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目 录I概 述11、总论51.1编制依据51.2评价目的和工作原则91.3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101.4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111.5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161.6环境功能区划181.7评价标准181.8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分析231.9选址合理性分析262、现有工程回顾性调查及评价292.1现有工程建设运行情况简介292.2现有工程概况292.3现有项目工艺流程312.4现有工程现场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342.5“以新带老”改进措施383、工程分析393.1本项目概况393.2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463.3污染源源强分析543.4污染物“三废”排放603.
2、5清洁生产概述61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54.1自然环境概况654.2*县*工业园区化工园概况754.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3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92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25.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955.3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75.4 声环境影响分析1165.5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195.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216、环境风险评价1236.1概述1236.2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1236.3 风险识别1246.4 源项分析1306.5 酒精泄漏风险事故影响后果计算及评价1326.6沼气气柜风险事故影响后果计算与评价1386.7 风险管理1436.8项目风险评价结论与建
3、议1527、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154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154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567.3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分析1667.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1667.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687.6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168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18.1 环保设施内容及投资估算1718.2 环境效益分析172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39.1 环境管理体制1739.2 环境监测1769.4事故应急调查监测方案1789.5 竣工验收管理1799.6污染物排放清单1809.7总量控制18210、结论与建议18310.1结论18310.2 建议188附 件:附
4、件1环评工作委托书;附件2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吉环项发【2014】75号);附件3关于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变更说明的批复(吉环项发【2018】3号);附件4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5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附件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7 建设用地批准书;附件8 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9 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10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概 述项目实施背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县豫疆谷朊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厂址位于*县*工业园区。在2016年5月公司名称变更为
5、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在2014年委托编制了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12月通过*县环保局审批(吉环项发【2014】75号)。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对此项目进行了变更,主要为取消原有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变更后生产废水作为水溶性饲料销售给养殖合作社,并于2018年1月通过环保局审批(吉环项发【2018】3号)。建设单位于2017年5月向*县环保局申请该项目试运营验收。由于燃煤锅炉已不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需要清洁能源替代。经*县环保局同意,建设单位只进行生产工段的试运营验收工作,同时为满足生产工段用热要求,使用燃
6、煤锅炉作为试生产验收阶段热源,待试运行结束后停止使用并拆除。建设单位于2018年1月委托*州环境评估技术咨询中心和*州方夏生态与环境保护研究所组织编制了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8年2月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了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生产工段通过竣工验收,但同时要求燃煤锅炉须采用清洁能源代替。2018年5月23日该项目竣工验收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完成后建设单位报*县环保局申请备案,*县环保局对谷朊粉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予以备案。由于小麦粉的质量原因,建设单位现有技术条件下对生产过程中产
7、生的有机废弃物处置效率不足,导致每年约有1.5万吨的原料不能有效利用,造成了大量浪费;同时导致废水的排放量和COD浓度也相应大量增加,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而治理有机废弃物和废水增加了建设单位成本和负担。为了实现降低能耗、资源循环利用,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利用生产谷朊粉和淀粉生产过程中的有机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水溶性蛋白、蛋白饲料基础原料、有机生物肥等主产品,对有机废水再进行蒸馏发酵生产酒精、沼气和二氧化碳等辅助产品。主要建筑内容为水溶性蛋白生产厂房、配电室和罐区,新增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同时将原有工程的燃煤锅炉改造为沼气锅炉,其
8、他厂房、辅助工程、配套设施依托厂区内现有工程。本项目的实施,将使建设单位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水平得到提高,有利于技术进步,增加产品附加值;使生产原料得到充分利用,节约了材料、水、能源消耗;使废水排放量及浓度降低,获得较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产生了良好的环境效益;本项目建成以后将形成以谷朊粉、淀粉为主要产品,蛋白饲料、有机菌液等为副产品的循环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开发再利用与生态环境体系的良性循环发展。环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生物科技有限
9、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环评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对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规划情况及人口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环境现状等资料,并收集了具有相似生产规模和工艺的企业的实际生产数据。评价单位在此基础上,与建设单位进行多次沟通,查阅大量行业资料,咨询了行业专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建设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工业固废和生
10、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生态环境影响等。分析判断相关情况: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一项“农林业”:“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和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本项目选址位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有工业用地内,选址合理可行;生产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
11、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见下图。环境影响
12、评价工作程序框图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表)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1、总论1.1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
13、016.09.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2016.09.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2011.03.0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4、,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01;1.1.3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改),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04.28;(2)关于印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5】144号,2005.10.10;(3)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2015.1.8;(4)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发改环资【2004】73号,2004.01.1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
15、,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03.27;(6)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2012.02.23;(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07.03;(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08.07;(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09.10;(10)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5号令,2015.09.01;(11)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
