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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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同法教学框架:合同法教学框架:1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 2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 5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6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7 合同法分论合同法分论 第第7章章 合同法合同法 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系的协议。合同的法律特点:合同的法律特点: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

2、民事法律行为。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为目的和宗旨。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的协议。信用是指对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履信用是指对一个人(自然人和法人)履行义务的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行义务的能力,尤其是偿债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它和风险成反比。风险来自社会评价。它和风险成反比。风险来自于商品交换双方的给付行为与对待给付于商品交换双方的给付行为与对待给付行为之间的时间差,它使得所期待的对行为之间的时间差,它使得所期待的对待给付处

3、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信用的作待给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信用的作用在于使将来的对待给付行为变得更加用在于使将来的对待给付行为变得更加可以预期,更为确定,从而减少市场风可以预期,更为确定,从而减少市场风险。险。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1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 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3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和从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特征:1、合同法具有任意性、合同法具有任意性2、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

4、偿3、合同法是富有统一性的财产法、合同法是富有统一性的财产法4、合同法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法律、合同法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法律我国合同立法经历了以下过程:我国合同立法经历了以下过程:1、经济合同的立法、经济合同的立法2、技术合同的立法、技术合同的立法3、涉外经济合同的立法、涉外经济合同的立法4、合同法的统一、合同法的统一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原则2、平等原则、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 3、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者酬金

5、、价款或者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二节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要约 2、承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4、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

6、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邀请: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二者区别:二者区别:1、要约邀请是一种订立合同的准备工作,、要约邀请是一种订立合同的准备工作,是探问消息或请求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是探问消息或请求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性质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一般不思表示。其性质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而要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而要约要承担法律责任。2、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而要约邀请、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

7、要约,不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图。3、要约一般具有合同的主要条件,而要约邀、要约一般具有合同的主要条件,而要约邀请则不具有合同的主要条件。请则不具有合同的主要条件。合同法合同法第十五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第十五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赋予了受要约人承诺的权利。要约赋予了受要约人承诺的权利。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效力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合同法第十七条:

8、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约人。合同法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合同法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

9、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案例:新生鞋店案例:新生鞋店1月月6日向远足鞋厂发函要求购买日向远足鞋厂发函要求购买1000双双男,女时装鞋,式样及质量要求与远足鞋厂一星期前送男,女时装鞋,式样及质量要求与远足鞋厂一星期前送去的样品一样。单价为男鞋去的样品一样。单价为男鞋120元,女鞋元,女鞋110元,货款在元,货款在货到后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并请对方在货到后十五天内一次付清,并请对方在1月月31日前答复。日前答复。远足鞋厂于远足鞋厂于1月月8日收到新生鞋店的购买信息,因厂长日收到新生鞋店的购买信息,因厂长外出参加展销会不在。推销

10、员李某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外出参加展销会不在。推销员李某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了解市场信息后,于在了解市场信息后,于1月月27日以邮递平信的方式向新日以邮递平信的方式向新生鞋店提出:生鞋店提出:该类时装鞋无论男女鞋,出厂价均为该类时装鞋无论男女鞋,出厂价均为120元,而且必须购买元,而且必须购买2000双,才能以此价成交。双,才能以此价成交。1月月28日,远足鞋厂厂长回来,告知展销会上这种时日,远足鞋厂厂长回来,告知展销会上这种时装鞋供不应求,以每双装鞋供不应求,以每双120元的价格卖给新生鞋店太亏元的价格卖给新生鞋店太亏了。于是在当天通过传真的方式,以展销会定货量已满了。于是在当天通过传真的

