续交费了15年,个人帐户余额2万元(这个金额在你的社保本本上写得有,把每年的个人帐户金额加上在增加点活期利息),现在中断交费了,到他60岁退休时的上年社平为3000元/月,也就是36000元/年。(2007年社平为23098元),并且93年以前没有工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450元+144元=594元基础养老金=(3000+3000100%)215 1%=4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
21、0000/139=144元第五章养老保险(1)第五章养老保险(1)一、中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一、中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1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1)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时期(19511966年)。(2)养老保险制度受破坏时期(19661976年)。(3)养老保险的恢复时期(19761991年)。(4)养老保险的改革探索时期(1991至今)。第五章养老保险(1)中国在1997年明确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并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筹资模式从现收现付变为部分积累,支付模式从收益确定型变为缴费确定型,资金来源从完全由财政拨款变为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然而,这一社会统筹
22、与个人积累相结合的庞大制度在执行中却产生很多问题。2005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该决定在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落实个人账户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这些新的变化体现了国家在发展和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它对保障城镇职工退休生活、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第五章养老保险(1)2 2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现状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现状2006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87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7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413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635万人
23、,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1万人和268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417万人。2006年末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68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1万人。2006年全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833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68.8%,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2006年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征缴收入5215亿元,增长20.9%。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71亿元,中央财政预算安排774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48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4
24、89亿元。2006年末全国有2.4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964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910亿元。第五章养老保险(1)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险1 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到目前为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861992年,为试点阶段。第二阶段:19921998年,为推广阶段。第三阶段:19982002年,进入衰退阶段。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探索创新阶段。2 2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现在分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
25、会保障、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部分。2006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全年共有355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53万人,全年共支付养老金30亿元。年末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从2006年起,一种全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开始在我国部分省区市实行。新政策实行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第五章养老保险(1)第五章养老保险(1)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保险覆盖面有待扩大导致我国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的原因如下。(1)个人参保意识不够高。(2)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力度不
26、大。2保障水平偏低(1)集体经济薄弱,个人收入增长缓慢。(2)基金保值增值效率低。第五章养老保险(1)3管理机制不健全(1)政府功能未充分体现。(2)管理体制不够健全。(3)改革措施不协调,束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第五章养老保险(1)4 4法律制度不完善,层次低,缺乏约束力法律制度不完善,层次低,缺乏约束力法律是保障社会养老之于规范运行的基础。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对老年群体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养老保险立法步伐,使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再次,建立健全养老
27、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的满足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我们依据我国国情,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态度,事实求是的精神认真分析我国目前养老保险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创新进取的精神探索适合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为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作贡献。第五章养老保险(1)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措施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2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3强调政府责任在整个养老保险制度中作用4加强法制建设5突出科学管理6将社会养老与传统养老相结合,使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第五章养老保险(1)三、最新举措跨省转移跨省转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了单位缴费按照缴费基数12%转移,共计45个工作日办妥转移手续,同时划定参保人不得退保。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五章养老保险(1)2022-12-28第五章养老保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