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相关问题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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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19931993年年底通过,年年底通过,19941994年年7 7月月1 1日正式实行,对我国国日正式实行,对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有企业改制,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和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和促进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原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原公司法显现出其越来越多的不适应。法显现出其越来越多的不适应。2004 2004年由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启年由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启动公司法的修改,于动公司法的修改,于20052005年年2 2月第一月第一次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次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1010月月2727日第三次审议时

2、通过。日第三次审议时通过。公司法的核心:公司法的核心:三股(股份、股东三股(股份、股东 、股权)、股权)-产权形态产权形态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织形态组织形态股份:股份:资本所体现的法律形态就是股份。资本所体现的法律形态就是股份。股东:股东:出资人就是股东。出资人就是股东。股权:股权: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就是股权。包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就是股权。包括 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选择管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权、选择管 理者的权利。理者的权利。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司法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明确股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

3、的核心。要明确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司法人治理结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指 出:要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出:要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 机制。机制。股东会: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董事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监事会

4、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由股负责检查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由股东会推选,对股东会负责。东会推选,对股东会负责。一、关于公司的设立一、关于公司的设立二、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二、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四、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四、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六、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六、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一、关于公司的设立一、关于公司的设立(三)公司的出资(三)公司的出资法律、行政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主刑主刑附加附加刑刑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行政处分分并向已经并向已经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虚假注册资本金额、虚假出资金额、并处虚假注册资本金额、虚假出资金额、抽逃出资金额抽逃出资金额 -出资不真实出资不真实 -出资时用虚假的验资证出资时用虚假的验资证 -出资以后没有转移财产出资以后没有转移财产 -出资后抽逃资本出资后抽逃资本 以上四种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公司以上四种情况发生时,可以对公司的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判处的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

6、人判处5 5年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有期徒刑。二、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二、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2条)条)四、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四、关于公司的对外投资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法公司法15条)条)五、关于公司高管

7、人员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高管高管 员工员工 公司高管人员范围:公司高管人员范围: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17条)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秘董秘财务财务负责人负责人副经理副经理经理经理高管构成高管构成(一)公司高管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一)公司高管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合同义务合同义务 法定义务法定义务 高管高管1、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范围、地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域、期限。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

8、人员和其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上述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2、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公司法明确写明各级各类人员公司法明确写明各级各类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诚信义务

9、忠实、勤勉忠实、勤勉(148、149条条公司法公司法上的竞业禁止义务:上的竞业禁止义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其任职公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包括自营或为他人经司同类的营业,包括自营或为他人经营此类业务和担任有竞争关系的公司营此类业务和担任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董事等。的董事等。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所有。3、法定责任:、法定责任:-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赔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赔 偿责任;偿责任;-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 偿责任。偿责任。

10、公司法公司法150条: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二)公司高管在公司法上的职权(二)公司高管在公司法上的职权1、董事的职权、董事的职权 董事的法定权利:参加董事会,在董董事的法定权利:参加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投票。事会上投票。法定职权:法定职权:公司法公司法第第47条条2、执行董事的职权、执行董事的职权 执行董事和董事不同,其与董事执行董事和董事不同,其与董事会相当。会相当。执行董事的职权,来自公

11、司章程执行董事的职权,来自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3、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 对总经理地位的重新认识对总经理地位的重新认识 公司法公司法50条规定:有限责条规定:有限责 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负责。经理的职权来自公司章程,来经理的职权来自公司章程,来自董事会的授权。经理对董事会自董事会的授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法定职权:法定职权:公司法公司法50条条4、监事的职权、监事的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高管提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高管提起诉讼;提

12、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在董起诉讼;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在董事会不作为时召集并主持股东会。事会不作为时召集并主持股东会。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4条条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54、55、119条条-公司财务检查权;公司财务检查权;-罢免建议权: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罢免建议权: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的建议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的建议-质询权:列席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质询权:列席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 出质询或者建议;出质询或者建议;-提案权:向股东

13、会会议提出;提案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六、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六、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1)绝对知情权:股东一旦主张,公)绝对知情权:股东一旦主张,公 司就不能拒绝。司就不能拒绝。(2)相对知情权:公司有合理理由可)相对知情权:公司有合理理由可 以拒绝的权利。以拒绝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 绝对知情权绝对知情权 相对知情权相对知情权 公公 财财 司司 三三 务务 会计帐簿会计帐簿 章章 会会 报报 程程 痕痕 告告 迹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14、或部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分股权。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股东的诉权:、股东的诉权:(1)直接诉权:股东为自己利益提起)直接诉权:股东为自己利益提起 的诉讼。的诉讼。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2)派生诉权:股东为公司的利益提)派生诉权:股东为公司的利益提 起的诉讼。是公司怠于行使诉权导起的诉讼。是公司怠于行使诉权导 致的结果。致的结果。董事、高管、监事董事、高管、监事股东的诉权:股东的诉权:股东诉权股东诉权 间接诉权间接诉权 直接诉权直接诉权4、股东与公司的直接对抗:、股东与公司的直接对抗:(1)召集并主持股东会;)召集并主持股东会;(2)否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否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形式上否定(撤销之诉)形式上否定(撤销之诉)通过通过 -内容上否定(无效之诉)内容上否定(无效之诉)诉讼诉讼(3)启动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启动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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