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隋唐五代制度的发展变化杜文玉 一、职官制度的发展变化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变化 三、军事制度的发展变化 四、考课制度与铨选制度一、职官制度的发展变化1、隋唐时期的职官制度 三省六部:中书省(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尚书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长官皆为宰相。九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寺的长官:卿、少卿 五监:国子监:国子祭酒 少府监:监、少监 将作监:将作大匠、将作少匠 军器监:监、丞 都水监:都水使者、丞 三省:秘书省:秘书监、少监(下辖著作局、太史局)殿中省:监、少监(下辖尚食、尚药、尚衣、尚乘
2、、尚舍、尚辇等六局)内侍省:内侍(天宝时置内侍监)御史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台院:侍御史 殿院:殿中侍御史 察院:监察御史 地方职官:都督府:都督 都护府:都护 州一级:刺史 县一级:县令2、唐末五代时期的变化 (1)三省长官不再是宰相,而以他官加同平章事衔为宰相。(2)唐后期以翰林学士负责诏敕的起草,五代时期增置了端明殿学士,位在翰林学士之上,为皇帝的顾问,参与政事。(3)枢密院的枢密使掌控大权,凌驾于宰相之上。枢密使的权力包括决策权、人事权、财政权、军队调动权以及对台谏的控制。宋代的枢密使仅掌军队调动权。(4)地方职官的变化:唐后期地方分为道、州、县三级制,州县官员没有变化,道的长官为节
3、度使或观察使。五代沿袭了这一制度,形成了藩镇割据。宋代虽置节度使,但却没有地盘和军队。二、科举制度的发展变化 科举制始创于隋代,发展成熟于唐代,并为以后历朝所继承。科举是分科举人的意思,唐代的科举可分为两大类:常举与制举。常举:(1)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来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2)唐朝及第后不能马上做官,须待选若干年,北宋改为一旦及第马上可以做官。(3)科目很多,约有数十个,自北宋以来主要是进士科。常举科目:秀才、俊士、进士、明经、明字、明法、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学究一经、三礼、三传等。制举举行时间不定,由皇帝根据对人才的需要定临时确定。参加制举者范围很大,可以是现任官员
4、、也可以是常举及第者,甚至白身之人也允许参加。一旦及第马上可以授官。制举科目:博通坟典、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堪应幕、茂才异行、文学优赡、手笔拔俊、超拔群类、文藻宏丽、博学宏词、高道不仕、堪任县令等。武举:始置于武则天长安二年(702),以后时置时废。科目主要分为:平射、武举。武举也有制举:勇冠三军、武艺驰声、武艺绝伦、武足安边、堪任将帅、军谋越众、才兼文武等,目前已知的有16科。五代时期常举主要有进士、明经、史科、童子等,其他科目不常举行。五代制举不常举行,科目主要有: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共有三科。五代时期武举未见举行。三、军事制度的发展变化1、隋唐时期的军
5、事制度 (1)府兵制 中央统兵系统为十二卫 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隋称鹰扬府,唐称折冲府。折冲府分为三等,上等有兵1200人,中等1000人,下等800人。长官称折冲都尉、果毅都尉 东宫有十率府,即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 六军系统: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总称天子六军。此外,还有左右神策军。每军各置大将军、将军为长官。(2)五代十国军事体制 六军系统:左右龙虎军、左右天武军、左右羽林军、左右天威军、左右神武军、左右英武军。共六个军号。侍卫亲军系统: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殿前司。侍卫亲军司长官
6、称都指挥使,殿前司称殿前都点检,宋代改为殿前都指挥使。每军下辖有数十支军队。四、考课制度与铨选制度1、考课制度的发展 (1)考课方式 隋唐时期对全部官员每年进行一次考课,称为小考;每三至四年进行一次大考,实际上是对官员整个任期的政绩做出鉴定,并评出等级。(2)考课程序 先由官员本人自我鉴定,然后再由本司长官做出等级的初步评定,然后逐级上报到上级官府,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汇总到尚书省吏部的考功司。由皇帝指定专人负责全国的考课工作。(3)考课标准与等级 考课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前者是对官员的共同要求,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后者是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别有针对性的
7、提出具体要求,如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 考课等级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考课等级对官员十分重要,是其任满后能否升迁的重要依据之一。高级官员由宰相或皇帝亲自考课。唐前期考课颇严,唐后期及五代时期的考课制度并无改变,只是在执行方面变得松弛了,甚到成为可有可无的制度,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吏治废坏,官场腐败,民不聊生。2、铨选制度的变化 隋唐时期入仕做官有很多途径,如科举、门荫、流外入流、行伍、入幕、荐举等。通过以上途径入仕后,就获得了当官的资格,就可以参加吏部和兵部举行的铨选了,一旦选上
8、,就可以当官了。(1)吏部选 分为流内铨与流外铨,其中流内铨又分为六品以下官员的铨选与五品以上官员铨选,后者由皇帝或宰相任命,吏部和兵部负责是六品以下官员的铨选。铨选程序:选人每年十月到京师报到,称冬集;来时要带上本部门颁发的解状,即相关资料;由选院负责审查选人的资料;再由吏部进行铨试,即身、言、书、判的考试,合格者谓之“入等”。然后再按德、才、劳确定留放与否。吏、兵部确定留放名单后,要公布名单,称为“长榜”或“长名”,并征求本人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改注,但不能超过三次,称之为“三唱三注”。然后再报送门下省进行审议,称之为“过官”制度,门下省审议通过后,才能发给告身,正式任命。
9、(2)兵部选 以五等试人,即长垛、马射、马枪、步射、应对(试言辞谋略)。考试后,分为三个等级,量才授官。唐朝规定武官可以参加吏部铨,文官可以参加兵部铨,但须经过考试,合格者量留。(3)流外铨 参加者为诸司及州县胥吏,或者白身,由吏部郎中主持,称为小选或小铨。分为九个等级,这种等级是由其所任职的部门地位之重要与否决定的。吏职的升迁及流外入流都要经过考试,一旦入流后,就按吏、兵部铨进行了。五品以上官员铨选不进行考试,也不待选,主要凭资格进行升迁。此外,某些六品官员也不参加铨选,如御史、员外郎、拾遗、补阙等,他们由皇帝或宰相选任,是所谓清选官。其他官员自开元以来皆要待选,选数为一至十二选。此外,在唐五代还要所谓辟署与奏荐官的制度。前者指在藩镇使府任幕职官,后者有两种情况,一是奏官,指使府长官为下属奏请官职,但有数额限制;一是荐官,明令规定一些高级官员必须举荐人才,后来又规定其参加考试后才能做官。科目选与非时选 前者是选人参加某些规定的科目考试,合格后授官,不受选数的限制。后者是为了表彰有功勋的人而专门设置的,也无选数限制。这两者的参加者均为出身人和前资官,白身是不可参加的。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