11、方式,以展销会定货量已满为由,告知新生鞋店不再供货。为由,告知新生鞋店不再供货。新生鞋店收到样品已决定购货,以为一定能成交,所以新生鞋店收到样品已决定购货,以为一定能成交,所以为该类鞋作了广告,投入为该类鞋作了广告,投入1500元,新生鞋店要求远足鞋元,新生鞋店要求远足鞋厂赔偿损失。远足鞋厂则认为自己已经及时向对方通知厂赔偿损失。远足鞋厂则认为自己已经及时向对方通知了不欲定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在合同缔结之前自作主了不欲定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在合同缔结之前自作主张打广告,应自负损失。张打广告,应自负损失。于是,新生鞋店诉至法院。于是,新生鞋店诉至法院。法院经调查,远足鞋厂于法院经调查,远足鞋厂于

12、1月月28日向新生鞋店发传真日向新生鞋店发传真一份,内容为:一份,内容为:因展销会订货量已满,不再向你店供因展销会订货量已满,不再向你店供货。货。而推销员李某于而推销员李某于1月月27日寄出的平信,到达新生日寄出的平信,到达新生鞋店所在地邮政记录的时间为鞋店所在地邮政记录的时间为1月月30日日9时。时。问题:应用问题:应用合同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该案例?的相关规定如何处理该案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

13、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案例:某个体户李某打算转产做服装生意,决定将自案例:某个体户李某打算转产做服装生意,决定将自己原来的生产设备出售,他先同王某商定,要价己原来的生产设备出售,他先同王某商定,要价15000元,要求对方在元,要求对方在10天内回话。因为李某此时急于将设天内回话。因为李某此时急于将设备卖掉,以便迅速搞到资金。于是,又在第三天找到备卖掉,以便迅速搞到资金。于是,又在第三天找到张某,也约定卖出该设备,在张某,也约定卖出该设备,在10天内回话。天内回话。王某得到李某的要约后,

14、积极筹款,将自己新买的王某得到李某的要约后,积极筹款,将自己新买的摩托车以七成价卖掉。不料该设备在第六天已被张某摩托车以七成价卖掉。不料该设备在第六天已被张某买走,王某于第八天凑足了钱,尚未来得及回话时,买走,王某于第八天凑足了钱,尚未来得及回话时,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李某便来找他通知此事,并表明撤销与他订立的合同。于李某便来找他通知此事,并表明撤销与他订立的合同。于是,王某指责李某说:是,王某指责李某说:“咱们说好了是咱们说好了是10天,为什么你第天,为什么你第六天就把设备卖出去,太不讲信用了,你必须赔偿我折价六天就把设备卖出去,太不讲信用了,你必须赔偿我折价卖掉摩托车损失的卖掉摩托

15、车损失的4000元。元。”李某反唇相讥:李某反唇相讥:“你卖掉摩托车是自己的事,在你回话你卖掉摩托车是自己的事,在你回话之前我就告诉你不卖了,你的损失与我无关。之前我就告诉你不卖了,你的损失与我无关。”双方无法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按李某要约购买设备,否达成协议,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按李某要约购买设备,否则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则要求李某赔偿损失4000元。元。问题:王某的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问题:王某的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应符合下列条件:的承诺应符合下列条件:1、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

16、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承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承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成立。承诺承诺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履行地

17、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案例:案例:1994年年8月,某轮胎厂向某橡胶厂发出了已盖章的月,某轮胎厂向某橡胶厂发出了已盖章的一份订货合同,欲订购优质橡胶一份订货合同,欲订购优质橡胶100吨,每吨价格若干元,吨,每吨价格若干元,于于9月上旬交货。月上旬交货。橡胶厂在接到信函和合同之后,于承诺期限内送达了回橡胶厂在接到信函和合同之后,于承诺期限内送达了回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他们对轮胎厂合同中的各项条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他们对轮胎厂合同中的各项条件均同意,但唯独加了一条:件均同意,但唯独加了一条:“如有争议,在卖方所在如有争议,

18、在卖方所在地仲裁解决地仲裁解决”的条款。轮胎厂收到回函后,对是否认可的条款。轮胎厂收到回函后,对是否认可橡胶厂的变动,没有即时回话。不久橡胶厂送来了货,橡胶厂的变动,没有即时回话。不久橡胶厂送来了货,其后,双方就橡胶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橡胶厂要提交自其后,双方就橡胶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橡胶厂要提交自己所在地仲裁解决,而轮胎厂却要诉至合同履行地法院。己所在地仲裁解决,而轮胎厂却要诉至合同履行地法院。请判断双方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请判断双方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