16、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号,2011.12.29;(12)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04.02;(13)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0部委联合发布,2009.09.26;(14)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环发【2011】128号;(15)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2012.05.17;(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2012.08.07;(17)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
17、通知,环办【2013】104号,2013.11.15;(18)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03.25;(1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5.28;(20)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1.26;(2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01;(22)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23)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文件,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2
18、4)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3】25 号,2003.3.25;(25)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12】1177号,2012.5.6;(2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27)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2016.11.10;(28)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2016.12.23;(29)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9号文“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1.12.17;(30)原国家环境保
19、护总局第5号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6;(3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1.1.4地方法规及政策(1)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7.01.01;(2)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11届人大第9次会议,2010.05.01;(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5】87号,2005.10.20;(4)转发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09.30;(5)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的通知,新政办发【
20、2007】105,2007.06.06;(6)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435号,2014.04.17;(7)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21号,2016.2.4;(8)关于印发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5号,2017.3.1;(9)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2000年10月31);(10)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2017.1;(11)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厅公告2016年 第45号
21、)。(12)维吾尔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新环发【2014】234 号,2014.6.12;(13)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10.31;(14)关于印发自治区的通知,环保厅,新环总量发201186 号,2011.3.8;1.1.5相关规划(1)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 (2)环境功能区划;(3)生态功能区划;(4)水环境功能区划;(5)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6)*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批复意见。1.1.6 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2、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9)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1)大气
23、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2评价目的和工作原则1.2.1评价目的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环境监测,了解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从工艺着手,分析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的消耗,掌握主要污染源及排放状况。通过分析和计算,预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判断其是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从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特点、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1.2.2工作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
24、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3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根据工程的特征、阶段(施工期、运营期)和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全面分析判别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影响途径,初步估算影响程度。通过筛选确定本次评价重点和评价因子。1.3.1 影响因素识别
25、根据项目的排污特点及所处环境特征,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见表1.3-1。表1.3-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影响受体 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声环境陆上生物水生生物土地利用居民区人群健康环境规划施工期施工废水-S1D-S1D-S1D-S1DS0D-S1D-S1D-S1D-S1D施工扬尘-S1D-S1D-S1D-S1D-S1D-S1D-S1D施工噪声-S1D-S1D-S1D-S1D-S1D-S1D-S1D渣土垃圾-S1D-S1I-S1I-S1D-S1D-S1D-S1D-S1D-S1D-S1D运行期废水排放-L1D-L1D-L1D-L1D-L1D-L0D-L0D-L1D
26、废气排放-L2D-L1D-L1D-L1D-L1D-L1D-L1D噪声排放-L2D-L0D-L0D-L0D-L0D固体废物-L1D事故风险-S3D-S3D-S3D-S3D-S3D-S3D-S3D-S3D-S3D-S3D-S3D注:“+和-”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L和S”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响;“0至3”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重大影响;“D和I”分别表示直接、间接影响。1.3.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确定的本项目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表1.3-2。表1.3-2 本项目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确定情况一览表序号评价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施工
27、期运营期1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H2S、NH3TSP、SO2、NOX、CO、烃类气体SO2、NOX、PM10、H2S、NH3SO2、NOX2地表水-COD、NH3-N、石油类COD、NH3-N、BOD、SS、TN、TP-3地下水pH、氨氮、挥发酚、六价铬、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砷、汞、铅、镉、石油类、氟化物COD、NH3-N、石油类COD、NH3-N、BOD、SS、TN、TP-4声环境昼夜等效声级(Ld、Ln)连续等效A声级厂界昼夜等效声级(Ld、Ln)-5固体废物-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固废、生活垃圾-6生态环境土
28、地利用、土壤、植被、野生动物临时占地、土壤、植被、野生动物、水土流失土地利用、土壤、植被、水土流失-1.4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1.4.1评价等级1.4.1.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判定依据根据评价导则HJ2.2-2008,确定评价等级时需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9、mg/m3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4-1进行划分,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表1.4-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评价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 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2)判别估算过程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的参数见表1.4-2。表1.4-2 各污染源参数选取污染源污染物污染源强(t/a)排气温度()排气筒(m)排气量(Nm3/h)污染源性质高度内径沼气锅炉颗粒物0.53120150.612515点源SO20.064NOx12.7可溶性蛋白干燥器颗粒物0.6100150.42000点源污染源污
30、染物污染源强(t/a)面源宽度面源长度有效高He污染源性质污水处理站H2S0.001925602面源排放NH30.03625602各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计算结果见表1.4-3。表1.4-3 各污染物Pi计算结果 污染物估算结果污染源名称最大落地浓度距离(m)最大落地浓度(mg/m3)占标率(%)沼气锅炉颗粒物3150.0007870.09SO23159.510-50.02NOx3150.0199.43可溶性蛋白干燥器颗粒物2620.00380.85污水处理站H2S900.00077.10NH3900.0136.57(3)确定评价等级根据估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所有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
31、:9.43%,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0m (所有筛选点的占标率均低于10%)。由所有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Pmax10%,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1.4.1.2水环境评价等级一、地表水本项目附近无地表水分布,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因本项目涉及酒精发酵工艺,故排入下水管网废水参照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01)表2中间接排放标
