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1-6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务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一节第一节 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概念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概念 证券经纪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之证券经纪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之一。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以投资一。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以投资者代理人的身份接受并执行投资者的委者代理人的身份接受并执行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完成证券交易,投资银行从中取托指令完成证券交易,投资银行从中取得佣金的业务。得佣金的业务
2、。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经纪业务的对象就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即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或交易对象或委托的事项。因此,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就是证券交易中的委托事项,具体说来,就是买卖某一特定价格的证券。这里的关键是证券的价格和数量,以及是买还是卖,因此,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是特定价格和数量的特定证券。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的分类证券经纪业务的分类 柜台代理买卖(场外交易)柜台代理买卖(场外交易)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场内交易)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场内交易)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中的要素证券经纪业务中的要
3、素 (1)委托人)委托人 (2)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 (3)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会员制 公司制公司制 (4)证券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对象 股票(股票(A股、股、B股)股)、债券、基金、债券、基金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投资银行经营经纪业务须具备的条件通常有:投资银行经营经纪业务须具备的条件通常有:(1)(1)投资银行的业务人员必须具备有关证券和投资银行的业务人员必须具备有关证券和商品交易的知识和经验,并通过严格的经纪人商品交易的知识和经验,并通过严格的经纪人资格考试;资格考试;(2)(2)投资银行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投资银行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出
4、申请并经审查同意;所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同意;(3)(3)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额,并按规定缴纳管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额,并按规定缴纳管理保证金和资格会费等。理保证金和资格会费等。投资银行只有在取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后投资银行只有在取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后才能合法地开展业务,同时其经营活动必须在才能合法地开展业务,同时其经营活动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范围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范围内进行。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证券经纪商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证券经纪商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1)(1)在指定地点设立营业场所从事证券交易;在指定地点设立营业场所从事证券交易;(2)(2
5、)在接受委托办理经纪业务时,按规定的比例或方在接受委托办理经纪业务时,按规定的比例或方式收取业务佣金;式收取业务佣金;(3)(3)未经客户委托,不得代客户买卖证券;未经客户委托,不得代客户买卖证券;(4)(4)代客户买卖应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禁止任何欺代客户买卖应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禁止任何欺诈不法行为,不得作欺骗性的推销牟利,接受全权委诈不法行为,不得作欺骗性的推销牟利,接受全权委托时不得利用客户的账户做不必要的反复买卖以从中托时不得利用客户的账户做不必要的反复买卖以从中赚取佣金;赚取佣金;(5)(5)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活动等。经纪商还必须对自己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活动等。经纪商还必须对自己的经营
6、状况按照申报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向证券的经营状况按照申报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协会进行申报并对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协会进行申报并对外披露。披露。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征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征(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三、三、股票经纪业务股票经纪业务(一)开设账户(一)开设账户 (二)委托买卖(二)委托买卖 (三)竞价成交
7、(三)竞价成交(四)清算与交收(四)清算与交收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一)开设账户(一)开设账户 证券账户证券账户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制度 投资者、投资银行和存管银行共同投资者、投资银行和存管银行共同签署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协议书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制度度 存管银行为投资者开立两个帐户存管银行为投资者开立两个帐户 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供投资者进行资金存取:供投资者
8、进行资金存取 交易结算账户交易结算账户:记录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记录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情况变动情况 投资银行为投资者设立一个帐户投资银行为投资者设立一个帐户 客户证券资金台帐客户证券资金台帐:供投资银行对投资者:供投资银行对投资者的证券买卖交易进行前端控制的证券买卖交易进行前端控制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主要特点制度的主要特点 多银行制,券商是会计,银行是出多银行制,券商是会计,银行是出纳纳 分别保有客户资金明细账分别保有客户资金明细账 银行提供另路查询和负责总分核对银行提供另路查询和负责总分核对 全封闭
