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二章 法的历史广义法律观下的法律起源论,法律是与人类社会共存的现象,此意义上法律等同于社会行为规范,具体学说有法律神意说、自然法学、社会学思想狭义法律观下的法律起源论,法律是阶级矛盾的产物,此意义上法律等同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具体学说当代马克思主义。这两种观点,其实质是如何看待法律的阶级不平等问题。一、法的起源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啊!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者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血族复仇仅
2、仅当作一种极端的、很少应用的手段虽然当时的公共事务比今日更多,-家庭经济都是由若干个家庭按照共产制共同经营的,土地乃是全部落的财产,仅有小小的园圃归家庭经济暂时使用,-可是,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都调整好了。“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伯夷主礼,上下咸让;垂主工师,百工致功;益主虞,山泽辟;弃主稷,百穀时茂;契主司徒,百姓亲和;龙主宾客,远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违;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抚交阯、北发,西戎、析枝、渠廋、氐、
3、羌,北山戎、发、息慎,东长、鸟夷,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於是禹乃兴九招之乐,致异物,凤皇来翔。天下明德皆自虞帝始。史记 五帝本纪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尚书 舜典不同点法原始社会规范产生方式国家有意识制定或许可代代相传、自发形成反映的利益和意志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一直保证实施的力量国家强制力社会舆论、传统力量和首领威信适用的范围主权内所有居民同血缘的本氏族或部落的成员相同点都属于社会规范,都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则都要求人们普遍遵守,并且有一定的约束力都属于上层建筑,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
4、经济基础所决定都是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第二节 法律关系主体(一)资本主义法的产生(二)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点(三)资本主义法的发展(一)法的继承的含义(二)法的继承的根据(三)法的继承的内容(1)法律术语、技术、形式;(2)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定;(3)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4)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法的 现代化,并不完全是为了满足 的要求才成为一种迫切需要,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就是现代社会中人 的一种生存方式和价值标准。1清政府下诏,派沈家本、伍廷芳主持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正 式启动。2在这一背景下,从起因看,中国法的现代化明显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西方法律资源也就必然成为中 国法的现代化的主要参照。中国近百年法的现代化的历史,既与所有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有共同之处,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