32、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本项目与地表水无直接水力联系,因此本项目仅对废水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影响分析。二、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见表1.4-4。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见表1.4-5。表1.4-4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33、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表1.4-5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区域地下水级别为“不敏感”。按照项目备案文件,本项目为废弃物综合利用,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特征,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工艺,同
34、时根据当地环保部门意见及要求,结合本项目属于粮食及饲料加工项目,根据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属于类项目。对照表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见表1.4-5),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1.4.1.3声环境声环境评价等级由以下因素确定:建设项目规模、噪声源种类及数量、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和噪声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 规定的 3 类、4 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含 3dB(A)),且
35、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项目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3、4a类功能区,且周围1.6k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受影响人数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评价等级确定原则,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1.4.1.4生态环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规定,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久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因此,本环评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简单分析。1.4.1.5环境风险根据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6、)风险评价等级划分原则,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根据评价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判定结果,以及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将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1.4-6。表1.4-6 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方法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对本项目的危险物质存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通过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化学品沼气(甲烷)和酒精(乙醇)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和储存量均未超过其临界量,建设项目拟建地属于工业用地,周边环境均不属“环境敏感地区”,根据
3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确定为二级。根据评价导则要求对事故影响进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1.4.2评价重点(1)工程分析结合工艺过程,对物料、水等进行平衡计算,并类比相似生产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分析生产过程中“三废”及噪声排放情况。(2)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推荐根据工程“三废”及噪声排放特点,结合相似企业实际治理经验,对可研设计的治理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推荐方案,确保本项目各污染物达标排放。(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合生产过程“三废”及噪声排放特点以及评价范围内环境概况,分析预测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程度和范围;项目用水
38、的保证性以及排放的生产生活污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预测和评价厂界噪声贡献值和背景值的叠加值是否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评价项目噪声排放对声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表1.4-7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专 题等 级 的 判 据评价等级环境空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详见表1.4-3分析,Pmax10%;D10%未出现三级主要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现状满足(GB3095-2012)二级标准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二类区域空气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地表水地表水域功能要求类影响分析区域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废水排放量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河流平均流
39、量m3/s与附近地表水体无水力联系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中等地下水建设项目行业分类类行业三级区域地下水敏感程度分级不敏感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工业区3类和4类三级区域声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区域项目建设前后敏感目标噪声级的变化程度噪声级增高量3dB(A)环境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二级易燃易爆危险物质不涉及区域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区域影响分析工程占地范围在已有厂区内建设(4)环境风险评价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分析确定本项目风险因素,预测风险发生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5)清洁生产分析从工艺装备先进性、资源能源利用、污染
40、物产生、废物综合利用、产品指标、环境管理等方面分析,并与国内其他企业进行对比,评述项目清洁生产水平。1.5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目标1.5.1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如下:(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拟定为:以生产装置为中心,半径为 2.5km 的圆形区域。(2)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拟定为厂区地下水区域上游0.5km,下游1.5km,东西侧各1km的区域,约2km2km的区域。(3)声环境根据导则要求,一级评价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二、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
41、当缩小。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值的距离。项目区周围1km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范围。(4)环境风险:以酒精罐区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评价范围一览表见表1.5-1和图1.5-1。表1.5-1 评价范围一览表项 目评 价 范 围环境空气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为 2.5km 的圆形区域地下水厂区地下水区域约2km2km的区域噪 声厂界外1m及周边200m范围内敏感目标环境风险评价以生产装置区为中心,半径为3km的范围1.5.2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本项目附近区域均为工业用地,不属于特殊或
42、重要生态敏感区,附近无国家及省级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历史遗迹等保护区,无地表水分布,也无重点保护生态品种及濒危生物物种,文物古迹等。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村等人群集中区,以及区域水环境。环境敏感点分布见表1.5-2和图1.5-1。表1.5-2 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名称方位距离人口备注1环境空气东台子村S2.1km150人群聚居点2*村SW1.9km150人群聚居点3哈家湾村W1.6km100人群聚居点4上八户村SE2.0km200人群聚居点5红畦村NW2.6km200人群聚居点6声环境厂址附近1k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7地下水环境厂区地下水区域约2km2km的区域-8地表水与区域地表
43、水无直接水力联系-直线距离指厂区边界至敏感点边界最近距离。1.6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根据规划环评,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内区域确定为二类功能区。(2)水环境功能区划区域地下水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类水体。(3)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规划环评本项目厂址位于工业园区内,功能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3类和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1.7评价标准1.7.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空气环境:保护评价区环境空气,保证不因本项目而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级别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应确保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不受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明显影响。(2)声环境:本项目南侧和西侧为园区道路,故控制厂界东侧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侧和西侧满足4a类标准,避免对厂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