9、银证转账全封闭银证转账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委托买卖(二)委托买卖 委托指令的内容委托指令的内容 证券账户号码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委托价格 委托指令的三种基本形式委托指令的三种基本形式 市价委托市价委托 限价委托限价委托 止损委托止损委托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委托买卖(二)委托买卖 市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市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商按照交易所内的实时市场价格商按照交易所内的实时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买进或卖出证券。市价委托的特点市价委托的特点 指令易被执行,成交迅速且成
10、交率指令易被执行,成交迅速且成交率高高 委托价格没有限制,最后的成交价委托价格没有限制,最后的成交价格可能差强人意。格可能差强人意。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820元56万元一瞬间一瞬间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委托买卖(二)委托买卖 限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限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商按照限定的价格或者比限定的商按照限定的价格或者比限定的价格更优的价格买卖股票。价格更优的价格买卖股票。限价委托的特点限价委托的特点 限价成交速度较慢限价成交速度较慢 有利于投资者控制成交价格,保证有利于投资者控制成交价格,保证收益收益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
11、和融资融券业务(二)委托买卖(二)委托买卖 止损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止损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商在目标证券的市场价格达到一商在目标证券的市场价格达到一定水平时,立即以市价或以限价定水平时,立即以市价或以限价按指定的数量买进或卖出目标证按指定的数量买进或卖出目标证券。券。市价止损委托市价止损委托 限价止损委托限价止损委托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委托买卖(二)委托买卖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都规定,投都规定,投资者可以采用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限价委托或或市价委托市价委托的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方
12、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市价委托只适用于市价委托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有价格涨跌幅限制且且证券连续竞价期间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的交易。委托指令的有效期委托指令的有效期 当日有效当日有效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三)(三)竞价成交竞价成交 竞价成交的原则竞价成交的原则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 竞价的方式竞价的方式集合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方式上海上海深证深证9:15-9:25开盘集开盘集合竞价合竞价 开盘集开盘集合竞价合竞价 9:30-11:30、13:00-14:57连续连续竞价竞价连续连续竞价竞价14:57-15:00收盘集收
13、盘集合竞价合竞价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集合竞价集合竞价 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按照一定的内接受的买卖申报,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原则,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价方式,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同一价格成交。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我国证交所集合竞价确定我国证交所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成交价的原则的原则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低于该价格的卖出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申报全部成交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和卖方至少有一方全
14、部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和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深交所采取与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成交深交所采取与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成交价价 上交所采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上交所采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取其中间交价,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价为成交价格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例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元)买入数量买入数量(手手)价价 格格(元元)卖出数量卖出数量(手手)8.801008.703001008.601
15、001008.505002008.401003008.303004008.201005008.106008.00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例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元)累计买入数累计买入数量量(手手)买入数量买入数量(手手)价价 格格(元元)卖出数量卖出数量(手手)累计卖出数累计卖出数量量(手手)08.80100150008.7030014001001008.6010011002001008.5050010004002008.401005007003008.3030040011004008
16、.2010010016005008.10022006008.000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例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元)累计买入数累计买入数量量(手手)买入数量买入数量(手手)价价 格格(元元)卖出数量卖出数量(手手)累计卖出数累计卖出数量量(手手)最大可成交最大可成交量量(手手)08.801001500008.70300140001001008.6010011001002001008.5050010002004002008.401005004007003008.303004004001
17、1004008.2010010010016005008.100022006008.0000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例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元)累计买入数累计买入数量量(手手)买入数量买入数量(手手)价价 格格(元元)卖出数量卖出数量(手手)累计卖出数累计卖出数量量(手手)最大可成交最大可成交量量(手手)08.801001500008.70300140001001008.6010011001002001008.5050010002004002008.401005004007003008.