19、成立。在签字或盖章之前,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受要约承诺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受要约承诺时合同成立。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第三十九

20、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

21、释的,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问题格式条款问题案例:某洗衣店的洗衣单上有如下条款:案例:某洗衣店的洗衣单上有如下条款:顾客于本店所洗衣物,如有损坏,本店以顾客于本店所洗衣物,如有损坏,本店以三倍赔偿。当一顾客以其价值三倍赔偿。当一顾客以其价值3000元的大元的大衣被损坏为由,向洗衣店索赔时,该店却衣被损坏为由,向洗衣店索赔时,该店却援引该条款只赔偿洗衣费援引该条款只赔偿洗衣费300元,而顾

22、客元,而顾客则认为,应赔衣服价值的三倍,双方发生则认为,应赔衣服价值的三倍,双方发生争执。争执。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具体表现: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1、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

23、、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 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具体有通知,照顾,保密等义务。的义务。具体有通知,照顾,保密等义务。3、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案例:被告为一个体户,长期在外经商。被告案例:被告为一个体户,长期在外经商。被告1993年年5月返回家乡时发现原告(某街道幼儿园)房屋年久失修月返回家乡时发现原告(某街道幼儿园)房屋年久失修便主动提出捐款便主动提出捐款100万元为原告盖楼,但是,原告同时万元为原告盖楼,但是,原告同时也必须为此投入一笔配套资金。原告表示同意。同年也必须为此投入一笔配套资金。原告表示同意

24、。同年5月月25日,原告又与被告协商资金到位时间和开工时间,日,原告又与被告协商资金到位时间和开工时间,被告提出其捐款将在九月份到位,在此之前请原告作好被告提出其捐款将在九月份到位,在此之前请原告作好开工准备,包括准备必要的配套资金。同年开工准备,包括准备必要的配套资金。同年7月初原告月初原告开始将原有开始将原有5间平房拆除,并于间平房拆除,并于7月底找到一家信用社贷月底找到一家信用社贷款款50万元,期限为一年。同年九月初,原告找到被告催万元,期限为一年。同年九月初,原告找到被告催要捐款,被告提出因其生意亏本一时无力捐款。双方协要捐款,被告提出因其生意亏本一时无力捐款。双方协商不成,原告诉至法

25、院,要求被告履行诺言,否则赔偿商不成,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诺言,否则赔偿原告全部损失。被告辩称双方并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他原告全部损失。被告辩称双方并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他没有义务捐款,至于原告的损失是由于其自己原因造成,没有义务捐款,至于原告的损失是由于其自己原因造成,他不承担责任。他不承担责任。问题:原告的主张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问题:原告的主张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案例:原告拥有并经营一家烤面包店,但他想扩大经案例:原告拥有并经营一家烤面包店,但他想扩大经营范围,希望能够取得被告的一家连锁店的经营权。营范围,希望能够取得被告的一家连锁店的经营权。他与被告的代表进行了谈判,对方劝他卖掉

26、面包店,他与被告的代表进行了谈判,对方劝他卖掉面包店,以便集中精力经营连锁店。原告以不理想的价格卖掉以便集中精力经营连锁店。原告以不理想的价格卖掉了面包店。后来由于被告不断抬价,谈判破裂。原告了面包店。后来由于被告不断抬价,谈判破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案例:甲乙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甲向乙允诺如果乙不案例:甲乙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甲向乙允诺如果乙不与丙订约,则甲将与乙签定合作合同。乙信赖甲的允与丙订约,则甲将与乙签定合作合同。乙信赖甲的允诺而未与丙订约,但甲最终拒绝与乙订约使乙遭受损诺而未与丙订约,但甲最终拒绝与乙订约使乙遭受损失,丧失交易机会。失,丧失交易机会。案例:某房地产