18、3030040040011004008.2010010010016005008.100022006008.0000深交所的深交所的集合成交集合成交价价8.40元。元。上交所的集上交所的集合成交价合成交价(8.30+8.40)/2=8.35元。元。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 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价方式。我国证交所规定的连续竞价的成交价确定我国证交所规定的连续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原则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时,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时,以该价格为成交价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
19、卖出申报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解释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价格时,以即时解释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成交价。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四)清算与交收(四)清算与交收 清算:在每一个交易日对每个结清算:在每一个交易日对每个结算参与人成交的证券数量与价款算参与人成交的证券数量与价款分别予以轧抵,对证券和资金的分别予以轧抵,对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净额进行计算的处理应收或应付净额进行计算
20、的处理过程。过程。清算的主要方式:净额清算清算的主要方式:净额清算双边净额清算双边净额清算 多边净额清算多边净额清算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交收:买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得到所购的股交收:买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得到所购的股票,卖方交付所卖的股票得到相应的款项票,卖方交付所卖的股票得到相应的款项的过程。的过程。根据结算时间安排的不同,交收可以分为根据结算时间安排的不同,交收可以分为 滚动交收:成交日后的某个营业日进行滚动交收:成交日后的某个营业日进行 会计日交收:某一特定营业日进行会计日交收:某一特定营业日进行 我国的交收方式我国的交收方式 T+1 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股、基
21、金、债券、回购交易 T+3 B股股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清算和交收的原则清算和交收的原则(1)净额清算原则)净额清算原则(2)共同对手方制度)共同对手方制度(3)钱货两清原则)钱货两清原则(4)分级结算原则)分级结算原则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四、四、债券经纪业务债券经纪业务 债券的报价形式为债券的报价形式为“每百元面值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每百元资金的到期年收益率的到期年收益率”债券买断式回购为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债
22、券的到期购回价格”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四、四、债券经纪业务债券经纪业务 债券交易的交易方式债券交易的交易方式 全价交易全价交易 指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指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报并成交的交易。净价交易净价交易 指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指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申报并成交的交易。全价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的全价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的现货交易现货交易 净价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的净价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的现货交易现货交易 所有国债的交易所有国债的交易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五、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五
23、、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 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五、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五、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 投资银行控制这些风险的措施投资银行控制这些风险的措施 建立健全开设帐户、帐户的挂失与建立健全开设帐户、帐户的挂失与注销等一套完整的程序注销等一套完整的程序 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入市教育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入市教育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 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做好内部监督工作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二节第二节
24、做市商业务做市商业务 一、做市商和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和做市商制度 交易制度交易制度 报价驱动制度报价驱动制度(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美国的美国的NASDAQ 市场市场 指令驱动制度指令驱动制度(竞价制度竞价制度)深沪两个交深沪两个交易所易所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汇总参与交易有关各方的指令以形成市场价格的规则的总和,其实质是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机制:1报价驱动机制(quotation-driven system),即由做市商就其负责做市的证券连续提供双向报价,以及在该价位上愿意买进和卖出的证券数量,投资者据此下达买卖指令并与做
25、市商成交。2指令驱动机制(order-driven system)指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直接下达价格和买卖数量指令,由市场计算机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做市商制度的两个重要特点做市商制度的两个重要特点 所有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所有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账户买进卖出的账户买进卖出,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客户订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进行交易 做市商必须在看到订单前报出买卖价做市商必须在看到订单前报出买卖价格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下订单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下订单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投资银
26、行充当做市商的优点投资银行充当做市商的优点 赚取价差赚取价差 提高形象,增强一级市场业务竞争提高形象,增强一级市场业务竞争力力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的区别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的区别 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前者外部输入;后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前者外部输入;后者内部生成者内部生成 信息传递的范围与速度不同:前者信息信息传递的范围与速度不同:前者信息不对称;后者信息同步传递给整个市场不对称;后者信息同步传递给整个市场 交易量与价格维护机制不同:做市商有交易量与价格维护机制不同:做市商有义务维护交易量与交易价格义务维护交易量与交易价格 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不同