27、开发公司在商业广告中明确宣称,客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业广告中明确宣称,客户在购买其住房后,该公司将为其提供免费进城的班户在购买其住房后,该公司将为其提供免费进城的班车。后因资金紧张未提供。使客户另外支出交通费。车。后因资金紧张未提供。使客户另外支出交通费。合同义务的扩张合同义务的扩张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2000年年4月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员达成如下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员达成如下意向性协议:甲为乙组织一批化肥,每吨价格意向性协议:甲为乙组织一批化肥,每吨价格2000元,元,数量暂定数量暂定100吨,待正式签约时最后确定。同月吨,待正式签约时最后确定。同月23日,日,甲致电

28、乙询问何时签约,乙答:甲致电乙询问何时签约,乙答:10天左右。甲于是到天左右。甲于是到外地购买了化肥外地购买了化肥90吨,并通知乙来取货,乙迟迟未答复吨,并通知乙来取货,乙迟迟未答复。原来乙所在地政府认为价格太高,加重了农民负担,。原来乙所在地政府认为价格太高,加重了农民负担,不准乙向农民出售。乙因此不与甲签合同。甲要求乙不准乙向农民出售。乙因此不与甲签合同。甲要求乙收货,乙拒绝。同年收货,乙拒绝。同年7月月18日,甲起诉乙,要求乙收货日,甲起诉乙,要求乙收货付款。法院认为双方的合同未成立,考虑到季节对化肥付款。法院认为双方的合同未成立,考虑到季节对化肥价格的影响,裁定甲先行出售。甲降价处理,

29、损失价格的影响,裁定甲先行出售。甲降价处理,损失55300元,甲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乙赔偿损失元,甲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乙赔偿损失55300元。元。问题:甲的主张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问题:甲的主张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状态:合同的效力状态:1、有效、有效 2 、无效、无效 3 、可撤销、可撤销 4 、效力未定、效力未定 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区别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是指,要约得到相对人的承诺从而双方合同的成立是指,要约得到相对人的承诺从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双方之间具有了合同关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双方之间具有了合同关系。合同的生效是指

30、,在合同成立的基础上,产生对双合同的生效是指,在合同成立的基础上,产生对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方当事人的拘束力。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二者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二者时间不一致,例如必须经过批准,登记的合同。这时候时间不一致,例如必须经过批准,登记的合同。这时候合同已成立,但是并未产生拘束力,必须经过批准或登合同已成立,但是并未产生拘束力,必须经过批准或登记之后,合同才生效,才产生对当事人的法律拘束力。记之后,合同才生效,才产生对当事人的法律拘束力。因此,我们这样理解,合同的成立反映双方当事人的因此,我

31、们这样理解,合同的成立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志,经过要约,承诺,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意志,经过要约,承诺,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合意的表现,是而合同的生效,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合意的表现,是国家意志的反映。法律对当事人各方的合意予以肯定的国家意志的反映。法律对当事人各方的合意予以肯定的评价时,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对当事人各评价时,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对当事人各方的合意予以否定的评价时,发生合同无效的后果方的合意予以否定的评价时,发生合同无效的后果。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的生效要件1、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

32、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应当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合同应当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1、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条件成就时失效。2、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期限届满时失效。附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种类无效合同的种类1

3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益的合同。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国家利益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34、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效力。无效合同的一些相关规定无效合同的一些相关规定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几种形态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几种形态 欺诈:是指以使他人陷入错误并因而为意思表示欺诈:是指以使

35、他人陷入错误并因而为意思表示为目的,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为目的,故意陈述虚伪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胁迫:是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恐惧,胁迫:是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恐惧,并基于这种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行为。并基于这种恐惧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行为。重大误解:误解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重大误解:误解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以致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以致根本达不到缔约目的。根本达不到缔约目的。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

36、不利。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迫使他方订立于自己不利的合同。处境,迫使他方订立于自己不利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 1、从撤销的对象看,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从撤销的对象看,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例如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例如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而成立的合同。的合同。2、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来实现,但是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权来实现,但是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由他自己决定。而无效合同,即使当事人不去他自己决定。而无效合同,即使当事人不去主

37、张无效。也当然无效。主张无效。也当然无效。3、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撤销权、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撤销权行使,合同自始归于无效,发生与合同无效行使,合同自始归于无效,发生与合同无效相同的后果。相同的后果。而无效合同为自始,当然,绝对无效。而无效合同为自始,当然,绝对无效。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一方陷重大误解与欺诈的区别: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一方陷入错误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并不是欺诈的结果入错

38、误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并不是欺诈的结果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在欺诈的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不是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行为造成的。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是欺诈行为造成的。显失公平合同的特征:显失公平合同的特征:1、这种合同在订立时双方当、这种合同在订立时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如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市场行情事人明显不公平。如果在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市场行情变化,造成合同一方不公平,属于情势变更。变化,造成合同一方不公平,属于情势变更。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该制、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该制度不是为了免除当事人应承担的交易风险,

39、而是禁止度不是为了免除当事人应承担的交易风险,而是禁止或限制一方当事人获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益。或限制一方当事人获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益。3、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受害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对对意思表示不真实几种形态的辨析意思表示不真实几种形态的辨析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才能生效。这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及可撤销合同的不同之处在这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及可

40、撤销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及社会公于,行为人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共利益,也不是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被撤销,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被撤销,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代订合同的资格及处分能力所造成的。由于存在代订合同的资格及处分能力所造成的。由于存在这种情况,合同本身是有缺陷的,但这种缺陷可这种情况,合同本身是有缺陷的,但这种缺陷可以补救,经过权利人的追认能够生效。以补救,经过权利人的追认能够生效。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

41、事法律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

42、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

43、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

44、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知的方式作出。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45、,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方式作出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效。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

46、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而与之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人承担。表见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

47、表见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无权代理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无权代理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辞职后的业务员以原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辞职后的业务员以原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新亚新亚公司与嘉海公司,两公司经常有业务来往,公司与嘉海公司,两公司经常有业务来往,而且每次新亚公司都是派业务员刘新和嘉海公司而且每次新亚公司都是派业务员刘新和嘉海公司签订合同。后来新亚业务员刘新因销售提成问题签订合同。后来新亚业务员刘新因销售提成问题和公司发生争议并辞职,但新亚公司并未将该情况和公司发生争议并辞职,但新亚公司并未将该情况

48、通知给与其经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也未收回留通知给与其经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也未收回留在刘新手中的公司的空白介绍信。而该业务员又在刘新手中的公司的空白介绍信。而该业务员又以新亚公司的名义和嘉海公司签订了以新亚公司的名义和嘉海公司签订了100吨钢材吨钢材的买卖合同,新亚公司主张该钢材买卖合同无效,的买卖合同,新亚公司主张该钢材买卖合同无效,嘉海公司以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嘉海公司以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问题:哪一方的主张会获得法院的支持?问题:哪一方的主张会获得法院的支持?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3、

49、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要求。案例:某日用化工厂与某百货商场签订了一份化妆品购销案例:某日用化工厂与某百货商场签订了一份

50、化妆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自合同订立一个月后,化工厂向商场交合同。合同约定,自合同订立一个月后,化工厂向商场交付某种化妆品五百箱。履行方式为在买方商场交货,同时付某种化妆品五百箱。履行方式为在买方商场交货,同时约定,商场收货后,当场付款约定,商场收货后,当场付款100万元。万元。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化工厂由于生产能力不足不能按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化工厂由于生产能力不足不能按时交货,只交货时交货,只交货300箱,但其向商场提出,先交付全部箱,但其向商场提出,先交付全部500箱的货款以增加其生产能力,被商场拒绝。化工厂认为,箱的货款以增加其生产能力,被商场拒绝。化工厂认为,合同双方应当互相协助,现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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