27、:做市商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不同:做市商能够有效处理大额买卖指令能够有效处理大额买卖指令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世界主要证券市场及其交易机制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做市商制度的利弊分析做市商制度的利弊分析 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优点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优点 成交及时性成交及时性 价格稳定性价格稳定性 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 抑制股价操纵抑制股价操纵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缺点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缺点 缺乏透明度缺乏透明度 增加投资者的成本增加投资者的成本 可能增加监管成本可能增加监管成本
28、 做市商可能滥用特权做市商可能滥用特权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二、国外做市商业务国外做市商业务 NASDAQ 市场市场 每一种股票同时由很多个做市商来负责,故也称每一种股票同时由很多个做市商来负责,故也称为多元做市商制度为多元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可以为自己、自己的客户或其他代理商进做市商可以为自己、自己的客户或其他代理商进行交易行交易 做市商必须双向报价,所报差价须在允许范围内做市商必须双向报价,所报差价须在允许范围内 做市商的报价要和主流市场价格合理相关,否则做市商的报价要和主流市场价格合理相关,否则必须重新报价必须重新报价 做市商对属于做市商对属于NASDAQ全国市
29、场的股票一个月全国市场的股票一个月内所报的平均买卖差价不能超过其它所有做市商内所报的平均买卖差价不能超过其它所有做市商所报平均差价的所报平均差价的150。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指定交易所指定一个且只能有一个一个且只能有一个券商来负责券商来负责某一股票的交易,券商被称为特许交易商某一股票的交易,券商被称为特许交易商(Specialist)交易所有将近交易所有将近400个特许交易商,而一个个特许交易商,而一个特许交易商一般负责几个或十几个股票特许交易商一般负责几个或十几个股票 客户订单可以不通过特许交易商而在代理客户订单可以不通过特许交易
30、商而在代理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 特许交易商有责任保持特许交易商有责任保持“市场公平有序市场公平有序”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纽交所特许交易商的职责纽交所特许交易商的职责 保持价格连续性保持价格连续性 保持市场活跃保持市场活跃 保持价格稳定保持价格稳定 其他职责其他职责,包括大额交易、散股交包括大额交易、散股交易、卖空交易及订单保价等。易、卖空交易及订单保价等。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三、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三、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业务市商业务 2001年,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
31、务有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做市商制度被引入,做市商制度被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2007 年,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商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了同时废止了2001 年发年发布的布的通知通知 “双边报价业务双边报价业务”改用改用“做市商业务做市商业务”“双边报价商双边报价商”改为改为“做市商做市商”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三、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三、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业务市商业务 做市商数量做市商数量 9家增加至家增加至17家家 单一的单一的商业银行扩展到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扩展到投资银行 做
32、市商制度为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推动做市商制度为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推动银行间市场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银行间市场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做市商制度的未来做市商制度的未来 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 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 金融市场交易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金融市场交易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三节第三节 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一、融资融券概述一、融资融券概述 融资融券的概念融资融券的概念 融资交易融资交易 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证券 融券交易融券交易 向客户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向客户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第
33、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融资融券机制的利弊二、融资融券机制的利弊 融资融券交易具有以下三大作用融资融券交易具有以下三大作用 对金融市场,具有增加流动性、价对金融市场,具有增加流动性、价格发现和稳定市场的重要功能。格发现和稳定市场的重要功能。对投资者,具有风险管理功能。对投资者,具有风险管理功能。对投资银行,拓宽了投资银行业务对投资银行,拓宽了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银行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银行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运用渠道。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运用渠道。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二、融资融券机制的利弊二、融资融券机制的利弊 融资融券交易
34、蕴含的风险融资融券交易蕴含的风险 对金融市场,可能会助长市场上的对金融市场,可能会助长市场上的投机气氛、给市场带来过度波动投机气氛、给市场带来过度波动 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使得证券交易更容易被操纵,损害投得证券交易更容易被操纵,损害投资者利益资者利益 对投资银行,对其管理能力提出了对投资银行,对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高的要求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三、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探索三、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探索 2005年,年,证券法证券法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
35、国务院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6年,中国证监会年,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分别公布了相关实施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分别公布了相关实施细则和自律规范文本细则和自律规范文本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三、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探索三、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探索 2008年,年,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例 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具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具体规定,为我国建立融资融券交易制体规定,为我国建立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度提供了法律依据。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模式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模式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交易流程融资融券交易流程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2023-1-6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